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中央机构的权力制衡与职能分工的初现

魏晋南北朝是个制度紊乱的年月,但又是个各种创新初现的时代。后来在隋唐时期定型的三省六部制,实际上在魏晋已经出现雏形,只是还不够稳定。同时原来的三公九卿制依然存在,虽然更多地成为一种名誉官衔,但由于各自的机构不撤,所以,不排除特殊情况下,旧体制重新掌握实际权力的可能。但总的来说,新的三省实现制度替代的趋向还是明显的。双轨制的存在,是制度变迁过渡时期的一大特色。

1.中书省的出现,尚书台之权第一次分割

在西汉武帝时,由于君权扩张,除了尚书台开始扩大之外,皇帝身边的各种侍从和顾问也开始增加。其中有一些是备顾问和咨询的“文学侍从”,以各种大夫、议郎、给事的名义出入内廷。还有些是专门陪伴皇帝左右的,做些应手的事情,或者插科打诨,给皇帝解闷,以常侍、侍中等名目存在。做后一种侍从的,往往为士人和宦官,到了东汉,宦官逐渐多了起来。东汉灵帝时,成立侍中寺,赋予其“省尚书事”,即审查尚书起草的诏书的权力。东汉的覆灭,依附在朝廷大树上的宦官集团受到很大打击,于是进入三国时代,皇帝的侍从又恢复到了西汉时的状况。

这两部分侍从的前一部分,在魏代汉以后,逐渐演变成了皇帝的专门秘书班子——中书省,而后一部分则演变成门下省。显然,这种演变也是由于皇帝力图对权力直接控制的结果。自尚书台侵夺了丞相的权力,变成实际上的中枢机构之后,兼尚书事的重臣往往变成了事实上的丞相,而尚书台内朝的意义也随之变淡,实际上成了兼任尚书事重臣的附属机关。曹操在事实上取代东汉王朝后,用自己的幕僚为秘书,将本属尚书的草诏权拿了过来,直接掌握。朝代更迭之后,新朝为了强化君权,顺理成章地将秘书变成中书。特立机构中书省,将尚书台的权力分割出了一部分,专门负责起草诏书,掌机要,自然也就成了参与最高决策的核心机构。

中书省设中书监和中书令。副手为中书侍郎,其下有舍人、通事等属官。由于中书省设在宫苑,而且由皇帝的近侍顾问转成,所有王朝政令皆自所出,所以权威日重,人称“凤凰池”。虽然当时尚书令官阶还是比中书省长官要高,但一般士人均以在中书任职为荣,是第一号清要之职。西晋荀勖久任中书监,后迁为尚书令,人往贺之,勖怒曰:“夺我凤凰池,诸君贺我耶?”(《晋书》卷39《荀勖传》)对于权力欲颇重的荀勖来说,负责行政事务的尚书令,既没有掌握机要、出纳王命的中书监地位重要,也没有其富有荣耀感。实际上,自西晋以来,中2书监、令已经成为高品势族的专有物。

2.门下省,从侍从到谏议

皇帝侍从中比较有文学才能、平时充当顾问的一部分,分出去成立了中书省,而比较纯粹的侍从也开始发挥作用。自秦汉以来,这一类的侍从杂用阉人,属于伺候皇帝的人,甚至连亵器虎子(尿壶)、唾壶都管,后世讥讽侍从出身的人,往往称之为“持虎子者”(《三国志》卷16《魏书,苏则传》注)。做的事虽然不堪,但由于能与皇帝近距离接触,所以依然被人看重。两汉有许多著名人物,像卫青、霍去病、霍光等人都是侍中出身,以滑稽出名的东方朔,也是个中人。魏文帝曹丕设侍中、散骑二曹,并令二曹长官侍中、黄门侍郎、散骑常侍、侍郎等,在尚书奏事时在坐。可见,侍中的地位已经凌驾于尚书诸曹之上,可以跟尚书令相抗诘。

进入晋朝以后,设立门下省和散骑省,但以散骑省隶属门下(后合而为一),长官为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属官有散骑常侍、给事中、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等,有议论尚书奏事之职。在对尚书奏事说三道四的同时,由于其皇帝跟班的地位,所以还可以时常对皇帝的阙失提点意见,起拾遗补阙的作用。随着时间推移,门下省的权力越来越大,渐渐地开始对中书省起草的诏书发表批评意见,最后发展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不合适的诏书驳回重议,即获得了所谓“封驳权”。这样,就形成了对中书省的制约。同时,门下省也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参与决策,成为政治核心机关。至此,尚书台(南朝改省)的权限只限于行政事务执行,三省形成了中书出令,门下审核,尚书执行的分工制约机制。

在这种情形下,门下省的人员开始注重文学之士。不过,由于门下省官员依然是皇帝的侍从,所以,在人员挑选上,往往还注重“风姿”,即相貌的漂亮。在两晋南北朝期间,门下省的主要官员由于接近最高权力中心,参与机要,所以跟中书省一样,成为门阀的首选之职。

