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只能牛逼十分钟的巨灵术

“野蛮人!”

杜昂倒吸了一口冷气,不禁为之动容。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个力大无穷的黑大汉,居然真的是传说中的野蛮人!

这可不是带有歧视性的贬义词汇,可不是紫荆花帝国老百姓阴损嘲笑拜伦帝国的专用名词,而是对一个传说中已经彻底消失的战斗种族的一种带有纪念意义的尊称!

杜昂在书上看过(不是贾斯汀让他看的那种魔法书籍,而是之前杜昂闲着没事儿看的那种闲书,上面全是圣乔治大陆的远古传说和奇闻异事的那种……),上古年间,圣乔治大陆还是一片被黑暗魔王统治下的蒙昧的土地,所有的人类,都是魔王一族的奴隶和仆佣,干着粗重的劳役,吃不饱穿不暖,过着生不如死的悲惨生活。

而这个时候,伟大的光明女神降临人间,带领受尽苦难的人类奋起反抗,开启了一段可歌可泣壮丽恢弘的战争,史称自由之战,这场战争旷日持久,涌现出了许多英雄人物,也有许多故事被后人津津乐道的流传。

尼古拉斯,光明女神麾下第一猛将,力大无穷,拥有半神之体,在这场自由之战中,他勇猛无畏冲锋在前,威名响彻整个圣乔治大陆,被称为大陆第一勇士,在他的率领下,人类军队接连胜利,魔王的军队则是节节败退,而就在人类和魔王即将展开一场事关生死的最后决战的时候,尼古拉斯却是鬼使神差一般的,结识了魔王的女儿戴安娜,然后……两个人相爱了!

这是一个注定悲剧的爱情,一个注定不会受到祝福的爱情,光明女神在得知这一情况之后,立刻将尼古拉斯囚禁起来,解除了他掌兵的权力,禁止他与戴安娜再有任何往来。

可是。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就在当天夜里,尼古拉斯居然不顾一切的冲破了光明女神的禁锢,从牢房里逃了出来,然后带着心爱的戴安娜,私奔了!

他逃离了这场战争,他要跟自己心爱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大战之前。尼古拉斯逃亡而走,人类军队的士气可谓是大受打击,幸好当时魔王的势力已如强弩之末,败局已成,尽管缺少了尼古拉斯这样一位猛将,可人类最终还是获得了胜利。

作为胜利者光明女神。成了人类(紫荆花帝国传说里)唯一的神,而这个拥有半神之体的尼古拉斯,却是彻底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光明女神找过他许多次,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尼古拉斯就好像一滴汇入了大海里的雨水,和魔王的女儿戴安娜一起。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可是,就在十年之后,就在光明女神决定放弃寻找尼古拉斯,离开人间返回神位的时候,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她居然发现了尼古拉斯的行踪。光明女神立刻行动,施展神术击败了尼古拉斯,将他和戴安娜一并生擒。

一个字:杀!

为了不给人间留下祸患。光明女神不顾往日的旧情,将尼古拉斯和戴安娜杀死,这件事情办完,光明女神也终于了却人间的心忧,离开人间,重返神位。

草斩了,却没有除根!

光明女神没有想到。尼古拉斯和戴安娜的结合,已经在人间留下的后代。

十几年后,一个名叫马绍尔的人出现在人们眼前,他身材高大。力大无穷,有人说,这个马绍尔,就是尼古拉斯和戴安娜留在人世间的孩子。

只可惜,因为从小缺少父母的教育,马绍尔虽然力气惊人,却有那么一点点的——缺心眼!

他性格直爽,与人为善,却不是很懂人间的礼仪规矩,凡是认识他的人,都是半善意半嘲笑的称呼他为:野蛮人!

这就是野蛮人这个词儿最开始的来历。

马绍尔长大之后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说来也怪,他的所有后代,都好像马绍尔一样,拥有一身令人惊骇的怪力,他们平时只在深山老林里隐居,不问世事,可是根据书中的记载,每当大陆上被邪恶侵袭,人类面临巨大灾难的时候,都会有野蛮人的身影出现,来拯救处于危险之中的万物生灵。

经过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尤其是最近几百年,人世间已经见不到野蛮人的踪迹了,他们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再也听不到过关于他们的消息,而到了现在,提起野蛮人三个字,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拜伦帝国的蔑称,而就算有些人有点了解的,也会认为,这只是小说家们凭空杜撰出来的……

