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西部之都(下)

尼科尔她们的打扮不像是贵妇人,更像是名门贵胄家里的大小姐,而且是一群没有出来见过世面的大小姐。

在丹佛,名门贵胄家的大小姐显然不少。

进入餐厅之后,楚天疆就看到了三个“大小姐”。不同的是,这些大小姐身边,至少会有一名侍女,此外还有三名以上的保镖,而且一个个人高马大,神色冷峻,一看就知道要么是特种兵要么是专门保护要员的特勤。更重要的是,这些大小姐身上,往往只有一件、最多两件起点缀效果的珠宝首饰。

相比之下,尼科尔她们就惹眼得多了。

暂且不说她们的姿色远胜过那些大小姐,她们没有一个像是侍女,而且跟着她们的只有楚天疆一个男人。更重要的是,她们每个人身上,至少都有五件珠宝首饰,而且都是镶嵌了彩钻的首饰!

最惹眼的,绝对是尼科尔与蕾切尔。

尼科尔胸前挂着那条顶部是一颗心型红钻、点缀了八颗正方形蓝钻的钻石项链,挂在耳垂上的耳环,则各有一颗泪珠形的红钻,左手手腕上是一条镶嵌十颗圆形红钻的手链,右手手腕是是一只密密麻麻的镶嵌着数十颗大小形状完全一样无色钻石的黄金手镯,此外,右手无名指上还有一只镶嵌了一颗一百克拉红钻的戒指。她本想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但是遭到楚天疆反对。

与尼科尔相比,蕾切尔的装扮差不多,只是她选择了“蓝色系”。说得简单一点,尼科尔那些首饰上是红钻的全都换成了蓝钻。比如她的那条项链,原本镶在顶端的红钻就被她换成了蓝钻。

玛雅她们要含蓄一点,不过也主要体现在首饰的数量上,而不是首饰的价值上。比如她们五个都只戴了一条手链、或者是一只手镯。伊莎贝拉的头发往左偏,遮住了左脸,所以她只在右耳上带了一只耳环。

可以说,她们身上的任何一件首饰,都足够买下这家大酒店了。

这些首饰,也是在来到莱克伍德之后,她们在闲得无聊的时候弄出来的,而且每一件都不惜工本。

只是,没有人认识她们,也没有人相信她们戴的是货真价实的钻石首饰。

或许,在其他人眼里,她们的首饰都是廉价的冒牌货,那些闪闪发光的彩钻,全都是彩色玻璃。

至于楚天疆,就更没人重视了。

这也没办法,在身高、体形等方面,楚天疆在西方人面前算不上突出,最多只能算得上是及格。相貌上,楚天疆也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只能说很一般,在大多数女性眼里,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

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这群大小姐的跟班与保镖。

楚天疆也不在意,因为他确实也是尼科尔她们的“跟班”。绝大部分时候,都是他在照顾尼科尔她们,而不是尼科尔她们在侍候他。此外,在张小刚的教导下,楚天疆知道在公共场合保持低调的重要性。

因为大堂经理已经打了招呼,所以餐厅的侍女直接带楚天疆他们去了订下的包房。

侍女把菜单送来后,楚天疆他们开始漫不经心的点菜。有克拉拉这个老师,楚天疆学到了不少上流社会的礼仪,比如在高级餐厅,特别是第一次去的高级餐厅点菜时,一定要认真翻完菜单,再回过头来翻一遍,即便选出了自己中意的菜肴,也要详细询问一遍,比如菜肴用的原料、烹饪方式、味道口感等,然后耐着性子让侍者或者侍女解答,懂得美食的话最好提一个或者两个问题,再多制作方法提出自己的要求。点完主菜,还要对甜点与酒水饮料等提出要求。

用克拉拉的话来说,在高级餐厅里,点菜花上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是很正常的事情。

除非是经常光顾的餐厅,而且特别喜好某几种菜肴,不然翻开彩蛋后就点菜,而且照着最贵的点,只会被认为是暴发户。

按照克拉拉的说法,点菜实际上一个通过想像来品尝美味的过程。也就是说,在点菜的时候得想像出这道菜肴的口味。只有经常出入高级餐厅,经常吃到美味的人,才具有这样的想像能力。正是如此,在翻开菜单的时候一定得仔细,一定得慢,至少要在翻到每一种主菜的时候停留一会,做出认真思考的样子。如果菜品种类较为丰富,这样一番弄下来至少要花半个小时。

因为时间还早,太阳还没有落山,所以楚天疆也很有耐心。

尼科尔她们表现得更有耐心。在认识克拉拉之前,她们受过专门训练,认识克拉拉之后又学了不少,自然知道如何才能表现得像名门贵胄家的大小姐,而且她们本来就对吃的东西非常挑剔。

