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后,挖掘队什么也没得到。这并不奇怪。像这样的考古发现,两三个月是很短的时间。

跟着他干了几天,老王有点烦了。他每天都在这里挖沙子,真的很无聊。最重要的是他用特殊的能力探索过这片区域,根本没有化石。明明没用,他还要受罪,真没意思。

和老王一样的,还有迈克尔教授。最近两天,他天天和关云混在一起,在那片草地上鬼鬼祟祟的,看他们的架势,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这个外国人有什么更先进的检测仪器吗?老王知道关云长喜欢占小便宜,担心被洋人收买,就和他们凑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半吊子三人组,整天四处游**。

不能说是逛,还是有一些收获的。关云长找到了几十种草药,但数量还是比较稀少的,所以没有采挖。即便如此,也足够王贝听到消息后兴奋一阵子了。

通过她的对比实验,验证了江北周边出产的中药非常地道,有效成分远超普通野生药材。虽然产量暂时不能太大,但作为药材市场的高端药材,还是很有价值的。

这也叫王贝下定决心配合江北,特地从城里赶来加入关云的队伍。她穿着裤子,裤腿扎得紧紧的,手里拿着一根柳条棍,在齐腰深的草丛里走了一整天。

“这丫头,倒是一滴做大事的本事——”关云也赞不绝口,他这个年纪的人,都比较传统,还是喜欢吃苦耐劳。

老王撇撇嘴:“又不是没有好处不能早起。”

说完,我看了看迈克尔,他正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摸索着。“这也包括疲倦和不朽。文志叔叔,这些天你在找什么?你得跟我做个实实在在的交易?”

“你们年轻人不懂。”关云老脸上颇为犹豫。

老国王卡巴使了几个小眼神:“你不用告诉我你找的是小草,就知道你老人家不老,想返老还童。”

“你怎么知道聂——”关云长嘴老大,脸也有点红。虽然吃了这玩意不能真的返老还童,但是泡在酒里真的可以恢复一些机能,返老还童,相当于返老还童。

自从他跟迈克尔提了一件事,迈克尔这个老头就一直惦记着这件事,整天拉着关云在草场上转悠。

我就知道你们俩在一起不好——老王感叹。小草是他们当地的名字,学名也是从娜娜那里听来的。它叫草苁蓉,类似于沙漠中生长的肉苁蓉。是比较珍贵的中药材,可以和冬虫夏草相媲美。

但是这个东西假货很多,充斥市场,效果大打折扣。真正的野嫩草在他们那边已经灭绝十几年了。而且小草是寄生植物,对生长环境要求严格,真的不是那么好长的。

知道他们没做什么猫腻,老王也就放心了。他干脆在草丛里采了蘑菇,准备晚上回去炒。

草原上的蘑菇一直享有盛誉,其中最著名的是“口蘑”,因为它曾经从张家口流入市场,所以得名。但是,如果细说类型,还是有很多种的。这个月,最常见的草甸是雷窝子。

这种蘑菇,一旦发现就是一个窝,密密麻麻的簇在一起,基本上一个窝能摘半个小筐。老王运气好,很快就找到一个窝,蹲在那里挑好的。剩下的还是留着自然繁殖吧。

“好多蘑菇!”不知道什么时候,王贝也溜达过来,蹲在那里帮忙。

“别全杀了,留下那些太老太小的——”老王不高兴了,这种灭绝的采摘是他最讨厌的。

王北刚要架起丹凤眼,想着老王说的也有道理,就白了他一眼,忍了。

我很快就摘了一堆雷窝,但是老王这手是空的,我就用裙子兜了一兜,准备回家。

远远的,传来了张兰的喊声。这个姑娘忙着游客的事,她也来凑热闹。发现王贝挥手后,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你躲在草丛里干什么?老实告诉我。”说完,还瞄了一眼老王的肚子。

“我在采蘑菇,不只是为了你这只贪吃的小猫。”老王是真的怕这姑娘瞎了眼。

张兰一高兴,举起了手里的小柳条筐:“有一颗心,放在这里吧。”

老王刚想把口袋里的蘑菇撒到篮子里。结果,他发现篮子底部横着一根紫色的长钉,有一英尺多长。他不禁瞪大了眼睛:“姑娘,这东西哪来的?”

“是我摘的。我刚好路过一条沟,看到这草长得怪怪的,就摘了。”张兰没心没肺地说,拿起狼牙摇了几下。

“这就是缘分啊——”关云和迈克尔在不远处的老朝看去,可是找了好几天都找不到。结果女孩林一路过就摘了一株。这是有意还是无意?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一滴草?”关允此刻手里握着嫩草,一脸兴奋。难怪他表现得如此糟糕。目前这种小草的样子确实不错。花穗有一尺多长,特别粗,尤其是膨大的基部,比他的手臂还粗。这是一根小木棍。

小草一听到这个名字就是好东西——张兰把小草抢回来,嘴里宣示主权:“我的!”

