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乡村集市在各地广泛兴起,持续发展,不仅直接推动了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而且对小农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也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有关宋代乡村集市发展的一般情况,学术界大多是在探讨市镇和区域经济时附带涉及。⑴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就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市场形态、活动特点及其与农村经济的关系等问题作一番专门考察和分析。

一、集市类型与形态的变化

宋代乡村集市的发展,总体上经历了由量的增长到质的提升的过程。北宋时期,各种集市的大量涌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农村集市贸易零散、孤立的状况。宋室南渡后。在集市数量进一步增加的同时,其市场形态也发生明显变化。尽管不少集市仍停留于传统的小规模、临时性村落交易点状态,但更多的集市逐渐发展成为较成熟的期日市和常设市。

应该说,期日集市并不是宋代才出现,但它作为农村集市贸易的一种基本形态,是在南宋时期才全面确立起来的。从活动类型来看,具体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日常性的定期集聚交易,属于最常见的期曰集市。由于各地在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很大差异,市集的周期也有长有短。其中,周期短的一般为间隔两日或一日。南宋中期,有人在谈到江浙一带的集市情况时说:“荆吴俗,有取寅、申、巳、亥日集于市,故谓亥市。”⑵生活于两宋之交的叶廷珪也提到,江南东路池州一带的乡村,“聚落至有期日墟集处,谓之子午会。”⑶披照干支记曰法推算,所谓亥市和子午会,都是每隔两日一集,只是在市日的具体安排上有所不同:前者是逢寅、巳、申、亥日市集,后者是逢子、卯、午、酉日市集。另据吴处厚《青箱杂记》卷三载,蜀中有“痃市”,“间日一集”。显然,痃市是周期更短的隔日市,已接近常设市形式。虽然吴氏所说是北宋时期的情况,但考虑到南宋时期川蜀地区农村商品经济又有进一步发展,痃市之类的隔日市亦当更为活跃。周期稍长的期日集市,则是三数日一集。如淳熙二年(1175)九月,两广臣僚上言:“有号为墟市者,止是三数日一次市合。”⑷在部分偏僻和落后地区,市集周期往往在五六日以上。如地处海南岛的昌化军和吉阳军,前者“地狭民稀”,当地黎汉等族“约定寅、酉二日为墟市”⑸;后者更显荒凉,“境内止三百八户,无市井,每遇五七日,一区黎洞贸易,顷刻即散”⑹。另一种是与灯会、庙会等地方风俗和节日活动相结合的商品交易集会,属于特殊形式的期日集市。这类集市一般每年定期、定点举行,虽然间隔时间比较长,但相对于日常性期日市,具有规模大、范围广的特点。如正月十五元宵节,绍兴府会稽县每年都要在府城外的开元寺前举办灯会,由此吸引了大批周边州县的商人,甚至还有不少海外舶商,交易极为兴盛。“傍十数郡及海外商估皆集,玉帛、珠犀、名香、珍药、组绣、髹藤之器,山积云委,眩耀人目;法书、名画、钟鼎、彝器、玩好、奇物,亦间出焉。”⑺二月初八是民间所传弥勒佛降生日,庆元府奉化县岳林寺要举办“道场”,信徒云集,商贾辐辏,“百工之巧,百物之产,会于寺以售于游观者万计”⑻。四月十五日,平江府昆山县举办马鞍山山神神诞祈会,“它州负贩而来者,肩袂陆续”⑼。在川蜀部分地区,大型定期商品集会尤为活跃,而且彼此之间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分工。如成都府每个月都有主题集市:“正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四月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七宝市,八月桂市,九月药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⑽

常设性集市是比期日市更高层次的市场形态。一般已形成相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较为稳定的运作机制。在历史上,这种市场曾长期局限于城市之中,是古代早期城市产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晚唐以降,常设市逐渐由城市向农村扩散。但北宋时期农村地区的常设市大多兴起于镇级中心地,只有少数是由一般乡村集市发展形成的。进入南宋时期,常设性集市的数量明显增多。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常设市开始成为乡村集市的一种重要形式。据《嘉定赤城志》、《宝庆四明志》、《咸淳毗陵志》等地方志记载,浙东台州、庆元和浙西常州等地,都形成了不少较具规模的草市。其中,台州临海、黄岩、天台、仙居等县到嘉定(1208—1224)年间有10多处,庆元府各县到宝庆(1

