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秋雨绵绵,我卷缩在被窝里,迷迷糊糊地听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车流。

赖床的习惯,从小就伴随着我,在睡与不睡的迷离之间,我的思维极其的活跃,灵感源源不断。曾几何时,凭借这些灵感,我写出了一篇又一篇作为范文的文章,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刊登报端的文章。曾几何时,当我的作文在班上作为范文诵读的时候,当我的作文抄成大字报在学校的橱窗里展示的时候,当我的作文捧回大赛奖杯的时候,我是那么感谢那些迷离间的灵感,感谢赖床的好习惯。

如今,我极其憎恨赖床,甚至害怕在醒与不醒之间的过程。每天睡觉前,我都把自己折腾得很累,希望自己躺下就能睡着,每晚我都在耳朵里塞上棉花,我希望安静地睡觉,不想半夜醒来,不想听见一点声音。

事与愿违,我常常被外来的声音和我心里的声音吵醒,从此,进入那是睡非睡的迷离状态。往往在这个时候,我最常见到的就是一只古铜色羽毛的大鸟,身长超半米,展翅达两米开外,盘旋在云霄,然后倾斜向下俯冲,嘴里发出咦吆的嘶叫,视野深处一头狂奔的野狼已经闻声而逃。疾驰,伸爪,野狼瞬间被放倒,挣扎、对抗,最后野狼被制服在地上……思维的镜头快速的更迭,在山谷的另一端,一头体型健硕的公狼正在和另外一只古铜色大鸟搏斗,挣扎、撕裂、反击,大鸟的快、准、狠优势被彪悍的野狼给耗尽了,眼看就要被野狼反击成功。只听见一声长鸣,成功捕猎的大鸟再次展翅,俯击公狼,一抓、一撕、一绊,公狼再次被放倒,迅速被制服,鲜红的血液从大鸟金黄的爪子上滴下,一滴、两滴、三滴……直到整个山谷都被染红,又被茫茫大雪覆盖!

该死的迷离状态,该死的大鸟,该死的野狼,该死的山凹,该死的梦魇……让我总分不清楚自己是那只硕大的鸟,还是那只悲剧的狼。

我坐起来,可不论把眼睛放在那里,都是木然,眼神都被捆绑着,唯一的念头就是躺下,静静的躺下。

这一切,都是因为,曾经的灵感变成了今天僵硬的回忆,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往往返返,层层叠叠……

这凶猛、智慧、团队的V翅大鸟叫金雕,一种遍布北美 、欧亚、非洲、中东大陆的鹰科猛禽。它习惯生活在山谷峭壁,筑巢于悬崖

,栖息于高山草原、荒漠、河谷和森林地带、山丘、平原等各种环境,常翱翔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空。而我之所以总是梦到金雕,是因为这只大鸟是一个代号,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代号。

说他是个代号,不如说他是一支队伍。以金雕命名的特种兵大队,一支特种兵中的王牌军,每一名战士都是以一敌十的精英,熟悉各种兵器,熟练两种以上外语,可以配合作战、独立作战,还可以在海内外开展潜伏、卧底、间谍、暗杀、狙杀等各种行动。他们的终极目标是:忠诚祖国!

回忆,不都是一件好事。

我像蜗牛一样,背着回忆的躯壳,努力在这个社会中寻找一种坦然的生活方式,一种正常人的普通生活。

于是,我换了名字,写了简历,找了工作,每天朝九晚五的上下班;我尝试着贷款买房子,成为房奴,我不停的换女朋友,却从来不带一个女人回家,我很想好好收拾一下屋子,可是每次收拾整齐了,我又得来一次大破坏。并非我不想看到规规矩矩的屋子,不想别人看穿我的心思。

为了不沉溺于回忆中,我喝过酒,吃过安眠药,熬过通宵……我的生活,外表的风光和平静,其实是一团乱麻,一团凌乱,我自己都说不清楚我的世界为什么是这样。每每赤身**的站在喷头下,看着一点点腆起来的肚子,我开始在镜子前反复比较,我还是那个我嘛?是山里的我,还是迷彩帽檐下的我?是训练场上的我,还是握着枪百步穿杨的我?

外面的雨停了,敏锐的听力让我听到逐渐多起来的脚步声,还有那吵杂的话语和哭笑声,汽车轮胎与马路摩擦的声音却没发生变化。变也不变,不变也变,万物皆有道,心不变则不变,心若变则万变。

从**蹦起来,拉开窗户,一缕金色的霞光迎面而来。这是雨后特有的恩赐,只是这种恩赐,曾经我无数次的投向它的怀抱,无数次的畅游在它的光环里。

洗脸、漱口、剃须、更衣、整理床铺……这个速度我还保持着,这是我想慢也慢不下来的,不慢下来也好,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别的是事情。

冲一杯咖啡,我在窗前坐下。关于咖啡,我的习惯是完全的凌乱的,再也不用管是否会睡不着,是否会失眠,因为此刻的我,醒着和睡着是一

样的状态,白天和黑夜没有什么分别。饿了吃,吃了睡,醒了写点稿子,困又去睡觉。感谢上苍赐予我的另外一项技能,我还可以用笔过日子,用码文字来换取生活费。

辞去报社的记者工作已经很久了,杂志社约稿的稿费都快花光了,可我的稿子却还没有开始动笔。当然不是我不想写,主要是这回忆的躯壳太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是真要我来写点什么,却又不知道从哪里下笔。

顺手撕掉桌上的台历,今天是一个不错的日子,我的脱密期最后一天。今天之后,我就真正的成为一个社会人了,我也真的和金雕没有关系了。

看着楼下熙来攘往的人群,心中有一种虚无的恐慌。深深的喝了一口咖啡,发现窗台上不知道从哪里爬来一只蜗牛,正顺着窗外的墙壁往上努力的爬着,一点一点,每次它卷动身体,都只能增加一丁点的距离,但是他还是在努力的爬着。我猜想,这定是隔壁那淘气的孩子从园子里抓来的,然后遗忘在角落里,雨后的清新让蜗牛勇敢的伸出了触角,拼命的逃离那孩子的魔爪。

蜗牛都出动了,我的蜗牛也该动起来了。

一口气把整杯咖啡倒进肚子里,丢下杯子,启动电脑,我要开始写稿子了,否则将无法拿到杂志社的下一笔稿费了。

一边吃着干粮,一边收拾桌子上的杂物。我不想写东西的时候眼前乱糟糟的,也不喜欢写着东西还在为肚子饿而发愁。

肚子吃饱了,桌上也收拾妥帖了,抬眼便看见桌上照片,是我和两个战友的合影。他们傻傻的冲着我笑,不知道是笑我无能还是笑我愚笨,只是这笑也是梦里的常客,总觉着有一种不怀好意。

我顺手把照片扣下,又迅速的竖起来。打心底里说,我是希望看到这三张面孔的,毕竟这二人是我交命的兄弟,和他们相处的日子,一点一滴都是愉悦的,每一天都是亮晶晶的。

打开文档,我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写起,这一直是我困惑最大的地方。再瞄一眼窗外的蜗牛,不见了,我立刻起身去找,发现它躲在窗棂的缝隙里,因为刚刚放晴的天又开始下雨了。

对于秋雨,曾经是我诗歌里的常客,是我那些爱情故事里不可或缺的渲染,是我着墨最多的散文素材,也是我最伤感的回忆起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