当然,也有极少部分的人,真正的相信有野蛮人的存在,不过,根据某位专门研究野蛮人历史的学者的专著,他认为野蛮人已经完全灭绝,他们的血脉,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作为紫荆花帝国的高等贵族,麦克纳斯伯爵的独生儿子,杜昂看过许多一般老百姓和学者都无法看到的珍贵藏本,他自然知道,野蛮人并不是什么杜撰出来的神话人物,而是真真正正存在过的一个很了不起的战斗种族。只是他之前也认为,野蛮人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灭绝了,毕竟最近几百年以来,从来没有任何一本书籍记载过有关于野蛮人的最新事迹。可是……现在,看着面前这个黑大汉身上四射的金光,还有那暴涨的体型,杜昂已经在心中笃定,这个黑大汉,就是传说中已经绝迹的野蛮人,而他所使用的让身体暴涨的法术,就是传说中野蛮人独有的神术——巨灵术!

书中记载过的,巨灵术是野蛮人独有的一种神术,是半神尼古拉斯的独有法门,使用之后可以使体型瞬间膨胀三倍,力量增强三倍,持续十分钟!

这是巨灵术?

当然,这是显然易见的。

黑大汉本来就力大无穷,现在又有了巨灵术的三倍力量加成,更是到了一种令人侧目的地步,只见他浑身金光闪耀,彷佛一尊威武的天神一般,也不用那根大铁棍子了,而是抬起小船似的大脚丫子,朝着幻鼠的身上狠狠踩去。

泰山压顶一般,别说是一只小小的幻鼠,就算是一个正常的大活人,被这一脚踩上也肯定是个死翘翘的凄惨下场。

俗话说蝼蚁尚且惜命,更何况是这只拥有不凡智慧的幻鼠?见到这只大脚丫子忽的踩了下来,它连忙一蹿躲开,砰地一声,黑大汉一脚踩在地上,竟是一下子踩出了一个半人深的大坑,那场面简直要多吓人有多吓人,根本就不是人类能干出来的事儿。

“吱!”

幻鼠尖叫一声,也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它身上猛地一抖,然后便不甘示弱地从地上弹了起来,摇动尾巴上的尖刺,直扑那黑大汉的裤裆。

倒不是它对裤裆有什么特殊的偏好,而是这个黑大汉变得太高大了,幻鼠身材矮小,它已经够不着别的地方了。

这是一个忧伤的误会……

黑大汉一侧身,幻鼠扑空,没等它落地,黑大汉又是狠狠一脚踢了过来,就像足球场上凌空抽射一样,充满了野性的力量感,这一脚要是踢上,估计直接能把这只幻鼠给踢爆炸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幻鼠一个扭身,竟是在空中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横向漂移动作,像一片被风吹起的树叶似的,歪歪扭扭地落在了大汉的身后。

然后吱吱叫了两声,朝着黑大汉屁股的位置继续发动攻击。

一人一鼠就这样战在一起……

“小耗子,我就不信我踩不死你,我踩,我踩,我踩踩踩……”

“吱吱,吱吱,吱吱……”

你来我往,战况激烈,别看黑大汉的加持了巨灵术,可在幻鼠面前还是有一种大炮打蚊子的倒霉感觉,折腾了老半天,他也没踩着幻鼠,反而是腿上又挨了几针,随着时间的推移,黑大汉身上的金光渐渐黯淡下来,越来越弱,眼看十分钟就要到了。

当然了,幻鼠也累得不轻。

在加持了巨灵术之后,黑大汉的手脚体型都比原先大了三倍,随便一脚下去就是老大一片的面积,幻鼠上蹿下跳左躲右闪,有好几次都是勉强躲开,吱吱的叫声都比刚才虚弱了不少,很明显,它也是累坏了。

论持久战——当两个实力相近的对手狭路相逢,谁会取得最后的胜利?毫无疑问,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将是最后的胜利者。

十分钟的时间,终于到了。

突然,黑大汉的眼前一黑,脚下一个踉跄扑倒在地,满身的金光好像被一下子摔碎了似的,只是在刹那之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的体型迅速缩小,又恢复了本来的状态,刚才被金光护住的伤口再也绷不住了,噗的一下喷出一大滩墨绿色的毒血。

幻鼠尾刺上的毒性,发作了!

黑大汉体格健壮,按理来说被幻鼠毒针扎一下也没什么关系,可问题是……被扎一下没什么,可总不能被扎几十下还没什么事儿吧?正所谓聚沙成塔,集腋成裘,那么多毒素汇聚在一起,就算这黑大汉的体魄再怎么强悍,也是承受不住。

黑大汉倒在地上,似乎还想强撑着爬起来,可是全身都没有力气,软绵绵,他张了张嘴,终于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