连王贝的眼睛都亮了。她从来没有见过小草,但当她第一次在张兰的篮子里看到这种植物时,她没有认出来,因为它太厚了。

“够粗够劲,效果肯定会过度——”关云一边点头一边念叨。然后迈克尔凑过来,看着嫩草,和关云一起点头:“很好,很好,这个形状很奇怪。”

张兰把仙丹放回篮子里,美滋滋地说:“仙丹,吃了能不老吗?懂叔,请告诉我怎么快速服用?”

女人,谁不想永远年轻,永远不老。只是这小草的功效不在外貌方面,所以关云有点说不上来,也说不上来。

老王知道张兰有刨根问底的精神,赶紧打断道:“泡酒喝,滋补身体,提高免疫力,对中老年人有效。你现在应该早点使用它,或者你应该迅速带领我们去看看你是在哪里找到它的。”

于是,在张兰的带领下,往南走,走了五六里路,张兰停下来,指着前面的沟:“就是这里——”

这里很安静,连老王都不怎么来。除了种草和撒尿的时候去过两趟,他一般不在这附近转悠。结果他突然一看真的傻眼了:只见一丛丛密密麻麻的小树沿着沟往上蹦,比周围的杂草还高。随着微风,树叶微微抖动,看起来是那么欢快。

“我们在这棵树上吗?”老王揉了揉眼睛。去年冬天虽然种了一批红杉,但主要集中在几个水泡上,没把这方面考虑进去。

关云也不停地摇头,自言自语道:“十年前,这里有一片老林滴,不过早就砍光了。为什么又长了?”

这让老王触动很大,他突然想起自己几岁的时候,来这里采过树林里的蘑菇和野果。好像虽然十几年过去了,但是那些年砍下的树并没有完全枯死。它们的根还保留着生命的胚芽,它们的果实还在土壤里静静地等待发芽。泡泡里重新储存的水和老王施的尿素,终于唤醒了沉睡的生命,重新绽放出绿色。

生命力的坚韧更胜一筹!

老王心中充满了敬畏,同时也有无限的欣喜:这样,几年后这里一定会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为江北的植树造林省下多少时间!

满满的惊喜,一群人快速走到人群中观看。因为溪边水多,树的芽特别壮。通过灌云的初步鉴定,这些树苗有十余种,大部分是阔叶树种。

最可喜的是树苗带一望无际,随着河流向远方延伸,面积绝对不会小。

奇迹,这简直是奇迹——老王粲心里只有叹息。

“哈哈,这里有嫩草!”张兰并不知道这片森林的意义,他一心一意的寻找着小草。结果,他在离岸边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丛,有高有矮,大约有十几种植物。

其他人只是想起了这里的初衷,于是都冷静下来,向张兰靠拢。

老王眼尖,一路上发现了几丛嫩草,都是巨大异常。扒开草丛仔细一看,发现这里的地下有很多老根,有的已经枯死,有的已经发芽,那些小草就寄生在这样的根上生长。

“我早就该来了——”关云激动得拍了拍大腿,不过这有点马后炮。难怪他象棋下得很烂。

另一方面,迈克尔是一个积极分子,迫不及待地开始采摘小草。老王还时不时地警告:“这是我们江北的规矩——”

沿着河边一路走着,不一会儿,老王扛着一大捆草。是的,的确是绑定的。两岸至少有几千株小草。

这只是开始。再过几年再看,一定会成为长小草的“基地”。

最兴奋的当然不是关云,而是独家收购江北产野生药材的王贝。这些小草在不久的将来会给她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好了,好了,这些就够了。姑娘吴带回去做些化验,剩下的分给乡亲们。”老王粲看到关云和麦可还在弯腰收割小草,不禁有点心痛。

要知道,草药中的有效成分除了滋阴壮阳,还能增强细胞活力,从而提高人体免疫力,延缓衰老。正因为如此,它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开发价值不可估量。

一行人其乐融融,在往回走的时候,张兰也是一惊一乍的,因为草地上,时不时的跑出一只兔子,或者飞出一只野鸡什么的。可以看出他们住在这个地区。

“我说那片草地和树林里的野鸡和兔子不多,都到这里来了。”老王也喜出望外。按理说野鸡和兔子繁殖很快,但是还没有形成规模。他以为他们都是叫畜生来诅咒的。

而这个地方属于未开发的地方~女性的土地,野生动物对这方面天生敏感,所以会有扎堆到这里的现象。

除了野鸡和兔子,许多鸟类也栖息在这里。透过植被,老王发现了缩着脖子在里面钻来钻去的秃尾鹌鹑。不远处的草窝里,有布满斑点的鹌鹑蛋。我想我在守住我的窝。

这是野生鹌鹑蛋——老王小时候没少吃鹌鹑蛋。和现在市面上的鹌鹑蛋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虽然也叫鹌鹑蛋,但是真的没法比。

果不其然,鸟只有在树林里才能找到,尽管树林才刚刚成形!

