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镇灯节
怎样才能找到他,怎样才能早点回去,是轩潜意识里思索的问题,却刻意不去思考。
时隔10年再踏回这片土地,心里竟多了一丝平静,因为,这儿早已与自己无关了,不是麽?!夜色朦胧,轩静坐在窗边,回想起那一日,月色明亮,树影斑驳,煞是美丽。自己问他:“离世,你的家呢?”
“在这儿。”
“这儿?”见自己不懂,他也不烦,反道:“家在这,这有你。”
然后又讲了什么,轩不大记得了,想着想着,便迷迷糊糊地倚着窗台睡了。
轩睡的极浅,重烟和非花才推门,便醒过来了,来不及打理,便对上那两个小孩。重烟停在距离轩十步处,而非花则扑进了轩的怀里。
非花昨日的可怜状没了,是个挺俊的小娃,连轩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眉宇,真的有那么三分像离世。
“轩,今天上哪儿去?”本不喜欢别人靠自己太近的轩,竟然也为这三分像离世而接受了怀中的非花。
“不知道呢,去最热闹的地方吧。”又将目光转向重烟,“最热闹的地方是哪儿?小烟。”
虽极不喜欢轩对自己的称呼,但依旧开口了,用冷冷的口气道:“京城。”
轩乐了,又挂上象征性的笑容,道:“那便去京城把。”
习武之人,赶路方法有两种:1是马,2是轻功。第一种比较轻松,第二种快,却也累人。但轩不这么认为,也丝毫没有买马的意思,待洗漱完,用过早饭后,抱起了非花,便到:“小烟,那我们出发把。”
将客房的钱放在桌上后,就从窗口跳了下去,无奈的重烟只得跟上。却惊奇的发现,轩走得极快,自己根本追不上,和轩的一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偶尔自己慢了,轩还会放慢步子,将距离维持着。而不论是轩问路,还是其他,重烟都没有办法缩短距离。所以,这一路,走得极累。
直到中午时,轩才在一家客栈前停下。此时重烟已经脸色发白了。对于这种方式的赶路,他明显是吃不消。
轩点了些小菜,喊醒了早就在怀中睡着的非花,开始吃饭。过后,要了一间房,替重烟疏通了经脉,并道:“这么急的运功,早晚有一天,身体会垮了的!”
重烟一脸的不服气,但无奈又打不过轩,此刻又被训,不由得耍起了小孩子脾气:“谁让你走的么快!”轩顺手点了重烟的穴,帮他躺下,又替他盖好辈子,道:“小烟你要早这么说,我便不走这么快了呢。不过,就算急,也不可以这样运功,太伤身。”然后不等重烟辩解,接着道,“不点了你的穴,你定然不肯好好休息,所以,这一个时辰,你就留在这里好好休息,我去看非花。”觉得少了点什么的轩,又带着张笑脸,摸摸重烟的头,道:“乖。”然后,不等重烟回过神,就闪了。
此时,站在门口等的非花,早就不耐烦了,在轩的怀里睡了一个早上的他,此刻特别有精神。见到轩出来,便像块牛皮糖一样粘了上来。
“轩!我们出去玩把!”说着,又扑到轩的怀里。“好。”在重烟的房间外布置了阵法后,便带着非花出门了。
现在离京城已经不远了,这个小镇此刻也人潮涌动,正赶上了上元佳节,彩灯已经张罗上了。
上元是夜晚的节日,但此刻,已经热闹上了。看着眼前的一切,非花犹如初见热闹的雏儿,欢喜得不得了。
怕他走丢了的轩只得将他抱起,细语道:“现在是午后,灯节要晚上才好看,我们闲逛一个时辰后去客栈接小烟,吃了晚饭,再出来看,怎么样?”“好!”这响亮的声音,却明显地告诉轩怀里这小人儿心早就不在这里了!
