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从两天前,一个冷飕飕的星期二下午说起。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开始了新的一天,像往常一样,用咖啡和波本威士忌来平衡生活,喝咖啡让生活节奏加快,喝波本威士忌则让生活节奏慢下来。我当时正在看《邮报》,完全沉浸在所阅读的内容中,甚至没有注意到他把我对面的椅子拉开,坐了下去。他清了清嗓子,我才抬头看见他。
他是个小个子,一头浓密的黑色卷发,两颊凹陷,前额突出,下巴上留着山羊胡,上唇刮得干干净净,双眸被厚厚的眼镜放大,呈深棕色,充满活力。
他说:“马特,忙吗?”
“不算忙。”
“想和你聊一会儿。”
“当然可以。”
我认识他,不是很熟。他叫道格拉斯·福尔曼,是阿姆斯特朗酒吧的常客。他酒喝得不多,每周都来四五次,有时带个女伴,有时独自一人,通常喝啤酒,聊一会儿体育、政治或其他时新话题。据我所知,他是作家,不过,我不记得听他讨论过自己的作品。但他显然做得很好,所以不需要上班。
我问他有何贵干。
“马特,我有个熟人想见你。”
“哦?”
“他想雇你。”
“带他过来。”
“这可办不到。”
“哦?”
福尔曼正要开口,却欲言又止。翠娜走过来,问他想喝点什么,他点了一杯啤酒。我们尴尬地坐在那里,等翠娜去拿啤酒,端上来,又走开。
他接着说:“情况复杂。他不能在公众场合露面。他,唉,躲起来了。”
“谁躲起来了?”
“这可得保密。”我白了他一眼,“好吧,好吧。假如你面前的是今天的《邮报》,也许你已经读到过他的事了。反正你也会读到的,过去几周,报纸上到处都是报道他的消息。”
“他叫什么名字?”
“杰瑞·布罗德菲尔德。”
“是吗?”
“他现在火着呢,”福尔曼说,“自从那个英国女人起诉他以后,他就一直躲在外面。但总躲着也不是个事儿。”
“他藏在哪里?”
“在他自己的公寓里。他想让你到那里去见他。”
“到哪里?”
“村里[1]。”
我拿起一杯咖啡,看着杯子里面,好像杯子要告诉我什么似的。“为什么看中了我?”我说,“他认为我能为他做些什么呢?我不明白。”
“他要我带你去那儿,”福尔曼说,“马特,不会让你白干的。怎么样?”
我们乘出租车沿第九大道行驶,到贝德福德附近的巴罗街停下来,福尔曼付了车费。我们进入一幢五层楼房的前庭。半数以上的门铃没有识别标签。要么是这栋楼面临拆除,正被腾空,要么是众房客和布罗德菲尔德一样,都不希望暴露身份。福尔曼抬手去按一个没有标记的门铃,按了三次按钮,等一会儿,又按一次,再等一会儿,又按三次。
“这是密码。”他说。
“一代表走陆路,二代表走水路。”
“啊?”
“算了吧。”
一阵蜂鸣声传来,福尔曼推开楼门。“你上去吧,”他说,“三楼D号公寓。”
“你不上楼?”
“他想单独见你。”
第一段楼梯上了一半,我才突然意识到这可能是个狡猾的圈套,专门下给我的。福尔曼把自己从画面中抹去,我又无从知道在三楼D号公寓中会遭遇什么。但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人有要对我造成实质性伤害的充分理由。我在楼梯中途停下,思前想后。理智告诉我转身回家,置身事外,这才叫明智,好奇心则要我一探究竟。二者的斗争以好奇心完胜告终。我继续走到三楼,找到那间公寓,按照三一三模式敲门,声音未落,门立刻打开了。
他看上去和照片上一模一样。自从他开始与艾布纳·普雷亚尼安合作调查纽约警察局的腐败问题以来,过去的几周里,报纸上就充斥着有关他的报道。但新闻照片无法传递他的高度感。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寸,身材匀称,肩宽背阔,胸肌发达,腹部开始微微发福。他才三十出头,倘若假以时日,再过十年,他的体重增加四五十磅,大腹便便起来,他定会需要使出浑身气力,才能扛得住这份体重。
问题是他能否再活十年。
他说:“道格[2]呢?”
