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破案
师爷回来,说张老丈与老五说的相同。刘幽求命衙尉暂时扣留老五,并吩咐不得走漏风声,否则以杀人犯论处。
经查核,刘幽求确认张老丈家水缸里的两颗人头就是张济德两个女儿的,从时间推算,应该是张老丈外出挑水时有人投入水缸的。
刘幽求推敲再三,疑虑在心,作案人是谁?凶器又在何处?
案件没有进展,刘幽求无法向李陶交差,心中颇为不安。
李陶知刘幽求心中所想,宽慰他道:“刘县令,这案子不是一时半会能破的,不知这附近可有什么去处,刘县令不妨陪我走走,如何?”
刘幽求心知李陶的良苦用心,感激道:“离七星庄不远有一处伏鹤寺,若蓝田王不嫌弃,下官陪蓝田王一起去散散心!”
几人来到伏鹤寺,见寺院刹门紧闭。问其原因,说是天王殿关门落锁,要给菩萨重塑金身。
刘幽求向寺院住持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早闻伏鹤寺的‘四大天王’不但身高丈八,而且雕塑工艺独特。今日有幸,特来一睹,望大师方便为怀。”
主持将李陶、刘幽求等人让进寺院内,引领他们跨进天王殿。
刚一进殿,住持感觉脚下有东西硌了一下,细看这才看清是一张长围腰,厚厚的一层油腻,上面还有血迹依稀可见,这明显是屠户的东西,屠户的东西怎么会在天王殿里呢?
李陶与刘幽求四处查看。发现托塔天王的座下还有东西,捡起来一看,竟是一把杀猪、杀牛两用刀。刀上也有血迹。围腰明显是用来裹刀的,被耗子拖出来了。刘幽求让主持将二物收拾好,并妥善保管、严加保密。
当天夜里,刘幽求躺在**辗转反侧,绞尽脑汁地分析案情。
第二天,刘幽求再次查看寺院内神像座位下耗子拖出围腰的线路。他信步走出,左右各有一道石梯。石梯下面有一下水道,庙门一关,人就只有通过这条下水道进入寺院。他顺着下水道的沟渠走到洞口。发现有人进出留下的脚印。
刘幽求问主持:“以前可否有人从此沟进出过?”
主持答道:“几日前,有两个乞丐从钻进天王殿过夜。”
刘幽求一听,即刻吩咐下人去找来这两个乞丐。
经过一番周折,两名乞丐终于在被找到。为免打草惊蛇。刘幽求在伏鹤寺提审二人。
当提及张济德两个女儿被杀一案时。其中一个叫李小三的乞丐禀报说:“那晚下半夜,我们看见一个人影麻利地翻上集镇屠户马兴顺家的后园。我们当时认定是小偷,就暗中监视,发现那人到后园竹林中埋了什么东西,之后又沿原路急匆匆地走了。我们认为埋的是宝贝,想去看个明白,就来到那人埋东西的地方,移开石板盖着的洞口。伸手下去一摸,抓起一个硬邦邦的包裹。当时黑灯瞎火的看不清楚。我们抱着东西就朝伏鹤寺跑。伏鹤寺寺门紧闭,我们只好从下水道钻进庙里,借助天王殿的烛光把包布展开,发现是一张长围腰,里面还裹着一把杀猪刀,围腰与刀上都有血迹。我们不敢声张,就把东西藏在托塔天王的座位下了。”
刘幽求听完乞丐的叙说后,心中便有数了,八成与杀害张济德女儿一事有关。
刘幽求与李陶经过一番分析,决定召集镇的屠户来寺院商量事情。
场上六名屠户先后到场,刘幽求对众屠户说:“大家都知道发生在七星庄的二女无头案,本官至今仍没查出眉目。昨晚梦中一白发老翁于我,‘要破人头案,天王殿里走走看。’说来也巧,本官今天果然在托塔天王座位下发现了两件屠户用的东西。所以召集大家来问问有谁把工具遗失或借给他人,望诸位回家仔细查实,如实上报,谎报和不报者都要严加查办。”
屠户们离开后,刘幽求对李陶道:“马屠户神态异常,乞丐看到的那个在马屠户竹林里放东西的人,若不是马屠户本人,怎么知道竹林里有个洞?”
李陶思忖片刻后问主持:“给四大天王重塑金身开光粉刷的材料备办没有?”
主持道:“一切早已齐备。”
听罢,李陶微微一笑,他在刘幽求耳边轻声吩咐了几句。
……
翌日吃过早餐,主持向刘幽求禀告:“一切按吩咐办妥。”
没过多久,六名屠户陆续来到庙里,尽管有人吞吞吐吐、转弯抹角,但都说没有遗失工具。
刘幽求观看了天王殿粉刷的墙壁,然后对六名屠户道:“诸位,为查二女被杀案,多亏菩萨托梦找到两件值得怀疑的东西,为确保公正无误,不冤枉好人,还得求菩萨显圣。”
说罢,叫法师在天王殿排开香案,点燃香烛,诵经祈祷。随即吩咐左右给六名屠夫戴上手铐,带进天王殿。
“委屈诸位在殿内站立一个晚上,不要交头接耳,谁是凶手,菩萨自会在其背上留言。”
说罢,刘幽求灭了灯火,出殿关门落锁。
刘幽求的这一举动,很快引起轰动。
翌日,乡亲们犹如赶集一般聚集在伏鹤寺内,都想看个究竟。
殿门开启,刘幽求命屠户一个一个出来。5名屠户先后走出大殿,背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观看的人们都感到有些失望,泥塑菩萨岂能当真?
最后一个出来的是马屠户,人们上前仔细一看,马屠户背上留下不少粉刷墙壁的石灰。大家都感到惊奇,立即围观上来。衙尉将马屠户拖到亮处,让众人看个明白。
说也奇怪,那石灰的痕迹里显现出“杀人凶手”的字样。
马屠户想狡辩,刘幽求叫主持将凶器摆在地上。他见此物一下哑口无言。
刘幽求命人将凶手带回县衙审问,吩咐衙尉将包人头的血衣、杀人的凶器放在堂上,然后命人将屠户马兴顺带上公堂。
马兴顺见证据确凿,只好低头认罪,对杀人一事如实招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