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寒冬

身处江南北国城中

天空灰蒙

太阳升而未升

赶早班的车

去往繁华之处

开年之初,寻得这份工作,心里想着,挨过了这个严冬就是春暖花开了。堵车有些严重,还好没有迟到。早餐什么的是来不及的,忍了。

进门看到老板。

早。

老板没有回应。

由于昨天的工作收拾的利索,走进店中,反而无事。竟略有些尴尬,去开始收拾笔墨纸砚。对于一个艺术毕业生而言,似乎也没有什么恰当的工作可做了。老板交代好工作,便回去睡回笼觉了。我是这么猜的,可能我之外的人都没有像我一样对安静的睡眠情有独钟了。

早晨的街道,拥堵不堪,一条一条的轨迹,赫然眼中,而没有轨迹在我处暂作停留。

好吧,我编不下去了。我也根本不是什么写作的人才。曾经的确自信到不可一世,就比如说,我一度觉得,我就是小说之王,不,我就是小说之神,我的小说无人能及(说到这里,怎么那么想笑呢?),是宇宙的唯一。曾经我真是这样想的,毫不夸张。

我的确想这样开头,我想着,在这里开始,这里是伯牙斋,可真实是我并没有在这里。我不是这里的员工,我想着在这个饶有古味的文房四宝的小店做一个小小的收银员(伙计),也是一件挺遗世独立,绝世安好的事。只是,不曾面试。这也只是在脑海中的想象,在这里讨生活的画面。

我的确想着在这样一个小店里,做好自己的工作。之余,欣赏着店里寄售的字画,积累学习,一边写作,一边工作,一边画画,这样似乎也就能够把文字,艺术的小路,走下去。

我是谁?

我当然是刺荨麻啊。

对啊,一个艺术毕业生。

如题,文艺启示录嘛,当然是和文艺有关喽。

其实这样不好,我从未想过说哪一部小说要以“我”为开头。第一人称的小说都不耐读,可我要讲的事都是真实,而又不能虚构,刺荨麻只是笔名而已,是真实的人物存在,不是虚构人物,不是小说中的角色。

从哪里开始说好呢?让我想一下,如果说我真的以文艺史或者文艺小传的角度来讲述这部小说,那岂不是太无聊了,咱们何必这么严肃。

还是先聊一聊文艺这个概念吧。

你脑海中的文艺是什么样的?

你是否喜欢文艺?

文艺是不是文学和艺术的总称加以简称?

文艺式的生活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想要的?

大概其实不然吧。

我这样自说自话你得习惯一下啊。

能够喜欢文艺的人都是心思细腻的人,而文艺又像一个能够让

心灵或者说灵魂栖息的地方。换个说法,就如同圣地,另一个说法,就如同外衣。

我怎么突然娓娓道来起来,这不是我风格呀。

好吧,我承认,其实全篇都是胡说八道,哈哈。

不开玩笑了,咱们稍微严肃一点。

我简单问一个问题。你在生活中觉得文艺离你有多近,或者,有多远?

你说什么?

我听不到。

大声点。

废话连篇是不是?

唉,就是一个爱讲废话的人,忍忍就过去了。

我每天都会问自己一个问题(又在胡说了),文艺,到底对生活有什么影响?而生活对文艺又有什么影响?是不是真的可以改变生活?或者改变生活的质量。

说一说我自己的事吧,暂且算是举个例子。

最早开始创作,来源于,初中时代的暗恋。初中嘛,每一个初中生都有一个暗恋的对象。就如同我说的,每一个高中生都有一个想表白的对象。我每天观察生活,观察爱情,当时觉得,有自己的一部小说,或许关于自己的爱情。可是迟迟未能动笔。曾构思了成千上百个框架,这样说有一点点夸张,其实没有那么多啦。但是构思了很多是真实的。

到了高中,学习了很多关于小说的林林总总。比如,小说的表达方式啦,写作手法啦,章法结构啦,流派啦,等等。学了这么多,反而不会写了,不知道怎样的表达才能表达准确,怎样的结构才能尽善其文。