“他把我留在门口,说你想单独见我。”
“是这样啊,但是这敲门声,我以为是他。”
“我破解了密码。”
“啊?哦。”他粲然一笑,笑意仿佛点亮了整个房间。他用这一笑让我看清了他一口整齐的白牙。这一笑的作用不止于此。这一笑使他容光焕发。“你就是马特·斯卡德了,”他说,“进来吧,马特。这里虽然简陋,但总比牢房好。”
“他们能把你关进监狱吗?”
“他们想方设法,非要把我弄进去不可,正他妈的憋着劲呢。”
“他们抓到了你什么把柄?”
“他们控制了一个疯狂的英国妓女,躲在后面操纵她。你对发生的事情了解多少?”
“只是报纸上看到那些。”
我其实没怎么关注报纸。我知道他叫杰尔姆·布罗德菲尔德,是个警察,在警队干了十二年。六七年前,他做了便衣,两三年后又升职为三级警探,之后便窝在那里,一直未获升迁。几周前,他把盾形徽章扔进抽屉,开始帮助普雷亚尼安对付纽约市警察局,充当普雷亚尼安安插在警局的耳目。
布罗德菲尔德闩上门时,我四处站了站,打量这个地方。看样子房东出租前配备了家具,从房间任何地方都看不出房客身份的蛛丝马迹。
“报纸的消息,”他说,“嗯,八九不离十吧。说波西亚·卡尔是个妓女。嗯,说得对。说我认识她。这也是事实。”
“他们说你勒索她。”
“你错了。他们说她说我勒索她。”
“你勒索她了吗?”
“没有。马特,来,坐这儿。别拘束。喝一杯怎么样?”
“好吧。”
“我有苏格兰威士忌,伏特加,波本威士忌,还有一点白兰地。”
“波本威士忌就好。”
“要加冰吗?加不加苏打水?”
“什么都不加。”
他为我倒了杯纯波本威士忌,为自己倒了高高一大杯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我坐在植绒的绿色印花沙发上,他坐在一把相配的俱乐部椅上。我啜着波本威士忌。他从西装外套胸前口袋里掏出一包温斯顿牌香烟,递给我一支。我摇头拒绝,他为自己点上。他用的打火机是登喜路牌的,不是镀金的,就是纯金的。西装看起来是定制的,衬衫绝对是量身定做的,胸前的口袋绣有他姓名的首字母组合图案,很是雅致。
我们边喝酒边打量对方。他长着一张阔脸,下巴方方正正,蓝眼睛,两道浓眉,其中一条眉毛被一道旧伤疤切开,一分为二。头发呈沙色,深浅恰到好处,显得既时尚,又含而不露,倘若太深则会过于咄咄逼人。整张脸看似开朗、诚实,但经过一番相看,我断定这副面相只不过是摆出来的姿态而已。他深谙利用脸面为自己谋利之道。
他看着烟雾从香烟上袅袅升起,好像那升腾的烟雾有什么秘密要告诉他似的。他说:“报道让我看起来很卑鄙,不是吗?自作聪明的警察告整个警局的密,结果却发现他专门损人利己,连一个可怜的小妓女都不放过。妈的。你也是做警察出身,你做过多少年?”
“十五年左右。”
“这么说你肯定了解报纸是怎么回事。媒体报道不一定都对。媒体卖报纸,卖报纸也是做生意。”
“所以呢?”
“报纸让我给人留下两种印象。只要你看了某份报纸,注定对我产生一种印象,两者必居其一。我要么是个让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拿住了把柄脱身不得的骗子,要么就是个白痴疯子。”
“哪种印象对?”