楚天疆有的时候想不明白,尼科尔她们在进行了全面改造,身体不再需要从食物中获取营养之后,反而变得更挑嘴了,有的时候甚至比克拉拉还挑剔,或许是她们只能享受食物的美味,而不是获取食物里的营养吧。

花了足足一个小时,八人才点好菜。

一对一服务的侍女更有耐心,因为楚天疆最先点好菜,然后拿出了八根金条。等到蕾切尔最后一个点好菜,楚天疆把金条分给了侍女,算是给她们的小费。一般情况下,顾客在用餐之后才会给小费。

更重要的是,这笔小费太多了。

八根金条,每根都有一盎司,相当于她们在这里一个月的收入了。

楚天疆给小费很大方,不但侍女更加热情周到,还带动了餐厅里的其他人。

上菜的时候,主厨亲自出面,为楚天疆他们详细介绍了每一道菜的烹饪方式,重点说明客人提出的烹饪方法对菜肴口味与营养产生的改变与影响。楚天疆也没吝啬,给了主厨一根两盎司的金条。

点菜是通过想像来品尝美味,那么开吃就是用味蕾来品尝美味了。

显然,楚天疆在这方面的训练还不是很充足。虽然克拉拉教了他很多用餐礼仪,但是楚天疆从来没有认真学习过。以前在猛虎大队,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吃饱为止,根本没人拿吃饭当乐趣。

慢点吃,大家都看着你呢。

感应到尼科尔通过意识发来的信息,楚天疆一愣,才发现,站在门口的侍女,还有附近几个包房里的客人都在偷偷看着他。

仅仅几分钟,楚天疆面前盘子里的那块小羊排已经去掉了一大半。

再看看尼科尔她们,每样都只尝了一点。蕾切尔点的那份烤鹅肝,只切掉一小块,而且切下来部分还在盘子里。

楚天疆这才想到,克拉拉说过,点菜是享受,而点了之后吃不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对女士来说,可以点很多菜,但是点了之后未必要吃,更不能吃完。对一些热量很高的美味,一般就是尝一点点,准确的说是尝下味道而已。除了专门以吃为乐的大胖子,男士也不能把点的菜吃完。原因就是,在高级餐厅里,绝对不会按照食用量来点菜,点的菜肴远远超过了食用需求,因此每样只能尝一点。如果每样都吃完,肯定会撑死,按照食用量点菜则会被看成小气鬼。

楚天疆笑了笑,放下了刀叉。

不可否认,这家餐厅的菜肴确实很美味。虽然楚天疆对吃不讲究,但是遇到好吃的都不会放过。那一年,跟吴海渊在利比亚执行完任务,两人在撒哈拉沙漠里困了二十多天。回到基地的之后,两人就敞开肚皮大吃了一顿,在半个小时内消灭掉了一支烤羊、十条法式大面包与一大盆水果沙拉。

侍女的素质很高,见到楚天疆他们品尝了主菜,立即送来了辅菜。

等侍女把菜送上来,楚天疆拿出一根金条,然后叫住了她。“我想问问,晚上哪里比较热闹呢?”

“先生,你们想去酒吧,还是夜总会?”

“随便吧,人多的地方就行。”楚天疆呵呵一笑,把金条放到侍女手上的盘子里。“我们是第一次来丹佛,对这座城市还不大了解,所以不知道晚上可以去哪里娱乐,也不知道哪些地方比较适合我们。”

侍女看了眼坐在楚天疆身边的尼科尔,说道:“先生,我觉得你们最好留在酒店里。我们这里也有歌舞厅,还有酒吧。”

“是吗?”

“虽然丹佛的治安比较好,但是夜间出门确实不大方便,而且你们……”

“这个我们会考虑,我只想知道。如果我们想喝酒,应该去哪,如果想跳舞,又应该去哪?”

侍女没再罗嗦,给楚天疆介绍了三个去处,一个酒吧、一个舞厅与一个夜总会。

等侍女退开,楚天疆对尼科尔她们问道:“等下去哪?”

“肯定不去夜总会,那是你们男人享乐的地方。喝酒嘛,现在还不是时候。”蕾切尔笑了笑,说道,“我们去舞厅吧,而且你要喝酒的话,那里也有。至于我们几个,已经好久没有跳舞了。”

“行,就去舞厅,而且我也想学跳舞。”

“你要学跳舞?”

楚天疆点了点头,说道:“克拉拉已经跟我说过很多次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而且以前也没有这个必要。”

“那好,我们教你,怎么样?”

“我可给不起学费。”

“谁要你交学费了,只要你……”

“好了,吃饱了,我们就出发吧。”楚天疆知道蕾切尔是个口无遮拦的人,也就没有让她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