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序卷 四十四、贱贱舞剑
又做梦。
梦见了我在现代的那些事。梦见孤儿院和孤儿院里那帮孩子,梦见老头儿,梦见地产开发商,还梦见了老头那块大金牌子。
我只听见地产商对着老头大喊“把藏宝图交出来”,然后便看见老头将大金牌子给了我。
后来,老头死了。
好真实的梦,宛若几年前某个雷雨夜,我伏在老头坟前哭泣时,永远也不想留下的记忆。
“刷”地睁开了眼睛,自宇文诚说我是凶手的那天,遗失在“凶杀现场”的大金牌就回到了我的手里。伸手摸去,大金牌也确实是明晃晃地挂在脖子上,我忙不迭掏出来看了看,正反面都很光,半点玄机也没有啊?
这东西,怎么就能跟藏宝图扯上关系呢?
视线侧移,才发现宇文敏一言不发的盯着我,一看见他那张戏谑的脸,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扑过去,不问他为什么会在床边,不问他是否看我看了很久,直接抓起他的胳膊,张起嘴就咬上去,狠狠咬,才不会像昨天一样留情面了。
宇文敏临危丝毫不乱,只是看着我扑过来,端起他的手臂,然后说道:“怎么,小青瓜,还想试试昨天那‘甜美’的点穴?”
“嗯 ̄”(注:此表否定的摇头语气)我错愕地摇摇头,把伸到他胳膊边的嘴挪了回来,然后露出了恬不知耻的谄媚假笑。
那感觉,没人体验,他是不会知道有多么的痛苦,简直比呆在浴缸里,被野人煮了还痛苦,还煎熬,那感觉,就好像千百个姿容俏丽、凹凸有致的赤条条的美女从我眼前飘然而过,而我,一个也没有抓到。
这仇,我不报了。眼下,我只想赶快逃离这敏贤殿,越快越好,越远越好,哪怕让我看见翠花…呃,等等,我想一想,如果跟翠花比,我宁愿被宇文敏点穴。
呃。貌似现在不是想那个的问题,我抬起头,刚想要编些体现我可怜外加赞美宇文敏的词,祈求他放我走时,便看见他一脸坏笑地将脸贴近我跟前,冷峻的容颜在我眼前逐渐放大。
“小青瓜,”他幽黑的眸子直视着我,“跟五弟同感,我也开始对你感兴趣了,你,也激发起了我的征服欲,你说要怎么办才好?”
怎么办?他竟然问我怎么?他们兄弟三个,xing取向都有问题吧?一个喜男色也就罢了,还兄弟三个都喜欢?
难道,这是传说中的遗传!?难道,大彦皇帝宇文蔷一生只有三个皇子,是因为他其他的众多妃子,都是男的?
结果我刚要说什么,就听见宇文敏又说道:“其实,我本是不喜男色的,抓了你,也只是一时好奇,说不定哪一天你能成为我击败五弟的棋子,可,自从昨晚你的一番表现之后,我便对你感兴趣了,哈哈哈…”
还能怎么办?我简直就是欲哭无泪了。听他这话的意思,也就是说,即使他不喜男色,他也不会放我走。他要拿我来要挟宇文诚。
“你你你,你放我走。你还去喜欢你的女色去,没事瞎变什么啊。还有啊,宇,宇文诚怎么样,关,关我什么事。我,我跟他,没有一分钱关系。”
听闻他说拿我来要挟宇文诚,我这心里,没来由的刺痛了一下,开始对宇文敏升起了小小的愤怒,却还是要故作镇定地表示出,我,不鸟宇文诚。
“是吗?”宇文敏笑了,“放你走,那是肯定没门了。我也知道你法子多,爱逃跑。如果有一天我发现你不在了呢,我就出去宣扬,说小安子是五弟指使你杀死的,到时候五弟会面临什么样的境地呢,你自己看着办吧。”
“你,你混球,你流氓,你畜牲,你王八蛋!”我一激动,便口无遮拦地骂了起来。
什么时候,维护宇文诚,比维护我自己都变得重要了呢?我想不通,那个时常欺负我的坏蛋,那个时常压我的混蛋,我现在,却要尽心尽力维护他的立场,到底是为了什么。
最后,当然是我妥协了。无论在哪个社会哪个时代,弱者总是被强者欺负的,于是,我捏着拳头暗自发誓,总有一天,我要变成强者。
……
当然,想要变成强者也不是说要就可以的,这个论证,就体现在我产生想要变强这个想法之后。
宇文敏那混账,竟然要我跟着他学舞剑。
学舞剑倒是没有什么,我这瘦弱的小身板,弱者地位的小无赖,学个防身的技能也不应抱怨什么,只是,宇文敏那家伙,实在是很过分。
人家新手学习的时候,充其量只是给一把装作样子的小破刀比划比划,怎么说也要把基本功打扎实才可以吧?可宇文敏这家伙,他,竟然,竟然要我拿那天初见他时他挥舞的那把剑!
那看似细小的剑,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炼成的,少说得有三十斤,就我这举不动两块板砖的小体格儿,要我去耍那东西,后果,可想而知。
“小青瓜,你给我举高点儿!”
“大哥,大侠,大爷(注:是轻声,不是二声)!”我嘟囔出声,“你当我是举重运动员啊?”
“嘟囔什么呢?”宇文敏厉声喝来,“再举高点儿,别逼我威胁你啊。”
“知道了!”我欲哭无泪,两条纤细的小胳膊,颤巍巍地将那剑挥出去,宇文敏这家伙,吃定了我会维护宇文诚,动不动就以此来要挟我,我恨啊,怎么就这么没出息,别人一提到宇文诚,我就没了主心骨呢?
地心引力作用,外加我本就没什么手劲,我这一挥,那剑很轻易地脱离了我的手,呈一条抛物线飞了出去。
“啊!”我听见宇文敏大叫,“我的宝贝!”
宝贝?宝贝还给我用?那东西到我这,充其量是一破烂儿。
只可惜不巧得很,剑的另一端,刚好站着一个下人,而那剑,不偏不倚,就向着那下人的方向飞了过去。
别,别的啊,我,我可不想第二次被灌上“杀人”的罪名,而且又是误杀。
可是,剑已脱手,回不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