225—1227)年间共有20余处,常州无锡县到咸淳(1265—1274)前期有6处。另据《绍熙云间志》卷下《场务》载,绍熙(1190—1194)年间,浙西嘉兴府华亭县有14处草市设有税场。在宋代,一般情况下只有草市的交易活动和市场规模达到一定水平,当地官府才会派设专门性的税务机构。显然,上面所说的草市大多已经摆脱定期集聚的形态,发展成为每日贸易的常设性集市。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形态的日趋成熟和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乡村集市汇聚了越来越多的工商业人口。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商业街区。如鄂州城外的南草市,“廛闸甚盛,列肆如栉”,其街市绵延数里,有居民数万家,为“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⑾;同州的青山矶市亦颇为兴盛,“通衢万家市,巴商杂越旅”⑿;饶州的石门市,“市井甚盛”⒀;汀州的何田市,“市井阛阓”⒁;平江府的半山桥市,“民居辐辏,朝夕为市”⒂;镇江府的丁桥市“水可舟,陆可车,亦农工商贾一都会”⒃;绍兴府的斜桥市,“多客邸,四明舟楫往来所集”⒄,市上有许多客邸,供往来客商休息;嘉兴府的濮院市到南宋后期已成为太湖流域南部颇为著名的丝绸生产和交易中心,“轻纨素锦,日工月积,濮院之名,遂达天下”⒅;江阴军的江下市一度是太湖流域北部海外舶货的贸易中心,其市场规模超过了军城,“商船倭舶岁尝辐辏,故市大于城閏”。后来海外贸易衰落,但国内贸易仍十分活跃,“高丽、日本不至,非复曩时,而通、泰、靖江之贸易者犹翕集焉”⒆。在此基础上,有的集市进而发展为成建制的城镇。如绍兴七年(1137),以德安府仵落市为云梦县城;绍兴八年(1138),以建昌军黎滩市为新城县城,揭坊市为广昌县城;绍兴十九年(1149),以袁州鲁墟为崇仁县城;隆兴二年(1164),以韶州洲头津市为乳源县城;嘉定十年(1217),以平江府练祁市为嘉定县城;端平三年(1236),以鄂州青山矶市为黄州黄陂县城。

二、集市活动的新特点

由临时性的村落墟市到相对稳定的期日市和常设市,不仅是乡村集市外在形态的变化,也伴随着内在市场结构和运作方式的转变。主题市场的大量出现,夜市的活跃,贸易活动的开放性,都是这种转变的重要表现。

主题市场是以某类商品交易为特色的市场活动形式,属于专业市场的初级形态。一般说来,只有商品流通量达到一定规模,出现内部分工时,才会形成不同特色的主题市场。就南宋乡村集市而言,其主题市场的兴起大多与所在地区的农副业生产状况有着直接联系。一个地区的某种或几种农副业发达,又具有较高的商品化程度,集市贸易就会出现相应的市场分工。如福建南剑州农村多种芹菜,以芹交易为特色的蔬菜集市十分活跃,“两旬之间,芹市再哄”⒇。荆湖南路潭州衡山县山区果树种植业发达,该县岳市的果品市场也颇具规模。时人项世安描述说:“晓市众果集,枇杷盛满箱;梅施一点赤,杏染十分黄;青李待下暑,木瓜宁论霜;年华缘底事,亦趁贩夫忙。”[21]绍兴府山阴县梅市和项里市周边农村盛产芡实、杨梅等果品,由此形成相应的主题市场。陆游有诗云:“绿荫翳翳连山市,丹实累累照路隅”;“明珠百舸载茨实,火齐千担装杨梅”[22],就是对这两个集市芡实、杨梅交易活跃情景的生动描述。平江府常熟县直塘市和吴县横金市地处太湖流域产粮区,都有颇具规模的粮食市场,汇聚了大批本地和外来米商。绍兴三十一年(1161),横金市米商张子颜一次就从仓库中拨出储米2500石,用以资助军粮[23],其经营规模之大可以想见。淳熙(1174—1189)初,直塘市商人张五三专以收粜粮食为业,每次收粜动以数百石计,获利丰厚,“仓禀帑库所储钱米万计”[24]。在水乡泽地,水产丰富,渔村水市星罗棋布,鱼虾之类的水产品市场十分活跃,有的集市,“鱼贱如土,百钱可饱二十口”[25]。广南西路横州的古辣墟以酿酒闻名,为时人所珍爱。《方舆胜览》卷三九引《桂海虞衡志》云:“古辣本宾、横间墟名,以墟中泉酿酒,既熟不煮,但埋之地中。日足取出,色浅红,味甘,可致远。虽行烈日中不至坏,南州珍之。”由是吸引众多商人前往贩运,汇聚成市。广州城西10里的三角市,周边农村香花种植业发

