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客栈后,洪翔将事情告诉了贾诩,然后道:“朝廷指望不上,到时候还得咱们自己掏腰包组建军队。所幸这军队以后就归咱们了,倒也不算太亏。”

“恐怕没那么简单。”贾诩道,“西北羌人性格彪悍、作战勇猛,仅凭一些新招募的士卒恐怕很难击败他们。而且对手乃游牧民族,以骑兵为主,咱们若想招募一支骑兵队击败对方,那是几乎不可能的。毕竟除了马匹、武器、铠甲、弓箭之外,训练有素的兵员也十分重要,这些可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凑齐了的。”

“嗯,那就慢慢来吧。”洪翔点头道,“不过,咱们眼下有一件急需完成的事情,那就是尽快组建专属于咱们自己的情报机构。文和,对此你可有什么好建议?”

贾诩道:“我觉得以洛阳为起点,每个大城市都收购一家酒楼外加一个客栈,既算是投资,又可以经营赚钱,而且还可以方便咱们吸收各色人才并隐藏身份收集情报,可谓一举多得。”

洪翔点头道:“酒楼和客栈人流量大,往往是各类消息汇集的地方,很不错。”微微一顿,“不过洛阳这边暂时就算了,房价极贵不说,而且很快就会毁于战火之中,投资此处绝对有赔无赚。还是以长安为起点吧,那里暂时房价应该比洛阳低不少,而且那将会是新的帝都所在。”

见贾诩露出惊讶之色,洪翔微微一笑,道:“不用怀疑,我看过天象占卜过了,没错的。”

贾诩闻言还是忍不住道:“这怎么可能?”

“一切皆有可能。”洪翔轻笑道。“还有,除了酒楼、客栈生意外,最好组建个属于咱们自己的商队,含护卫队的那种。如此既可以运送物资和情报,又可以赚钱,还能供养更多的武装力量、吸收各种人才,同样是一举多得的事。”

“好。”贾诩点头赞同,“只是咱们的钱未必够做那么多事啊。”

洪翔笑道:“不够就慢慢来,捡重要的事先做,等以后有钱了再逐渐完善便是。”面色一正,“天下将乱,诸侯即将并起。只要咱们的情报机构能够胜人一筹,哼,到时候定可以打得对方找不着北。”

贾诩嗯了一声,道:“这事得注意保密,否则若是弄得人尽皆知,那就没太大作用了。”

洪翔点了点头,道:“我率军去西北时,你就在长安组建情报机构吧。等我率得胜之师返回路过长安的时候,咱们再一起去济南建立根基。”

“如此甚好。”贾诩道,“大哥欣赏的那个王越,到时候说不定还能碰上,你帮他完成击退西北羌族叛军的愿望,说不定有机会可以邀请他加入咱们呢。”

洪翔道:“西北羌族叛军残害百姓,掠夺我大汉钱粮,早就该杀。至于那王越么,我定会全力收服他的。”

贾诩笑道:“大哥,你猜张让会否暗中派人通知羌族叛军在路上伏击你呢。”

“呵呵,管他呢,到时候再说吧,多想无益。”洪翔洒然一笑,“好了,文和,你大致估算一下,组建情报机构大约需要多少钱,先随你,剩下的留下给我招兵买马就行。”

贾诩略一沉吟,道:“如果只是长安一城,倒是不会太多。但如果要遍布大汉十三州的主要城市,再加上往来期间的商队和护卫队的费用,恐怕初建花销一万金都未必够用啊。”

洪翔皱眉静思片刻,毅然道:“给我留下一百金就行,到时候我会尽量从军部榨出些油水出来。记住一点,多找些可用之才,不管花多大代价都要拉拢过来——钱可以再赚,人才难得啊。”

贾诩点头道:“好的。”

洪翔道:“我给你写一份名单,上面是一些不错的人才,是我当黄巾大帅时收集的消息。有些人可能眼下比较小,但天资聪颖,他日成就绝对非凡,不可小视。若能够得到他们的消息,你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如果能够帮助他们,甚至直接拉拢过来,你看着办便是,我相信你的判断力。”

作为一名穿越人士,洪翔对于收集三国各种人才的渴望,绝对要比历史上以“爱才”而著称的曹操还要强烈得多。称他是个有“人才收集癖”的家伙,也一点不为过。

毕竟,三国时代人才辈出,却因诸侯争霸而消耗殆尽,几乎全部死在了内战当中,就连普通的百姓都是十不存一,凑数量从几千万人口变成了几百万,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十分令人惋惜的事。

洪翔作为一名知晓三国历史的穿越之人,既然眼下有机会改变历史,自然要想方设法地将人才们汇拢到自己麾下,让他们帮助自己发展势力,他日以此**平那些试图争霸天下而不顾百姓死活的各路诸侯们。

以此为根基,华夏民族到时候不但不会陷入巨大的衰弱期,让外族侵略,反而会借势完成一个华丽的转身,进入整个华夏民族复兴的历史阶段,让整个世界都为之侧目与敬服。

到时候,“万国来朝”绝对不会再是一句空话。

谁若敢冲着华夏露出丝毫不敬之意,哼,就等着被洪翔麾下的超级军师与大将们率兵征讨吧。要知道,“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贾诩点点头,待洪翔将名单写完并交给自己,郑重地将其收好,然后与洪翔开始商议其他事项。

二人一直谈到了第二天下午,才意犹未尽地准备结束谈话。

贾诩道:“既然事情已经商议的差不多了,那么我这就启程去长安,争取在你路过长安之前,把西北的情报网大致组建起来。”

“你不睡觉啦?”洪翔笑问道。

贾诩笑道:“那批黄金运送不便,必须尽早找到信得过的商队和护卫队,等一切办妥上路时,我大可在马车中舒舒服服地大睡一觉,等睡醒了,说不定就抵达长安了呢。”

洪翔面露感动之色,道:“辛苦你了,文和。”

……

洪翔美美睡了一大觉后,自感精神不错,暗忖三天的虚弱期过去了,正好去兵部逛逛,看看手中的那份圣旨能起多大用。于是将贾诩送来的一百金从床底下拿出来,数出十金放在身上,然后洗漱一番用过早餐后,便缓步向兵部走去。

洛阳城乃大汉顶级大城,分内城和外城两部分。内城乃老城,而外城则是新扩建的地方。兵部就位于外城,负责调配整个大汉的军队。

洪翔路过内城城门时,忽然发现一堆百姓围在那里指指点点地议论着些什么,好奇地走上前一瞧,赫然发现城门上居然挂着一个血粼粼甚是可怖的人头。

凝神望去,愕然发现那脑袋的主人自己居然认得,竟是被自己胖揍过一顿的狗太监——郭公公!

“咦,龙凤楼负责接待的郭公公怎么会被人砍了脑袋挂在这里?”一旁新来的路人问道。

有热心人答道:“听说是惹到了不该惹的人,想贪墨人家的宝贝,被张让大人得知后斩首示众以儆效尤。哎,真不知是哪个大贵人如此厉害,就连那眼高于顶的郭公公也招惹不起啊。”

“呵呵,张让那老家伙居然用这个来讨好我,还真有他的。”洪翔哈哈一笑,心情大好,不想再在此处浪费时间,迈步向兵部的方向走去。

“希望兵部的人也能让人有个好心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