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弥大笑着扑过来抱住夕夜一个劲用脑袋顶她:“萌死了!这种又纯又呆的天然萌物最有爱了!风间你快把她扑倒吧!”

哪国语言?完全茫然的夕夜只好望向风间求翻译。

男生有点无奈:“称赞对方皮肤好是女生间约定俗成的寒暄语。你不用那么认真的。”

“你们俩交往吧,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我反对。”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但那种温度,却万分陌生。周遭空气瞬间就凝结了。

夕夜抬头转向声音源头,果然是季霄。

季霄完全无视夕夜,只冷冷地朝风间扔去一句“如果你非要和顾夕夜在一起,就表示跟我绝交”便转身就走。

一向擅长炒热气氛的亚弥也不知所措,愣过三秒,犹犹豫豫地跑去追上季霄。

只剩下风间和夕夜尴尬地对峙。

其实一切都明晰了,风间是季霄的死党,而季霄对自己的反感是不言而喻的。

说到底,根本没什么好期待,幻梦经不起一击就粉碎,都是自己作茧自缚。夕夜长吁了一口气,苦笑着,对风间说道:“对不起。”

但与此同时,风间面无表情,脸上仿佛罩着一层浓雾,说了截然不同的三个字。

两个人的声音在虚空中交叠,模糊了真实与幻觉的界线,然而,那三个字的存在,无论夕夜多么不敢相信,也不可能被否定。

母亲在世时一再告诫我不要相信除她之外的任何人,而今我依然不知道什么人值得信任,却先遇见了无条件信任我的人。

你说得天经地义理所应当,语气毫不起伏跌宕。

--别理他。

平平淡淡,乍听无情实则温暖,给我的安慰不可名状。

是什么穿过指缝自由落体,延落在炙热而苍白的地表,须臾便蒸发无踪?

是什么被手心接纳,在指示命运与情感走向的掌纹间温柔地融化?

[一]

很久以后,风间向夕夜讲述自己和初恋女友的过去,两种初识在夕夜的脑海里如同电影中象征镜头的复现。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但她坚信故事是这样发生--

男生转身时本想对一直跟着自己的女生发作,看见那不带表情却罩着温柔之色的面庞,恼怒在刹那间便烟消云散。

“呐。如果非常难过,哭也可以,但……”

女生稚嫩的手伸向风间,将掌心摊开在下颌处。

行道树伸展的枯枝,早早暗下去的天色,接连亮起的路灯,安静的街道,暖黄的光,说话时呵出的白雾……一幕一幕,匆匆闪回,真实平和得甚至不能引起任何情绪变动,如同一种早知结局的前情提要。

时隔六年,在葱郁的翠绿还在潮涨汐落的夏末,混杂着汗液气息与焦灼气味的喧嚣异常的运动场边,与彼时毫无联系的情境里。

风间朝夕夜伸出手,重复那句话:“眼泪是珍贵的东西,不能让它落在尘埃里。”

这其中,有些是注定的。

[二]

“那么今年我们系的合唱,就由顾夕夜同学来组织吧。”导师在全系会议上说完这句话便宣布散会,学生们像是完全没有听见一般作鸟兽散。

被剩在最后,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的人是夕夜。

明知她没有人缘,却故意作出这种安排,在这个女生居多的院系,进一步煽动大家对她的嫉妒与仇恨,使她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最后不得不向自己妥协。导师阖上资料走出门去时,冲目光呆滞的女生笑了笑。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初中时是合唱团领唱,高中班级合唱时担任的是钢琴伴奏,并不需要和任何人协作,回想起来,尽管出色,但夕夜不善于融入集体,更别说担任组织者。

回寝室前绕去了图书馆,借了八九本与专业相关的原版书,一路抱着走,沉重得明显感到手酸,肩包每隔半分钟左右就滑下来一次,不得不走几步停一停。

路程过半时不出所料地出现了主动提供帮助的搭讪男。但这种情况下,似乎没平时那么讨厌。

夕夜真心地谢过他,对方顺势要手机号的时候,也没有拒绝。

刚进寝室就收到短信:“我是刚才帮你搬书的那个哦___Y,我叫XX,是XX系X届的,交个朋友吧~\(≧≦)/~”

看到男生使用表情符号,夕夜就忍不住一哆嗦。虽然贺新凉过去也常这么做,但他那时不过16岁。年满20还这么爱撒娇就不能违心地说是什么优点了。虽然他自报了姓名,但由于并无好感,夕夜把那号码存为“路人甲”。

看在他乐于助人的分上,夕夜忍耐着给他回过去:“嗯,谢谢你。”并没有做自我介绍。

路人甲似乎是神经较粗脸皮较厚的角色,又继续发:“下午有空吗?要不要一起去打羽毛球哇XD?”

