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甩了下头,可是眼皮还是不住地往下垂去,彷佛承受了千金重量般的沉重。

过了一会,詹晓路跑了回来,一手拿着一大杯水,一手端着一碗香气四溢的玉米粥。

味道很好闻,应该吃起来也不错,只可惜他现在嘴巴是完全干涩的,大概没有什么味觉可言了。

「还没问妳的名字。」男人说。

「晓路!詹晓路,叫我晓路就可以了,你呢?」

男人答道:「我叫纳尔逊。」

「很好听的名字!」詹晓路笑道。

「是吗?」男人也笑着。

「来,先喝点水,这个太烫了。」詹晓路小心地把玉米粥放到窗台上,想让它尽快凉一些,然后又跳回来,仔细认真地像对孩子那样,用杓子把盐水一杓一杓地喂进他的嘴里。

她是那么那么地认真,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给眼前这位伤者所带来的任何影响,每给他喂一次东西,她就要弯一下身子,可以让所有男人都咽口水的小沟便会露出一次,他很想不去看,可是只要吃一口,就要被迫把头偏过来一回。

不是他想看,是他不得不看啊!再这样下去,他感觉自己非得要折几年寿不可。

倏地,不知道她在地上看见了什么,竟然把腰弯了下去,这一弯不打紧,差点没害他喷鼻血。

这小丫头难道不穿内衣吗?他呆住了,感觉血脉在不停地贲张,刚才那一幕对他来说,还真有点惊心动魄,那一片旖旎春光几乎都完全露了出来,就连那粉红色的小樱桃都清晰地在他眼前浮现。

老天,他无奈地察觉到自己的下体又已经疯狂地肿胀了起来,于是便又看见了小丫头瞪大眼睛看着他身下变化的情景。

「好大!怎么会这样?难道是受了伤的缘故?」詹晓路问。

他再次陷入了沉默,还没开口说点什么,却看见她把手放到了它上面,戳了一下,问:「疼吗?」

天,纳尔逊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可是不能否认,刚才那一下,真的很舒服,他不觉呻吟了一声,詹晓路却以为这声呻吟出自于疼痛,便更加慌张,「真的很疼吗?那怎么办呢?」

她着急地看着他越发肿胀的部位,刚才那一下居然硬得跟石头似的!不对啊,她记得帮隔壁伊莎罗大婶带孙子的时候,是很软的,难道他那里也受了很严重的伤不成?

「怎么办?真的很痛吗?我该怎么做?」詹晓路说着,又往上面戳了一下。

「不要碰了,不是伤,我没有受伤!」他压着声音说道,脸色已变得有些胀红。

「咦?都肿成这样了,难道还会不痛?」

詹晓路惊讶地望着他,又摸了几下,「真的不痛?」

他痛苦地回望她,不自觉地又往那对酥胸瞟去,此时的光线隐约可以看见挺立起来的樱桃,之后是盈盈可握的小腰以及丰满微翘的臀部。

真是要死了,他居然看到这个丫头在他身下不停颤抖的样子,然后一边呻吟着,一边扭动着小蛮腰……

不行,不能再想了,不然可能会血崩!他努力压下自己的欲火,低声道:「妳不要再碰它了,等下就会自己小下去的,可不可以麻烦妳给我盖张被子,我需要休息。」

「真的等一下就会好?好神奇哦。」詹晓路半信半疑地帮他盖好被子,「可是玉米粥你还没有吃。」

「不用了!」刚松了口气的他慌忙说道:「我现在需要休息、只需要休息。」

再多喂他几口,他是会死掉的,之后第二天就上报纸头条,多莉希米娅六王子,风华正茂、客死雅典,副标题是红颜祸水、精爆人亡!

