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东国家的改革与体制转型

(一)苏东国家的改革起步和改革历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体制的僵化已经开始显现,经济社会许多领域的问题开始突出起来,这成为战后苏联社会改革思潮涌动的原因和动力,并进而影响到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进行了自己的探索和转型改革。

1.前期探索。20世纪50年代初开风气之先的南斯拉夫改革。由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苏南冲突,南斯拉夫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率先打破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缺口,其改革以自治社会主义建设为特点。尽管在相当一段时期里,南斯拉夫受到苏联的挤压而被视为异端,尽管南斯拉夫的自治式的经济体制存在着过分分散等诸多缺陷,但它毕竟给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吹进了一股清新的空气,打破了苏联模式的唯一正确性。在南斯拉夫的影响下,其他东欧国家也相继出现了要求改革传统体制的呼声。苏联在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也开始了改革的探索。赫鲁晓夫的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下放中央管理权下限,减少国家计划指标,改革劳动报酬制度,贯彻物质鼓励原则,减少国家对农民的干预和扩大集体农庄的自主权,改革农产品采购制度,鼓励个人副业,等等。赫鲁晓夫的改革导致了大量新矛盾,改革措施难以为继。随着赫鲁晓夫被罢黜,他的大多数改革措施也相继中止。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波兰、匈牙利由于各自国内的矛盾激化,也开始了改革探索。波兰的主要做法,是将部分领导权下放给地方,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大大削减给企业下达的指令性指标,支持解散违反农民意愿的生产合作社等。而匈牙利,取消了农产品的义务交售制,实行自由销售和按合同收购的制度;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突出经济手段的作用;实行基本工资范围内的企业自定工资制,建立取决于企业赢得指标的分红基金制度;等等。同一时期,捷克斯洛伐克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这一时期波、匈、捷等国家的改革,基本上是在不触动中央集权体制的前提下进行的尝试,它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国内危机,也为后来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2.改革推进。1965年苏联实行了新经济体制,拉开了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改革的序幕。1968年,匈牙利推行新经济管理体制,民主德国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的新经济体制”也于同年达到**,捷克斯洛伐克则出现了著名的“布拉格之春”。这一时期,南斯拉夫把工人自治推进到了社会自治阶段,罗马尼亚也于1965年开始加入到改革的行列,保加利亚从1971年开始推行新经济体制,随后波兰也开始实行新体制战略。这一时期改革取得比较明显成效的是匈牙利。经过比较细致的理论准备与改革的试点工作,自1968年1月1日起,匈牙利开始在全国实行新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既不同于苏联过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也不同于南斯拉夫的分权模式,而是把计划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既保持国家

在宏观经济方面的调节和控制作用,又发挥微观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匈牙利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国家指令性计划,实行国家指导性计划;实行经济决策分工,宏观经济决策权属于国家,微观决策权基本上属于企业,中央机构主要进行宏观调控,削弱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宏观经济指导下,加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和力度。1968年4月,捷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全面改革捷克斯洛伐克政治、经济体制的“行动纲领”,正式拉开了“布拉格之春”的序幕。苏联领导人认为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离开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规律,偏离了社会主义轨道,于1968年8月对捷采取了突然的军事行动,“布拉格之春”夭折。“布拉格之春”被镇压后,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形势出现逆转,改革的势头再次受到遏制。