南朝宋代文帝时,王华为侍中,经常与皇帝接膝共语。孝武帝时,挑选侍中,讲究风貌,其中何偃深受宠爱,与武帝形影相随,一次同辇而行,车过门坎,颠了一下,何将倾倒,武帝马上将他接住,说,我是陪你的。(《南齐书》卷16)

3.尚书省分工的细化

原来无所不管的尚书台(省),现在权限被限制在行政执行上。虽然权力有所缩小,但事务比较专一,反而有利于其机构分工和职权细化。所以,在魏晋时期,尚书台的机构反而得到3了扩大,办事人员成十倍地增加,负责的实际事务也大大增多。原属九卿的大部分管辖事务,也归属尚书台。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尚书台才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名义上从原来主管皇家事务的少府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不过,由于魏晋南北朝是个过渡时期,制度的稳定性很差,加上作为执行机构,本身事务就比较繁杂,而这一时期政治格局本身变化也比较大,所以,比起后来的尚书省六部,尚书省的内部分工一直多半体现在尚书这一级,即后来部以下的司一级。在这一级上分工是明确的,但尚书以下各曹的归属比较混乱,往往几个似乎不相干的曹归在一个尚书门下。同时,机构设置也不稳定,尚书的数目时有增减,省下时而五尚书,时而六尚书,时而七尚书。每个尚书管领的部门有的比较有同一性,像吏部和度支,其他的仍然比较杂乱。魏为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尚书;晋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东晋则减为吏部、祠部、五兵、度支、左民五尚书;南朝则吏部、祠部、度支、左民、都官、五兵六尚书,有时加一个起部,呈现出过渡时期官制变动不居的特征。

总括起来,这一时期的尚书省下面的各部尚书大概有这样几个:

(1)吏部尚书。

吏部尚书是从东汉的选曹尚书转化而来。它去掉了原任主管的祭祀之责,专管官吏选任、考核、升迁。自曹魏以来,吏部尚书一直处于各尚书首位,地位之高,权位之隆,有时甚至压过尚书省长官。自两晋以来,吏部长期为高门势族把持。渡江以后,更是王、谢家族的掌中物。南朝谢览,“三世居选部,当世以为荣。”(《梁书》卷15《谢览传》)虽然有时皇帝为了跟势族抗衡,故意找寒族人士担任,但往往不能长久。把持吏部是维持门阀政治的一个关键环节,所以,只要门阀势族的势力尚大,就不可能放手。为了维护势族高门垄断高官的局面,吏部尚书甚至可以公然对抗宰辅的旨意。东晋穆帝时,司马昱为宰辅,想要任命两个非势族出身的人做不大的地方官,可是吏部尚书王彪之居然抗命,认为即使如此,他们也不配。(参见《晋书》卷76《王彪之传》)渡江以来,历代皇帝和宰辅均有意削弱吏部权力,但均以失败告终,在门阀政治占主导社会背景下,吏部一枝独秀的局面是不可能改变的。

(2)度支尚书。

度支即国家的财政。自曹魏起,国家财政管理开始专门化,设度支尚书,分设主管国家收支、仓库管理、户籍管理、田赋管理以及货币和度量管理等曹(部门)。度支4尚书掌管国家财政,属于政府的“财神爷”,权力也很大。但由于事务较繁,而且管理的是世族人士所不乐计较的金钱,所以,不算世族所热衷的清要岗位。

(3)祠部尚书。

这一时期,客曹与祠部往往混用。不过,这个部门主管的事务却比较固定,掌管礼制和祭祀,兼管外国来客。北朝的祠部有时还负责管理国家工程和屯田事务。

(4)左民尚书。

左民尚书有时又称右民,与驾部有混淆。左民尚书主管户籍,与度支有权限的重叠,同时,左民还兼管“工事”,即一般性的宫苑维修,以及国家手工业。凡有大的宫苑修建,就另立起部,事毕则解散机构,事务归左民。

(5)五兵尚书。

五兵尚书掌管军事事务。军官的升迁、考核,军队后勤事务等均属之。所谓的五兵,即中兵、外兵、骑兵、别兵和都兵。

(6)都官尚书。

都官尚书是从东汉的三公与二千石曹演化而来,但有时还设三公尚书,与都官混置。都官主管刑狱,审理贼盗案件,所以人称“贼曹”。

殿中尚书。

殿中尚书主管宫中宿卫,管的是从前卫尉的事务,但卫尉之职并没有因此而去掉,反映了过渡时期的制度特色。

田曹尚书。

田曹尚书有时也称屯田尚书,主管屯田事务。此部门在曹魏时非常重要,关系国家收支和兵源。但渡江后,屯田事务基本上没有了,故而此部门被裁撤。

(9)起部尚书。

起部负责皇家的宫苑修建。属于临时机构,有事则设,无事则省。一般事务归在左民尚书或者祠部尚书。

以上只是一个概要的说明,实际的部门设置,职能分工都要复杂得多,南北各个朝代、国家都有许多具体的变化。总的来说,有比较确定分工的有吏部、度支、都官(后来演化为刑部)、五兵(后来演化为兵部)。这几个部门也比较稳定,较少变动,而其他部门则处于分化演变之中。小说.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