他甚至可以想象他死以后,家里那群死没良心的家伙会怎么耻笑他的英年早逝。

想着,他嘴角一阵抽搐,不行,他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

过了几天,纳尔逊身子稍微好转,詹晓路便时常扶他到院子里坐坐,小院里的花都已经开了,香气扑鼻,叫人心旷神怡。

这几日纳尔逊感受着大自然的力量,心情好的不得了,可有时候看着天真的詹晓路不时露出的某些部位,纳尔逊也会心里毛毛的,不由感叹,连大自然都开花结果了,他这个年届三十的老男人的春天又会什么时候才能到来?每每想到这里,他的脑子里禁不住便会出现詹晓路的面孔,然后就是她那些引人遐思的部位……

詹晓路整日忙近忙出,在他身边晃来晃去。偶尔她还会望着纳尔逊的脸发呆,不过这些对于纳尔逊却早已是见怪不怪,女人见到他十有都会犯花痴,何况这个小丫头?

院子里多了几只蝴蝶,翩然来去,纳尔逊忽感困意来袭,从小院踱回房间补眠。

不知道迷迷糊糊睡了多久,他感到自己体力已经恢复大半,且身上的伤口也已没有那么疼痛,才醒了过来。

窗外明媚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金子般散发着温暖的光芒,詹晓路在房门外看着他玉体横陈的模样,简直痴了。

「喂,小丫头,妳鬼鬼祟祟的看什么?」男人抬眼,戏谑的问道。

「没、没什么。」詹晓路赶忙会收回心神,笑嘻嘻的走到他身边,「你今天有没有好一点啊?纳尔逊。」

纳尔逊忽然觉得有点小感动,点点头,可是接下来詹晓路的一句话却让纳尔逊差点小吐血。

「你下面还肿吗?」詹晓路天真的问。

「妳少在我面前晃几次,它就不肿了!」纳尔逊没好气的回答。

「真的?」詹晓路脸上是内疚的神情,「原来和我有关系,对不起!」

纳尔逊刚想说妳明白就好,大门外却蓦地响起咚咚当当的金属撞击声。

詹晓路急忙跑到门口,房门也同时被打开,走进来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

原来是隔壁房东!

胖胖的房东大叔,笑瞇瞇的看着詹晓路,一手拿着一把斧头,一手拿着一根拇指粗细,已经被砍成两截的铁链,「晓路,妳姐姐又把妳锁起来了?真不象话,她们怎么可以总是这样对妳?不过,我已经帮妳解决了这根铁链,妳也用不着再被困在家里了。」

「谢谢房东大叔」。詹晓路立即将房东迎进客厅,还乖巧地倒了杯水给他。

房东接过水,依然笑望着詹晓路,「晓路,妳还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詹晓路眨眨眼,半懵懂半装傻的笑道:「今天?难道是大叔您生日?或者是您和您老婆的结婚纪念日?」

房东老脸一沉,「妳在跟我装胡涂是不是?晓路,妳想想看妳明年的房租是不是应该缴了?」

詹晓路脸上忽然流露出难堪的神色,「大叔,我知道我是该缴房租了,可是……可是这两天我手头有些紧,您能不能再宽限几天,我保证到时一定会把房租全数交上……」

大叔的脸马上阴转多云,「不行,妳每次都这么说,要是人人都像妳这样拖欠着房租不缴,我还拿什么生活?岂不天天都要喝西北风?」

詹晓路讨好的蹲到房东大叔脚边,替他捶腿,脸上则溢满谄媚的笑容,「大叔,您人这么好,就帮我几天吧,我可以给你洗碗、打扫房间、按摩、捶腿,还可以做好多好多的事情。」

房东无奈苦笑,「晓路,我也不是不想帮妳,可妳每次都这样,我总不能永远都对妳宽限下去吧?」

詹晓路脸上的笑,不减反增,「既然您都已经帮了我那么多次,又何必在乎再多一次,大叔您就再帮我一次,就算最后一次了,好不好?」

房东还想再说点什么,这时,一道懒懒声音却插了进来,「她的房租是多少?我替她缴。」

詹晓路望着出现在客厅门口,正依靠在门板上很吃力才能让自己站直的纳尔逊,忙走过去搀扶住他,「你不在**好好休息,跑来这里做什么?」

纳尔逊笑答:「替妳缴房租,妳不欢迎?」

詹晓路撇嘴道:「你要替我缴房租?你身上有钱吗?」

这家伙那身染血的衣裤可都是她帮他洗干净的,就没发现有钱包之类的东西,连他现在身上穿的这套衣服也都是她给他买的,虽然是地摊上的廉价品,却依旧被犹如模特儿般挺拔的他,穿出了难得的高贵特色,可这男人尽管拥有举世少有的王者之势,一无分文却也是个事实。

