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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又一个文学奶爸的故事。福克纳在中国的“弟子”、作家余华在一篇文章中毫不掩饰对福克纳尊重和喜爱,直呼“我师傅”。这一称呼让我想起八十年代的工厂里某位青涩学徒对师傅的依恋和崇敬之情,在虔诚的徒弟眼里,师傅身上的油污都值得他膜拜乃至模仿。

然而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之前,福克纳的身上并无多少光环。小说《圣殿》出版后,来自纽约的记者到奥克斯福采访,向一位理发师打听福克纳,理发师有些羞于启齿地嘟囔道:妈的,原来你要找的是我那个不成器的侄子……

青年时期的福克纳是个跳槽大王,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这其中他最喜欢的工作是在密西西比大学邮局当信件分拣员,这位分拣员非常敬业,每日提前到岗,然后把信封拆开,遍览他人的私房话,结果当然是被开除。我想这大概是福克纳在文学道路上掘到的第一桶金。

博尔赫斯曾经期盼天堂是一座图书馆的模样,那么福克纳的天堂,就应当是一个满是信件的邮局。

此后福克纳又迷上了当兵,他的曾祖父威廉·克拉克·福克纳是位上校和种植园主兼三流小说家,还是奥克斯福的詹天佑——这里唯一一条铁轨就是老福克纳铺设的。这位曾祖后来也成了福克纳的文学素材,如你有心,可留意在他的若干长篇和短篇中有个人名反复出现:沙多里斯上校,原型就是他的太爷爷。

可以肯定就是这个老福克纳激发了小福克纳的将军梦。后者去征兵站请缨,却因为并不伟岸的身高被拒。福克纳不死心,远赴纽黑文,伪造了履历,居然以英国人威廉·福克纳的身份被英国皇家空军录用。在训练营中,福克纳干得不坏,训练努力、讨好长官,妄图有朝一日驾驶战机在云端拼杀博取显赫军功,却没想到造化弄人,正当他踌躇满志之时,战争结束了。

无奈返乡的福克纳启动了他的文学想象力,把自己虚构成一位英勇的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在击落数十架敌机后,不幸被击中坠毁,却又幸运地只是断了一条腿。于是,福克纳在乡亲们的注目礼下一瘸一拐地悲壮行走了数月,收获了无数赞美,直至有一天觉得烦了,也不顾他人舌头砸到脚面,光天化日之下重新健步如飞。

福克纳决定当一个作家。前辈作家舍伍德·安德森拉了他一把,帮他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士兵的报酬》。假如你读过安德森的《小镇畸人》,你会发现他笔下的温士堡与福克纳的“约帕纳斯塔法”有神秘的基因传承关系,此后的福克纳终生都在写“邮票一样大小”的故乡,那些“不入流”的人和事都收入了他的笔端。

《圣殿》的出版却给他带来了麻烦,奥克斯福人认为福克纳抹黑了他们的家乡,受到了侮辱,就连福克纳的亲人也反应强烈。福克纳的老爸甚至“任命”自己为书报审查官,想把儿子业已上市的小说收回销毁,幸亏被福克纳的母亲阻止。这位睿智的母亲说,“由他去吧,他总是非这样写不可才这样写的。”这句话可以抄送当今依然“硕果仅存”的书报审查者,文学是一项自由的事业,望你们有这位母亲的胸怀。

即使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福克纳在美国的“人缘”依然很差劲,《纽约时报》还为此发表声明,称福克纳笔下营造的世界“往往是太恶毒、太下流、太堕落、太腐烂”,并说,“**和强奸也许是杰弗逊镇(福克纳小说中的地名)的常见消遣,美国别处并不如此”,言外之意当然是认为福克纳丑化了美国,假如换做某地,或许会被扣上一顶“反美分子”的帽子,至少也是“与海外反美势力勾结”。然而仅仅数年之后就发生了让他们脸红的改变,报纸上开始探讨福克纳作品的文学价值,评论家撰文称他是美国最杰出的作家,拒绝收藏福克纳作品的密西西比大学,收集了他的全部作品。福克纳逝世后,密西西比大学还托管了他的故居,向全世界的“福粉”推销伟大的威廉·福克纳。

2

与他的“宿敌”海明威一样,福克纳也是个酒鬼。不过两者相比之下,按分类海明威应该算酒疯子,福克纳是酒腻子。

所谓酒疯子,就是海明威这样的,喝大了在酒吧找人打架,甚至干脆下场斗牛,以及把情人的照片扔进马桶,然后开枪连照片带马桶一并击碎。

福克纳就安静得多,他大多是把自己锁在屋里,一人独酌直至烂醉。不扰民。

令人奇怪的是,两位酒鬼大师都没有因为酗酒耽误正事,甚至可以说,酒精在二者的文学生涯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海明威曾保有一个作家中的纪录,一天写就三个短篇,但这还不足以成为纪录,在此期间他还顺带灌下了两瓶红酒。福克纳在写作《押沙龙,押沙龙》期间,弟弟迪安驾机坠亡,福克纳为此每日闭门饮酒,以排遣失去弟弟的痛苦。飞机是福克纳买来送给弟弟的,他也一直鼓励弟弟翱翔蓝天,潜意识里,或许是希望由弟弟来实现自己未竟的空军梦。我不杀迪安,迪安因我而死——福克纳沉溺酒中苦苦自责。但不久后他振作起来,扔下酒瓶,完成了《押沙龙,押沙龙》这部泽被后人的伟大作品。

