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
已是十月三日的下午六点多,天色渐暗。天边,橙红色的晚霞格外美丽。令人看上一眼,便心旷神怡。
对于夜晚,这片土地上的人并不排斥,那是另一种生活的到来。
而在山北区出租屋里,许风和安知意正在一同做饭。
所谓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在兄妹俩的共同努力下,很快,一顿晚餐就做好。
两份煎牛排,一盘清水煮西蓝花,一盘番茄炒蛋,一份小菜豆腐汤……兄妹俩的晚餐充满了朴实无华。
毕竟混娱乐圈要做好身材管理。
说起来,兄妹俩已经把老破小买回来了,比原本卖出的价格高出30万。
毕竟卖的时候本来就是低于市场价卖的,回买的时候,对方又知道是风意兄妹来买,估摸着他们已经有钱了,这时候肯定得加钱,所以往上提了一些价。
而且提得很有水准,既不会让风意兄妹觉得太贵,买回来不划算,又能让自己赚一笔。
许风和安知意商量了一番后便买了。
情怀无价!
目前老破小正在走过户手续。
不过他们没打算搬回去住。
那边都是是老街坊邻居,搬回去住,不知道有多少麻烦事呢。
许风记得地球上,有个网红出名之后回到村里居住,结果三天两头有人上门,用各种名义找他借钱。
那是借吗?根本就没打算还。
——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
许风才不想当这种冤大头。
事实上。
兄妹俩过两天就要搬离现在住的这套出租屋了。
一是,换一个好点的居住环境。
二是,遇上了一些麻烦事。
因为他们已经走红全网的原因,现在小区内,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风意组合住在小区内。
平时出门,即使兄妹俩戴上了颜值遮掩三件套(墨镜、口罩和鸭舌帽),但依然没多大用处。
“前面那对男女,看起来像情侣,身材特好,肯定是风意组合。”
“正经人谁出门戴口罩和眼罩啊。”
“看他们头发,我就能认出来。”
“有人上去搭讪了,果然,我说吧,就是他们。”
“……”
甚至还有许多狗仔和粉丝专门来蹲点。
粉丝倒还好,左右不过是“小哥哥爱我”、“妹妹,你好可爱啊”之类的话,然后求签名,求合照。
狗仔就很烦了,天天跟着你,比某国的尾行痴汉还要尾行痴汉,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
此类情况,不停出现在兄妹俩生活中,让他们很烦恼。
人红是非多,便是如此。
主要是每天应付这些事,精神内耗很大,再这么下去,二舅都治不过来。
所以兄妹俩只好搬家。
他们新租了一套位于高档小区的江景顶跃,四室两厅,小区物业和安保都很好。
房租每个月2.5万,贵到兄妹俩心痛。
“妹啊,不就是一坤……2.5万一个月嘛,我们参加一次商演就可以租一年。”租房之前,财迷少女看上了房子,却心痛滴血舍不得花钱,许风只好如此安慰她。
安知意还是感觉太奢侈了。
六、七月份的时候,兄妹俩还在为钱发愁。十月份的时候,居然想租2.5万一个月的房子?
啥家庭啊,什么档次,这么造?
但考虑到住在目前小区内遇到的糟心事,她还是咬咬牙租了。
……
此时此刻。
许风和妹妹坐到了餐桌前,准备吃饭。
忽然。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许风手机铃声响起,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他看了一眼,是陌生号码,紧接着眉头一皱,直接拒绝了电话。
这年头,要小心电信诈骗。
但没过一会儿,第二通电话,又打了进来。
许风再次拒接。
电话另一头。
沈明月满头井字符,心态微炸。
“我是编辑啊!奇点网的编辑!!什么时候受到过这种待遇?啊!”
编辑手中掌握着推荐位,对网文作者来说,就相当于编辑拿捏了生杀大权。
即使大神作者,对编辑也是客客气气的。
可许风倒好,高冷的批爆,直接拒接电话。
“他不会以为我是搞诈骗的吧?”
“很有可能。”
沈明月只好在手机上快速打字输入,给许风发短信,简单说明了一下自己的身份和打电话的原因,并提出了想加许风微信的请求。
“有一说一,小哥哥这自保意识还是不错的,男孩子在外面就是要懂得保护自己。”沈明月浅浅一笑,脸上的梨涡浮现。
人长得帅,做什么都可以原谅.jpg
——颜值即正义!
……
许风收到了沈明月的短信,看了一眼后,有点惊讶。
他没想到居然是奇点网编辑的电话。
但想了想,又觉得并不意外。
毕竟他发布的那本书名叫《道诡异仙》,含金量十足。
只要编辑眼睛不瞎,就能看出那本书的潜力。
“电话号码就是微信号,加微时备注一下。”许风发短信回复。
一旁。
安知意看着哥哥的动作,有些好奇问道:
“哥,谁啊?”
“奇点网编辑。”兄妹俩日日夜夜在一起,早已是你知我根底,我知你深浅,许风没打算瞒着妹妹。
“你写的那本小说发布了?”安知意眨了眨眼,她一直都知道哥哥在写小说。
“嗯。”
“书名叫什么?”
“《道诡异仙》。”
“笔名呢?”
“麻甲。”
“啊?”
“麻布的麻,甲胄的甲。”
“噗嗤。”安知意瞬间笑了,美丽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哈哈笑个不停,胸口处,真实物理引擎引动了海波**漾。
她发现哥哥是有些老六属性在身上的。
前番学校迎新晚会,搞了《囍》的歌舞节目,送走现场和直播间所有人。
现在写小说,又搞了笔名“麻甲”。
“麻甲”可不就是“马甲”的谐音。
读者可能都能看出来,这是某个人的马甲,但想猜出来就很难。
许风欣赏着妹妹的笑,心下感叹:“曹贼曾说过,美人一笑倾国倾城,确实如此,真美啊。”
他舍不得挪开半点目光,用过目不忘天赋将这一幕深深记在脑海里。
至于“麻甲”这个笔名,其实真不是他故意。
属于无心插柳。
许风想笔名的时候,想起了地球上,即使是白金大神,比如土豆、晚年不详、跳舞、卖报的等等,他们也经常被读者骂。
毕竟小说就像菜肴一样,众口难调。一本小说,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
“彼之毒草,我之仙草”的情况经常出现。
这种情况下,用自己的本名,或者“暖风知我意”都不可合适。
鬼知道那些读者会不会追到微博账号、斗音账号里去骂啊。
混娱乐圈,黑子本就够多了,要是再加一批网文圈的黑子,两类黑子混在一起,岂不是给自己找罪受?
所以,必须给自己套一层马甲。
当时,想到“马甲”,许风灵机一动,取笔名的灵感这不就来了?
只可惜“马甲”的笔名已经被人取了,所以他最终才把笔名取为“麻甲”。
好吧,他才不承认自己偷懒,懒得想好听的笔名。
对读者来说,笔名起得再好也没用,关键还得看作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