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木屋,把螃蟹丢进火堆里去烧,把鱼分开后用自己制作的盐腌制一下,挂起来。

留出我们俩吃的鱼,其他的就好办多了。

我跟金普也算混熟了,接下来这两天我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没有工具。

但是我们俩也不能闲着,除了搜集物资,就是教我用枪。

金普抽着乱七八糟叶子卷在一起的烟很满意。

“看来你真是天生的玩枪高手,你要是当兵绝对适合当个狙击手,那份隐忍,一般人都学不了。”

“东子,你是因为什么来到这儿的?”

我把我的事情说了一下,金普摇摇头。

“兄弟,不是我打击你,你可能回不去了,马修他们有很大的秘密,绝对不允许让任何人知道。”

“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吧,明天早上他们应该会把需要的工具空投下来,到时候咱俩还得再抬上去。”

其实我想过不给马修工作,但那样我们极其容易变成被他抛弃的人。

一连混了将近一个月了,幸亏一般的生活物资都有,我这头发都能扎成小辫了。

这个破地方,每天中午都会下雨,不是太热,但是很潮湿。

闲暇之余,我们俩清理出来一大片地方,刚好可以作为一个活动场地。

马修还是那个样子,不爱吭声,除非喝酒的时候。

闲着没事干,我们俩到山上采了不少野葡萄,又弄了一些酒曲草。

勉强把这东西弄成酒进行发酵,结果都没发酵好呢,里边就长蛆了!

没办法,只能等待着马修他们的投喂。

不过在这边生活也挺不错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真的少了好多烦恼。

我突然发现人的烦恼,其实不是钱,而是除了活着以外的世俗。

只有真正的逃离了世俗,这种东西才能真的看见阳光,不然的话,即便你生活在高楼大厦的繁华之中,也不过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早晚会厌弃这一切。

我还真挺喜欢这地方的…

时间一晃到了一个半月的时候了,马修给我空投的东西都是一些小儿科。

没有特别好的设备,让我做旧的也都是一些碎瓷片,看来这小子还是没有搞到大买家。

早上我跟金普去钓鱼,这孙子不小心把手划伤了,回来就非说要睡觉,可都到了中午了,他怎么还不起来呀?

我敲了半天的门,金普都不吭声,我使了一下劲儿,一下子将门拽开。

“金普,你没事吧?”

我把人翻过来,发现金普脸色铁青口吐沫。

糟了,划伤他的东西有毒。

但是在这儿,我们缺少重要的药品,我发现的时候,金普已经快要断气儿了。

我没有任何办法,眼睁睁看着金普死在我眼前了。

“哥们儿,你这也太惨了吧?”

我跑到旁边的空地上挖了个坑,把人埋进去了。

我担心尸体腐烂,到时候会引发病菌危害,因为我看过很多关于这方面的古书,尸体发烂之后容易产生瘟疫。

没办法,我只好又把那些土混合了少量的石灰,全都盖上去。

等都做完了,我把鱼干烤了一些,给金普放在了墓碑前面。

也不知道这哥们是哪的人。

我回到金浦的屋子里,把一些能用到的生活物资全都清理出来。

直到我翻动他的枕头时,我发现了一个笔记本,里边还有金普的一个证件。

原来这家伙是北郊市往南的一个小地方,这还真不太远…

但是人已经死了,我把日记本翻了一下,从中又发现了一个有用的东西。

原来,马修的家族除了做文物,偶尔还会偷盗文物。

甚至他们连很多见不得人的买卖都会插手。

怪不得马修如此的戒备,原来他们有问题!

我打算将这个日记本带回去,期待着有一天我能够反击。

可令我不可思议的是,日记本的下面还有一张地图。

我一打开就被上面的一处标记给吸引了注意力那上面标注的竟然是游击队。

我知道这边挺乱的,基本上都是一些由民组成的。

不过游击队应该还勉强过得去吧。

想到这一点,我原本已经沉寂的心,再一次动了起来,我打算离开这里。

回想的金普跟我说过的话,我没办法在这里呆着了。

说干就干,我把背包整理好,又用绳子捆在身上。

并且带上吃的将冲锋枪和那把猎枪以及手枪全都装在身上。

至于子弹,我背不了太多,容易影响我行动。

带好以后我弄了些吃的。

吃饱喝足,我想烧了这些木屋,但我没这么做,我怕附近有瞭望塔。

我下山躲在一棵树上,我想看看马修的人会什么时候过来送东西。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在树上我睡着了,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天都黑了。

我叹了口气,看来我的行动失败了。

我抻着懒腰,准备回去,海面上突然亮起了一道光。

我下意识把内改猎枪举起来,这是雷明顿大口径的猎枪,弹道稳定,威力大。

我架在树上,再加上有夜色的保护,对方应该完全没有察觉。

亮光越来越近,我看清楚了,是安迪。

他这一次竟然大着胆子靠近了海岸,不过也只是在十米左右的位置就停下了,估计他也是怕搁浅。

但是安迪似乎在跟身边的人说杀了谁…我只听清楚有个单词应该是杀死的意思。

我把枪架好,趁着灯光还没关闭,瞄准了安迪的脑袋。

“砰!”

安迪一下子就倒在海水里了,跟他一块儿来的其他四个人马上搜寻我的位置。

我把枪重新背在身上,将MP5拿下来,躲在树干后面,突然打了一梭子。

除了躲在船上的那个货,其他人都被我干掉。

但是船上的那孙子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不敢犹豫,拿着马牌撸子悄悄的就摸到了船附近。

刚好他也在往岸边张望,我下意识开了一枪,直接打爆了他的脑袋。

“妈的。”

我不会开船,这是个硬伤。

但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只能看着海水把船带到了靠近岸边的地方,将我留下的枪装上再返回去。

一顿瞎捣鼓,竟然真把这船给弄走了。

“这不跟开车没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