除了鹌鹑之外,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鸟类,如高祥云中的蒙古百灵鸟,以及比它略小的百灵鸟。清脆的歌声特别悦耳。

“云雀飞过蓝天——我爱你,中国——”老王高兴,被杨锐感染,声音却比杨锐低了好几个故事。

张兰夸张地捂住耳朵:“小胖哥哥,饶了我吧。如果你再唱,我就真的跳进河里——”

话音刚落,只见老王扑通一声跳入水中,激起了老大的水花,溅了大家一身。

“胖哥,你太生气了。我只是开个玩笑。”张兰抹了把脸,觉得是被她刺激了。

水中的老王表演了他的虎刨神功,扑腾了几下,游到河中央,双手捞出一个东西,然后游回岸边。大家都凑过来看了看。我看见老王手心里有一只鸟。它又湿又脏。被水打湿后,一张一张地粘在身上,露出鸟的皮肤表面。它看起来很丑。

“这只小鸟长得怪怪的——”张兰伸出手指,轻轻戳在小鸡的黄嘴上。结果小鸡圆溜溜的眼睛瞪得老大,嫩嫩的鸟嘴猛啄。

张兰的手指出现了一道红痕,委屈地缩回了手指:“这个挺凶的,肯定不是什么好鸟。”

关云慢慢接过话头:“姑娘,你说得对。这真不是什么好鸟。乍一看,它是一只夜猫子的幼鸟。”

夜猫子又叫猫头鹰,因为长相怪异,叫声难听,从古至今都不受欢迎。其实猫头鹰的主要食物是老鼠,是一种益鸟。

张兰仔细看着小鸡,最后看到的是猫头鹰的样子,圆脸。虽然两只耳朵羽毛还没长起来,但是圆圆的眼睛和凶狠的眼神看起来很凶。

虽然不知道猫头鹰的雏鸟为什么会掉到水里,但是既然被老王碰到了,他当然不能看着雏鸟淹死。先养着吧。

但关云却忧心忡忡:“杨戬,古语有云,夜猫子进家门,什么也不来,不是死了老婆,就是破财。这东西一定不能养——”

卡巴法老眯起眼睛:“我明白叔叔,我还没娶老婆,家里也没钱,一点都不怕。”

张兰也附和道:“是啊,小胖哥哥家里还养着黄鼠狼呢。不就没事了吗?”

关云以为也是这个道理,就不说话了。老王把猫头鹰幼崽捧在手心:“小家伙,你真幸运——哎哟,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小男孩,你啄到我了!”"

猫头鹰崽不知道什么叫感恩,扇着小翅膀,啄了老王手指两下。虽然没破皮,但也疼得老王尖叫。

“蓝蓝,快点给你——”老王冲进了屋子,然后用手拉开了他的口袋,里面立刻伸出了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当当当当,在他的手指上啄了几下。这熊的事情一路都没消停过。

啊?看到小猫头鹰奇怪的样子,蓝蓝赶紧把她的小手伸进小胖叔叔的口袋。小鸡正准备伸出嘴来啄,结果它转了转圆圆的大眼睛,把嘴缩了回去,让蓝蓝把它叼出来。

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老王嘴里咕噜一声,这个小麻烦至少解决了,剩下的就交给蓝蓝了。

蓝蓝把猫头鹰捧在手心里。这个家伙的头发已经干枯了,只有蓝蓝的手掌那么大。看来他长大了,一定会大的。此刻,它正用戴着眼镜的大眼睛看着蓝蓝,然后发出嗬嗬的叫声。

“真的很丑。”老王觉得自己的耳朵被毁了。

奇怪的叫声吸引了躺在炕上玩耍的大花,爬上了蓝蓝的裤腿。这两个家伙已经是普通家猫那么大了,断奶也很久了。他们有时候住在老李家,大部分时间靠老王。

仔细看,还是能看出它们和家猫的区别。一方面,它们的尾巴更短,另一方面,它们更强壮。如果你生气了,你的本性就会完全暴露出来。那是一个凶猛的人。反正老王不敢招惹lynx兄弟。

大花和小花分别蹲在蓝蓝的肩膀上,睁大眼睛盯着手里的猫头鹰,毫无攻击的欲望。在这方面,它们很受蓝蓝的欢迎,甚至那些小白鸟也从来不是灾难。

反倒是小猫头鹰来的如火如荼,展开翅膀,露出一张大扁饼脸的失落脸。好像是在威胁和警告大花小花。

丫丫——蓝蓝嘴里小声安慰着小家伙。老王还哄他:“我们千万不要搞窝里打架的游戏——妈的,大华,你在哪儿挠猫爪呢?”

他什么都没说没关系。说着说着,大华小华用力向他冲去。因为距离,小华离得很远,但大华的爪子却拍在了老王的胳膊上。

这还不错。不是抓,是拍。如果抓到了,肯定是几条血路。

甚至小猫头鹰也对他吠叫。老王心里这个委屈就别提了:一个和两个都冲着我来,你合伙欺负人家?

没办法。家里的蓝蓝对动物太友好了。相比之下,老王觉得自己被区别对待了。一气之下,他干脆出去小花园干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