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的秋天,弗朗西斯在哈佛开始了大二的学术生涯——作为一个从小就喜欢学习的学生,他丝毫没有感觉到课程给他带来的压力。虽然,很多时候他也会因为私人的问题跟不上学习,但经过几个晚上的自习以后他便又成为了班里的优等生。

在弗朗西斯眼中,上学只不过是为了得到学位证,所以他的大学生活总是充满孤独,他没有想过在大学生涯中要达到什么目标,他对待课堂的态度是漠然的。跟大多数孤僻的大学生一样,弗朗西斯从来没有跟身边人有太多的交集,他总是一个人在校园里走着,这让他时刻感受到一种不自在的感觉。对于学校,他没有任何的归属感。

佛朗西斯每天回家的路线都是相同的,他首先乘地铁到波士顿,然后踏上老火车回到加洛韦,最后在火车站乘公共汽车回家。坐车的时候,他必须带着一本书,然后带着压抑的情绪回到家中。

他开始觉得自己的生命是那么的无趣:其实,哈佛有很多值得弗朗西斯结识的人,然而在他身边却只有一个朋友——一名普普通通的学生。这个学生经常在火车上碰到弗朗西斯,并且习惯坐在他的身边,两人热情地交谈着,知道他从一个小镇下车。

那是一个长相怪异的人,他名字叫沃尔特.威克汉姆。每天他都背着一个大书包,驼着背走着,一身几年不换款式的贴身衣裤跟一双黑皮鞋,他的目光里偶尔会散发出阵阵热情。

弗朗西斯在大学生涯里给自己立下这么一个规矩——要认识“最不让人讨厌”的朋友,他们要对得起哈佛名校的名声,在生活中他们的行为举止都必须优雅。而在学校里,弗朗西斯的确也见过不少这样的人,他们大方乐观,穿着讲究,总是一副淡然儒雅的模样。弗朗西斯有时候会对他们感到羡慕,但却不会刻意模仿。

这阵子,弗朗西斯最想做的是挣钱,这样他就能够承担起在学校里的费用;有时候他也会羡慕彼得,能够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要知道,彼得在学校的开支由父亲统统负责,而他的开支已经让马丁家耗尽了预算。另外,弗朗西斯想要挣钱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想要到纽约找回他的老朋友——恩格斯。

“算了吧,”他有时候会想:“俗话说得好,旧衣服也能穿得好看。”每当这个时候,弗朗西斯总会想到年轻的萨缪尔.约翰逊。在牛津的时候,这位君子曾经试过将一对新鞋放在他的门口,可却被弗朗西斯扔到了马路上。

“也许日后某个啤酒家族的孩子会在我门口放下一罐啤酒——没准他会放一桶,那时候我应该表现出欣喜。”

弗朗西斯经常将自己比作是乞丐,尤其是在这个全世界都知道的富人大学里,他自认为是里面的一个笑话。当威克汉姆在火车上习惯性地坐在自己身旁,然后将大书包塞进两人中间时,弗朗西斯总是挤出一丝微笑,但实际上这里头夹杂着尴尬。

恩格斯是弗朗西斯认为自己身边为数不多的“有趣的人”,然而他现在却不确定恩格斯是否还在纽约。本来,弗朗西斯想要去找在恩格斯的派对上认识的那些人,可到后来弗朗西斯发现自己没有这个胆量。

在同一时期,彼得在秋季赛中受了伤,对手是哥伦比亚橄榄球队。好几个星期,彼得都必须拄着拐杖,他的小腿打着石膏,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尽管伤病让他感到十分不方便,然而他依然放开心胸去感受大学的美好时光。

期间,帕诺斯曾经从加洛韦来找过他,他们一同到纽约去度过一个美好的周末。对于他们而言,纽约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大城市,他们珍惜假期的一分一秒,去迫切地探索这座繁荣都市:他们到码头上与工人一起喝着啤酒;在夜幕将临的时候,他们跑到克鲁布林大桥上站岗;博物馆与剧场是他们必须要去的地方,他们还坐着渡轮到斯塔滕岛,在黎明十分的街道上吟诵着诗歌。

这个从加洛韦远道而来的希腊小子在纽约度过了他一生中最高兴的日子,他站在公园的围墙上冲着日出大喊,而彼得则坐在一旁,习以为常地微笑着。

在周六的晚上,他们从第三大岛的高架桥下走着,彼得拄着拐杖,看到面前一个衣冠不整的男人从暗巷里走出来,蹒跚着脚步递过来一个烟屁股,看上去像是想让彼得给他点上烟。

彼得看到附近有两个人在闲逛,这让他感到惊讶。眼前的并不是别人,而是恩格斯与弗朗西斯两人,在纽约的街灯下,两人的模样看上去有点严肃。

“嘿,你这个疯子!”彼得大喊:“你在这里干嘛!”

