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章

这天晚上他们什么也没做,在霍斯予当然是一种策略,他并不傻,周毕竟是个人,要留住一个人,打断腿关起来当然也行,但那是下下策,私心里,霍斯予也不愿两人见面了跟仇人似的互相争斗,把自己逼成一个暴力狂,说个话说着说着就要动手,上个床每次都得费力气要用强,平时你还得崩紧了神经防着他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那多可悲——人要是处到那种地步,还有什么意思?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只反映你无能,你驾驭不了人心。霍斯予明白,对周这种外柔内刚的人,你不能每次都靠绑着,不然哪天他真有可能亲自操刀子伺候你,所以你得以退为进,得堆着笑脸陪着小心,**的事更是大忌讳,虽然他很想要,但却深知,刚刚才把人弄进医院,再搂着求欢,任霍斯予脸皮再厚,也知道说不过去。

但这事在周看来,却比他直接蛮干更令人嫌恶,一个畜生突然间说不玩土匪恶霸那套了,来玩王子和睡美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霍斯予不知道,周此时对他的恨意已经全部涌起,睡在他怀里,脑子里想的全是怎么把他不动声色地掐死或者怎么把自己不动声色地闷死。他活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觉得无法跟一个人共存在一个空间里,霍斯予的一切,无论是好是坏,在他看来全是一张编织紧密的天罗地网,罩得人窒息到险些缺氧而死。他躺在**,被霍斯予蛮横地搂着腰,死命把脑袋按在他的胸膛上,就这么别扭地睡,宛若一条脱离了水的鱼,使劲扑腾,扑腾半天都跳不回能供活命的地方,没办法,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干涸而死。

可他才二十六岁,他还有许多想做的事没做,还有许多念想没有实现,他还想在有生之年不说幸福,起码过得像人一点。林正浩临走前那一瞥令他感到彻骨寒冷,没有什么比你爱慕的人瞧不起你更令人痛苦的了,这打击太大,以至于他不知道怎么办,心灰意冷,自暴自弃,恨不得彻底作践自己算了。

但医院躺的那几天,他想了很多,他想到早逝的父母,想到自己颠沛流离,有一顿没一顿的青少年,想到当初考研的时候,每天背书背到凌晨,匆匆倒下睡后第二天早晨七点钟有得准时出现在课室带早自习。他想到冬天,自己住的那栋筒子楼四面漏风,夜里冷得没法看书,只好灌了热水袋抱身上,呵气成霜地背单词。没有一步走得容易,走得这么难,你就更加没资格撂担子,更加不能随便说老子受不了不干了。一个人咬紧牙关活到现在,是为了父母的在天之灵,是为了对做学问的满腔热爱,是为了求知识明是非,为了有朝一日实现心中理想抱负,但怎么说,也不是为了给这个活土匪糟践的。

周握紧拳头,明白了一个道理,以前只知道一味隐忍,以为打落牙齿和血吞,以为终究有一天能忍到雨过天晴,这压根就是错了。没完没了的忍耐中,早已把人的意志消耗殆尽,你把内心所有的力气都用来忍了,又哪里有余力去做其他的事情?到头来,他隐忍退让,那王八蛋却步步紧逼,林正浩的事犹如一击重创,令周彻底清醒,原来令自己丧失幸福的资格的罪魁祸首不是霍斯予,而是自己,是自己首先让灵魂卑微,以安身立命为借口令人格低贱,那么又怎么怪得了别人瞧不起你?怎么怪得了林正浩想也不想,转身就离去?

做一个被逼无奈的弱者有什么意义?把过错全部推霍斯予头上有什么意义?没错,躺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就是一头畜生,没人能跟他一样混蛋,但他这样,并不意味着你也要做一个可怜虫啊。

世界上没有救世主,你必须自救了。周深吸一口气,冷静地思索了自己的处境,眼下的情形,很显然霍斯予不会放手,这种从小含着金钥匙的败类跟他以前教过的那些被惯坏了的学生一个道理,眼高于顶,自觉世界就围着自己转,你越忤逆他,他越来劲。而实力相差悬殊,硬拼犹如以卵击石,霍斯予肯定是毫发无损,但自己却要白白赔上大好前程。

那么,就必须找到一个切入口,正中他的软肋,想一个法子,让他不得不放手,还得兼顾他的面子里子,让他不会心存嫉恨,否则以后追究起来自己可耗不起。周静静思索自己看过的史书,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的帝王将相,王侯列强,任你多权势滔天,可都不能为所欲为,历来越是懂得权术,越是要讲究制衡,每一个能逃脱。