有句可爱的“名言”或可一窥福克纳不舍杯中物的原因,他说,“啊!一杯马蒂尼下肚,人也感觉大些、聪明些。两杯下肚,啊,就登上了顶峰,感觉在这个世界上数我最大、最高、最聪明了。”醺醺然的老福,曾对出演他编剧的电影的好莱坞影星劳伦·白考尔说,“三杯下肚,飘飘然,什么也抓不住我了。”你瞧,伟大如福克纳,也有很不自信的时候,需用酒精给自己壮胆提气。这位老花花公子,泡上美女梅塔后,还曾担心自己的矮小身材与对方不匹配,导致琴瑟不和谐,为此事先狠酌了几杯。话说酒是色媒人,效果非常理想,在**和智商上,福克纳都“征服”了梅塔。

来自事业方面的沮丧也是福克纳酗酒的原因。众所周知长篇是他的最爱,但福克纳迫于生活的压力,也写了不少短篇,虽然这之中有传世的《献给爱米莉的一朵玫瑰花》《沃许》等名篇,福克纳却将之称为“卖**”。这点倒与海明威一样,在“卖**”过程中,老福几乎是杯不释手的。此外,在他给好莱坞写剧本的那几年,福克纳的酒更是没断过,贝弗利山庄从不缺红颜美酒,当然还有郁闷和愁苦,假如不是手头拮据,老福其实压根儿就不想写什么劳什子剧本,他的真爱是长篇小说——假如写短篇是“卖**”,那么写剧本不过是他万般无奈之下的“被包养”。

当获得诺奖的消息传来后,福克纳淡淡地说,“这是个莫大的荣誉,可我宁愿跟家人待在一起。”福克纳的妻子苦劝无果,只好把他最疼爱的女儿找来,女儿撒了撒娇,老福立刻就范,跟家人来到了瑞典。途中他一直抱怨自己被“支来喝去”,甚至到了现场后还跟颁奖委员会的成员说,“我只想做我愿意做的事”。一口南方口音的他,是最不愿意在众人面前开口的。这就可以理解他为何一直喝到启程,他的本意大概是想以烂醉推掉这一在他人看来无比辉煌、无比荣耀的旅程。

演讲开始,不光家人,连福克纳都没想到,自己的演说是那么流畅、那么激昂,全场的听众都被他的演讲震撼到无语,原因很可能是根本就没人听懂他讲的什么。第二天报纸上全文刊载,人们才说,“我终于知道福克纳的演讲内容啦!”

福克纳说:“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不是因为他是万物生灵中唯一能言说的物种,而是因为拥有灵魂,能够同情、牺牲和忍受苦难的灵魂。”身为写字的后辈,我深爱此句,受益终生。

作为世界文坛一枚最伟大的灵魂,福克纳唯一没战胜的就是酒。他死于一次醉酒后的骑马,从马上坠下,死了。但我想他没必要、也根本没想过去战胜酒,在他的一生中,酒始终忠实地陪伴着他,谁又能肯定地说,那些不朽的文字里,没有酒精的功劳呢?

3

一九六一年七月二日,海明威把双膛火枪塞进嘴里,扳机扣动,饮弹而死。远在弗吉尼亚的福克纳得知前者的凶讯时还不知详情,却说:“这不是偶然,他是自杀的。”判断之精确不亚于一个老练的侦探。

这像一则冷笑话。福克纳竟然是最了解海明威的人。一个“南方的乡下佬、婊子养的坏种”,这些称号是海明威的“杰作”,当《老人与海》书评事件之后,他用上述称谓称呼福克纳。两位大师居然成为宿敌。“这不是偶然,他是自杀的。”——假如海明威地下有知,以他的火爆脾气多半会诈尸,福克纳猜出了他一生中最后一个谜语,内心的隐秘被洞悉得纤毫毕现,这滋味即使死者也难以忍受。

至此,海明威在福克纳之前几乎完败——他成名在前,获诺奖却比福克纳晚了五年;他出生比福克纳晚,却比后者早死了一年。至于文学成就此处就不谈了,喜爱海明威的太多,难免有人看了不爽。见仁见智就行了。何况此文的目的是聊一聊下蛋的鸡,对蛋就不置喙了。