“咦?你可是交了一个新朋友啊!”恩格斯笑着,然后往彼得跑过去。

彼得拄着拐杖,给恩格斯递了一根香烟。而那个衣冠不整的陌生人在一旁弓着身子,自言自语:“帅小伙,可惜却被伤了腿。”他往彼得身边走去,伸手想要拍他的肩膀。

“我们的橄榄球明星,好久不见了。”恩格斯高兴地朝着彼得伸出手:“我看你已经成为了美国人人皆知的大明星了!我相信日后会有一座更大的混凝土体育馆因你而命名。”说着,恩格斯激动地摇晃着彼得的手,过了良久方才跟帕诺斯握手。看到恩格斯,帕诺斯脸都红了,这是他第一次跟以为见多识广的人聊天。他们三人互相寒暄着,丝毫没有察觉弗朗西斯在背后默默站着,一脸不高兴。

寒暄了一阵子过后,那个陌生的流浪汉继续盯着彼得,自言自语:“哪怕你伤了腿,可我希望你依然是以前的你……我没有开玩笑,帅小伙……你年轻,前途无限……但这都是在你健康的前提下。”

“嘿!”彼得终于察觉到身边的这个陌生人,他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别瞎说,按我看来不健康的人是你,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犯愁,你不过喝了几杯酒,而且喝酒的感觉也很不错,对吧!我告诉你,你身上的钱跟我一样多,都是零!”

那个人往后缩了一步,他的脸上明显表现出了对彼得的不屑:“我没有想过跟你讨钱!”流浪汉大喊:“我只是想要借个打火机!我不是你们眼中的乞丐。”他怒视面前的每一个人,着急地解释着,后来他更是伸手抓住彼得的胳膊。

“不不不,你误会了。”彼得摆了摆手:“我只是说我没有你口中那么前途无限,也许毕业后我就要跟你一起混了。”

流浪汉着急的面容很快舒展开来。他的目光完全被眼前的四个人所吸引,专注的目光仿佛想要加入他们的队列一般。他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与黄黄的牙,带着智障一般的神情凝视他们,不久他用老朋友的语气跟他们说:“我健康了!你们说是嘛?”

“的确,你现在状态好多了。”

“那不错!”他大声嚷嚷,随后他伸手捅了捅彼得的肚子,说:“你现在的状态也不错。”说完,他拉起了自己的裤腿,一条脏兮兮的绷带从膝盖垂落到脚踝上。绷带已经没有办法遮盖他膝盖上的脓疮,脓疮周围有一圈黑色的肌肉,一直延伸着。他抬起脚,摇摇晃晃地想让大家看清楚自己膝盖上的疮。

“我的天啊,这是病菌嘛?”恩格斯吓得后退了一步。

“太可怕了,你是怎么弄的!”彼得惊呼。

“上周我掉到下水道里,弄伤了,现在病情恶化了吧。”

“都感染成这样了,你得去医院做截肢手术。”

“截肢?你说的什么狗屁!”流浪汉脸上出现了恐惧的神情。

“那最起码也要去医院消毒!”彼得着急了,从口袋里掏出五美分:“这里有五美分,你马上去地铁站,坐车到医院检查。”

“我有钱啊!”流浪汉醉醺醺地摇晃着:“可是你觉得他们能治好吗?”

“当然!你应该马上去医院。”

这时候,恩格斯与弗朗西斯已经走到了人行道上:“上来吧!”恩格斯冲着彼得两人大喊:“别再瞎聊了,我们去喝点东西。”

“你的朋友是对的,你应该跟他们去喝一杯,而不是跟我在瞎聊。”那个人说完,伸手抓住彼得的胳膊,晃动着:“不用管我,过两天我就会自动死去。”

“不不不,”彼得甩开他的手:“拿着这些钱去医院,他们会给你消毒的,还有,这里有二十五美分,你拿去吃点东西。如果没有足够的能量,你很快就扛不住了。”

“彼得,走吧!”弗朗西斯大喊:“赶紧走吧!”