他咧嘴一笑。“哪种都不对。天哪,我在警队干了快十三年。有几个家伙时不时收受几个小钱的贿赂,我并不是昨天才搞明白。我没给任何人留下任何把柄。普雷亚尼安的办公室再三发布否认声明,说我自始至终都是自愿合作的,每次都是我主动去找他们。听着,马特,他们也是人。要是他们陷害我,并靠他们一己之力让我反水,他们早吹开牛了,绝不会否认。但他们就差承认我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把一切向他们和盘托出了。”
“所以?”
“所以我是实话实说。仅此而已。”
难不成他把我当成牧师了?他是疯子,还是骗子,或者两者都是,或者两者都不是,我才不在乎呢,我不想听他忏悔。他找人把我带到这里来,想必是有所图的,现在可倒好,他反而向我证明起自己来。
没有人需要向我证明自己的正当性。连我自己也很难向自己辩解。
“马特,我遇到麻烦了。”
“你说过他们没抓住你任何把柄。”
“那个波西亚·卡尔,一口咬定我勒索她,每周勒索一百美元,说不给钱我就逮捕她。”
“但这不是真的。”
“不是真的。”
“所以她无法证明。”
“她屎都证明不了。”
“既然什么都证明不了,那不就结了?”
“她还说我跟她上床。”
“哦。”
“的确上了。不知道她是否能证明,妈的,但这是事实。你知道,上床又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从来不是什么圣人。现在报纸上到处都是,还弄出敲诈勒索的屁话,突然间搞得我晕头转向。我的婚姻本来就有点不稳定,我妻子所需要的只是让她的朋友和家人读到我是如何和这个英国妓女搞在了一起。马特,你结婚了吗?”
“结过。”
“离了?有孩子吗?”
“有两个儿子。”
“我是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抿一口酒,掸掉烟灰,“我不知道,也许你愿意离婚,我可一点都不想离。还有勒索指控,简直要了我的小命儿。我害怕离开这该死的公寓。”
“这是谁的地方?我一直以为福尔曼住在我家附近。”
“福尔曼住在西五十几街。你住那一带?”我点点头,他说,“嗯,马特,这地方是我的,租下来一年多了。我在森林山有一幢房子,我琢磨着在城里有个地方为好,万一有不时之需呢。”
“谁知道这个地方?”
“谁都不知道。”他探身掐灭香烟,“有一个关于政客的故事,”他说,“有这么个家伙,民意调查显示他有麻烦了,他的对手正使他遭受耻辱性失败。所以他的竞选经理说‘好吧,我们要做的就是造他的谣,告诉大家他跟母猪干那事’。候选人问是否真有其事,竞选经理说绝无此事。‘要的就是让他否认,’竞选经理说,‘让他否认好了。’”
“明白了。”
“尽管给他泼污水好了,总会溅上一些的。有个该死的警察在讹诈波西亚,事情就是这样。人家要我停止和普雷亚尼安合作,作为回报,波西亚会撤销指控。归根结底,就这么回事。”
“你知道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但我不能和艾布纳断绝关系。我需要对方撤销指控。他们在法庭上不能把我怎么样,但这不是重点。即使不上法庭,也会进行部门调查。他们根本不会去调查。妈的,他们想得出什么结论,早就定好了。他们会立即停我的职,最后把我踢出警局。”
“我还以为你辞职了呢。”
他摇了摇头。“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为什么要辞职?我干了十二年多,马上就十三年了。我何苦要辞职?我一开始决定和普雷亚尼安联系时,就请了假。你不可能在执行公务的同时又和特别检察官合作。一旦警局想要整你,空子多了去了。我可从没考虑过要辞职。这一切结束后,我希望能重返警队。”
我不由又打量他一番。如果他最后一句讲的是真心话,那么他这个人要比看起来愚蠢多了,也要比其所作所为愚蠢多了。他帮助普雷亚尼安,我不知道他想谋求什么,但我知道,就警察局而言,他这辈子算是交代了。他使自己沦为警界贱民,只要活着,一辈子都要戴着种姓的标记。调查是否撼动警察部门并不重要。谁被迫提前退休,谁去参加大满贯,也不重要。统统都不重要。警察队伍里的每一名警察,不管是干净的,还是肮脏的,不管是走得正行得端的,还是搞邪门歪道的,都会给杰尔姆·布罗德菲尔德的余生打上恶人的印记,唯恐避之不及。
他不会连这一点都不知道,毕竟他佩戴警徽的年头已经超过十二年了。
我说:“我不明白找我来有什么用。”
“马特,给你添点酒好吧?”
