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家有正太小和尚
";因为住院,所以孩子们的事叶灵蓉没有办法打理,正当她担忧的时候,谭绍辉把将孩子们已经安顿好的消息带来。
于是,犹如一道闪电,噼里啪啦的在叶灵蓉脑海中崩裂开来,瞬间死灰一片。
“你怎么可以私自把我儿子送去当和尚!他们明明取向正常,要娶妻的!”
面对叶灵蓉的哀嚎,谭大总裁幽幽道,“主持是我父亲的老朋友,孩子们在那会很安全。虽然剃了度,但他们仍旧是俗家弟子,头上不会有戒疤,学期满了之后就可以留发。”
剃了度的俗家弟子?
那不还是和尚么!
一想到家里出了两个小和尚,叶灵蓉的心就拔凉拔凉的。
在谭绍辉死活不让她出院的时候,她就应该料到有大事要发生,否则没病没灾的,干嘛要在医院里躺这么久?在今天上午,居然还送去照了颅内的CT。
又不是什么脑震,照什么照啊?
这分明都是谭绍辉的诡计,是他为了把澜澜瞳瞳送去当和尚的诡计!
这时候,叶灵蓉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唯美,而又和谐的画面——
两个正太小和尚,穿着朴素的僧衣,手牵走向一入佛门深似海的寺庙,然后面对波霸美女,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双手合十,异口同声道:和弥陀佛。
不要啊!
“不行!”叶灵蓉一把揪住谭绍辉的胳膊,恶狠狠道,“赶紧把孩子们给我弄出来,不然我和你没完!”
“寺规第三十六条,学期没满不得离寺,。”
“你不是说主持你爸的朋友吗?”
“德高望重的高僧会走关系户?”谭绍辉挑挑眉头,接下来的一句话,彻底泯灭了叶灵蓉心中的小火苗。
“还有,澜澜和瞳瞳都很喜欢那,如果不出可能的话,一学期之后他们还想继续第二学期。”
当和尚当上瘾了?
叶灵蓉眯起眼眸,淡定道,“绍辉同志,你老实交代吧,你到底对孩子们说了些什么?别想我打马虎眼,我生的孩子我自己知道,一个离不开一个离不开和我。所以,坦白从宽给你钱花,抗拒从严一剪刀咔嚓!”
**是有点凉飕飕的,但是这点温度还是可以忍受的。
谭绍辉坐怀不乱,“人格魅力。”
“我真想啐你一脸,还人格魅力,你不妨直接说给了他们多少好处。”
“没有。”
“肯定有!”
在二人僵持不下的空档,谭绍辉的电话响了,皱皱眉,然后走出病房。
十多分钟后,谭绍辉还没有回来,叶灵蓉正打算下去看看怎么回事的时候,辛小锦来了。
提着小汤桶一脸憔悴,原本水嫩嫩的大美人儿,现在就像是脱过水的白菜一样,蔫的不像话。
“小锦,怎么了?”
“没事。”辛小锦打开汤桶的盖子,将气腾腾的鸡汤倒在小碗里,然后递给叶灵蓉。
叶灵蓉不敢接,纠结道,“别,你这样我不敢喝啊。小锦,你到底怎么了?不会是为了买只鸡给我炖汤喝,你就去卖血了吧?”
“别闹了,我现在正郁闷着。”
“咋了?不会是因为闫辰吧?你们俩又怎么了?”
和谭绍辉的闲聊的时候,叶灵蓉从他嘴里知道两人的关系已经得到了缓和,但是按照现在辛小锦的模样,她觉得谭绍辉有着故意散播虚假消息的嫌疑。
耸耸肩,辛小锦一脸无奈道,“我给你说过,闫辰有个未婚妻吧?”
“嗯,知道。”
“你被绑架的那天晚上,我不是给了闫辰一巴掌么……可能下手太狠了,所以脸上有点伤,最后被他妈看到了。本来闫辰想着编个瞎话什么的就过去了,再说电视里不都这么演的么?可是谁知道,闫辰的那个未婚妻,早就知道了我回来的消息,而且还让私家侦探拍下了我在大街上打闫辰的照片,说我有暴力倾向……”
辛小锦瘪瘪嘴,“蓉蓉,我承认我经常打闫辰,可我打他是因为我恨他,不是平白无故打的。今早上,闫辰他妈六点半准时给我打了电话,说闫辰十一月十八号就会和她未婚妻结婚,如果我再捣乱再勾引闫辰,就让我在牢里呆一辈子。”
悬乎了,闫辰他妈有这么大本事?