羽毛球……

总觉得篮球足球才是适合男生的运动,“羽毛球”这种字眼看起来就令人反感。夕夜委婉地拒绝了。

路人甲却穷追不舍:“啊咧咧--你没有什么喜欢的运动吗?没有爱好吗?”

“爱好看书。”

“看书吗?哎呀我也是一样哦(__)。我们可以交换书来看哦。”

夕夜努力回想刚才那张路人脸,怎么都不像读书人,但有时人不可貌相,这么小的事没必要较真。含糊地答应了这个“换书看”的提议。

过了大约半小时,路人甲又突然发来一条:“__你平时晚上去不去夜店啊?”

夕夜笑了,没再回过去。

这种肤浅的示好,太廉价了。

没有刻意去联系易风间。

于是便断了联系。

起初几天一直想着他,但后来就逐渐习惯了,只是想着他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好好生活就已经安心。孤独是夕夜最容易习惯的事。

其间倒是多次见到路亚弥,正巧选了同样的通选课,或者午饭时在餐厅偶遇,只要她身边没有季霄,她就会主动招呼夕夜坐在一起。

她比夕夜小一届,读大二,看起来却像高二学生,无时无刻不元气满满。在稳重内敛的季霄身旁,有种不协调感。被问起怎么会和季霄交往,答案却出人意料。

“我啊,从初中就喜欢他,为了他考进阳明,又为了他考进F大,是个固执又缠人的跟班哦。虽然高考是撞了大运,侥幸啦侥幸。”

“怎么侥幸?”

“最不擅长的英语科答题卡涂错位,等到快交卷才发现,理应按照一行一行的顺序涂,我却按照一列一列的顺序涂,最后要改已经来不及了。结果居然得了138分,把自己也吓一跳。”

“不、不是吧……这都行!”夕夜木讷地咬着筷子僵住。如果按照正确的顺序填,说不定连38分都得不到呢。

亚弥笑眯眯地喝了口汤,眼睛弯在汤碗上方:“爱情感动了上帝哦。”

夕夜有点无奈地笑起来。

亚弥是读书不在行的类型,但为人处事很机灵,有时有点冒失,整体上还是很讨喜。不过再怎么说也和“执着”这种词划不上等号。

“从初中开始,中间就没喜欢过别人吗?”夕夜问。

“季霄和颜泽学姐交往后喜欢过别人,因为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了……”

差点忘了,同校学妹,不可能不知道季霄和颜泽那段短暂的恋情。

高中时季霄担任自主管理委员会主席,颜泽担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两人都是叱咤风云的校内偶像。

“……不过呀,当我发现自己每次喜欢的人都那么像季霄之后,就连喜欢别人的希望也放弃了。”

那不是放弃,而恰恰是无法放弃的象征。

因为相似的话或字眼,因为相似的表情或目光,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只因为他像贺新凉。

如出一辙的事,也发生在夕夜身上,所不同的是,她的爱情如同这世界上99%的爱情,感动不了上帝。

一次次误以为可以真心爱上一个人。

一次次期望又失望。

而真相是,内心深处牵出一端系着某人的线,固执地束缚了你的意识,既无法感动上帝,又无法说出--

“新凉,再见。”

[三]

女生宿舍的水房向来是是非聚集之地。

衣物放在盆里浸泡柔软剂,夕夜洗干净手,回屋看了会儿书,十分钟后去清洗,走到门口听见里面正在议论的人是自己,不由得脚步一滞。

“怎么会让她负责这么重要的合唱?”

“你傻啊,没听说顾夕夜是XXX导师的人么。”

“他的人?”

“就是和他有那种关系呗。真是搞扯,拿全系的事来送人情。到时候我们都不参加,看顾夕夜怎么办。”

“就是,不参加,反正我本来也不打算参加学校里这些事,那种趾高气昂的烂女人,整天用鼻孔瞧人,谁要去给她捧场!”

“……”

夕夜淡然走进水房,几个女生立即收了声,其中一人迅速倒掉盆里的水回去晾衣服。

真相与传闻正好相反。

XXX导师,其夫人癌症末期。对夕夜有好感,为了迫使夕夜就范利用权势不择手段,这次又故意设局对夕夜施压。

有时想着不禁鼻子发酸,为什么自己要被拘泥在这样的困境中被这些阴险卑鄙的人糟践。

可又没有别的出路。

没有人以我为荣。

没有人对我宠溺。

没有人给予我叛逆的权利。

我所能做的唯一选择,就是趋于完美,向人们证明自己。

对于世界的了解,夕夜全是从电视剧中习得的。刚认识亚弥时,很自然地把她和季霄分别与相原琴子和入江直树对号入座。随着了解深入发现,不仅季霄不像入江那么冰山,亚弥也不像相原那么脑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