霍斯予不过一介商贾,他还出身在错综复杂的政治世家,那这样的人,就肯定不会像表面看起来这么专横跋扈,他年仅二十三岁便掌管霍家明面上的生意,他的手段能力可见一斑,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是个没脑子不管不顾的恶霸。

他之所以能对自己捏圆搓扁,说到底,不过因为自己是个没权没势的小老百姓,他以为,自己跟他每天集中精力对付的那个权力中心没关系,所以才能肆无忌惮,这么下狠手糟践自己。

周眼睛微眯,默默打量霍斯予睡着时的模样,忽然冷笑了一下,又慢慢闭上眼睛。

休息,无论如何,养好身体才能跟他斗智斗勇。他捱过饿,受过苦,为了养活自己,能读书,不招亲戚白眼,十岁他就会接些小活计放学后做,人只要想活着,老天就没绝你生路的道理。

从那天以后,周就不声不响在霍斯予这住下,留在F大公寓里头的许多东西也被搬了过来。可以看出,霍斯予现在对周比以前上心多了,他知道这个人穷人出身,你给他再好的东西,他也没名牌概念,不知道有多好,直接告诉他价格吧,又显得忒俗,还影响自己送礼的兴致。既然钱讨好不了他,那就在别的地方下功夫好了。霍斯予一开始琢磨不透,那温柔都流于表面,没少闹笑话。后来他身边的陈助理看不过眼,拐弯抹角提醒他:周是个孤儿,童年也没什么人关心过他,对这种人好,关键就在于嘘寒问暖,你冷天里递杯热水过去,比把钱砸他头上还管用,一句话令霍斯予茅塞顿开,大骂:“怪不得,我说林正浩那混蛋怎么就得他另眼相待,原来是这么回事,那老玻璃不就特别会来这一套?”

霍斯予有点沉不住气,有个林正浩摆前面,他想着自己怎么样也不能落在台巴子后头,于是唯一沉吟,立即就有了个主意。他让人立即将主卧的装潢家具全撤了,找了设计师,要求不走奢华,但走高雅,重新装修这间房。众人忙活了两周,好容易将那房间拾掇得面目一新,一切就绪之时,霍斯予亲自领着周推门来看:家具一色选择柔美颜色,大床前铺着毛茸茸的厚毛毡,**堆着软绵绵的垫子,舒服得令人想立即躺上面睡一觉。霍斯予脸上含笑,牵着周的手来到一边的写字台前,这个写字台宽敞舒适,上面自带一个小书架,桌面上摆着一台崭新的笔记本电脑,看到周有些困惑,霍斯予微笑说:“这是你的工作台,你可以把近期要看的书堆这里。”

周垂下眼睑不答话,霍斯予也不着急,带着他又推开自带阳台,眼前一个花木扶疏的小空间内摆着舒服的躺椅,“这里天气好的时候你白天可以躺着看书,那边,那张小茶几看到没,喝的东西就放在你够得着手的地方。”

周凝视前方的花草,默不作声,霍斯予从背后揽住他,柔声问:“好看吗?高不高兴?”

他以为周一如既往不说话,却没想到听见他低声问:“为什么?”

霍斯予等的就是这句,他极有耐性地亲吻周的耳廓,暧昧地说:“这屋子,我怕你见了不痛快,就把原先的都换了。,我真的知错了,咱们就跟这屋子一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怎么样?”

周没有应答,过了良久,似乎叹了口气,僵硬的背部,却慢慢软下来,靠在霍斯予的怀里。

霍斯予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惊喜来形容,并且此后一段时间,他的惊喜不断,他发现,在自己的连番温柔攻势下,周慢慢开始变得合作了,刚刚苏醒了的那种冷硬无畏的态度,也逐步有了冰雪融化的迹象。他心里十分高兴,这才对嘛,大家各退一步,和和美美地在一块,比什么都强,干嘛要瞪着做仇人呢?我这么喜欢你,你好好地被我喜欢,顺便也喜欢上我,这多好?