3.改革深化和结局。1982年11月,安德罗波夫继任苏共中央总书记,重新开启了苏联改革的闸门。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苏联的改革势头进一步强化。随之,东欧国家的改革相继复兴并朝着纵深方向发展。在苏联,苏共持“发达社会主义”起点论,从理论上区分了生产资料占有方式与经营方式,强调反对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强调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等等。在实践方面,则是在农业中大力推行集体承包制,在工业中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执政后,经济改革未能阻止苏联经济增长速度不断放慢的势头。1988年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把改革的重心转入政治领域,苏联社会也迅速进入动**时期。戈尔巴乔夫的体制内经济改革以失败告终。1980年,东欧国家中改革起步较早的匈牙利开始对计划和组织制度进行更广泛的改革。波兰、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民主德国等也相继开始了新一轮的改革探索。但总体上看,东欧国家80年代开始的改革收效并不大,没能扭转各国经济发展的颓势。1988年以后,东欧国家的政局在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的相互作用和巨大冲击下,开始发生急剧变化。与剧变相伴随的经济体制改革也开始失去其原本的涵义,体制改革演变成了制度转轨。

(二)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局限

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具有巨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各国的经济改革在启动之初普遍准备不足。大多数国家对改革的自觉性认识不够,南斯拉夫是在面临苏共极大压力的情况下开始改革的;赫鲁晓夫的改革所面临的形势,是轻工业和农业发展严重滞后,人民的日常生活相当困难,经济管理体制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等。波兰、匈牙利的改革更是在出现了社会动**之后的紧急应对措施。由于改革在启动时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盲目性和应对性,导致前期理论准备不足,改革思路不清。由于没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可操作的目标趋向,改革多限于策略性的应对,一旦遇到挫折就难以持续下去,甚至退回到改革前的状态。

其次,从总体上看,多数国家的改革普遍不深入,改革措施不彻底。几乎所有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都是围绕着行政放权和在国家统制经济的框架内扩大企业自主权进行。例如,赫鲁晓夫把权力下放给各加盟共和国和经济区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基本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从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角度进行的行政性分权。其改革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也不会改变传统体制下企业作为行政机关附属物的地位,使其成为真正的企业。对于企业来说,改变的只是隶属关系。这样,就不可能克服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反而还导致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如分散主义和地方主义泛滥等。南斯拉夫的改革,实行的是社会自治制度和协商经济体制,最初的动机也是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也曾获得相当大的成功。但后来随着联邦当局权力层层下放,各共和国(民族)便打着加强“自治”和“协商”的旗号,纵向与联邦政府争权,横向相互之间夺利,结果是前者大权旁落,后者权力不断扩张,民族主义膨胀,形成了多个分散而平行的经济、政治权力中心。各共和国当局大权在握之后实行的仍然是官僚集团的集中领导,例如,企业和社会团体的代表大会和选举产生领导人等制度一概有名无实,生产计划均由共和国政府下达,企业和社会团体的领导人都由他们委派,政企依然合一,权力并未下放。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和管理过度集中的那些弊端在南斯拉夫也都存在。匈牙利1968年开始的改革,原则上取消了对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和物资调配计划,部分放开了价格,实行了“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新体制。然而1988年以前其企业仍然停留在所谓“一只眼睛盯着市场,一只眼睛盯着上级机关”的双重从属状态,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市场机制,代替指令性计划体制的不过是非规范的、琐碎的、暂时的但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行政微观干预,企业对上级行政机关的纵向从属依然居于主导地位。波兰著名经济学家布鲁斯指出,斯大林之后,苏联在总体上并没有发生运行体制的根本改革,没有在企业和中央一级进行体制民主化的改革。应该说,布鲁斯的这种分析也适合于其他国家。

再次,各国经济改革普遍存在不全面和不配套的问题。大多数国家的经济改革没有得到其他领域尤其是政治改革的良性互动。苏共二十大之后,政治生活方面开始解冻,但是其经济改革本身不是以扩大市场机制作用、增加人民经济自由权利为方向的,而其政治体制则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过度集权的层面上。戈尔巴乔夫后来把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化,用政治改革淹没甚至取代经济改革,实际上是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最值得指出的是,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改革的理论探索方面没有取得传统思维,因而改革的理念不能与改革的实践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理论准备不足导致实践缺乏科学的指导,同时,改革实践中出现的大量问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必要的理论相配合,使得经济改革失去了坚强的理论支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