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金钱肉2
宋正明和艾发才是一个商队的,他们本来想囤积大米狠狠赚一笔,谁知道都折了本。两个人灰溜溜的逃难回到江都。他家生意不如艾发才做的大,这回折了本钱可算是要了他的老命,回去和自家的凶婆娘不好交代,所以连城都没敢进,只在城外的分茶铺子里住着。这几天愁得头发都快白了。
这天晚上,一觉醒来的宋正明睁眼一看,同住的艾发才不知抽的哪门子疯,浑身湿淋淋的提着一盏油灯站在自己床。风从打开的门户里穿堂而过,把他身上的衣服啊饰带啊吹得乱飘,大约是艾发才人长的太过猥琐,不见吴带当风的潇洒惬意,吓死人才是真的。加上艾发才手里那盏油灯发出青碧色的光芒,把他的脸也照的有些发青。不过睡醒一觉,宋正明觉得本来就瘦小的艾发才看上去又缩水不少?
“发财儿,半夜不睡,瞎晃悠什么呢”宋正明半开玩笑的问。
艾发才僵硬的把手伸了出来,似乎想要给他什么东西,可是宋正明一看,他手里什么都没有。
宋正明有些不耐烦的把艾发才的手拂开:“好了好了,大半夜的别开玩笑了,擦干净衣服回去睡觉吧。”他知道艾发才这个人有些好色,而且男女不忌,半夜不睡觉不知道去做什么猥琐勾当,把自己脸都熬青了还不知收敛。
可是艾发才却露出一个古怪而僵硬的笑意,坚定的做出把什么东西塞给他的动作。
“行了行了,就算是把那个小厨子搞上手了,也别瞎乐呵,我可不好这一口。”说着轻轻推了艾发才一把。
只听“碰”的一声,艾发才提着的油灯落在了地上,然后宋正明惊悚的发现艾发才顺着他这么一推就像一件失去了架子支撑的衣服般垮塌下去。
看着堆在自己面前那堆和衣服搅在一起的人皮,宋正明有些不敢相信一般把衣服一拨拉,就看到人皮的背面露出血糊糊的一片,就好像是被什么东西仔仔细细啃过一样。
艾……艾发财他……他只剩下一个皮囊,身腔子里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吃空了!那个头颅就歪在一旁,在青色油灯映照下凝固着一个奇诡的笑容。宋正明似乎看到有许许多多形状不一的虫子从艾发才的眼耳鼻口中涌出。
妖……妖怪!怪不得这几日艾发才总是神神叨叨的说店里有妖怪,因为语焉不详,他开始压根没有当真,谁知道……谁知道居然是真的!
宋正明吓疯了一样跑出去大叫到:“有妖怪!有妖怪!快来人啊!”
到了惊蛩这一天晚上,不知怎么的又是打雷又是下雨。声声春雷好像落在人的耳边,四郎被雷声惊醒,发现窗户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风从外面刮进来,把床帐布幔都刮的高高鼓起。窗外闪过一道道刺目的白光,跟着就是一声声把人心肝都要震出来的落雷。
伴着这声雷响,院子里隐约传来喊叫声和呼救声,却又在下一波雷响之中被压了下去。
道士翻身起来,仔细听了听,立马闪身出门去了。
四郎坐在**揉揉眼睛,他很困,但是现在明显是出大事了,再粗神经也不至于倒回去继续睡。说来也怪,以前在饕餮身边,就算外面下刀子他也照样睡得像头小猪,现在一个人漂泊在外,似乎连睡眠质量都不如以往了?
四郎搔搔头,总算克制住没有再往被子里缩,迷迷糊糊的光着脚板下床,想要先把不知怎么被吹开的窗户关好。
木头窗户在风里啪啪作响,瓢泼大雨被风吹到了屋子里,还没走进,四郎就感到了雨丝的凉意。
“阿嚏!”他打个喷嚏,雪白的脚趾头在地上可爱的蜷缩起来。所以说好习惯养成不容易,坏习惯改掉却很难,他在有味斋的卧室里不穿鞋子习惯了,这时候睡迷糊了也光着脚下床乱跑。早春的夜晚,地板上都像是落了层白霜,把四郎冻得龇牙咧嘴。
刚睡眼朦胧脚步蹒跚的摸到窗户边,忽然从窗外窜进一个东西来!