不过,毕竟是个小孩,见了新奇的东西,也难免激动,轩也就随他,然后糖人,花灯……买了个遍。
此时,轩的思绪,早已飞了,遇见菲琪是一年上元,和楠儿关系要好,又是一年上元,上元,上元……太多美好的事情,而今,却不圆满了……突然狠想和离世一起来这个小镇看看这节日。要是他在身边,多好……轩知道。皇宫的节日,虽然是歌舞笙箫,但却总有尊卑,反是民间的节日,自己虽只过过一次,却至今难忘。那是老百姓的欢庆,因为少了一份严肃,争宠,尊卑,勾心斗角,多了一些亲切,热闹,让自己流连忘返……
一个时辰之后,回到客栈,重烟的穴道刚好解开了,非花的手上也拿满了东西,“小烟,这是给你的糖人,这是花灯!”不待重烟说不要,就一股脑儿都塞给了重烟,并道:“轩说晚上去看花灯哦!”“我不去。”“不行哦,小烟不去轩会生气的。”“你应该叫哥哥……”不知道怎么反驳非花,重烟只好岔开话题,“不嘛,就叫小烟……小烟好听……嘿嘿……晚上去看花灯哦……看花灯……”
此刻的非花已沉浸在喜悦之中了,轩则在一边看的津津有味。这才是小孩子该有的世界,快乐的童真时代呀!
门外突然飘过一股味道,很淡,很淡,却逃不过轩的鼻子,是各种毒草,毒花混合后加以调配后的味道,是个用毒高手!微微拧眉,还好这气味因为中和所以没有毒。未打开门看,毕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轩现在的处世之道。
用过晚饭后,废话早耐不住性子,一手拉着轩,一首拉着重烟,奔向大街。此刻是与白天完全不同的景致,各色的花灯已经张罗上了,在夜色的存托下,发出温柔美丽的光。长长的街道,伴上人们的盛情,白天看起来极为普通的街道,此刻却有另一种美丽。
连那一向平静的重烟,此刻,眼中都印上了暖暖的烛光,脸上泛起了笑意,此刻的他,才真正符合他的年纪呀,“我只见过娘给我做的,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花灯……”重烟喃喃。
非花则在一边乐呵呵的,看着这些新奇。轩不动声色地牵过两人的手,在这人潮中,走丢了可就麻烦了……
那么,离世,如果你在这儿,会不会也正看着花灯呢……
那阵味道又出现了,这回轩下意识拉着两小孩背着气味的方向走去,灯节一年才一次,轩可不想被什么事儿打破了。
“轩,那是什么?”不知不觉来到了桥上,非花指着河面的花灯问。
“那叫放花灯,把自己珍视的,喜欢的或者重要的人的名字写在灯上,放到河里,也许能得到幸福……”
“轩!放花灯!放花灯!”非花一脸兴奋地说。
“非儿也有喜欢的人?”
“轩不是说重要的人就可以么!”
那一年花灯,自己写的是“楚菲琪”,而今呢?……
“轩,“轩”字怎么写?”
“你要写轩?”
“嗯!现在对我来说,轩是最重要的人!”
“……”有一丝感动,果然,小孩子的世界,简单的是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好,我教你。”
过了一会,非花看向重烟,问道:“小烟,你写了什么?”一直在边上静悄悄的重烟,喜洋洋地道:“秘密!”“坏小烟!轩呢?轩写了什么?”此刻的轩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虽然他常常笑,但此刻的笑容,明显与平常不同,让重烟呆了,自己是见过美人的,娘亲就很美,而爹爹的妾室,一个个,也都很漂亮,但这些人和眼前的凌墨轩,简直没有办法比!
而非花,则连口水都流下来了。“保密!”轩笑呵呵地说。
看着眼前两个孩子的表情,轩只得无语,坐在河岸,等俩小孩回神。
待两人回了神,重烟明显有些尴尬,将目光移向别处,而非花,则兴奋地说:“轩,你好漂亮!”恢复平常的笑颜,轩用手捋了捋非花的头发,笑道:“漂亮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
“不嘛,轩就是漂亮,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比轩漂亮!”轩只是摸了摸非花的头,没再讲话。反陷入了回忆。
那一天,夜,自己和他谈到节日。“离世,你看过灯节吗?”“看过。”“民间的灯节,好热闹……”“嗯。”离世抬手,微微施法,自己视线所及出都挂上了各色的花灯。“美么。”
“当然。”身体便情不自禁踏入那灯火中。“离世,过来啊,好美呢!”自己冲他笑着道,下一刻,身体便被离世抱住,“轩,你好美!”现今的自己任然记得,他说话时的气息和留在劲间的吻……
“下回,我带你去看山下的灯节。”这句话不断地回响在自己的脑中,勾起淡淡的忧伤,但是,只是一瞬,没事,我早晚会找到你的!如是想,轩又带上了平常笑容,忧伤不复。
非花早已在趴在轩的怀里睡着了,重烟则在一边打坐,轩则带着两个小孩回了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