纳尔逊闻言摇摇头,完全不以为然的说道:「没有。」

詹晓路又撇撇嘴,赏给他一个白眼,纳尔逊也并不在意,睇向房东大叔,「难道她的房租就只能用现金才可以缴?」

房东没答他的话,只是惊异的询问詹晓路,「他是谁?怎么会在妳家?」

詹晓路憨憨一笑,「我的一位远房表哥,来希腊旅游的,因此在我家暂住几天。」

「远房表哥?」房东极其狐疑,「妳不是除了妳那两个姐姐,就没有别的亲人了吗?」

詹晓路挠挠头皮,吞吞吐吐道:「这个……本来是以为没有了的,不过后来突然又联络上,所以才……嘿嘿……」

房东大叔显然也是个单纯的人,两三句话便已经信以为真,摸摸詹晓路的头,「联络到其它亲人就好,有了妳这位远房表哥撑腰,也免得妳还会被妳那两个姐姐继续欺负。」

詹晓路只是一边尴尬的拼命傻笑,一边心虚的垂下眼,不敢与房东大叔的视线相对。生平首次撒谎,还是骗善良、慈爱的房东大叔,这让詹晓路的内心深感不安。

纳尔逊摘掉右手小拇指上的一枚尾戒,递给房东,「这个你拿去,是典当是便宜卖都随你高兴,我虽然并不清楚这枚戒指的价值,但是缴房租绝对绰绰有余,你若信不过我,也大可找个会看的先过来验验货,之后再决定是否收下。」

房东却没有接他的戒指,只摇了下头,「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又看着詹晓路道:「我就再给妳两个礼拜的时间,到时候一定要把房租准备好。」

然而,纳尔逊却固执的将戒指硬塞到房东手上,「拿去!我既然已经说过会替她缴房租,就一定会缴,言而无信岂是大丈夫所为?你不需要再给她两个礼拜时间,两个礼拜之后你也用不着再过来。」

房东看看面前即使被詹晓路扶着,却仍充满尊贵风范且说一不二气势的纳尔逊,再看看自己手上那枚形状小巧却光彩耀人的戒指,沉声一叹,「好,那我就把它收下了。」便将戒指装入衣袋。

房东走后,詹晓路望着纳尔逊,「那个……你给大叔的戒指是不是很贵?」

纳尔逊笑答,「我怎么知道,一个朋友送的,但愿能值几个钱,不然回头房东来找我们算帐,我们可就惨了,不过我那朋友看上去倒是挺有钱的样子,应该不会送个便宜货给我。」

詹晓路听得简直呆若木鸡,原来这家伙不但根本不知道那枚戒指的价值,甚至连能不能抵房租都没一点把握,真服了他先前还能那般斩钉截铁的跟房东说什么用它交这儿的房租绝对绰绰有余。

那戒指完全就有可能一文不值,但相反地,也有可能价值不菲,可他居然这么简简单单地便转手给了别人。

詹晓路脑袋突然一阵犯晕,深吸口气,再深吸口气,「你平白无故为什么要替我缴房租?你根本就没必要这么做。」

纳尔逊想了想,「妳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帮妳缴房租也算是报答妳救命之恩了,不是吗?」

「我救你并不是指望你会报答。」詹晓路大眼圆瞪。

「我知道。」纳尔逊唇边的笑,轻柔如浮云,亮眼如明星,「可我就是想要报答妳!」

☆☆☆

今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院子里是绿油油的草地和一棵不知名的大树,树下是个葡萄架,似乎才搭起来不久,竹子还是翠绿色的。小小的叶子已经开始爬满了藤架,长出了嫩嫩的青芽,偶尔还会看见一两只蝴蝶翩翩飞来。

