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点娘作家年会与任天天大绅士
点娘作家年会会场现场。
某个隐蔽的角落。
“嗯,小雪,这个蛋糕真好吃,这个龙虾也是。”任天天兴奋地吃着。
“嗯。”任小雪淡淡地点点头。
“对了,小雪你说,今天来这里,没有码字更新,会不会有事?”
“嗯,会。”任小雪肯定道。
“啊!~这么果断~”任天天幽怨道。
“嗯。”
“两位漂亮的女士,请问你们也是点娘的签约作家吗?”
这时,一名微胖的男人走了过来,故作优雅地问道,“我是杨小明,笔名‘我是帅哥’,是男频都市版的一名写手。”
“‘我是帅哥’?难,难道你就是那本上一年开写今年3月完本的《锵锵都市行》的作者‘我是帅哥’?!”任天天突然激动道。
“啊?嗯。没想到,jian作竟然能入您的法眼,真是荣幸之至~”杨小明一脸惊喜道。
“jian作?《锵锵都市行》怎么可能是jian作?很好看的呢~我可是从开头追到结尾的,可是贡献了一个收藏和无数的点击的,虽然上架后却也只是看盗版~
对了,主角最后居然只选择了可可~这点真的好可惜呢~”任天天遗憾道。
“啊?”杨小明明显有点反应不过来了。
“那个,帅哥大大,主角为什么不开水晶宫呢?~按照剧情,应该是开水晶宫才好呀~”任天天疑惑道。
“呃,这个,是有些原因~呵呵。”
“哦~这样子呀~太可惜了呢~”任天天满怀遗憾道,“虽然可可那么傲娇动人,但是,病娇的妹妹也好可爱呢~嗯,妩媚迷人的御姐萧洁也是~”
“啊?说实在的是有点可惜~不过,话说,开水晶宫,你不觉得讨厌吗?”
“讨厌,为什么要讨厌呀?虽然是男孩子,但是开水晶宫也是很好的呀~
你看《日在校园》的反面例子伊藤诚就是因为没开水晶宫才会被柴刀好船的。”
任天天有些疑惑,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甜甜地笑道,“对了,我叫任天天,嗯,笔名也叫任天天哟,是《成了女生宿舍里的男孩子》的作者。不过,是第一次签约上架,你一定没听说过吧。”
“任,任天天?!大绅士任天天?!”杨小明激动道。
“嗯,大绅士……好像现在好多人都是这么叫我的。不过,这好像不是什么美称呢~”任天天叹气道。
“胸部好ping,喜欢穿裙子,长得好甜美可爱。呃,原谅我tie子看多了~”
杨小明舔了舔嘴唇,颤巍巍地问道,“那个,冒昧问一句,你,你的性别,哦,不,你的主角原型,是取材于你自己,对吧。”
“嗯,确实,是有一部分取材于自己的。”任天天点点头确认道。
“呃,抱,抱歉,打扰了。”
杨小明毫不犹豫,转身,便走,嘴里还喃喃自语着,“揭开裙子,下面露出粗又长;揭开裙子,下面露出粗又长……这么可爱,却是男孩子;这么可爱,却是男孩子……”
“小雪,他怎么了?”天天看向一旁的任小雪,疑惑道。
“嗯,tie子看多了。而且,也实在是姐姐无意间写得太绅士了,又居然喜欢看水晶宫文。嗯,不过,也是天华语言太博大精深。综合种种,他误会了。”任小雪面无表情地分析道。
“啊?不懂。算了,不管他了。小雪,我们继续吃。”
“嗯。”
点娘作家年会末。
任天天带着任小雪也是遇到了自己的责编大木。
“那个,真没想到,你是女孩子呢,而且还是真的女孩子,呃,实在是tie子看得有点多,抱歉。”大木笑着道。
“哦?哦。”任天天其实不太明白在说什么。
“对了,你的那本《成了女生宿舍里的男孩子》也好像快写完了吧,新作有什么头绪?”
“新作?哦,那个呀~”任天天道,“嘻嘻,还没想过~”
“现在就要准备了啦,否则,人气就有点浪费了~”
“现在就要准备?不,不是吧?”任天天道,“这么辛苦~现在每天更新已经很烦恼的呢~”
“哦?是吗?话说,你是业余的吧,那倒不用那么辛苦~”
“嗯,现在是业余,不过,以后可是要成为一名职业的优秀的写手呢!”任天天斗志昂扬道。
“以后可是要成为一名职业的优秀的写手?如果是这样,那,建议,现在就应该准备了。写手其实都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嗯,大多数情况是这样。”
“啊?不是吧?是这样子的吗,小雪?”任天天看向一旁的任小雪,疑惑有点不相信道。
“嗯,不只是水平,人气也是这样,一天不前进,就只能后退了。”任小雪点点头确认道。
“啊~这样子呀~当写手这么苦啊~”任天天痛苦道,不过,转而又斗志昂扬,“不过,我可是不会放弃的!我可是要让网文登入世界文学的殿堂的呢!”
“这理想,呃,好远大~很好~”大木笑笑道,“不过,快过年了。休息一下,劳逸结合,寻找点灵感,或许也是好的。总之,虽然是网文,但也不是粗制滥造、临时赶工的。”
“嗯?嗯。”
虽然,任天天的小说《成了女生宿舍里的男孩子》在都市频道也并不是最热的,但是,它的绅士精神,也是从那个‘揭开裙子露出粗又长’的梗开始,渐渐地深入大小网文书虫的心。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绅士群,也只是各种绅士作品都会在这里共同分享。
当然,其实也包括专门坑人的所谓大片《互lu娃》《日在校园》,还有《日在校园》的各种H的同人等的。
嗯,还有最近新兴起来的各种百合文,其中包含了任天天的所有百合文作品。当然也是更是包括任天天的《成了女生宿舍里的男孩子》的。
这时,大家,本来,是很热闹地在交流冒泡着,为世界,嗯,起码是天华的河蟹事业做着重要贡献的。
突然。
我是帅哥:(上传了一张任天天和任小雪吃饭的照片)。
送福利啦~
银剑不能移:喂,胖子,今天这么好心?
平时不都是发“小清新”的吗?对了,我仍记得,那几部大片,互lu娃~日,在校园~一个女孩与一个少fu与七个男人的故事~
雅mie蝶:姐妹好治愈啊~胖子,良心喔~
我想叫一下孟德的名字:已lu。
我是帅哥:这是任天天大大哦,《成了女生宿舍里的男孩子》那本的作者哦,是不是很开心呢?
他说哦,主角的原型有一部分是取材于他自己喔~
银剑不能移:不是吧,天大竟然是女孩子!~
不过,话说,胖子,为什么是“他”?是不是你的输入法又,又出卖了你?
雅mie蝶:银剑,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想叫一下孟德的名字:我为什么莫名地想起了那个梗~揭开裙子,露出粗又长~
我是帅哥:本人已死,有事烧纸(潜水表情)~
银剑不能移:胖子,你给我记住!
雅mie蝶:我想叫一下自己的名字,这一定不是真的~
我想叫一下孟德的名字:分xiang者大大告诉我们,通常这个时候,就要学会分xiang~
银剑不能移:话说,任天天大大真的好漂亮呢~
这么可爱,怎么可能?
雅mie蝶:银剑已经懂得绅士的最终奥义了,我很欣慰~
我想叫一下孟德的名字:+1。
我是帅哥:+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