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燕子
一觉醒来,满脸都是疲惫的神色,眼前的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他真的想这就是一个噩梦,一觉醒来之后自己已经在自己亲爱的希望聚集地,搂着自己的女人每天看看日出,等待着聚集地的科研成果发酵,一点点看着希望聚集地成长。
可惜,当两眼之间第一个看到的景物时候,郑一凡就知道自己的幻想破灭了,就好像一个不堪重负的肥皂泡“啪!”的一声,碎裂,落在地上留下几点水渍。
昏头昏脑的爬起床,脑袋疼的就好像要炸掉似的,昨天的战斗被小姑娘丧尸将自己差点吸进化妆包,全身都好像被压缩了似的,现在还没有完全的恢复身躯有一种难以说明的酸痛感觉,良久也没有恢复过来,这对他的超级战士血清简直就是一种挑战。
细胞活力恢复已经需要时间了,这绝对不是普通的损害。
“首领!您醒了?”一脸讨好模样的万步伸进来半张脸,仔细的打量着郑一凡房间的所有东西。
一看就知道这家伙一准就是馋酒了,那嘴角流出来的哈喇子几乎都快受不住。
“那面桌子下面还有两瓶,都拿走吧,省着点喝,等以后回了聚集地非要好好收拾你不可。”郑一凡摆了摆手,捂着还有些疼痛的大脑起来准备洗漱。
就算是再难受也得把今天的事情做完,末世不容的半分的疏忽,一天的时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很多,绝对不是像末世之前想浪费就可以随便浪费的。
在万步像是偷油贼一样把两瓶五粮液拿走之后。郑一凡回到了现实世界,洗漱了一下。也没来得及关注现实世界的状况就回到了末世世界。
在他的心中,现实世界总是一片祥和。毕竟和谐社会遍布全球嘛。
末世,依旧是压抑的颜色,就算是天空风高云淡,给人的感觉依旧是压抑的,压抑的不是环境,而是人的内心。
天亮了,丧尸开始行动,一声声丧尸的吼叫不断的回**在城市中,丧尸是那么的恐怖。那力量让人惊恐。郑一凡也不例外,他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感受到恐怖的气息。
在末世世界中稍微收拾了下东西,其实也没什么行装,他自己身上有储物空间,不需要额外带上行李,只不过掩人耳目的背着一个超大的武装背包,里面放满了食物和饮用水。
黄兄弟离开聚集地时候匆忙,根本没来得及带上他自己的物资。
至于那万步,还是别想这个家伙了。他开着那个拼凑出来的飞机飞过来,除了一身衣服还有半酒壶的酒,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郑一凡再次抱起了那骨瘦如柴的姑娘,踏上前往今天目标偶的道路。
安城的植物园分为三个。全部聚集在城中心的自然风景区附近,其中一个就是郑一凡出来的电信大厦往北走几百米的距离。
在植物园附近并没有什么适合的驻地,没法给那些幸存者形成聚集地。
只能在电信大厦安家落户。郑一凡带着几个人走在街道上。根本不顾及那些低级丧尸的围堵,依旧是黄兄弟开路。在安城之中行走,丧尸的力量已经降低到了最少。只要不进入到重灾区,就没有太大的问题,生命威胁更是已经几乎可以忽略,在这里的丧尸很少能看到那些高阶的家伙。
只不过末世前的宠物们化身野兽霸占了不少的位置。就算那些重灾区,城市的最中心的位置,人类依旧可以在半空中横行。
渐行渐远,街道上横七竖八的车辆,柏油的地面已经几乎都被摧毁,已经干涸的血液凝固在地上,偶尔几个贼头贼脑的幸存者冒了个头,看一看四周的人群,接着继续隐藏起来。他们惧怕丧尸,更惧怕人类,总有一些丧心病狂的人可以接受任何食物。
只是用了几十分钟的时间,郑一凡就已经来到了电信大厦附近,顺着电信大厦的城墙继续往前走,就是一马平川的道路,那道路已经被电信大厦聚集地的人们清理干净了,直接就能通往植物园。算是整个电信大厦聚集地的核心区域。
正是一天刚开始的时候,郑一凡在前面,身后是黄兄弟两个人一左一右盯着四周每一头丧尸,只要他们进入到攻击范围之内,就会立刻攻击,将那些丧尸干掉,丧晶更是收到了自己的口袋中。