最开始写东西,就是在自己的本子上,写一些无关痛痒,无病呻吟的句子,什么少年不知愁滋味之类的。

后来构思过一个小说,具体大概是,书的人物发现自己属于书中,当发现自己是书中人物后,开始了各种心理活动和行为活动,后来导致了很多荒诞的情节。就比如说,和作者对话,向笔者抗议啊,之类的。后来在一个图书馆看到过类似的一本书。那本书是一个戏剧剧本,讲的好像是剧中人物发现了自己在这个戏剧之中之后发生的故事。挺有趣的。

小说写了一部分,但是现在已经找不到原来的手稿了,感觉那个时候的想法挺天马行空的,很天真,有点幼稚。但是,当时觉得在纸上留下一些文字是很文艺的一件事。后来开始小量创作诗歌。好像,诗歌跟文学的关系……怎么说呢?说不清楚,虽热说包含于文学之中吧,但是又很独立。开始有创作的念头是九年级,后来到了高中,读的诗作多起来后,写的也就多起来了。但是写小说的念头一直没有丢下。具体还构思过哪些,我也记不清了。我一度觉得,当时的我绝对有能力用华丽的词藻堆砌一部凄美的青春爱情小说,可是那样又有什么意义?

后来喜欢隔壁班一个女生,开始写情书,但是内容是情诗,写了大概几封。后来觉得需要

创作一部关于她的小说,那个时期读了一本书叫《少年维特的烦恼》,觉得用100封写给她的情书构成一部小说,这样的风格也是挺美的。她的名字叫叶子,集齐了一百封信,或者更多,就以她的名字命名这部小说。

写与她的信,她都不曾回过,至于看没看,我也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后来又写了几封,但是已经没有再递到她手里的想法。一个人的勇气是有限的(听起来好像借口)。

后来的后来,似乎已经无话可说,原本想写更多的信来完成这本小说,可是连100封都没能坚持。

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突然提起,虽然感慨当年的青稚,如今,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当年看到她,她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她走在阳光中,树木花草都是嫩嫩的绿色。她穿着一件蓝色的小袄儿,很薄,在阳光中闪耀,宝石才是贴切的。她,大概是剪去了长发,齐肩的短发随风摆动,发梢有些细碎,很灵动。我现在才明白,当时的她,气质爆表。我现在依然不明白,为什么一开始就没注意到她。到底是为什么,没有让我注意到她。

每天的用餐过后,我站在教室前的走廊,等待着她的出现,我保持着纹丝不动的姿态,可内心……你们也懂的。

后来,通过班里的同学认识到她班里的同学,这才得知她的姓名。

当时读了一些西方诗人的诗,也读了一些关于书信的书,鼓起勇气,给她写第一封信。每天盼望着她能回信,可最后,她一封也没回。其中也曾偶遇,我却读不懂她的眼神,可她依然很美。在书信中不曾表白,以交朋友的方式试着打开话匣子,可是并没能。她明白,我也明白,所以并没有成为朋友。每当站在走廊,由于眼疾,并不曾看清过她的容颜。

有一次,她站在草坪旁边,我从她面前走过。时间倒流七秒钟,一抬头,竟然看到了她,夕阳西下,我迎着光,阳光照在她的身上,洒在我的脸上,风扬起她细碎的短发,时间静止不前,我从她面前轻轻走过,没有说话,我回头看她,太阳照在她的脸上,脸颊红红的,风扬起她额前的发,看到她饱满的额头,长长的睫毛,灵秀的眉眼,清俊的鼻梁,可爱的嘴唇,风,一直在吹,不是吗?这是我唯一一次离她最近的时候,是第一次,是最后一次,从此以后,只剩远远的遥望。

她走起路来喜欢跳来跳去,脚跟不落地地就好像脚尖走路,就好像跳舞一样,她的步伐始终轻盈,始终欢快。我从不曾看到过哪一个人像她一样。

如今说来,也只有她,是那样。

是不是,高考结束的那一天,青春就已经死了。

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是不是很突兀,上下之间根本不接啊。

好了,好,不说不是重点的话了,以上内容请完全忽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