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下,都趴下!”

哈伦·博格拉原本想迎击来敌,可对方专挑火光方向射击,让天地陷入漆黑的死寂,便如瞎子一样,哪敢贸然进击。

早在示警的同时,哈伦·博格拉就已翻身下马隐蔽在战马的后面。尽管如此,右肩上还是中了一箭,至于他的战马已经毙命当场,中了十数箭矢。

哈伦·博格拉剧烈地喘息着,剧痛和紧张令他汗如雨下,想来对方也听到了呼喊,箭矢的倾泻方向除了火光就是他发声的方向。

折断了箭尾,一面弯着身子,努力望向前方,期盼着未习惯夜色的眼睛,尽快适应,便于作出正确的指示。

马蹄的响声此起彼伏,那是敌骑来回奔袭的声音,马蹄包裹了东西,声音沉闷并不大,围绕着他们不紧不慢地骑马跑着,并没有接近的意思。

“莫非敌人人数不多?这才没有杀过来?”

哈伦·博格拉心里暗思,却也生出了反击的念头。

忽然一枚拳头大小的东西从半空中飞了过来,划过一条弧线,狠狠地砸在附近炸裂开。

哈伦·博格拉心头一阵疑惑,这种攻击法再熟悉不过,是他们草原上惯用的打猎玩意儿,叫皮弹子,一般用牛皮编成,可以投得极远。威力极大,但只要命中目标,轻则筋断骨折,重则毙命当场。

只是对方投掷的不是石子,是碎裂的瓦罐?

而且这玩意早就不用于狩猎军事了,最早时候流行是因为生产力不足,现在草原民族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生产力也有十足的进步,至少箭矢什么的是不缺的。

皮弹子大多沦为小孩子练习臂力的玩具……

他们都不缺的玩意,富饶的东方会缺?

但很快一股刺鼻的味道在周边弥漫,汗毛直竖。

喀喇汗国紧挨着中东,对于石油这玩意自然再熟悉不过了,正想开口警示。

烈焰轰然炸开,冲霄而起,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烧红了半边天。火势奔马般扩散开去,将黑夜驱散。

哈伦·博格拉见烈火向自己涌来,哪敢逗留片刻,抢了匹无主之马便向右边逃去,回望一眼:离火势远的同胞四散奔走,那些由于拥挤、迟缓或受箭伤,而未能逃脱的可怜虫已经化作一团团的火球,发出刺耳的哀嚎,在炽热明亮的红光中疯狂地舞动,直到生命彻底被火焰所吞噬,去见他们独一无二的真主。

跑!

哈伦·博格拉心胆俱裂,不敢做任何抵抗,只想着离开此地。

“副帅!追不追!”一个年轻的魁梧小将凑到了耶律休哥的近处,正是耶律休哥的大儿子耶律高八,他有些迷茫,兵法云穷寇莫追,但贼人如此溃败,若是不追,岂不可惜了?

耶律休哥毫不犹豫的道:“追……”想了想,多加了一句:“战场上不能只看当前,要谋全局。敌人聚兵怛罗斯,兵力已是我军两倍有余,占据绝对优势。他们必会选择一处容纳大军布阵的战场,怛罗斯附近是最好的战场。可见附近并无敌援兵,可以放心追击。”

他不想耽误时间,说得极快。

耶律高八似懂非懂,但追击的命令却听明白了,高呼:“末将这就去了。”

耶律休哥抿了抿嘴,又坦然一笑,儿孙自有儿孙福,高八或许不及折御卿那般天赋过人,却也勇猛忠厚。固然比不上自己,可为陛下当一马前卒绰绰有余。

耶律休哥回到喀什噶尔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晌午了。

李处耘已经稳定了喀什噶尔内的局势,就等耶律休哥的消息。

“李帅!哈伦·博格拉已被诛服,对方溃散之兵,十不存一。”

耶律休哥汇报着战果。

李处耘并不意外,耶律休哥对骑兵的运用炉火纯青,追杀溃败之敌,那是手拿把掐。

这方面已经让石头砸死的赵匡义最有发言权。

李处耘道:“杀得好,也算给本帅出了口恶气。这混蛋玩意撤退之前将城里的粮草都付之一炬,什么也没有给我们留下。”

耶律休哥看了一眼怛罗斯的方向,道:“这是铁了心的要跟我们在怛罗斯一战!想要复刻昔年的战果?”

李处耘道:“求之不得!”他又问:“此番夜袭追击,将士表现怎么样?”