万步那家伙只要有酒,什么也不管,就那么跟在最后面,不时的盯着郑一凡的背包。
几个人大大咧咧的,一点儿不像末世中的景象,倒是像春游一样。
四周高楼上,不时的有人探出头来,看看外面的情况。
郑一凡几个人正慢悠悠的走在路上,眼睛都有些困的睁不开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道道刺耳的声音,十几个超能者在半空中好像是表演着杂技一般,天空中不时的飞出勾爪挂在墙壁上,然后就能看到一个人影在半空中划过,十几个人速度飞快的向郑一凡的方向飞了过来。
刚刚看还在千米之外,几个呼吸的功夫几乎就要到了眼前了。
郑一凡举起小柄银枪戒备,旁边的黄兄弟更是两把武器交缠,随时准备攻击。
之间那些超能者手上环绕着铁钩,身上披着末世前的迷彩服军装,一个个身高体壮,看人的眼神里带着三分友好七分戒备。
在半空中几乎转了好几圈的功夫这些人才全都落了下来。就算是黄兄弟这个超能者看的都是眼花缭乱,超能不自觉的将自己环绕起来,生怕受到莫名其妙的攻击。
如此眼花缭乱的速度在郑一凡眼睛里就变得很平常了,飘**在空中每个人的表情他甚至都看的一清二楚。
最前面的男人满身精悍气息,脸上更是有着一条刀疤深可见骨,可神色却是精神饱满,营养充足,他们手中举着善良的长刀,几个人背后背着弓箭围着郑一凡等五个人慢慢的走了两圈。
其中还有两个人,一人一把冲锋枪指着郑一凡。那枪身上居然刻画着最简单的阵法,镶嵌着丧晶。
显然是可以随时使用的,当头的壮汉腰间佩戴着两把手枪,背后的长刀足足有两米多长,看着霸气十足。
他们看着郑一凡这几个人,显然并不是为了劫掠,反而皱着眉头道:“看这几个人的模样,也不像是去植物园买精华液果实的,他们能和咱们一起前进么?”
身旁的一个小弟悄悄的在壮汉身边小声道。
“谁知道呢!问问吧,不然最后一段距离实在是不好过,那几窝大鸟有特么给老子跑出来觅食了,真要命。”壮汉捂着脑袋看着郑一凡他们,似乎在考虑着是否结伴。
郑一凡任由他们自说自话,自始至终也没有动手,更没有放弃抵抗,他在看这些人究竟是为了什么。
内部好像出了争执几个人显然是感觉郑一凡他们不应该是想要去购买精华液果实的,其实更多的人是想做一做那无本的买卖。
郑一凡身上的包裹吸引了他们,只要有机会,他们不会吝啬化身劫匪的。
“这位兄弟,在下胡老三,请问你们是不是去植物园的?一路上可是危险的紧,咱们正在组团,只要人数够100了集体行动?”那领头大汉胡老三力排众议,当前一步向郑一凡他们询问到。
毕竟有两个超能者,说不定今天就阴沟里翻船了,还不如一起去植物园呢。
“哦?我刚才可是听你们说了,植物园方向有什么大鸟是怎么回事儿?”郑一凡问道。
他正在好奇那什么大鸟的问题,可不管这些人的来路,只要不是丧尸,他就有把握对付。毕竟现在人类的进化程度实在太慢了。郑一凡有绝对的信心,自己已经走在了人类最前面。
不过就算是人类最强者又能怎么样?丧尸中的变异丧尸照样可以完虐他,更何况还有那不知道在哪里躲起来的野兽,他就见到过那么一个大蜥蜴,可是就那么个玩意儿,就能让自己无法动手,如果真正动手,只怕胜负难料。
这还是末世前人类的宠物呢!那些老虎狮子呢?那些熊瞎子呢?
这些动物才是丛林中最强大的霸主。如今一个个销声匿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来给呢来个突然袭击。
到那个时候,只怕郑一凡也没有抵抗能力。
“那就是末世前两窝燕子,特么末世来临了,连燕子都不是人类能对付的了,现在所有人类想要进入到植物园中,只怕都要看这一窝燕子的脸色,他们只要觅食去了,或者已经吃饱了,人类就能进到植物园里,如果没吃饱,人类就要把它喂饱,然后才能进去。”
“曾经有人试过硬闯进去,可惜到头来也只是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罢了。有人曾经说过,要想搞定这窝燕子,小燕子最起码需要三阶超能者,大的估计就要四阶甚至五阶的强者才能够搞定了。”壮汉一边为郑一凡解释,脸色也越来越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