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写下这些字之前,已经有两个多月六十余天没动笔。谁都估算得出两个多月的大概天数,之所以强调六十余天,是负罪感作祟。之前,有种永生不死的错觉,我非呆非傻,清楚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共同的结局,却几乎未曾有过基于畏惧死亡的自我暗示。像这世上的大多数人一样,浑浑噩噩地活着,随时告诉自己,不忙,不急。
紧迫感是一夜之间倏忽而至的。某个凌晨我醒来时,在不规则的心跳过速中回溯了在睡梦中出现的濒死感,“死亡”,瞬间就成为了我余生的“主旋律”。这之后再行走在街道上,望着往来的行人,心境跟往日已是全然不同。没有一个人能预知自己的死期,唯一命定的,就是死神的造访永不爽约。
假如你将肉身的寂灭视为最最绝望的事,唯一的希望就是只有绝望可期。
2
在我的一篇小说中,一位教授精研多年,在哺乳动物的大脑中发现了隐匿亿万年的倒计时钟,读出了人类的死期。然而至少在目前,这种“倒计时钟”也仅仅存在于文学与科幻电影中。在现实中,人类对此无计可施,未知生,焉知死,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此生想做要做的事尽可能地做下去。至于死神何时光顾,管他呢。前南斯拉夫作家丹尼洛·契斯说:“不要考虑死亡,或忘记自己是必死的。”我不知我是否能看到第二天早晨的太阳,因此虚度时光实在不可饶恕。也因此,在这段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对自己寄居的肉身充满愧疚。但我终归是人,很有些自欺欺人的小狡狯。在这期间,我会用阅读欺骗,或者说抚慰灵魂的“容器”。每晚睡前,我都会向自己的肉身汇报:今天读了某一篇或某几篇文章,你瞧,还不算虚度吧。有时我还会跟它说,对不起,今天我只看了一部电影。不过可不是那种爆米花烂片,这片子很文学很文艺很有营养很能激发我的思考,对我的写作也不无好处……
说完这些,到底底气不足,总算还会脸红,知道自己错了,却还忍不住辩解下,辩解完又为这蹩脚的辩解羞愧不已。而被我寄居着的肉身总是静默不语,永远以最大限度的宽容对我。如同一位心里有数的宽厚长者,它知道时间的嘀嗒声会让我回到能够赋予生存更多意义的轨道上。
3
2013年,因为《无尾狗》与《寻欢者不知所终》的出版,我接受了为数不少的采访,慢慢学会了以一种事先打扮过的深刻应对采访。几乎每一位记者都会问到一个同样的问题:你为什么写作?我的回答已经程式化了,我说因为写作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了,不写作的话活着的意义会减半。对于一个写作者而言,这一回答是无比正确的“政治正确”,写作流淌于写作者的血液之中,写作存在于写作者的基因链之中,神圣而不可解释,犹如上帝掌握的秘密,非生物学可以解释,显现出一种无可置疑的庄严感,颇能自欺和欺人。
可我现在还会说:不写作的话,活着的意义会减半。但是,我不会再说什么“写作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而是老老实实地回答——
“我之所以写作,是出于对死亡的恐惧。”
是的我怕死。我因此会写下去。除此之外我干不好任何一件事,也没办法从其他事里得到超过写作的乐趣。我想人总是要做一些事来帮助自己忘记必死之命运的,有的人迷恋权力,有的人追逐财富,我的选择是写点儿想写的小说,我试过了,在帮助我忽略必死这件事上,再没有第二个行当比写作更管用。
4
在“写作”之后,还应该加上“阅读”。写作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阅读不可分割。写作当然不能阻止死亡,连延缓都做不到。但写作的确可以让你忘记或至少是忽视死亡。有人说所有的宗教都是因为试图解决人类的终极命运而产生的,那么写作也该是信仰的一种。人类历史中留存下来的无数作品,每个字都是作家们的灵魂碎片,由之组合成他们全须全尾的灵魂。每次去书店,指腹触摸着那些书脊,默念着那些名字,从未有过那是些死者的遗存的念头,甚至想当夜深人静时,毗邻而居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与托尔斯泰会不会自书架上跃下,很不贵族地争论起来。在这一层面上,虔诚的写作者是永生的,他们交还了上天赐予的肉身,灵魂存活于字里行间。而我与世间所有的读者,则通过阅读它们,感受着作者生命的延续。
古罗马诗人马提亚尔曾经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引述其诗时,余华说:“阅读他人的作品,也无异于再活一次。”忍不住续个狗尾——写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假如足够多,也可以说是活过很多很多次了。哪怕贫困潦倒,哪怕不得付梓,哪怕化成纸浆,写作者文学生命的承传也无法被切断,时间之刃也无可奈何。
在奈保尔的短篇《布莱克·沃兹沃斯》里,那位想把一首诗以四分钱的价格卖给男孩的诗人,最终也没有卖出去哪怕一行诗,在结尾冻饿而死。然而我看到了诗人的“生命”在男孩身上的延续,从此男孩看到什么都想哭,“就像诗人一样,就是看到一朵牵牛花样的小花,都会哭出来”。
诗性最接近神性,假如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变化是一种疾病,那就是人世间最柔软、最无害、最值得接续下去的传染。
5
我也写过一些忧伤的故事。一个女孩五分钟前还在晾晒衣服,抻平皱褶,五分钟后就坠楼而下。一个忧伤的胖子借助当解剖老师的职务之便,将一枚颅骨据为己有,摩挲她,感知她,至于那是不是她的颅骨,有那么重要吗?生的终极是死,死的终极未必不是重生。我还把我的姥姥写进小说里,如今我一点儿也不怀疑那个早就死去多年的老人此刻就活在我的书里。我随时可以在书页中召唤她,就像多年前还是个幼童的我,喊着姥姥姥姥,看着她迈动那双小脚走向我,把我抱在怀里。她的气味、皮肤的温度、触感,都是属于活人的,死神再蛮横再冷酷,也做不到把她从我身边再夺走一次。
这也是我痴迷于文学的原因,柔弱的文学此时强大无匹,死神都束手无策,那些人世的黑暗与刀斧,更可以被视若无物了。巴别尔的肉体被“清洗”了,他的《骑兵军》还在被后人一遍遍阅读。布鲁诺·舒尔茨在街头被盖世太保“像狗一样”枪杀,凶手的名字已经烂腐在历史里,舒尔茨却到现在还徜徉在《鳄鱼街》上,驻足凝视着“父亲”像鸟扑动羽翼般振臂欲飞。
6
焚书者从来不比书命长。
《过于喧嚣的孤独》中的老打包工,每日的工作就是将一些被权力认为不该存在的书籍甄选出,打包后送往造纸厂化为纸浆。单调而无意义,甚至这工作本身就可说是参与了某种罪行。老打包工汉嘉的反抗方式是温和却富有潜流般的力量的——他开始偷书,并阅读它们,与耶稣老子做灵魂之谈。偷书藏书只是第一步,阅读才是真正的拯救之举,拯救人类精神的遗珠,拯救他自己。老汉嘉最后把自己与书打进包里,沉静地步入死亡之境。汉嘉与他的缔造者,捷克作家赫拉巴尔,同为直面死亡时的胜者——
“我为写作这本书而活着,并为它推迟了死亡。”赫拉巴尔说。
我也想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