“不必了,刚刚好。布罗德菲尔德,为什么要我掺和进来?”
他歪着头,眯起眼睛。“很简单,”他说,“你做过警察,清楚警察的路数,现在又是私家侦探,可以自由行动。而且——”
“我不是私家侦探。”
“我是这么听说的。”
“侦探要通过复杂的考试才能拿到执照,要收取费用,保存记录,提交所得税申报表。这些我全都做不来。我偶尔为朋友做些事,算是卖个人情。朋友偶尔给我钱,算是买个人情。”
他又歪歪脑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仿佛在说,他知道这里面有机关,而且很高兴知道是什么机关。每个人都有所图谋,我就是图点钱,他不笨,明白里面的道道儿。这家伙喜欢图谋。
他既然喜欢图谋,怎么同艾布纳·普雷亚尼安搞到了一起?真是活见鬼!
“好吧,”他说,“不管是不是侦探,你都要帮我一个忙,看看波西亚,看她到底想要什么,牵扯有多深,看他们对她采取了什么样的控制措施,怎样才能打破控制。当务之急是挖出胁迫她提出指控的黑手。唯有知道那个杂种的名字,才能想办法对付。”
他继续一条道跑到黑,但我并没有太在意,待他放慢脚步喘口气时,我说:“他们十有八九想迫使你冷静下来,断了和普雷亚尼安的牵连,出城去,别再跟普雷亚尼安合作。”
“他们想要的一定是这个。”
“为什么不满足他们呢?”
他盯着我:“你在开玩笑吧。”
“你一开始为什么要和普雷亚尼安搞到一起?”
“马特,这关你什么事?我雇你是来帮我做事的。”也许这话听起来有些刺耳,他微微一笑,试图缓和气氛。“见鬼。马特,就算帮我解决问题,也没必要知道我什么时候出生,口袋里装着多少零钱吧?”
“普雷亚尼安根本没抓住你什么把柄。你自作主张走进去,告诉他你掌握了信息,可以撼动整个警察部门。”
“没错。”
“过去十二年里你不像是一直戴着眼罩啊。你可不是唱诗班的清纯少年。”
“我?”他笑了,笑出一嘴白花花的牙齿,“马特,我很难称得上清纯。”
“这我就不明白了。你有什么图谋?”
“我一定要有图谋吗?”
“你这人就连上趟街都有图谋。”
他想了想,决定不计较我所说的话,反而咯咯笑了。“马特,你非要知道我有什么图谋吗?”
“嗯。”
他呷一口酒,思虑再三。我几乎希望他叫我滚开。我想走开,把他忘掉。他不想说,我也不喜欢卷入我无法理解的事情。我打心眼里不愿意牵扯到他的问题中去。
于是,他说:“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明白。”
我什么都没说。
“马特,你当了十五年的警察。对吧?你屡获提拔,你做得相当出色,你肯定了解内情,懂得按规则行事。我说得对吗?”