四郎:( ⊙ o ⊙)!
想起了陶二对他的嘱咐,四郎立马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神马妖魔鬼怪,都放马过来吧!这么充满豪情的想着,四郎嗖的一下挽起袖子露出截白生生的胳膊来……
额,辟邪宝镜这时候不是该发光吗。四郎疑惑的戳戳没动静的手链。
可是,面对这次的大妖怪,手链也不管用了,四郎还是被窜进来的野兽扑到在地。
“二哥!”四郎反应过来,抱住浑身湿乎乎的大狗欢呼着。
二哥似乎赶了很远的路,身上又是泥巴又是水,像一条狼狈的大狗。把四郎心疼坏了。
这么一闹,瞌睡虫全都赶跑了,四郎也来了精神,跑回去穿好鞋子在自家包袱里翻找起来,拿起一块麻布,太粗,想了想放下来,从自己包袱里找出一块干净的内衫,蹲在地上给大狗擦毛毛。
其实这么点水,念一句咒语就干了,大约四郎还没有养成习惯,事到临头之时,想到的办法还是手动。二哥被自家小媳妇伺候的心满意足,很有心计的也装作记不得。
“刚才外面怎么了?”想起那声惨叫,四郎问道。
“这家老板娘是个巫人,估计家里养了不少蛊。惊蛰即蛰虫惊而出走之意,这一天阳气上升百虫蠢动。春雷会惊醒那蛊虫,所以是练蛊最好的时机。估计是练蛊出了什么岔子吧。”二哥的狗脸也神奇的能够传达出面瘫的感觉。
“老板娘家里养的是金蚕蛊吧?这种蛊……是要食人的吧?我听人家说这种蛊是以蚕作媒介,把刚死去的女子魂魄困锁著,再以独特邪咒使指定魂魄供其差使,有点像养鬼。虽说这些魂魄供主人家奴役,但是主人家还是得供奉金蚕鬼,而供奉的食物就是男人的血肉。蛊在外面吃了男子,回到家就能给主人招来金子。是这样的吗?”
二哥化出的这个外形毛发很是浓密,四郎想要用布擦拭干净毛毛上头的泥点,结果越擦越脏,一时气不过就开始努力和泥点们较劲。可见他于做家事上头的确没多少天赋,也是二哥禁得住折腾,若是普通的狗狗,被他这么没有技巧的搓来揉去,没准毛皮都给撸秃噜了。
“也不全对,养金蚕蛊的确需要男人的血肉,也会以女子的魂魄为鬼役。”二哥默默换了个姿势满足四郎的爱心【**】。
“怪不得这家店主会把人变成驴子,这样一来,偶尔宰杀一头驴子也根本不会引人注目。再说他们选定下手的对象大多都是亡命之徒,即使这些人失踪了,也没有人会怀疑到他们头上。乱世中官府大概管不了这么多。只是,这样吃人的蛊虫,就算能够招财,招财的同时也会招来祸患吧?”四郎有些不解,金蚕蛊听上去似乎是歪门邪道,难道吴娘子和葛大叔也是为了招财才驯养的吗?可是看着似乎有些不像。
“恩,世人多贪财,用这种金蚕蛊只为了招财,所以常常放其外出吃人。如果是蚕族的话,他们驯养金蚕的目的倒不完全是为了招财。当年蜀王蚕丛氏教人蚕桑,每年岁首,蚕月时节,都会豢养金蚕数千头,给治下百姓家家户户送一只金蚕,供民间祭拜供奉。蜀中百姓家中供奉着金蚕,就能保佑自己所养的蚕繁孳无灾,从而使古蜀国人民衣食无忧、民富国强。蚕月过后,蜀王又把金蚕回收入神祠。所以,对于蜀国巫人来说,金蚕具有保护并促使春蚕繁孳的功能,他们养金蚕一是为了祈祷来年五谷丰登,二是为了祈祷蚕神赐予他们强大的繁衍能力,以保证巫族血脉的延续。”
四郎听了依旧有些不解,就给二哥讲这段时间自己遇见的怪事:“这家老板娘可厉害,他们祖传一种夜麦种子,晚上驱使金蚕鬼种田收割磨面,然后做成石子饼给人吃,吃下去人就会变成驴子。我看见他们用人血伴了蛋炒饭喂养蛊虫,还对我说是猫咪。阿嚏!”衣衫单薄的在地上蹲太久,四郎忍不住又打了个喷嚏。他自己觉得这点寒意还能忍,无所谓的继续和二哥身上的脏毛战斗。
陶二不干了,被媳妇心疼自然爽,但是媳妇都打喷嚏了快生病了简直是对他男性尊严和控制欲的挑战!于是陶二趁着四郎没注意,偷偷用了辟尘咒把自己的毛弄清爽,飞快的化回人形,把衣衫单薄的四郎抱起来往榻上丢去。
“诶?”这么快就从老夫老妻温情戏换到小情侣妖精打架啥的四郎表示好羞涩,既然久别胜新婚那就不要大意的来吧!