只是几天的时间,却像是过了很久,从未有过这样的宁静,静得彷佛时间都停止了流动,世间一切都不再那么重要。

天堂,应该也不过如此了吧。

几缕柔和的晨曦照进屋子,暖暖地亲吻着纳尔逊的脸庞,窗台上是盆小小的仙人掌,还带着几滴晶莹剔透的露珠。

一切的宁静总是要被打破的,比如那个一直不停进出的小小身影,一下跑过来一下又跑过去,忙得不亦乐乎,一会洗衣服、一会晒衣服、一会进厨房去烧饭做菜、一会又听见她在拖地的声音。

而现在,她站在厨房里认真地料理着早餐,为什么要这么忙呢?

「来,早上吃这个。」詹晓路笑着,又跑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牛肉汤和一碗牛肉。

终于有顿荤的了!纳尔逊像孩子一样笑了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妳自己煮的吗?很香哦。」

「受伤的人就该吃点好的,来,自己吃吧,我还要去工作。」

「哎呀,好难受!」听到要自己吃,他忽然就捂住中弹的右胳膊,痛苦地叫道。

詹晓路无可奈何地噘起嘴,「我刚才还看见你活蹦乱跳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的伤根本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被发现了?」他装出一副很吃惊、很诧异的样子。

「天!」她受不了地拍着头,说:「你是个怪物吗?」

「为什么这样问?」

詹晓路把碗放到窗台上,「你见过谁受那么重的伤,半个月就可以好那么多的?你不是个怪物是什么?」

这几天来,詹晓路过的一直非常地提心吊胆,总是担心房东大叔会上门来找他们算帐,但是半个月都快过去了,房东大叔却始终没来,由此可见那戒指还真的不是一个便宜货。

而纳尔逊似乎根本就不担心房东大叔会来算帐似的,整天吃得好、睡得香,没心没肺的活得像个白痴。

纳尔逊将詹晓路手上的饭碗接过来,放到一边,笑了笑,的确,说起自己伤口的恢复,他确实是和怪物不相上下,一直被家里某个家伙叫作蟑螂,顽强的蟑螂,永远不会死的蟑螂。而且总是可以愈合得完美无暇,不留任何疤痕,这也是他对自己的身体最满意的一点。

「去做什么工作?我看妳每天都忙成那个样子,不累吗?生活就应该悠哉。」

「怎么可能悠哉?如果不工作,就会饿死,而且我觉得有点事做,人生才会比较充实!」说完,詹晓路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从衣兜里拿出一片CD片给他,「对了,这是我刚买的。」她抬起手臂,朝他比了个拉小提琴的姿势,「是小提琴曲哦,很好听。」

「妳喜欢小提琴?」

「是啊。」詹晓路笑了起来,那张笑靥纯净而又自然,彷佛是朵盛开在春天里的百合,让人看着目眩神迷,「我喜欢它的旋律,那么优雅高贵,每一首曲子,每一个调子我都觉得是那么亲切,那么美妙!我简直没有办法对你形容我对它的喜爱,我甚至觉得,只要是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她神采飞扬地说道,完全沉浸在自己对于小提琴的喜爱中。

若不是家里太穷,她早就已经报名去学小提琴了,然而现在自己也只能偶尔买CD片,陶醉于从光驱中流泄出的旋律,这对她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一种享受。

只要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纳尔逊不禁想起了他二哥,那个高高在上的经常拉着个小提琴就自以为是的家伙,估计这小丫头是没见过他,不然她就不会说这句话了。那种笑面虎,杀人不见血,叫人吃一肚子亏还不得不往下咽的卑鄙、奸诈、无耻的魔鬼!

