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在这里赘述二审上诉时的详细过程,总之那是辩护律师对公诉人的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唐少鼎故意杀人的罪名被推翻,当庭释放。
在控辩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中,辩方提交的两条证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其一就是孟婷婷诱使唐少铭签的那份“继承权指定文书”,经过专家的鉴定,留在那张文书上的签名确实是出自唐少铭的亲笔。而那签名覆盖在紫檀山庄血案的新闻稿上,足以证明血案现场的死者并非唐少铭。
其二则是孟婷婷给法医董竹汇款的银行底单,这笔账面往来也得到了银行方面的证实。虽然董竹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在鉴定过程中作假,但唐少铭仍然活着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那份鉴定结果被法院宣布为无效,董竹也将因为受贿行为而另案受到处理。
以这两条证据为基础,辩方律师充分发挥出他的口才和临场应变能力。在凯歌节节吹响的时候,他也成了庭审现场最出彩的明星。可以想象,这个多年来碌碌无为的二流律师很可能会因为这起案子而身价倍涨。
嘿嘿,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知道这两条证据背后的曲折与辛酸?
因为醉酒斗殴事件,再加上未经领导批准就擅自请假缺勤,我受到了单位内部的处罚。不仅被扣发当月奖金,还被记过处分一次。
不过我认为这些都是值得的。因为我帮到了我最爱的那个人。我帮她摆脱了唐少铭的控制和利用,从凶杀同谋的泥潭中挣脱出来,而且她还如愿以偿地从小唐手中分得了唐父的一半遗产。
紫檀山庄凶杀案被打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刑警队的同僚知道自己被唐少铭的诡计蒙骗之后,一个个都恨得牙根发痒。他们投入全部的力量去追查唐少铭的下落。可是这个已经摇身变为韩国籍金荣权的家伙却如石沉大海,从此杳无踪迹。
于是唐少铭被列为网上追逃的A级通缉犯,在全国进行联网搜捕。但麻烦的是,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再知道唐少铭整容之后的确切相貌。我凭模糊的印象协助相关人员描绘出一幅模拟画像,那幅画像的可靠性实在无法保证。
警方甚至调动了国际关系,查到了那个“金荣权”在韩国登记的身份资料。不过资料中的照片还是唐少铭未整容之前所拍摄的,而他整容之后的任何信息都无从查询。
我认为可能永远都别想抓到那个家伙了。以他的智商,想要找一个地方躲藏起来本不是难事。我甚至怀疑他早已准备好了多套身份证件,此刻或许正在某个不知名的海岛上度假游玩呢。
可是不管怎样,他已经彻底失去了家族财产的继承权。因为他陷害弟弟的事实已确凿无疑,根据遗嘱第二条,唐父的所有财产将由小唐获得。当然小唐和孟婷婷之间又有新的协议——这就不是本案要商讨的内容了。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唐少铭虽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他在这场兄弟间的遗产大战中却输了个底朝天。“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或许再合适不过了。
有时我真是难以理解,后来和张志强聊天的时候,我也问过:“唐少铭究竟为什么要如此费尽心机地去争、去夺?难道一半的家产还不能满足他?那已经是普通人一辈子也无法奢求的巨额财富了。”
“不仅仅是财富的问题。”张志强神色沧桑,“非要评论的话,只能说那是一个悲剧的家庭。那些恩怨情仇,正常的人是无法理解的。我在整理唐少铭办公室的时候,曾经发现了一篇日记,也许那篇日记的内容能够让你了解他当时的心境。”
那篇日记写于二〇〇八年的一月二十四日,正是唐父订立遗嘱的第二天。
……
我看到了老头子的遗嘱,他真的老了,糊涂了。
他以为这样就可以保证我和那个家伙平分他的遗产,他以为可以阻止我?
我会获得所有的遗产,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我一定会的!
那个肮脏的家伙,他休想从我手里抢走任何东西!
看到这日记后我有些明白了。唐少铭自始至终都认为所有的家产原本就是他的,也许他并不在乎财富的多少,他只是无法容忍别人夺走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完全符合他的性格,他就是这样一个高傲到让人无法接近的家伙。
在写这篇日记的时候,大唐应该已经开始在策划那场可怕的阴谋,因为他随即便离开了龙州,而他到达的第一站就是韩国——那个让他改变了身份和容貌的地方。
为了达到目的,他不仅自己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还不惜牺牲其他的无辜者。
警方一直未能查出案发现场死者的真实身份。因为尸体已经被火化,这或许将成为一个永久的谜团。
这个无名死者,当他兴冲冲地来参加同城网友聚会的时候,怎会想到自己将成为这起轰动全城的血案中最悲惨的受害者。
对于案件来说,一切似已尘埃落定;而对于我来说,很多事情又像是刚刚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