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经常有人在公众号或天涯贴子里问,对于领导抛过来的“黑锅”,怎么应对?背,可能自己倒霉,有时还可能倒大霉;不背,今后极有可能会被“穿小鞋”,真是一个恼人的问题。

开开心心来上班,却总会遭遇是否要背锅的两难选择。明明不是我的错,却还得挨骂被罚,有可能被粗暴领导拍桌子,忍受他凶猛的咆哮,真是“蓝瘦、香菇”呀!面对一些本不属于自己的领导批评,是义愤填膺誓死捍卫清白?还是忍气吞声选择性失忆?这其中,就牵涉到了什么样的“黑锅”能背,什么样的“黑锅”不能背,“黑锅”究竟该怎么背的问题,对之我们应仔细思考,综合权衡,再作出最明智的决断,此仍职场人士必须掌握的一个技巧。

职场里曾经流行一句话:“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我觉得用来应对背锅问题比较恰当。如果你还不具备“狠”的条件,那剩下的就只有“忍”和“滚”了。过去,我曾经背过一个“黑锅”,当时就选择了“忍”,尽管“杀人”的心都有了。

记得通过不少努力,换了个新单位,在未被定岗待分配期间,被安排在某科室帮助了一段时间工作。由于该科科长在我的工作调动问题上出了大力,我给他干工作,那是感恩戴德、言听计从,使出吃奶的劲。

某日上午一上班,科长吩咐我:“待会儿,上级机关的W副处长要来慰问几位原在上级机关工作,退休后安置在我们这的老干部,你接待一下。具体名单,你马上打电话问一下W副处长,我陪领导下去调个研。”然后,把W副处长的电话告诉我,就走人了。

刚到这个科室,说实话,对业务及人际情况比较陌生。还在熟悉情况呢,就接到这样一个应急的活,这心里就像敲鼓一样,七上八下。不管怎么样,人都快来了,硬着头皮也要上啊。

我先是立即联系了W副处长,估计什么时候到,需要慰问哪几名老干部。赶紧着手去打听这

几个老干部住在哪个位置。正当我手忙脚乱地正在到处打电话,询问了解老干部住址的时候,W大处长已经驾到了。我连忙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下楼,去迎接领导一行的到来。

当我冲出机关办公楼时,W副处长的车已经停下,正开门下车,一看就我一个不熟悉的同志来欢迎他,立马脸就阴沉起来。我主动给他拎包,他很生冷地拒绝了。

一边上楼,W副处长一边官腔十足、怒气冲冲地质问我:“##领导和你科长人呢?”,我只好如实解释。他又问:“那几名老干部联系好了没有?”我说,正在联系中。W副处长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到了会议室,我正准备倒水,W副处长一摆手说:“不用了!我不是昨天早就给你们科长说了这个事,怎么到现在还没有联系好,你们就这样子办事的,早干什么去了!!”他逮着我,很不给面子地当场就训斥起来。无须多解释,我只好手足无措地呆站在原地,任其“数落”。

发了几分钟火,W副处长气消多了,便对我命令道:“还傻愣在那干嘛,赶快给我去联系呀!”

接下来,我费尽周折,才搞清楚几个老干部的住址。然后,带着W副处长一一上门去慰问。后面的事情就顺利流畅多了。

中午,我们为W副延长安排了个酒宴,##领导和科长都来了,还叫了几个级别比他高的领导作陪,让他倍有面子,挽回了几分“颜面”。席间,我也不忘自罚两杯,陪礼道歉,他老人家也受领了:“下不为例哦!”

不打不相识。很搞笑的是,W副处长没几年竟然当上了上级机关我这个条口的处长,又碰到一起去了,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呀。

黑锅有很多种类型,我们要分清楚,是真的黑锅,还是上司策略性的“黑锅“?再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何处置。有些时候,上司或老板需要有人临时替他挡一挡,给他补全面子,这个时候,如果只是被批评两句,除此外又没有什么直接间

接的损失,不妨勇敢的去背了。背此类黑锅,有时候不但不会有坏处,反倒可以拉近与上司或老板的距离。

不知道你们发现没有,有时候上司或老板会通过让人背黑锅来考验他。像当年我替科长背的这个“黑锅”就是这个情况,其实W副处长几天前就给科长说得很清楚,只不过他老人家给搞忘了,第二天人家就要来了,只有“牺牲”我这个小喽喽替他“挡箭”了,害得我白白地被人家一顿“暴训”,谁叫人家有恩于俺呢。

背“黑锅”有风险,不背“黑锅”也不是高枕无忧。背与不背,我认为,需要从全局出发,以平和的心态,作出理性而科学的判断与选择。具体操作时,注意把握三点:切忌因一时的恐惧或愤怒而匆忙做出过激反应,比如:上司脸色一沉,你未经认真思考就草率决定,立即低三下四地承担责任,或是一怒之下愤然离职,通常会令你后悔不已;切忌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来判断问题,如果综合考虑之下,由自己承担责任对各方利益的伤害总和最小,那么个人能够为组织做一些牺牲是非常值得尊重的;切忌以投机的心态去期许所谓的补偿,一味地为了讨好别人而担责任,往往得不偿失、因小失大。

具体到现实中,有哪些“黑锅”不能背呢?我觉得,遇到这样几种情况,坚决不能背:即始你背了黑锅,当了替罪的羔羊,对方不但不会感谢你,也不会找机会补偿你,只会一味地落井下石;心胸狭窄,刻薄无情,推卸责任,食髓知味,一而再、再而三地拿你当炮灰;对应的责任和处罚都非常的大,会给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很严重的“污点”,而且人家还不明真相,这种情况还是不要轻易去出头揽责,即使被人硬把“黑锅”强加到头上,也应该以“再一不可再二”的原则向上司严肃地提出。当然,对于第三种情况,如果是责任和处罚都很小,对方给你比此黑锅的损失更大的回报,而且经过仔细自我评估,确实值得的情况下,可以替他背了。否则,果断拒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