「啊!」詹晓路忽然害羞起来,「天哪,我怎么和你说了这些?真不好意思。」

「是啊,妳这个小东西居然也会喜欢音乐,真是看不出来。」他突然很想逗逗她。

「你这家伙!什么叫『我也会喜欢音乐?』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前几天还哭着喊着要报答我,今天居然就换成了这幅嘴脸,我早应该把你扔大街上喂狗!」詹晓路气得要跳脚了,这个死男人,身体一好就变了样,以前还很客气、很可爱地说。

「谁哭着喊着要报答妳,我只是当时看妳没钱付房租,可怜妳才帮妳一把的,那戒指够不够付房租钱我都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是完全为了妳,要知道我现在也住妳家,妳要是缴不起房租被扫地出门,我也会无处安身,再者说妳不是也根本就不指望我报答的吗?」

看着她脸青一阵白一阵,纳尔逊觉得有趣极了,又笑道:「好啦,不气了,我只是觉得很好奇,怎么妳也会长音乐细胞?我还以为妳就是一个小丫头!」

「我今年十二月份就二十岁了。」

十二月份?纳尔逊扒了下手指头,就是说,还有四个多月才到二十,现在不过是个十九岁的小丫头。

现在的小丫头发育的怎么都这么好吗?他大略目测了一下,看她的个子,大概有一百六十五公分上下,比自己少了近二十公分,还是蛮速配的,皮肤也不错,水当当、清莹莹的,而且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白嫩,个性也很讨喜,虽然五官不是非常好看,可是却越看越耐看,怎么都看不腻。

不错,真不错,不知道为什么,纳尔逊对这小丫头已然是越瞧越顺眼,怎么看就怎么喜欢,没来由的喜欢。

春天、春天,他的春天莫不是真的就要来了?

詹晓路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她怎么都不会想到,这个男人虽然是在对她和颜悦色地笑着,可是却已经一肚子坏水的在打自己的主意了。

突然很想念刚遇见她时的那一吻,「丫头,过来!」纳尔逊朝她勾了勾指头。

丫头?詹晓路心里一颤,小时侯,爸爸也经常会这么叫自己。

「干嘛?」詹晓路很不爽地望着他,可还是乖乖地走了过去。

「坐下,来这里。」他用刚才还装作不能动弹的手拍了拍床边最靠近自己的地方。

詹晓路固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坐了下去,「干嘛?我要走了。」

「一天不去也不会怎么样。」他看着她粉嘟嘟的嘴唇,两片唇办一张一翕,就好似是柔软的棉花糖等待着他的品尝,上次纯粹是为了堵住她的嘴以防她出声暴露彼此行踪,根本就没好好品尝过她,只是觉得很香很甜很让人留恋罢了,至于这次……

「怎么可以不去?」詹晓路说完就从**站了起来。

刚要走,便被他拦腰抱了回去,「我是伤患,妳该照顾我。」

「你干什么?放开我!」詹晓路被他搂得死死的,整个人都窝在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光着上半身。

她用力挣扎,却无论如何都挣脱不开他的箝制。

他吻上她的唇,辗转反侧,细细吮吸。

「你干什么?」她含糊不清地呜咽,可是刚张开嘴,便被他的长舌乘虚而入。詹晓路只觉得身体有些酥软起来,这个吻竟是那么的温柔、热情,让她舒服地几乎不愿抗拒,整个人都彷佛在他的亲吻下溶化了一般。

理智渐渐远离自己,甚至不由自主便有了一丝清涩地回应。

「以前没有试过吗?」他更加搂紧了她的纤腰,一手已经探进她的T恤,抚摸起那光滑细腻的背脊……

詹晓路忍不住地动了下身体,这一动可不得了,膝盖不小心便碰上了他左边腿根部的伤口。

纳尔逊一声闷哼,便停下了所以动作,詹晓路也骤然清醒过来,看着自己居然就这么坐在这个男人身上,几乎**了整个上身,再想到自己刚才的模样,忽而一声大叫,便从他身上跳了下来。

一边穿着衣服,一边骂着:「活该、讨厌、大色狼!」

然后脸上一阵阵火辣辣的烧烫,羞愧难当,哼了一声扭头便跑出了房门。

「可惜……」纳尔逊叹了口气,随即嘴角**出一抹漂亮的弧线,「下午回来记得带些甜甜的点心,晚饭我想吃辣的,如果有汤喝我会更高兴。」

「作梦!」临出门时,詹晓路朝他大吼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