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葵手如残影,动作麻利的把一份份餐做好,有条不紊端上来。

她的记忆不错,每位客人点了什么喜好都记得很清楚,给每个客人的餐都没有出错。

最后,所有客人的餐都做好了,她给自己也做了份,坐在一个角落吃。

向葵挺直背,动作很优雅,哪怕坐在狭小破旧的馆子里,多年来习的礼仪已经刻在骨子里,浑然天成。

其他客人看她自己也吃,心里顿时更放心了,在外面吃,最怕的就是不干净,这家店不错,老板自己敢吃。

馆子里一时很安静,只有吃饭的声音。

赵叁仟一直听老伴念叨这家店老板的手艺比大厨都好,好奇的尝了一口,顿了顿,立马加快了动作。

好吃,实在是太好吃了!

他终于知道老伴为什么在他耳边夸赞不停了。

这些食材都很普通,他几乎都吃过很多次,但老板做出来的味道却比以前吃过的更好吃。

梁美芳看自己老伴吃的香,得意又骄傲,她推荐的能出错吗。

自从吃了老板做的食物,她就成了老板的忠实粉丝了,顾不上再向老伴安利老板,她低头快速的享受美食。

吃完肚子饱饱的,很舒服,她擦了擦嘴,眼睛清亮,朝老板输入彩虹屁。

“小向,你的手艺实在太好了,我都想把你抱回家去了。”

这话梁美芳没有说谎,她没有孙女,老板简直就是她的梦中情孙,温柔乖巧,自立自强,又有一手好厨艺,现在打着灯笼都难找,可惜她现在的孙子还小,不然就把她拐回去当孙媳妇了。

对于别人喜欢自己的厨艺,向葵的心情很愉悦,对她甜笑:“谢谢梁奶奶的夸奖。”

梁美芳再次心痛,这么好的女娃最后不知道会便宜谁。

心中郁闷急了,只能不断朝老闺蜜诉说,夸赞老板有多好,心里有多遗憾。

陆淑云心思微动,好闺蜜孙子的年纪还小,但她却有个未婚的孙子。

而且听闺蜜这么一说,她也觉得这老板很好,性格,相貌,年龄都和她的孙子匹配,关键她也喜欢。

有了这个想法后心里愈加强烈,朝老板看过去,她正在收拾碗筷抹桌子。

不骄不躁,陆淑云越看越喜欢,她的孙子自小冷清,配上这样的女孩刚好,互补。

只是不知道老板有没有对象,她再观察一段时间,要是老板有对象了,只能怪她家臭小子没福气。

正在上班的纪扶澜突然打了个喷嚏,他没放在心上,继续工作。

赵叁仟把碗吃得干干净净,连一粒饭都舍不得剩,舒服的叹了一声。

……

夜色黑沉,外面依旧是灯火通明,营业结束后,向葵数了下今天的营业额,比昨天多了不少,有进步。

时间还早,她又看了会儿书,习惯了现代的快生活节奏,她现在也睡得晚了些。

隔日,几个老太太又过来吃饭了,而且这次还是拖家带口。

她们的孩子都在外面工作,基本一年到头都不回来吃饭,家里就两个人,懒的麻烦,这家店老板手艺好,又干净卫生,她们也消费的起,索性就在这里吃了。

她们的老伴对在外面吃都不是很赞同,外面东西不干不净,他们都这么大年纪了,身体折腾不起。

尤其是看到这么老破的小饭馆,更是挑剔嫌弃的不行,都纷纷挑刺想劝老伴回去。

但是吃过老板手艺的人对她都很相信,几个老太太都不同意走,她们的嘴现在都被老板养刁了。

顾和平轻车熟路骑着小电驴过来,看到向氏小饭馆挤的爆满,瞪圆了眼,这得排到什么时候。

他深吸了口气,拿着碗冲进去,大声和老板点餐。

向葵对这个天天过来打包的小哥也认识了,微笑着接过碗。

顾和平见她忙不过来,主动帮她招呼客人,端餐。

“谢谢,我自己来就行了。”向葵连忙道。

“没事,反正也是等着,我帮你也能快点拿到我的餐。”顾和平笑了笑说。

多了一个人帮忙,向葵的动作快了许多,很快就把餐上齐了。

新来的客人尝过老板的手艺,都真香了,对自家老伴的决定也没有异议。

手忙脚乱忙完,向葵歇了口气,看向跑腿小哥:“你还没吃吧,我给你也做了份,吃了再走吧。”

