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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行扬了扬眉头,纳闷极了。

杜宾犬是护卫犬,护卫犬就注定了富贵儿不可能像宠物犬那样亲人。

会对每个人类都散发善意的那叫宠物犬,护卫犬天生就不能亲人,不然还算个屁的护卫犬啊?

要的是就是护卫犬天性里的警惕,就是要对所有的陌生人,都带着警惕,深深的警惕。

护卫犬会是要随时准备保护主人的。

杜宾犬通常只认一个主人,对于主人家庭里的其他人,也是保留了攻击性的。

护卫犬就是护卫犬,压根不适合当宠物犬,所以格外的需要好好训练。

尤其他的杜宾犬,都是血统最纯正的德系杜宾,要的就是一个凶狠好斗,不像美系杜宾,经过繁育,好斗等程度已经减弱了许多。

富贵儿可是他的骄傲,所以才敢拿来给开心果当贴身保镖,除了富贵儿之外,他的所有狗,都不能胜任贴身保镖的工作。

因为如果没有他在身边的话,狗子们对开心果的威胁,好像会更大一点。

而且即便是富贵儿,如果他和霍总都不在旁边,他也不敢留富贵儿和陌生人相处。

马场里负责照顾富贵儿他们的工作人员,是他亲自带过去的,他又陪着饲养员和富贵儿他们相处了很久,富贵儿他们才接受了饲养员。

所以富贵儿怎么可能对靳兮兮这么亲昵啊?

这不应该啊!

唐行拧着眉头思考,忘记了已经被吓哭的靳兮兮。

还是霍衍放喊了一声富贵儿,这才救下了双眼通红的靳兮兮。

听到主人的呼喊,富贵儿有点恋恋不舍的舔.了一下靳兮兮的手心,这才哒哒哒迈着优雅高傲的小步伐跳上沙发,趴在了唐行的大腿上,舒服的眯起眼睛。

有唐行在的时候,富贵儿的第一主人永远是他,而不是霍衍放。

历筝幽怨的看了一眼富贵儿。

妈的,她还是好嫉妒这条狗!

作为唐行的第一只狗,富贵儿在唐行心里的位置,是最特殊的。

如果非要相比的话,那能排在富贵儿前边的,除了霍总和二爷,也就只有小鹿了。

把唐行捡回家的衾爷,在唐行心里都得排在富贵儿的后边。

木头就是这么爱富贵儿。

让她怎么不嫉妒啊?!

妈的,追木头的路上最大障碍竟然是一只狗,她自己都气笑了。

白鹿看了看趴在闺蜜大腿上的富贵儿,又眯着眼睛瞅了瞅靳兮兮,意味深长的问:「兮兮怕狗啊?」

靳兮兮疯狂点头。

小时候她在村里被大黄狗从村头追到村尾,再从村尾追到村头,直到路过的大爷拿着铁锹赶跑了大黄狗,救下了她,她才终于结束了这场马拉松。

对于这场非自愿的马拉松,她已经没有记忆了,都是听他爸妈当玩笑说起来的,连大黄狗也是他爸妈说的,她本人已经没有任何记忆和印象了。

可这场马拉松还是对她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导致她对于狗,尤其是大型犬,怕的不得了。

小型犬还好,萌萌的,体格够小,她不至于害怕,但也不会亲近修苟狗。

可对于大型犬,尤其是富贵儿这种看起来就很不好惹,感觉身上背了几条人命的狗来说,她是真的怕。

差点就尿了的怕。

靳兮兮不敢坐在沙发上,把书房的椅子推过来,远远的坐在一边。

白鹿意有所指:「是不是之前救助了一条流浪狗,被流浪狗咬了一口留下的后遗症呀?」

靳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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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盈盈一笑:「你救的是流浪狗呀,还是狗东西呀?」

靳兮兮:「…………」

眼神闪躲的靳兮兮,浑身上下就透着「心虚」两个大字儿!

白鹿慢条斯理的说:「富贵儿很不亲人哦,不可能对第一次见的陌生人释放善意哦。闺蜜,我没说错吧?」

唐行脑袋一点:「对,富贵儿他们第一次见你之所以会表现的那么亲切,完全是因为你一直跟霍总抱在一起,身上沾了霍总的味儿,如果没有霍总的味儿,他们第一次见你,肯定不会——」

说到这儿,唐行戛然而止。

然后四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了靳兮兮。

富贵儿一个撒娇的举动,已经暴露了很多问题。

靳兮兮:「…………」

白鹿戳了一下自家未婚夫的大腿:「告诉她!让她没机会狡辩!」

霍衍放:「除了我和唐行,富贵儿最喜欢小六子。」

唐行幽幽的补充:「起初,是我让富贵儿监视小六子,小六子为了贿赂富贵儿,总拿肉喂他。小六子被关禁闭的时候,只有富贵儿陪着他,慢慢儿的他们俩相处的久了,就处出感情了。富贵儿只认两个半主人,我和霍总,还有半个小六子。」

二爷不行,二爷手太欠,总喜欢逗富贵儿。

富贵儿小时候还是很喜欢二爷的,奈何二爷总犯贱,富贵儿就不喜欢他了。

咬又不能咬,富贵儿就只能躲着二爷了。

现在听到二爷喊他,富贵儿通常都会装听不到,实在是装不下去了,才磨磨蹭蹭,走一步退半步,不情不愿的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养的久了,这狗就通人性了。

富贵儿的报复心也挺强的。

他是亲眼看到过的,在二爷一通乱rua折磨过富贵儿之后,富贵儿趁着二爷不注意,一个猛扑把轮椅上的二爷给掀翻,然后才跑过来找他,带着他过去救二爷。

小六子则完全不一样,他不但和富贵儿相处的时间足够久,他还从不手欠欺负富贵儿,他只会贿赂富贵儿,各种花样的贿赂富贵儿,给富贵儿吃肉,陪富贵儿玩。

陪富贵儿玩也是一个体力活。

作为大型护卫犬,杜宾的精力本来就特别的旺盛,再加上他从小当军犬似得训练富贵儿。

这就导致了富贵儿眼中的玩,就是各种军犬的训练科目。

富贵儿会在训练科目中找到满足感和存在感。

他要是忙了,好几天都没训练富贵儿,富贵儿都会变成一根蔫萝卜,无精打采的很。

又给吃,还陪玩,所以富贵儿特别的喜欢小六子。

白鹿笑吟吟的眨了下眼睛:「靳兮兮同学,都听清楚了?」

靳兮兮:「……听清楚了。」

白鹿:「为啥富贵儿第一次见我就特别的亲近我,这块尤其听清楚啦?」

靳兮兮:「…………」

白鹿嘿嘿一笑:「那是你自己坦白呀,还是我审你呀?」

靳兮兮垂死挣扎:「有可能是我去找六爷,身上沾了他的味儿。」

白鹿:「编,你再给我编。你一周前就来海市出差了,这一个星期你都没洗澡没换过衣服啊?」

靳兮兮:「……可能是富贵儿的鼻子特别灵呢?」

白鹿冷笑:「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闺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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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