海明威死后第二天,福克纳又说:“海明威抗议得太多,他表现出的无畏与男子汉气概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伪装。”这话更狠,直接就指斥海明威是装B犯了。这个不厚道的家伙全然不知中国人“为死者讳”的礼数,更不知对于某些设谜者而言,揭开谜底就是揭开刚刚结成的痂。多年后,有人评论海明威的饮弹自戕是最后一次向世界展示他硬汉的一面。很可能是拾福克纳的余唾,福克纳尖刻不是盖的,他目光的锐利更胜常人。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即将付梓,与福克纳也相熟的编辑寄来书稿,请他写篇书评。福克纳认为这篇书评不必写,理由是虽然海明威说过作家需要“像狼那样抱团”,但老海显然不是“那种需要抱了团才能在狼群中像狼、而落了单就仅仅是一条狗的那种作家”。归根结底这是恭维,直白地说就是海明威根本不需要别人为他撑场子。然而这种恭维对于海明威来说可能太过玄妙,以至于后者的理解完全走样,海明威真的就像条受辱的狗那样反击了。这之后在给编辑的信中海明威说,“每当问我谁是最优秀的作家时,我总说是福克纳”,老头还委屈地提到了棒球,“他棒球打不到九局,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这样的抱怨和委屈简直可爱死了,直让我悠悠回到童年——这不够解气,海明威没搂住最后还是谈及了福克纳的作品,他认为福氏的书经不起重读——这个论断比他对福克纳的棒球球技的判断更容易推翻,福克纳的书多年以后人们仍在阅读,也不乏反复阅读者,有吾友宋石男刚刚重读《我弥留之际》之后、于凌晨发给我的短信为证:尺幅千里,浓缩的史诗!你瞧显然是读high了。

暴怒的海明威在控诉福克纳时还提到了中国,他说福克纳的有关黑人的小说还过得去,至于《寓言》这本书,连放在宜昌都不配。怎么还有宜昌的事呢?闹半天一九四一年海明威到过中国,身份是《午报》特约记者。据说他很不喜欢常凯申(蒋介石),且一定不喜欢大粪的味道。我猜海大记者极有可能在重庆朝天门码头亲睹了运粪船驶向宜昌,没准自己的遗矢也曾快递到这个湖北小城。海明威的后世粉丝,对此有兴趣的不妨去考证考证。

相比福克纳,海明威更习惯于活在人们的注视之下,他是最具演员素质的作家。福克纳则不然,他更孤傲,更自我,更浑不吝,更不在乎睽睽众目和纷纭诸口。当他的《喧哗与**》和《我弥留之际》出版前,编辑征求其意见,是否约海明威来写序,他答道:

“那跟一匹赛马为另一匹赛马吹嘘有什么分别?”

让海明威耿耿于怀的,还有一个著名的福克纳“作家排行榜”。某次福克纳回答了某无聊记者一个居心叵测的问题:当代最重要的作家是哪几位?福把自己排在了第二位,把海明威排在第四位,还加了注解,说海明威没勇气,从没用一条腿爬出来过,从没使用过一个得逼着读者查字典看用法对不对的词。到这儿我们多少可以理解海明威的愤怒了,这位当过战地记者、水手并客串过间谍的作家气得不行,竟找了一位解甲归田的准将给福克纳写信以证明自己当年是多么敢玩命。总而言之,到这份上,两位大师的关系已再无弥合的可能。

福海之抵牾,《我弥留之际》或可提供答案。这个寓言般的长篇泄露了福克纳的机密——对待苦难的态度,老福的态度是熬,经过若干家族苦难的铺垫之后,安斯·本德伦葬了老婆、装上了新假牙,还顺道又娶回了一位新太太。在诺贝尔奖演说稿中,一个词从福克纳嘴里出口五次,endurance,李文俊老师的翻译是:苦熬。

人生本就是苦难的历程,福克纳用熬来消解,并佐以少许的玩世作润滑剂。他的人生态度的核心就是忍受,他有篇小说的名字就叫“忍受”,也就是那篇著名的《熊》,熊在英语中的另一个词义就是“忍受”。可他是个如假包换的乐天派,他说“我拒绝认为人类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类能够忍受苦难,也终将获胜”。福克纳骨子里还是个乐观主义者,单从这一点,我就当定了他老人家的信徒。

有关海明威之死,福克纳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不喜欢一个走捷径回家的人。”

当刻薄与犀利过后,福克纳到底是物伤其类了,其中悲凉,沁入骨髓。每一个作家的归宿都是死亡,不朽的只是作品。对每一具具体的肉身而言,死亡都是可怖的,福克纳的“不喜欢”,未必是针对海明威,而是不喜欢海明威的往生,这令他想到了死亡向自己的趋近。一个厌世者的离世刺痛了一个恋世者的内心。

一年后,威廉·福克纳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