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①?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②者吾得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③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④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陈景元说:“不畏死有二义,达者得其常理而不畏死,愚者失其常理而不畏死。”常理是什么?生存、生活、真理而已。
②为奇:奇,奇诡,为奇指为邪作恶的行为。
③司杀者:这里指天道,专管杀人的。刘骥说:“司杀者,造化也。万物之自生自杀,有造物者主之,不假人手。”
④大匠:木匠,这里喻指道。
译文
人民不怕死,还能用死亡恐吓他们?如果人民怕死,那捉拿几个为邪作恶的人杀掉就好,看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违背道的人被道所杀,如果你“替天行道”,就如同代替木匠去砍木头。代替木匠砍伐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的。
度阴山曰
想让光脚的怕穿鞋的,那就想办法让光脚的穿上鞋。
前209年农历七月,一支奉命去驻守渔阳(北京)的九百名民工,被持续的大雨困在了大泽乡(安徽宿州埇桥区西寺坡镇),此时离规定抵达渔阳的日子越来越近,雨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大家都知道一定迟到。而大秦帝国的法律严苛,倘若迟到就要斩首。
民工头陈胜和二把手吴广在雨夜商议说:“即使现在雨停,我们也不能按时抵达,终究是个死。与其等着辛苦赶过去被处死,不如造反,或许还能拼出一条活路来。”
吴广点头同意说:“去了是死,造反也是死,不如选择造反,死得也不窝囊。”
于是二人偷偷准备,在大雨最猛烈的那天,以监督官的名义集结队伍,说要去渔阳。民工们怨声载道,陈胜趁机斩杀监督官,发表造反宣言说:“我们已经耽误行程,即使抵达渔阳也不能免死。与其这样,还不如造反,或许可以光宗耀祖。大家想想,总有人认为那些王侯将相,从出生就享尽荣华富贵,难道是注定的吗?而我们来到世界上就是朝夕不保,同样都是人,难道他们就天生比我们高贵?”
这番话激起了众人的求生欲和压抑多年的情感,于是他们揭竿为旗,斩木为兵,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开始。后来虽然失败,但动摇了秦帝国的根基,撬开了秦帝国灭亡的坟墓。
陈胜吴广起义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农民起义,它是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在之后的两千多年帝制时代,农民起义不绝如缕,成为糟糕王朝统治者最头痛的问题。许多统治者都搞不明白一件事,那些在平时看起来人畜无害、懦弱无能的平民百姓,为什么会突然不怕死地造反。
俗话说,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任何动物都有怕死的基因,这是动物们与生俱来的,人更是如此。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居然改变了与生俱来的本能而变得不怕死了呢?
大体而言,人在三种情况下是不怕死的:第一,对生活没有任何指望时;第二,拥有价值观并能升华价值观时;第三,不想窝囊地死。
第一种不怕死的人在对生活没有任何指望时,会选择不由自主地活着或者不由自主地死去。《活出生命的意义》的作者维克多·费兰克尔是心理医生,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被送到集中营里,那里常常有人自杀。后来他发现,若想挽救这些自杀者,必须让他们认识到生活有指望,也就是说,让他们牵挂一件事,拥有明确的目标,激起他们的希望。
第二种不怕死的人是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当他们认为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时,他们绝不会恐惧死亡。
而第三种人则是如陈胜吴广这样的人,不想窝囊地死掉,希望能换个活法,杀出一条生路。即使杀不出来,也没有关系。
老子所说的“民不畏死”的民,其实包含了以上三种人。按照老子思想,人来到世界上,就应该寿终正寝,而不是横死。但对生活没有任何指望的人选择自杀,虽然没有死在当政者的手中,却很大程度上是当政者逼迫的。至于如陈胜、吴广那样的“亡命之徒”,还有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都是横死,而非自然死亡。
老子说,任何人的生命都应顺应自然、顺理成章地生,自然地死去。即是说,每个人的生死都属于天道管辖范围。而主动结束生命和被动结束生命都不符合天道,被动地被他人结束更是如此。比如那些斩杀百姓的集权者,他们竟然“替天行道”,提前结束人的生命,这叫截和。代替木匠去砍木头,注定会伤到自己的手。
当一个人不畏惧死亡时,你还用死亡来威胁他,这是饮鸩止渴。想让一个“亡命之徒”乖乖听话,不是用死亡来威胁他,而是要用死亡的对立面生存来解决他。当你让一个人吃饱喝足,略有财产时,你就会发现,他非常恐惧死亡。对于恐惧死亡的人,治理起来当然轻而易举了。
这就是老子的辩证法:若要让人恐惧死亡,别在死亡上下功夫,而是在死亡的对立面——生存——上下功夫。一个人生存得越好,就越恐惧死亡。此时用死亡威胁他时,他必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