可再悬乎,让叶灵蓉纳闷的,还是闫辰那所谓的未婚妻。
到底是何方神圣,心眼小的居然能和针鼻媲美。
“闫辰的未婚妻是谁?来头很大么?” 叶灵蓉问道。
辛小锦眼珠子朝上想了半天,含糊道,“好像叫段紫……也不是什么三头六臂的,但是她有个神通广大的哥哥……对了!我记得闫辰他妈和我说过,说段紫他哥是C市巅峰人物,一根手指就能碾死我,所以当初让我麻溜儿滚。”
所以说,叶灵蓉想着,这闫辰他妈其实善良的。
当然,如果这话要是被辛小锦听到的话,没准会被鸡汤泼一脸。
辛小锦诉苦完毕,谭绍辉却还是不见影。
或许他忙。
叶灵蓉是这样想的,捏着电话也不打算吵他,而是送走辛小锦之后,一个人躺在上看天花板。
看着看着,叶灵蓉就犯了困,打了个哈欠,“嗷……好白。”
天花板,好白呀……
“救我!”
被撕心裂肺的惨叫惊醒,叶灵蓉猛的睁开眼睛看着发声地,赫然发现这声音近在咫尺。
有人,在她的房间外面,声嘶力竭的让人救她。
推开门,叶灵蓉站在门口看着正在发生事件,脑筋有些转不过弯来,所以眉头紧锁。
“啊,放开我!叶灵蓉,你救救我,救救我!”
这个女人穿着一点都不差,和别人相比较的话,是很好的那种。但是齐肩的卷发,因为拉扯而凌乱的不像样,遮住了那张脸,只能让凄厉的声音从里面飘出来撞击着耳膜。每一次的挣扎,都能让呼喊救命的声音再高一个分贝,带着沙哑。
可是,为什么她认识自己?
叶灵蓉看着两个穿军装,将女人死死拽住企图拖走的男人,不解道,“请问,出什么事了?”
“嫂子,不好意思,打搅你休息了。”
秦大个子敬了个礼,咧嘴一笑,道,“我叫秦大个,是老大让我们来这以确保嫂子你的人安全。至于这个女人,嫂子你不用担心,我马上就将她清理出去,不会打搅到你的休息。”
“不!”
女人拼命挣扎,“叶灵蓉,他们是要杀人灭口!你不要上当……唔唔唔,救命,唔唔!”
被捂住了嘴,女人的挣扎越发激烈起来,同时她因挣扎而扬起的头,也让叶灵蓉看清来她的庐山真面目。
景羽熙?
怎么会是她!
张嘴狠狠的咬住捂住她嘴那个士兵的手,景羽熙厉声道,“谭绍辉他要拿你去换命脉密码,你千万不要上当,他们要害你!我……我不想死,我不想死,你不能让他们带走我!他们要杀人灭口,我不想死……”
什么东西?
有那么一瞬间,叶灵蓉觉得景羽熙是疯了,可是她又清楚的知道,景羽熙没疯。
一个疯子,根本不可能会有这么认真的眼神。
她是把叶灵蓉当作了一根救命稻草,拼了命的来这里找她,要她救自己。
秦大个子可不会由景羽熙在这撒野,直接一记手刀劈在她的后脑颈脖上,起落的一瞬间,景羽熙便没了声儿,脑袋一耷拉,晕了过去。
“等等……”
“嫂子。”秦大个子打断叶灵蓉的话,三分礼貌六分客气道,“这事嫂子你不用心,老大都已经安排妥当了,你好好休息就成。我现在立马就疏散群众带这个女人离开,嫂子你安心休养,我这俩兄弟会一直在门口站岗,有事找他们就成。”
这就完事了?
