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幸福认识当下的

话毕,她转过身,继续往前。

“天丝,别往前了,你会掉水里的!”这天气,加上阴雨,柿子的头发已经湿润了。穿的衣服多,暂时也湿不进去。但是天丝不一样,她穿得比较少,而且脖子都露着呢。水里该有多冷啊。

可是下一瞬,他又想起来了,天丝不会觉得冷的。她的头发是水晶做的,那么她的身子,她的脸呢?

柿子没有再拦着她,而天丝就这么往前,再往前,然后整个人“哗”一声,掉入了水中。这种时候也不会有人在河边,不会有人看到这一幕。

岸边只有曲岑仕,他看着水中激起的水花,深吸口气,大声说道:“天丝!我知道你不是人!我知道你是水晶!我在那颗芙蓉晶里看到过你的脸!我也不是人!我是一个鬼子!所以,我有资格爱你!不管发生什么,不管前面的路有多危险,你等着,我会有娶你的那一天!”

喊完了,一切都很安静。柿子心里开始急了,不会是他估计错误了天丝真的溺水了吧?那不是要出事了?

柿子马上脱下自己的外套,就想着下水捞人。

这衣服都脱到一半了,水中再次冒出了水花,然后天丝就这么缓缓从水中飘了上来。她就好像站在什么东西上,剩上来一样。

柿子长长吐了口气,说道:“快过来吧,别让人看到了。会吓到人的。”

天丝站在了那河边的大石头上,浑身都在低着水,但是却看不出她的一点冷意来。柿子搬已经半脱了的外套,全脱了下来,就想给天丝披上。

天丝说道:“我不冷。”

可是柿子却坚持给她披上,抱住了她。

天丝挣扎着:“别抱我,你会冷的。”

“冷就冷吧,抱抱就能抱暖了。水晶嘛,一样能抱暖的。”

听到这句话,天丝感动地哭了起来,没有人会说这样的话的。没有人愿意这么抱着她的。她在柿子的怀中,边哭着,边说道:“柿子,我是一个妖精,我是这颗芙蓉晶里的妖精。我不是鬼,不是妖精啊。”

“我知道。”

“你应该找个女人,好好做日子的。不应该是和我在一起。”

“我知道。”

“你知道那你还抱着我。”

“知道是知道,但是我爱的是你啊。”

天丝推开了他,看着柿子浑身上下都被她弄得湿淋淋的。下一秒,他一个阿嚏就喷了出来。“对不起啊,天丝。”

天丝笑了起来,说道:“回去洗澡吧,要不你就要去住院了。”

“我没这么弱。”

可是天丝已经转身朝着车子那边走去了。

柿子跟在她的身后,说道:“喂,天丝,你到底同不同意跟我在一起啊。给确定的句话。你一句话我就可以为你把天捅了。”

“喂,你说话啊。你要是还顾及着晶晶,大不了以后我们们不让她看到,我们们就在外面约会,约会完了你自己回家,他们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李家谋现在被我打伤了,他也没这么多精力来天天守着你吧。”

“天丝!阿嚏!阿嚏!阿嚏!”

站在那越野车旁,天丝才看着他说道:“好啊。不过你要随时做好死的准备。”

柿子听着就笑了,扑上去就把天丝压在了车子上,就狠狠吻了起来。

这里是路边,可不是河边,就算下雨也总有几个行人的。就听着一些路人说道:“唉,现在的小青年啊。”

那小小的巷子中,被雨水弄湿了地面。

一眼看过去,就这么两拨客人。一拨是一对撑着透明大扇的情侣,另一拨是没有打伞的偏黑男人。

那透明的大伞下,幸福看着“晶缘”的招牌,微微一笑走了进去。

“晶缘”中,晶晶正捧着一本书看着,看着有客人进来了,马上说道:“欢迎,随便看看吧。还是需要我为你……”

她的话顿住了。因为她看到了幸福举手间不经意露出的手腕上的一串冰蓝玉髓的珠子。那珠子装饰得当,很漂亮,加上珠子质地本身就很好。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但是晶晶能一眼就看不出来,那珠子是开过光的。

不是简单晒晒太阳,念念经的开光,而是有人给特别加持过的。这样的一串珠子,却戴在这么年轻的女人身上,比较少见。

幸福朝着晶晶一笑,说道:“我就来看看,想买穿佛珠去我妈当礼物。”说完,幸福自己心里就想笑了,就自己妈那性子,也不是天天念经的料吧。

晶晶笑笑说道:“你先看,有什么合眼的,我给你拿。”