“继续说。”
“所以你投入十五年时间,再干五年就能领到终生饭票,你收拾行李,宣告退休。但你我同病相怜,不是吗?你钻进牛角尖儿,到了无法破解的地步。腐败,勒索,贿赂,让你不胜其烦。就你而言,你唯恐避之不及,撂挑子不干了。我尊重你的选择。相信我,我尊重你的选择。我自己也深思熟虑过,但后来觉得一走了之对我来说还不够,这么做不适合我,我做了十二年,让我一走了之,我做不到。”
“快十三年了。”
“啊?”
“没什么。你的意思是?”
“我是说我不能头也不回就走了。我得做点什么来改善环境,不求改天换地,只求稍微好一点。即便如此,也会搞得人仰马翻。我并不是乐见这样,只是不得已而为之。”他笑了,嘴咧得很开。这张脸一直专注着,一心要表现出真诚来。突如其来的一笑不由让人一惊。“听着,马特,我不是基督教徒。我是有图谋的人。你说我有所图谋,没说错。我知道一些艾布纳难以相信的内幕。倘若一个人绝对正直,就永远不会听到内幕,他一走进房间,那些聪明人就缄口不语了。只有像我这样的人,才有机会,什么都能听到。”他向前倾了倾身子,“我跟你讲,也许你还不知道,也许你没卸下警徽时情况还没这么糟,这个城市很操蛋,什么都可以卖。所有警力,上上下下,都可以买通。上至一级谋杀都可以通融。”
“这我倒是从来没听说过。”此言并非完全正确。我确实听说过,只是不敢相信。
“马特,不是每个警察都那样。不可能全都那样。但我知道两个案子,我只说确凿的,有一帮家伙因为杀人被当场抓获,硬生生把自己买了出来,免了牢狱之灾。还有毒品。妈的,毒品的事我不说你也懂吧?都是公开的秘密。每个频繁交易的毒贩子都有一个特别的衣袋,里面攥着三两个你这种警察。没这把握,他们哪儿来的胆子出来上街交易。这钱叫作买路钱,警察逮住了你,你把钱掏出来,塞进警察手里,警察就让你走人。”
情况一直都是这样吗?在我看来,事实并非如此。拿钱的警察总是有一些的,有的拿得少,有的拿得多,有的不义之财送到手里时不拒绝,有的干脆出去强取豪夺。但也有一些事情没人做过。没人碰杀人钱,也没人碰毒品钱。
但世事并非一成不变。
“因此你受够了。”我说。
“没错。我完全没必要向你解释,别人不明白,你还不明白?”
“我并不是因为看不惯腐败才离开警队的。”
“哦?是我意会错了。”
我站起来,走到他放那瓶波本威士忌的地方,重新斟满酒杯,一口喝掉半杯,并没有坐下。我说:“腐败问题从来没怎么困扰过我。腐败使我家的餐桌食物丰盛。”与其说我是在同布罗德菲尔德交谈,不如说我是在自言自语。布罗德菲尔德并不在乎我为什么离开警队,就像我不在乎他是否知道我离开警队的真正理由一样。“送到手里的我来者不拒。我不会主动伸手四处讨要,也不会让人买通,使罪行严重之人逍遥法外,但我们家从来没有一个星期是靠市政府付给我的那点薪水生活的。”我喝干杯子里的酒,“你没少捞啊。瞧你身上这套正装,这么阔气,市政府可没钱给你买。”
“毫无疑问。”他又咧嘴笑了。我不太喜欢他的笑容。“马特,我是没少捞。这个我没有异议。但我们各自都有底线,对吧?话又说回来了,你为什么辞职?”