眼瞧着秦大个子像拖死猪仔一样要带着景羽熙走,叶灵蓉有些急了,上前两步一准备拦住他。
怎么说,景羽熙都不算个陌生人,怎么能够眼睁睁的看着她被打晕然后拖走?
当然,叶灵蓉也不会否认,她这么做多半为了景羽熙之前说的那些话。
一颗心居然跳不起来,死一般的静寂。
“慢点。”
拥有高大拔姿的男人,毫不费力的就拽住了叶灵蓉,然后将她搂入怀中,半强迫着按着她的小脑袋瓜到自己前,不让她去看别的风景。
仅仅只是这么简单的两个字,仅仅只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带着霸道**的特有权威。
叶灵蓉的心,居然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嘭嘭嘭’的,敲锣打鼓般的跳不停。
活了?
“病人应该躺在上好好休息。”谭绍辉弯下腰,打横抱起叶灵蓉,大步向她的病房走去。
或许是在外面呆久了,他居然产生了错觉。
觉得叶灵蓉上有种能够让他魂牵梦绕的味道,如果他离开叶灵蓉太久的话,他会因为太长时间没有问道叶灵蓉上的味道而死掉。
或许,这不是错觉,是真的。
没有叶灵蓉的那七年,他活着,不如死了。
那种活,生不如死。
现在能够抱着她嗅她上的味道,隐隐约的,有种莫名的愫在恣意蔓延。
那种莫名的愫,大概就叫幸福……
坐在上,叶灵蓉微微蹙眉,小声道,“我都已经没事了,为什么还要让我呆在医院里?”
“为你好。”谭绍辉一边削苹果一边轻描淡写的淡漠道。
叶灵蓉不死心,“那个,刚才景羽熙那个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让我过去?”
“为你好。”
谭大总裁现在削苹果的技术可真不是盖得,十秒钟不到就能削一个出来,而且皮薄的呢能够透光进来。
叶灵蓉吧唧吧唧啃着苹果,摇头晃脑道,“你说这话不对,虽然是为我好,可是我什么都不知道,像个傻子一样被你耍的团团转。”
“嗯。”
“什么意思?”
谭绍辉挑眉,“傻子,确实。”
“喂,你别太过份了。”
叶灵蓉表示自己的好脾气已经到了极限,“我其实很不想和你讲道理,因为每一次和你讲道理,你都说我犯抽。但是拜托,我已经二十七了,是两个孩子的妈了,所以你能不能不要每次有什么事都瞒着我,好不好?”
“好。”
这么爽快?
在叶灵蓉狐疑的目光下,谭绍辉坦然道,“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我想知道有关景羽熙的事,她为什么会来找我,哭着嚷着让我救她。”叶灵蓉回忆方才发生的一切,有些纳闷,“她死活都不愿意跟着秦大个走,说他们会杀她灭口,你……又要杀人了吗?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我不会杀她。”谭绍辉肯定道,可是肯定后他又继续道,“但我会让她懂得,什么叫生不如死。”
“为什么?”
“活该。”
越听越糊涂,叶灵蓉彻底的纠结了,“我不明白。”
“你还记得,你逃婚之后出的那场车祸吗?”
“我记得……”经历了那种事,叶灵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因为就差那么一点点,她就会永远的失去澜澜和瞳瞳这两个最可的小天使。
“肇事者是景羽熙。”
当初景羽熙被叶灵蓉和谭绍辉要结婚的噩耗冲昏了头脑,所以她准备了一辆车,打算在他们结婚的那天开车冲进去破坏掉这个婚礼。可惜,在半路上的时候她就遇到了叶灵蓉,既然老天都帮她忙,那这个机会就不能浪费掉。
所以,景羽熙撞向了叶灵蓉,但是她下手不狠又让人打电话通知了慕啸天前来,叶灵蓉的命,就这样被捡回来了。
景羽熙撞了人不敢在M市久留,便辗转去了美国躲了起来,可是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有关叶灵蓉出车祸的消息。当时,所有的报社,都只大费周章的报道那场盛大的半世纪婚礼的破碎,女主角却没有太多的笔墨。
于是,沉浮许久,景羽熙又回到了M市,但是却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嫁为人妇。
而她的丈夫,正是慕啸天的哥哥,慕北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