“这些时日我不在你身边,吓坏了吧?”陶二俯□子,轻轻摸了摸四郎的脸,就像是对着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慎重。质地硬朗的黑发垂落下来,和四郎的头发在床榻上缠绕到一处,水乳/交融,难分彼此。二哥英挺得近乎冷酷的脸上带着万年不变的面瘫表情,但是他的眼睛看着四郎的时候,里面藏着一只饥渴的野兽,这使得他整个人看上去,好像是一座终年冰封的火山,外面不动声色、无动于衷,内心岩浆沸腾、焦灼狂野。
“我才不怕咧!”四郎赶忙摇头,“其实我都知道的。老板娘虽然会巫术,但是也不会乱杀人。听你这么一说,似乎巫人养金蚕最初的目的是为了祈祷五谷丰登风调雨顺?真是和吃人的金蚕鬼传言差很多啊。”是啊,谁能想到,在人命和金钱下头却掩藏的是这样几乎可以说朴实美好的初衷呢。
“这家店里的老板娘很可能是蚕族后人。当年夸父带着自己的族人与以日为图腾的妖族天庭相斗,最后落败生死。夸父大巫虽然陨落了,可是他的族人还在,他们就是日后的蚕族的祖先,这些人一部分在现在的豫州境内,为女登族,一部分从吴越之地辗转到了如今的益州,为蚕丛族。蚕丛族虽然是巫人,可能因为族裔基本是女性的缘故,性情比较温和。巫人想要重返人间,但是十二大巫不同的族群采取了不同的办法。蚕丛族中用的是帮助凡人,血统融合的方法。这一族入蜀后一直和凡人部落通婚。其中最有名的一个蚕族巫人就是黄帝的正妃——西陵氏嫘祖。西陵就是蚕陵,在古蜀境内。嫘祖嫁给黄帝之后,才把养蚕织丝的技术带去了中原部落。但同时也把金蚕蛊的巫术带去了中原,流传到后头,渐渐被凡人误用为纯粹招财的邪术了。”
四郎听到这里插嘴问道:“那嫘祖和黄帝不就算是政治婚姻了?”一个为了巫族大业,一个为了养蚕之术。
陶二翻过身来,钢铁般的手臂把自家小狐狸禁锢在胸膛间,屈膝坐在**很无所谓的说:“大概吧,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如今的凡人自称为炎黄子孙,却不知道他们其实是欠下了巫族大大的人情。”
“对哦,仔细一想好像还真是。难怪不得巫族一直想要回到中原富庶之地了。”四郎被搂的太紧有点不舒服了,他才不会忍着不说呢,一直在那扭来扭去的乱动。
“别动,我就抱抱你。”二哥被不安分的小狐狸弄得有些上火,只好一边警告着一边微微调整姿势。四郎敏锐地感到了一根危险的气息,总算安分下来。反正再动下去遭殃的还是他自己~~o(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