霍五少现在尝到对别人好的甜头,等到周身体恢复了,要返校做论文时,他甚至主动提出,如果周学习紧,那么一周可以有三天时间住在宿舍那边,不过必须来回有司机接送,而且每天要给自己通电话。周脸上虽然没什么表示,但眼睛里的不敢置信是骗不了他的。五少心里一高兴,索性第二天就驱车送周去上学,过了三天,又亲自开车去把人接回来。这种伺候人的事,他从没做过,可如今做来却无比顺溜,这才算明白肥皂剧里头那些堕入爱河的男女为何爱干蠢事,原来买束花藏在车里等那个人一开发现后眼中一亮会令自己这么愉快,原来记下那人爱吃什么东西后特地带他去再给他夹菜做起来感觉这么爽。看他高兴了,就好像胸膛充了气一样满满当当,偶尔看不见他,披着文件开着会,也会情不自禁想他,想得浑身燥热再打个电话过去听听他的声音,登时如烈日下饮下冰镇饮料,通体舒泰就是这么来的。

周末之后,霍斯予依依不舍地把周送回F大,又捱了三天,周四下午连应酬都推掉,急吼吼地驱车去F大把人接回来。今晚上S市有一场难得的交响音乐会,有一回他发现周在家里影音室里听音乐,放的就是马勒第九交响曲。得知这场音乐会有演奏马勒的曲目,霍斯予便让人弄了票,打算带周过去。这玩意霍斯予在英国的时候听了不少,说不上稀罕也不厌恶,他的英国哥们全是社交好手,个个深谙此道,他也善于装逼,说起这些高雅的玩乐比周要懂得多,但也因此少了分虔诚,不认为这种东西有多了不得。他心里盘算得挺好,先带周吃饭,然后就去听音乐会,好在中国人进音乐厅没洋人那套穷讲究,随便穿着就行。他琢磨着如果兴致好了,听完音乐会再带人去个情调好的地方,如果能打场野战就更完美,这么一想,霍斯予便按捺不住,车开得飞快,比预定时间早到了F大。

他打周的电话,却没人接听,霍斯予有些奇怪,锁了车直接上他们宿舍区,他来往得多了,周的同学也大多认得这位有钱的表弟,所以抓个人问一下周在哪并不难。哪知道还没走到地方,远远就看见周跟一个男孩站那说话,那男孩一身吊儿郎当的哈韩装扮,头发染得乱七八糟,脸型瞧着倒不错,还有点眼熟。霍斯予有些奇怪,又多看了两眼,忽然认出来,这不是以前帝都的一个少爷吗?当初设“仙人跳”害周那个?

他心头火气,大踏步走过去,到跟前了也不顾周一脸惊慌,揪住那男孩的后领硬生生拖着离周远了四五步,拳头挥到那小崽子鼻子上,冷笑说:“来这干嘛?敢找到我的人头上,你活得不耐烦了!”

那男孩吓得面无人色,缩着脖子哆哆嗦嗦说:“五,五少,您,您怎么在这……不不,我就是路过这,我,我就是来看一眼周哥哥,真的,我没干什么……”

“霍斯予,”周忙上前拦住他,微怒说:“你干嘛呢?快把童童放了。”

霍斯予偏着头打量了童童一眼,手一松,推了他一个踉跄,拍拍手,居高临下说:“小崽子,甭管你来干嘛,都给老子滚,再让我看到你出现在面前,有你好果子吃!”

童童也顾不得什么,惊魂未定地点点头,立即扭头要跑,周喝了一声:“等等!”

他收住脚步,强笑说:“周,周哥哥,要,要知道五少跟您到这份上,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来啊,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这小子来干嘛?”霍斯予疑惑起来,冷喝一声:“你自己说,来干嘛?”

“我,我,我……”童童哆哆嗦嗦说不出一句囫囵话,周叹了口气,从兜里掏出钱包,拿出两张钞票,塞了过去和声说:“拿着。”

“不,不用了……”童童摇摇头。

“你爱吃好东西,爱穿漂亮衣服,我都记得呢。”周抿紧嘴唇,又叹了口气,说:“可我真没钱,至于五少的钱,我怕你有命拿没命花,你的那些歪脑筋,还是趁早收了吧。”

童童垂下头,攥紧钞票。

“这小兔崽子来敲诈你?”霍斯予可算弄明白了,他冷笑一声,点头说:“行啊,上回修理你得不够好,记性没长是不是,没关系,咱们再试试别的法子……”

“霍斯予!”周低喝一声,走过来扯着他的袖子说:“走吧,你不是说要带我去哪的吗?走吧走吧。”

“你啊,”霍斯予不气反笑了,伸手搂住他说:“行,我们走,小兔崽子,算你运气好。”

的性格其实是小老百姓一个,大家不用怒其不争,人活着总有委屈求全的时候,你处在他那个境界又能干吗呢?但他也有积极自救的一面,这也是在小老百姓范围内的自救,不是基督山伯爵,总之,他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也许林正浩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