幸福身旁的男人,那是他们公司的总经理。确切地说,是幸福的哥们。纯粹的哥们。人家总经理那是结婚了孩子都上小学了。以前年轻的时候,追过幸福的,不过只追了一天,就没再提了。原因是,他们一起去吃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结果吃完饭出来,幸福非要在路边小摊买两个鸡蛋,放在墙角,还点上了一炷香。

本来这也没什么的,偏偏那卖鸡蛋的老太太说,那个角落就前天,有个两岁的孩子被人摔那死了。

总经理听着害怕,让幸福别去了。可是幸福偏偏就要去放鸡蛋,上香。弄得总经理一身鸡皮疙瘩。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追幸福的事情了。

不过情人不成,朋友在,他现在的老婆都还是幸福给介绍的大学同学呢。而他和幸福就渐渐地成了哥们了。

幸福没有多犹豫,伸手指了其中一串。

总经理问道:“听说买这些东西是要看八字合不合的是吧。你不给你妈妈看看?”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幸福已经带上了丝质手套了。而这个动作,让晶晶心中一沉,暗暗想着,要好好周旋,别出了问题。

幸福说道:“我妈的八字厉害着呢。”她轻轻地拿起了佛珠,一颗颗数着。

晶晶看着她手腕上那冰蓝玉髓,微笑说道:“小姐这珠子是上等的好珠子呢。看来小姐的喜用神是水了。不过,冰蓝玉髓,刚上手的时候,都冷得厉害。这种天气还是少带吧。”既然有人上门来了,她都要试试别人的底。

“我一直带着的,这珠子早就有我气息了,我冷,它就冷,我暖它也暖。同生共死了。所以我没觉得它冷啊。”

总经理不信,伸手摸摸她的手腕,连带着摸摸那珠子,说道:“真是暖的。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幸福白了他一眼,抽回自己的手:“暖不暖关你什么事啊?”这就是她上班敢出去逛街的原因。

虽然他们一直在说话,但是幸福还是能把那珠子数了一遍。一百零九颗,没有错。珠子本身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而买珠子的大美人,除了漂亮,也没有任何的异常。

幸福把佛珠放了回去,说道:“算了,不适合我妈,再见了。”

总经理看着幸福突然就这么要离开,马上说道:“喂,我看挺好的啊。幸福幸福,先别走,你看那边的水晶好看吗?我买个给老婆,圣诞节当礼物了。你帮我选!”

“走吧,这真不适合你老婆。”靠!买这店里的东西,真是来给人送命的。

幸福可不会让男人牵着走,所以她直接都出了店,让总经理不得不跟了出来帮忙打伞的。

出了“晶缘”没走两步,幸福就看到了前面的晨哥。晨哥一身洗得发白的夹克,牛仔裤。看着就让人觉得冷。而且他还没有打伞,头发上都带着水珠。还那么斜背着一个包,要多土有多土。

晨哥也看到了幸福,当然还有幸福旁边的那总经理。他的眼神一沉,心中苦笑,就像当成没见过一般绕开他们就好。

他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做了。那总经理看着晨哥,在晨哥走过去之后,才低声说道:“幸福,那男人是不是认识你啊?看他眼神不对啊。”

“是啊,认识。什么表情啊他。看我一眼低头就走。”

“你觉不觉得,他也看了我一眼之后才低头就走的。”

“你什么意思?”

“我猜他喜欢你。”

“靠!我不喜欢他!”

“行了幸福,你都二十九了,别这么挑了。有人肯要你就不错了。我看刚才那男人就不错啊。那种男人会帮你洗衣服,做饭,叠被子。”

“行了,下一家了,叫什么‘当下’的。”

说着话的时候,他们已经走到了那“当下”的门前。估计着刚才晨哥就是从“当下”里出来的。

幸福抬头看着“当下”那招牌皱了皱眉。这个招牌她认识啊!

她还清楚地记得招牌上的两个字“当下”。两个字组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这个正方形的印章。她第一次看到这个“当下”的时候,是在她读五年级的时候。五年级有一节用萝卜雕刻印章的课。她在家里翻着适合做印章的字啊图案啊。

结果就在妈妈的小盒子里找到了一张名片。名片上只有着这个正方形的“当下”两个字。还有什么她现在不记得了,但是“当下”她记得。她后来还照着抄袭了人家的印章设计交上去,让她得了全班表扬的。

昨天柿子他们说当下的时候,她还想不起来,现在一看到这个正方形的印章,她就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