“你现在就去,按照我说的话去做!”彼得说着,将所有的钱都放在了流浪汉的口袋里:“你说对吗?帕诺斯。”

“你做得对。”帕诺斯这时候已经悲伤得不能自已。

“你觉得我真的要去有医院?”

“当然,而且你应该马上去!”说完,彼得也不理会流浪汉,住着拐杖与帕诺斯走到人行道上。流浪汉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转身蹒跚转进了一条漆黑的暗巷。

“他不会去医院的,”彼得说:“他只会到附近的廉价酒吧,然后花光我三十美分,我现在想明白了,我真是愚蠢。我想上帝已经做好两天后迎接他灵魂的准备了,就像他说的一样。”

彼得跟帕诺斯对望了一眼,彼得继续开口:“你刚刚有没有再看他一眼?他的样子像是已经死去了一样。我说,他的灵魂已经死去了,这个老白痴。”

“我懂你要说的。”帕诺斯的神情依然是那么悲伤。

“呸呸呸,”恩格斯皱了皱眉:“你干嘛要碰他,你不知道他身上有什么病毒!”

“几天后也许他就死在这附近了,”彼得沉思着,并不理会恩格斯:“也许警察会发现他倒在人行道上,全身发黑。”

“呃…”弗朗西斯说:“我真是搞不懂,为什么好好的一个人要让生活变成那样。”

“在这里有无数这样的人,”恩格斯说:“可是今天的你让人看到不一样的气质,你这个善良的大明星。”恩格斯拍了拍彼得的肩膀。

彼得依然惦记着他那三十美分,说:“善良可是要花钱的。”

“为什么要把生活变成这样呢?”弗朗西斯念叨着:“为什么他能够活得什么都不在乎呢?就算是两天后死去也无所谓?”

他们截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郊外的一间酒吧。洁净的红木吧台后是一排排陈列有序的酒瓶。轻柔的音乐与威士忌的气味融合在一起,让人迷醉。

“刚刚的事情就当是我们对基层的接触了。”恩格斯露出招牌的笑容,说:“彼得,你跟你的朋友都很喜欢了解这座城市的底层人士,对嘛?”恩格斯说着这话的时候,他将酒钱付了,在此之前他也付了车费,他不愿意与这群孩子分摊所有的费用。

“你呢?你在想什么,弗朗西斯。你难道觉得我们应该加入他们的行列,然后一起探索这座城市的底层文化?”恩格斯看了一眼沉默不语的弗朗西斯,随后又拍了拍彼得的膝盖,说:“对了,大明星,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今晚本来要去哪里?你想要做些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恩格斯的神情变得严肃了起来。

“我没想过要去做什么?”彼得被他严肃的神情吓了一跳。

“不会吧?你难道没想过去河边的酒吧喝个烂醉?没有想过去乡村的电影院里看通宵的电影?”恩格斯冷笑:“弗朗西斯,你觉得呢?你觉得他说的是真的嘛?”

“呼!”弗朗西斯呼了口气,他不知道恩格斯说这话的时候是什么意思。而其他两个男孩明显没有太在意弗朗西斯说的话,他们仿佛早已经开始了新的话题,两人正傻乎乎地傻笑着。

那天晚上,恩格斯的表现给加洛韦的三个男孩子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情绪化严重,经常闷闷不乐的弗朗西斯;强壮好胜、追求梦想的彼得;情感细腻,容易激动的帕诺斯。整个晚上他们都跟恩格斯坐在一起喝酒,在这个全球罕见的繁荣城市纽约实现着他们小时候的梦想——到纽约享受城市的生活。

经过了那个周末以后,弗朗西斯决定了毕业后要到纽约发展。他知道在日后的某一天,他也会成为恩格斯那样的人:有一套房子,每周周末都跟朋友在房子里举办派对。然后大家一起谈论最近的新书跟电影,不断结识新的伙伴,在思维碰撞中寻找新的想法……对于弗朗西斯而言,那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想法,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纽约的繁荣之上。

这座城市,成功点燃了弗朗西斯内心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