“我不用的。”顾和平连连摆手,不想麻烦老板。

“没事,顺便做的,就当感谢你帮我忙,而且都已经做好了。”

“那谢谢老板了。”

听老板这么说,顾和平也不再拒绝,坐下来吃。

“老板你的手艺真好,难怪客人爆棚。”顾和平尝了老板的手艺,终于知道那些客人为什么对这家小店这么执着了。

不管是老板,还是这家店的味道,都值得。

他这个月有一天假,到时候就带着家人一起来好好吃一顿。

“客气了,全靠大家的照顾。”向葵轻抿着嘴唇笑道。

她这家店位置偏僻,这几天基本都是靠这些熟客养着。

客人还在等,顾和平吃的很快,迅速扒拉了几口吃完,就赶着去送餐。

饭点过后,向葵闲下来,她下单的坛坛罐罐刚好到了,快递送到店里,她全部洗净晒干,然后开始做咸菜。

咸菜的做法不难,主要腌制的手法和时间掌控好就行。

向葵把蔬菜全都洗干净,用刀快速切碎,腌制,然后装入坛子,再把它们搬到厨房。

一下午,她一刻都没停歇,终于在饭点前全部干完。

看着量还挺多的,整整齐齐摆放了二十多个个坛子,每一坛腌制的东西都不一样,有咸鸭蛋,辣椒酱,酱黄瓜,辣白菜,酸萝卜,芥菜......梅干菜。

晚上的客人还是挺多的,不过还是那么几个老顾客,向葵又忙碌起来。

“小向,什么时候上新菜啊?”

虽然这几道菜都没有吃腻,但是她们想吃更多不同的菜。

“正在研究,这周末应该能上。”向葵想了一下说。

“那我们就期待了。”几个老太太笑道。

“对了,小向,你能不能每天煮锅汤,光吃饭太干了。”一个老太太提议。

她的话立刻得到了其他顾客的赞同:“对对对!吃饭一定要配汤才有灵魂。”

配汤?

向葵沉思:“好,我会考虑的。”

对于顾客的提议只要不麻烦向葵一向是同意的,隔日她就煮了满满一大锅萝卜骨头汤。

汤的价格她没定贵,就意思的收了一元食材费,也当是回馈老顾客了。

顾客见老板这么听劝,都很高兴,感觉受到了重视,老板能处。

一元不算贵,而且这份汤的份量算大,味道也很不错。

顾和平一如既往过来提餐,见到这次有汤,便拍照发在群里问他们要不要,要的话需要多加一元。。

自从顾和平成为周寅宿舍的专属送餐员后,为了方便,就专门建了个向氏饭馆送餐群,有什么需要直接在群里说。

【周而复始::要!】

【梅干菜肉沫煲仔饭永远的神:要要要!】

【又双叒叒下线了:当然要!】

【一顾经年:我要!】

几人都毫不犹豫回复,顾和平又打包了四份汤。

宿舍里,几人正嗷嗷待哺等着跑腿小哥的餐。

自以吃过向氏饭馆家的外卖,他们就没有点过其他家的,中餐和晚餐都被向氏饭馆承包了,已经成为他们的专属饭堂,要不是没有早餐,估计早餐都在那里点了。

几分钟后,跑腿小哥到了,今天轮到赵昭下去取餐了。

自从一起吃饭之后,为了避免麻烦,就轮流取餐的,平常宿舍里的几人都是点头之交,井水不犯河水,现在当饭友后,关系倒是变好了,处成了朋友。

很快,赵昭提着满满一大包餐上来,几人各自拿走自己这份。

“哇,这汤真不错,清甜,料也多,这一元不亏。”孙新华惊喜的说。

他平常在外面买一份七八元的汤都没有这份好喝,全都是勾兑的,满满的科技与狠活,而这份汤一看就是慢慢熬出来的,老板很实在。

其他几人听闻,也把目光放在汤上,尝了口,确实好喝,就是比家里熬的都不差。

向氏饭馆的客人基本是老人,对今天的汤也是好评如潮,这萝卜炖的软软糯糯的,又混着大骨的肉香,她们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