“我不喜欢没日没夜地工作。”
“说真的。”
“没骗你。”
我想告诉他的就这么多。我猜他要么已经知道全部原委,要么对这些日子家长里短式的谣传多少有些耳闻。
事情经过很简单。几年前,我在华盛顿高地的一家酒吧喝了几杯。我下班了,有权想喝就喝。酒吧是警察酗酒的去处,虽然到酒吧喝酒可能构成警察腐败,但到酒吧喝酒却也从来没有让我夜不成眠。
喝着喝着,两个朋克族抢劫了那个地方,夺路而逃时,开枪打死了酒保。我追到街上,举起警用左轮手枪射击,打光了转轮中的子弹,打死了一个浑蛋,打残了另一个。但有一颗子弹没有射到应该射到的地方,而是弹射到什么上面,反弹回来,弹进一个叫爱斯特丽塔·里维埃拉的七岁女孩的眼睛里,进而通过眼睛进入大脑。爱斯特丽塔·里维埃拉死了,我生命的大部分也跟着死了。
部门进行调查,结果我被证明完全无罪,甚至还获得嘉奖。不久之后,我辞去警察职务,与安妮塔分居,搬到第五十七街的旅馆居住。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也不知道这一切是否是结合在一起的,但前前后后发生的变故似乎产生了叠加效应,我不再乐于做警察。但这不关杰瑞·布罗德菲尔德的事,我也不会讲给他听。
所以我说:“我实在不知道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你能做的比我多。你不用被困在这间糟心的公寓里。”
“有人给你送吃的吗?”
“吃的?哦。我会出去,随便吃一口,就这样。但我吃的不多,也不常出去。我很小心,进出大楼不会让人看见。”
“迟早会有人跟踪你的。”
“见鬼,我知道。”他又点上一支烟。金黄的登喜路消失在他的大手里。与那只大手相比,打火机简直就是一张扁平的金属薄片。“我只是想给自己争取几天时间,”他说,“就这样。她昨天闹出的动静不小,报纸上消息满天飞。从昨天起我就一直在这里。我估摸,要是幸运的话,在这样安静的社区,我可以撑上一周。到那时,也许你可以掐断她的导火索。”
“也可能一事无成。”
“马特,你能试试吗?”
我打心眼里不情愿。我的钱快花完了,但这并没有让我太烦恼。时值月初,房租已经付到月底,我手头有足够的现金,可以维持喝波本威士忌加咖啡的生活,此外还能剩下一点点,用来买食物之类的奢侈品。
我不喜欢这个自大的狗杂种。但不喜欢归不喜欢,倒也不算什么妨碍。事实上,我通常更喜欢为我既不喜欢也不尊重的人工作。就算到头来他们钱花得不值,我也用不着有多烦恼。
所以我不喜欢布罗德菲尔德并不打紧。我觉得他跟我讲的东西,事实不会超过两成。这也不打紧。我甚至不确定该相信哪两成。
也许正是最后一点促使我下了决心。因为我显然想找出杰尔姆·布罗德菲尔德的真实之处和虚假之处。他为什么和艾布纳·普雷亚尼安勾搭,波西亚·卡尔在这幅图景中究竟处于什么位置。是谁陷害他,怎么陷害他,为什么陷害他。我不清楚为什么想知道这一切,但显然我想知道。
“好吧。”我说。
“你同意试一试?”
我点点头。
“你需要用钱。”
我又点点头。
“多少?”
我向来不懂得如何收费。此事似乎不需要花太多时间。我要么想出个办法帮助他,要么想不出办法,反正很快就会知道结果的。但我不想给自己定价太低。因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巧舌如簧,衣着昂贵,用金色登喜路打火机点烟。
“五百美元。”
他觉得要价太高。我告诉他,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另请高明。他立马向我保证他绝无此意,并从内胸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数出二十美元和五十美元的钞票,把五百美元堆到面前的桌子上。他钱包里还剩下好多钱。
“希望你不介意现金。”他说。
我告诉他现金没问题。
“不会有太多人介意。”他说着,又朝我咧嘴一笑。我只是坐着,盯着他看了一两分钟,俯身捡起钱。
[1] 指格林威治村(位于纽约曼哈顿,是艺术家、作家的聚居地)。
[2] 道格(Doug):道格拉斯(Douglas)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