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到了二月底,每天白天在济慈堂给灾民们做饭熬粥,夜里回到摘星客栈歇息。中间偶尔见了几次萧瑟,都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没等打声招呼就不见人影了。我知道他忙,总不会连搭理我的时间都没有吧。也或许,我把我们之间的兄妹关系想得过于亲密了,在他心里,我像是其他的人一样,只是他帮助的对象之一。天气越来越暖,可是我的心却冷了。

树上开始有燕子归来,在枝头跳来跳去,吱吱喳喳地叫个不停。燕子不管飞得多远,每当春回之时,都能够找得到自己的家。我呢,我的家在哪里。

“这位小哥,能给我舀一碗粥吗?”

眼前的阳光被挡住了,一个陌生的身影出现在面前。一身明黄色的锦衣,上面的刺绣一看就是出自江南名家之手,相貌虽然不如萧瑟英俊,却透着一股尊贵之气。

看了一眼那人腰间挂着的玉佩,虽然估不出价格,但是很明显价值连城,我没好气地说:“对不起,这里的粥是供给灾民的,大少爷您就不必抢这一碗粥了吧。”

没等黄衣男子说话,后面跟着的人里,一个胖子眉毛抖了起来,“大胆,哪里来的毛小子,敢对我们公子这么说话,你知道我们家公子是谁吗?”

黄衣男子伸手制止了那胖子的耀武扬威,又让胖子取出一锭银子递过来,“小哥,我只是想喝碗粥就走,并无其他目的,这一锭是五十两银子,还请小哥帮个忙。”

最鄙视这种以为有钱就天下无敌的公子哥了,以为钱能买到天下人的骨气吗!

我接过银子,甩手丢进了路旁的水沟里,转身对果妮儿道:“果妮儿,给这位大爷舀一碗稀粥。”着重加强了“稀”这个字的语气。

果妮儿果然是十分有灵气,一下就明白了我的意思,踮着脚尖用大勺给黄衣男子从锅里面漂着舀了一碗清汤,不带一个米粒,好有技术含量!

“你!”旁边的胖子气愤难平,本来就爱抖动的眉毛,此时在青一阵紫一阵的脸上,都要飞起来了。

黄衣男子对刚才我的行为也不恼怒,喝完之后,将碗轻轻放回桌子,竟然满脸笑意地道了声“告辞”。

果然是欠虐。

我仰坐在椅子上,翘着个二郎腿,双手放在嘴边做了个喇叭状,大喊:“大爷慢走!大爷不送!”

看着那胖子气得一耸一耸的肩膀,果妮儿和敏敏早就憋不住笑了,现在更是笑得都能看到后槽牙。二柱那小子向我竖了大拇指,一脸的崇拜。

傍晚,破天荒的看到了萧瑟,他正好要回客栈,叫了我一起回去。我跟敏敏和果妮儿交代了一下事务,跟着萧瑟回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