达,由是成为当地花油和香料的交易中心。

夜市的兴起表面上看只是集市活动在时间上的延伸,实际意味着市场活动方式的变化和发展水平的提高。早期乡村集市往往采取朝集午散的方式。不要说夜市,就是午后的交易活动也不多见。但到南宋时期,夜市越来越多地成为乡村集市的活动形式。这方面,著名诗人陆游在游历家乡绍兴府镜湖流域时所作的诗篇有不少具体描述。如《秋夕书事》中所说的“鹊飞山月出,犬吠市船归”;《晚兴》中所说的“村市船归闻犬声,寺楼钟鸣送鸦栖”;《林间书意》中所说的“三二两两市船归,水际柴门尚未开”等,都反映了当地水乡农民坐船赶夜市归来的情景。农民白天在田间耕作,夜间到集市出售农产品和采购所需物品,夜市正是为适应这种环境而兴起的。在部分地区,还进而出现了邻近集市在活动时间上彼此错开。使日市和夜市结合起来的现象。如绍兴府山阴县的三山市由东市、西市、南市和蜻蜓浦市四个集市构成,其中东市的夜间贸易十分活跃,其他集市则以白天交易为主。

相对而言,由封闭走向开放是南宋乡村集市发展更为引人注目的现象。其开放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集市活动以多种形式向各个村落扩散,渗透到农民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之中。以集市为依托的货担贸易的活跃,便是这方面的表现。各类小商小贩担挑肩扛,深入村头田间,挨家挨户地销售和收购各种日常品,适应了广大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特点。诚如朱熹所说,古时“只立得一市在那里,要买物事,便人那市中去。不似而今,要买物事只于门首,自有人担来卖,更是一日三次会合,亦通人情”[26]。这些往来于乡间村落的小商小贩大多是兼业农民,他们在进行农业生产之余,或将自家所产货卖,或在集市上购人商品再转售,或从农家手中收购某些农副产品再转销集市,从中获取蝇头小利。二是集市贸易越来越多地突破地域限制,直接与地区性和跨地区市场活动发生联系。嘉定十三年(1220),有臣僚上言:“黄姚税场,系二广、福建、温、台、明、越等郡大商海船辐辏之地,南擅澉浦、华亭、青龙、江湾牙之利,北兼顾迳、双滨、王家桥、南大场、三槎浦、沙泾、沙头、掘浦、肖迳、新塘、薛港、陶港沿海之税,每月南货商税动以万计。”[27]这里提到的江湾等10余处集市,分布于浙西平江、嘉兴两府东部的沿海地带,它们不仅与福建、广南、浙东等地形成密切的市场联系,而且商品流通规模巨大。宋末学者方回在回忆其寓居嘉兴府魏塘镇时所看到的集市活动情况时说:“佃户携米,或一斗,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盐、酱醯、浆粉、麸面、椒姜、药饵之属不一。皆以米准之,整日得米数十石。每一百石,舟运至杭、至秀、至南浔、至姑苏粜钱,复买物归售。”[28]可见,当地的集市活动与本地和邻近地区城镇的市场往来都相当活跃。类似现象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有限的地区也能看到。如荆湖南路潭州的储洲市,外来商贩云集,“楚女越商相杂沓。淮盐浙楮自低昂”[29]。同州的暴家岐市,“据众水之冲,商贾辐凑,舳舻相衔者无虚日”[30]。潼川府路泸州的九支寨市,地处蕃汉杂居的山区。时人王质说:“市无翕于沙头,九支次。”[31]“沙头”是指江陵府沙市镇,以“四方之商贾辐辏,舟车骈集”[32]闻名于世。王质将九寨市与沙市比较,足见其已非封闭的小集市。对外市场联系的不断加强,表明集市活动已不再停留于邻近村落居民之间有限剩余产品的互通有无,而是逐渐发展成为更大范围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集市贸易与农村经济

乡村集市的兴盛,不仅意味着农村商品流通的活跃。更重要的是以集市贸易为基础的农村初级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和由此引发的小农经济的一系列变化。

谈到宋代的农村市场,不少学者往往将乡村集市与镇市等同起来,认为两者是同一层次的市场活动。其实,早在北宋时期,镇市和乡村集市在市场形态上就已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到南宋时期,两者的等级关系更为明显。镇市作为农村工商业集聚地,有着更为广阔的市场腹地,汇聚了更多的商品贸易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简单的集市形式,充当着农村中心市场的角色。相对而言,乡村集市属于较低层次的市场活动,更多地承担基层商品流通的职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