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一路说,待走到实验室外围围墙边时,马德彪已经知道了他想知道的一切。

他皱着眉头又停下脚步,问道:

“先不提那只‘零号丧尸’的死活和去向,那些剥皮怪物们真的连子弹和大炮都打不死吗?”

陈子枫苦笑:“不是打不死,而是打不透!据后来周老和王教授说,它们的身体外层似乎经过了极大的强化,血肉、骨骼都进化到了非常致密的程度,这才能够抵御绝大部分子弹炮弹附带的冲击力,从而保护其内部构造不受伤害!”

马德彪想了想又道:

“那你们有没有研究过,为什么用盘锯又有效呢?你不觉得,这两者实在有些矛盾么!用枪炮都打不透的家伙,居然怕冷兵器”

“当然研究过!”

陈子枫认真道。“当时我们捕获第一批剥皮怪物后,盘古基地的生物学家们第一时间就着手研究了。

据后来张上校几次通报的信息显示,这种怪物也并不是完全可以无视热力武器!虽然它们那致密的血肉可以挡住子弹冲击波,可我们发现——只要在同一位置进行多次精准射击,一样能够穿透它们的外层防护——”

马德彪听了一喜,无论是李晟口中的爆肌怪物,还是陈子枫嘴里的剥皮怪物,它们那不惧枪炮子弹的能力实在太逆天了,简直就是无法战胜的。

迄今为止,幸存下来的人类之所以还没被丧尸灭绝,绝大部分功劳都要算在人类发明的热力武器身上。

没有这些威力强大,可以远程射杀丧尸的热力武器,人类恐怕早就被屠戮一尽了。

可现在却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物,它们由丧尸进化而来,既保持了丧尸的嗜血、狂暴,又进化出了无惧热力武器的“新皮肤”,简直就是专门为人类制造的“屠杀者”!

“那就好,那就好,我还以为它们真的打不死呢!”

马德彪刚松了口气,就听陈子枫无奈地又说道。

“可问题是——它们的移动速度太快,身手太敏捷了!马头领你想想,就算我们的战士全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也不可能每一枪都能命中高速移度的物体啊!

何况,它们冲锋时数量又多又密集,面对这种集群攻势,根本没有人能够做到精准射击,而且还要连续多次命中同一位置”

马德彪的心又凉了半截——

是啊,这些怪物们又不是站着不动的稻草人,站在空旷的田里任人瞄准射击。

根据陈子枫的描述,这些怪物们的奔跑速度早已超过了第二阶高级丧尸,甚至毫不逊色某些以速度见长的动物!

想要击中它们身体要害位置,而且还要连续多次击中,难度实在太大了。

马德彪甩甩脑袋,冷静一会儿后才说服自己暂时不去思考怎么对付这些剥皮怪物,把注意力又放在了那只会飞的鳞甲怪物身上。

“既然你们诱饵的方式,从喉咙处诱杀了那只会飞的怪物,那后来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两种怪物的弱点都在喉咙上?”

这个问题对马德彪来说很重要,从目前的线索来看,剥皮怪物和鳞甲怪物应该是同一品种,弱点也就应该一样了。

“只要有弱点那就好办了,管他在哪儿呢,就算在屁股上,老子也要把它找出来!”

他心中暗道。

可陈子枫却摇头道:

“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当时干掉那只会飞的怪物后,我们就接到了首长的命令让我们换防回基地,然后然后一切都晚了!”

马德彪无奈,只得寄望于周老和王教授了。

不过,最后他又问道:

“那你能不能简单描述下那只‘零号丧尸’?它居然有我的结婚照,而且还是速描结婚照这事太奇怪了!”

陈子枫点点头:“是很奇怪,在飞机上周老就给我看了那张画像,当时我还以为你和‘零号丧尸’有什么关系呢。不过,看到你之后我就不这样想了,因为你们从外表容貌上根本没有联系——

虽然当时我们已经乘上了运60,可在升空的那段时间里,我曾经用观察镜看过那只‘零号丧尸’的长相:

它长得很白净,身材也不高大,脸上更没有像你一样的呃——胡须!”

马德彪笑道:“面白无须,那就是个小白脸喽!说说其他特点,他用的什么武器,或者脸上身体上有什么印记特点吗?”

陈子枫仔细回忆道:

“当时离得太远,我也不能说得更详细了——

它用的武器,是我们基地针对高级丧尸专门研发的一种‘人形机甲’的武器,由金属铬和镍打造的一把金属长刀;

至于特点除了脸上很白净,表情很投入外,我实在没发现任何特点了!不过——不过有个细节,我当时的印象倒是挺深的!”

“什么细节?”

马德彪来了兴趣。

“它的脸上虽然没有人类的情感流露,可它时时刻刻都昂着脑袋并且,它的眼睛好像还有些斜,老是喜欢朝上面看。”

马德彪一怔,随即脑中便浮现出一个朦胧而又深刻的影子——长桥镇的那只红眼丧尸!

他记得很清楚,那是他见过的第一只红眼高级丧尸,并且就在丧尸末世当天。

当时,这只红眼丧尸的体型、大概样貌给马德彪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而且,当马德彪干掉那两个亡命凶徒,准备再用手枪打死这只红眼丧尸时,它那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的奇怪举动,也曾给马德彪留下过深刻记忆。

也就是那晚,马德彪才隐约察觉到了丧尸有进化的迹象,而且是朝着智慧生物的方向进化!

甚至,就连后来他带着颜小玲逃回家中的那晚,外面突然响起的那声充满情绪的咆哮,他都怀疑就是这只红眼丧尸所为。

可向来神经大条的马德彪当时并没有多想,丧尸进化就进化呗,难道一晚上的功夫,它们就能走过人类好几百万年才到达的进化彼岸?

那也太匪夷所思了!

可是,面对陈子枫的具体描述,马德彪又不能不承认——

除了这只奇怪的红眼丧尸,自己也没和其他高级丧尸打过交道啊!

给他喂面包的那只“西装丧尸”,早已被他干翻在那家高档酒店的厕所里了;

“耳钉丧尸”虽然还活着,可被黄杏儿搜索记忆后,其中也没有长桥镇的那段经历。

“娘的,不会真是长桥镇的那只红眼丧尸吧?”

马德彪有些懵逼地想道。

“难道,它当时逃掉后就跟着我一路来到城市,又干掉了小区外面那家超市的二流子?

难道,杏儿妹子记忆里的那只神秘丧尸,也是它?

还有那个射了老子一箭的神秘人

也只有拥有智慧和记忆的它,才能像‘电车痴汉’似的尾随老子我从一只乡下丧尸变成城市丧尸,最终成长为真正的‘丧尸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