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事人此时完全没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她要去地牢会会这个丁焕!
原因无非有两个,一是她得找机会放人走,她放他走了,说不定还能先拉个同盟,江湖人士应该都蛮注意诚信,她饶他一命,至少也能换个人情回来。
第二个原因嘛,自然是因为,这个丁焕好像长得挺、好、看的啊!
夏素衣不是个颜狗,她就是有些花痴,做为母胎单身狗二十多年,遇到好看的任何事件都会迈不开步子,遇到帅哥更是只敢远瞟不敢近撩。
接曾经的说法,她这是闷骚。
如今既然穿到这里来了,夏素衣凭着以往原主的积威,觉得自己还能横着走几步,不如就狐假虎威,先去会会这个美男!
看看又不犯法!她就是要给自己的眼睛谋取一点小小的福利!
怀抱着一腔兴奋,夏素衣一个人在发现轻功的便捷后,绕过其它人,飞檐走壁,然后成功的迷路了。
于是,一直在暗中潜伏守卫着左堂的影二便发现他家的少门主从前面这个门飞过去,然后没多久又摸着后脑勺一脸迷茫地走了回来。
做为一个在夜晚值班的影子,影二尽职尽责地看了许久,一声不出,真跟影子似的没有惊动任何人也没有惊动他们的少门主。
直到发现地牢那边有了异常的动静,才留下一个信号,先行赶往地牢。
“好好一个左堂,建得跟个迷宫似的。”夏素衣缩着脖子,抱着肩四下张望。
夜深人静,总感觉在黑暗之中好像有双眼睛一直在注视着自己。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直觉让她觉得毛毛的。
好怕怕,她一个社会主义接班人不会是遇上了鬼打墙这种不科学的事情吧?
可她都能穿越了,鬼打墙这种事情,好像,也挺有可能的呢——呢麻痹,自己内心唱大戏也掩饰不了她一身的疙瘩鸡皮。
“有没有人啊,来个人啊,你们少门主在这儿咧——”夏素衣弯着腰围着墙转圈,小声叫唤着。
别问她为什么不敢大声喊,她也怕惊动藏在黑暗中的东西啊。
越是害怕越觉得灯照不到的角落里都藏了不知名的恐惧。
夏素衣有个毛病,她一紧张起来,实际上就想唱歌,这是曾经一个人租房子住时养成的习惯,她总觉得出租屋内不止她一个人,为了壮胆,她就会唱些歌,缓解下自己的紧张。
穿过来后身边一直有红英和影六,这个毛病一直没犯。
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在空****的某个院子里,树高叶茂,天黑灯不亮的,很适合让她发挥自己五音不全的特长。
“我,我要,我要你滴,我要你滴爱——”
“少门主这是**了?半夜在这里叫春呢?”突然,树上插过来一道声音,吓得夏素衣差点小便失禁,面部失调。
于是,在树上的人眼里,只看见刚刚还憋着嗓子叫得怪妩媚的女人一秒变脸成了木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