耶律休哥知他说的意思,葱岭高原虽然不比吐蕃的高原,却也位于一定的海拔之上,是有高原反应的。

高原反应这一词语罗幼度早在战前提出来的。

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昔年唐朝、吐蕃僵持百年,早意识到水土问题,只是不知原理而已。

李处耘一直在碎叶城猫冬,除了避寒以外,更多的是让兵卒适应这里的气候。

进攻喀什噶尔的这些日子,李处耘已经收集步卒的身体情况,现在想要了解骑兵会不会有什么反应。

细节决定胜败,李处耘作为三军大帅,见微知著。

耶律休哥道:“短期作战的能力完全恢复,不过体力消耗还是有些快的,只能维持八成水准,应该与兵士自身无关,而是环境缘故。”

李处耘认同耶律休哥的说法,即便是他自己,晨练的时候也感觉到体力不如以往。

“八成?足够了!”

李处耘道:“传令下去,向怛罗斯进兵。”

便在大虞朝着怛罗斯进发的时候,怛罗斯上下人潮涌动,这座历史名城充斥了大量的人口。

金发碧眼的维萨姆便是其中之一,作为一个日耳曼人,维萨姆天生体格魁梧壮硕,满脸的横肉凶煞,让人望而生畏。

齐聚在怛罗斯的不只是大食法的各国联军以及信徒,还有维萨姆这样为了求财而来的雇佣兵。

西方制度混乱,盗匪横行无忌,衍生了雇佣兵这样的产物。

实力弱小的为商队而战,实力强大的直接受雇于国家,成为权贵的私兵。

维萨姆所在的血狼佣兵团便属于后者,此番也是受大食法的邀请,成为抵御东方的联军之一。

“维萨姆,还在闲逛呢!分发装备了……”

一人凑到近处,拉着他就往西方的军营方向走去,正是同一雇佣兵的好友卡塞雷斯。

卡塞雷斯是个话痨,嘴里说个不停:“这里的人,真疯狂。”

“好多参战的平民竟不要军费的,干着要命的活,只求一个温饱……”

“真娘的伟大……”

“走快些……大食人的装备是天下一绝,去晚了,好的全让人挑走了。”

维萨姆有一句没一句的回应着,但步伐却不由自主的加快了一些。

突厥斯坦、河中地区地区由于经济的繁荣,资源丰富,冶金锻造业极为发达,在这方面是不逊于东方的。

宋朝史书中就曾记载从喀什噶尔、和田等地进口的盔甲,以及铁甲战马,而西夏通过学习中亚突厥斯坦的炼铁技术,锻造出的西夏剑名满东亚。

丰富的资源加上冶炼技术,令得刀剑铠甲价格低廉,深受东西方喜爱。

作为刀头舔血的雇佣兵,深知战场上铠甲的作用,快步来到军营,入眼便见一车车精良的铠甲,还有各式各样的武器,短剑、刀、长矛、锤、斧、弓以及洋葱状的铁战锤。

维萨姆选了一把二十斤的短战斧,挥舞了两下,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然后望向那一车车铠甲,眉头挑了挑,察觉到了点点异样,这一幅幅铁甲一眼就看出是上品:都说大食富得流油,也不至于如此吧。

这时雇佣团的团长亚森从外边回来,目光落在了维萨姆的身上,说道:“维萨姆,回来得正好!刚刚得到了消息,东方已经出兵,要不了多久,就得打起来。到时候我们血狼、雅利安、佩龙为中军最前部,作为战场上的冲阵尖刀。你是我血狼第一勇士,到时候你带队冲锋,别给雅利安、佩龙比下去了。”

维萨姆淡淡的说道:“这一次,对方给的不少吧。”

亚森眯着眼道:“此战若胜,我们活着的人都可以退休了。”

维萨姆道:“干了。”

怛罗斯官邸。

喀喇汗国大汗阿里·木萨与黑衣大食的维齐尔,卢迪乌斯·圭拉并肩而立。

两人一个是黑衣大食哈里发册封的东方皇帝,一个是联军之主,地位不相上下。

但卢迪乌斯·圭拉并不擅军略,也有自知之明,阿里·木萨安排军事调度,卢迪乌斯·圭拉负责后勤安排,相得益彰并不存在矛盾。

阿里·木萨向卢迪乌斯·圭拉讲解自己的战略意图,说道:“经过统计,我们现在可投入作战的军队高达十三万,而东方大虞不过六万,我们兵力占据绝对优势。对方用兵狡诈多变,克制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发挥我们的优势以力取胜。此战就由维萨姆坐镇中军,我率领古拉姆军、阿斯卡尔军在右方护卫,马里亚诺总督率领伊克塔骑兵左翼护卫。我们先以骑兵消耗为主,待时机成熟,维萨姆可命令中军冲锋。”

卢迪乌斯·圭拉不住点头,这战术简单明了,是他们大食法横行东西的无敌战法,利用骑兵袭扰,然后以数量庞大、视死如归的回回信徒发起死亡冲锋,将敌人碾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