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随着人民群众教育需求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急需大量技能型人才而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的问题提出来的。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核心是解决如何让个人、行业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职业教育的问题。
(一)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问题提出的背景及意义
1.背景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职业教育的作用日益凸显,职业教育取得了数量上的大发展,但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础能力依然薄弱,教育质量不高,社会各界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职业教育依然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为职业教育对于受教育者吸引力不足,对行业企业吸引力不足,对社会各界吸引力不足。
温家宝总理2009年1月在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在整个教育结构和教育布局当中,必须把职业教育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他指出:“现在我们要注意的是职业教育的规模、学科的设置、需要和社会需求相吻合。”要求研究具体的引导办法,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这的确是抓住了当前发展职业教育的关键。
2.意义
首先,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是我国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压力,面临着新农村建设的热望,也面临着快速城镇化的动力,还面临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义务,迫切需要各种各样的实用人才,特别是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会使职业院校吸引不到足够的人才,会动摇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会影响人民群众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从而阻碍城乡教育的统筹发展、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以及教育结构的合理配置,减缓我国由人力资源弱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步伐。
其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是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职业教育就其实质来说是就业教育、生存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就是增强人们对就业及生存的关注,着力解决人们的生存问题,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体现,也是完善我国教育体系的关键。
(二)关于缺乏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几个现实问题
1.职业教育对学生、家长缺乏吸引力
由于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不足,以及对目前职业教育的发展前途不乐观,家长不愿意让孩子报考职业院校,学生也不情愿报考职业院校。职业院校往往是学生在考不上普通高中或者大学的情况下的无奈选择,使得招生难度加大。而职业学校的生源质量差,又直接导致其办学水平和质量难以保证,社会认同度不高。
2.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不高,职业教育和企业的结合不够紧密
一方面,由于行业发展需求,新业务需求,以及不同职业特色的不同需求,企业对各类技术人才的需求很大。但由于人才培养在经济投入及时间上往往有较长的周期性,企业则出于现实经济利益的考虑而企盼短期高效,因而直接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由于生产水平、体制制约等原因,行业部门无须或难以具备举办职业教育的职能,使得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导致了部分教育资源的用非所当,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后,与未获得相应职前教育的人相比,似乎差别也不是很大,他们也未必能胜任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因而很难得到行业的特别认可,这也削弱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3.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薄弱和自身办学特色不明显
职业教育的体制、学校自身发展、职教师资力量、资金的投入、办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由于职业教育在我国当代教育体系中尚属新生事物,职业教育的理念不强,受传统的普通教育模式影响深厚,办学特色不明显。不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薄弱,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方法、实习实训条件、师资队伍构成、学校管理体制等,都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职业教育和企业发展结合得不够紧密,存在着教学与实践脱节、学校与企业脱节等现象。由于职业教育目前基本上还是终结型的教育,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尚未能够有效地衔接,职业院校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途径还不够畅通。总之,职业教育的优势特点很难体现出来,直接影响着其吸引力的提高。
4.社会环境对职业教育发展存在制约
社会对职业教育的看法和观念,社会为就业准备的环境状况,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职业人才的要求程度,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等,都会在不同的程度上影响着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一是某些地方政府及教育系统内部对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尚不够充足,推进职业教育的措施不够得力,相关领域的配套支持也跟进得不够。尽管《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增强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然而国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尚不完善,尊重技能型人才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30]
二是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有偏差,轻视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和重学历、轻技能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长期以来,受我国的用人机制和升学机制的影响,社会上存在着重普教轻职教的倾向。职校学生的就业环境不尽如人意,社会没有为学生提供很好的发展平台,不利于毕业生的择业、就业与创业。
三是社会发展的节奏越来越快,在生产和工作的许多领域,工艺技术发展速度超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速度,职业学校培养的职业技能人才不能及时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使得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减弱。
四是生产、服务一线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相对还比较低,社会保障还比较差,直接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三)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和吸引力
1.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重视教育质量,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法制建设,用制度保障职业教育发展
健全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中央有关部门要下放权限,加大省级政府管理职业教育的权限。各级政府要落实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重点加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办学模式改革,强化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财政支持。各级政府依法落实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职业教育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相关规章制度,深化职业院校内部管理。
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制定《终身学习法》,完善与两部法律相配套的条例、办法,地方也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从制度上保证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年来又逐步建立起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了8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80万人。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资助1500元,资助面达学生总数的90%,2008年国家为此投入近2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98亿元。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受资助面达20%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免费,从2009年开始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实行免费试点,2012年逐步扩大到全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争取到2020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招生规模继续保持略高于普通高中的格局。职业院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
3.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
加快职业院校招生制度改革,为职业院校学生继续深造和再培训创造条件。改革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教育部门和初中学校要抵制并纠正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歧视性做法,鼓励并保障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各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时,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录取。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使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与职业院校的课程教学能够合理衔接,从而为学生获得“双证书”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4.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严格执行就业培训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就业准入门槛,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使用。要保障受过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技能及技能证书人群的基本权益,使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都接受过职业教育的系统培训,对劳动组织和劳动环境进行规范和优化,促进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严格要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报酬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各项社会保险的按时足额缴纳。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鼓励退役士兵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实现更好的就业。
5.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
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首先是强化专业课程建设,借鉴国外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提高专业课程教学的有效性,既能适应全日制学历教育,也能用于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形成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并应努力实现专业课程的初级、中级到高级的良好衔接,包括技能提高的循序渐进,这应该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的关键所在。同时还应当使职业道德、生源指导、文化知识、理论原理和实践技能等有机地结合在专业的整体学习之中,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全面素质,也为学生能有更多种发展前途创造条件。
6.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通道
加大开放力度,吸收世界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和资源,推进职业院校中外交流与合作,采用国际通用的专业技术标准培养技能型人才,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构建各类教育互通的立交桥,满足终身学习需求,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资格证书纳入同一框架,建立职业教育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转换制度及对先前学习的认证制度。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接受继续教育,对有两年工作实践经验的职业院校毕业生进入高一层次院校学习的,适当放宽入学条件。允许免试保送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进入相应的高等院校学习。[31]
7.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根本改变社会的用人理念和用人政策,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特别是要承认凡是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都应该视为人才,特别是要尊重技能人才和他们的社会价值,鼓励“行行出状元”。要增加劳动者收入,特别是要大幅度提高技术工人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完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同时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保障新录用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享受完整的保障待遇,让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劳动者享有基本一致的社会保障。
总之,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是高度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只有改革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加快建立以发展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以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为基础的人才评估体系,提高技能型人才收入,使职业院校毕业生具有同等的继续教育机会和职业晋升渠道,创造各类人才和各类教育公平竞争的环境,职业教育才可能真正摆脱“低人一等”的地位。同时,职业教育自身也要锐意进取,突出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社会适应度,以自己的教育成果赢得社会的尊重,也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