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本能是趋向于普通的光明, 而并非华丽外表背后的魑魅魍魉。
二月中旬,谢清瑰在网上订购回徕镇的车票。
在走之前,她坐车去疗养院看了躺谢槐。
病**的男人一如既往的苍白, 枯瘦, 身上插着氧气管,整个人宛如慢慢流失了所有养肥的植物。
谢清瑰垂眸,看着**的父亲,有些失神。
在她的记忆里, 谢槐从来是清瘦却高大的, 他的肩膀能为她撑起一片天, 庇护着她所有开心烦闷的情绪,是‘避风港’这三个字的最佳诠释。
可这座港倒下, 已经快要六年的时间了。
六年…在这无知无觉中, 谢槐会不会也曾有一丝的意识,会感觉到很孤独呢?
谢清瑰了解自己的父亲, 她知道在这样的日子里, 谢槐即便没有知觉, 也可能会觉得痛苦
可是……
“爸, 或许总有奇迹会发生呢。”谢清瑰握着他冰凉的手指, 喃喃道:“您再坚持一下吧。”
好好活着,就当是为了梁敏菁,为了她。
如果谢槐真的离开人世间, 连这最后的一丝温度都感觉不到了,那她心中的信仰和光明真的会轰然倒塌, 不复存在。
父亲, 就是谢清瑰人生观价值观的最大引路者。
一直以来, 她的本能都是趋向于普通的光明, 而并非华丽外表背后的魑魅魍魉。
谢槐是前者,而沈季屿是后者。
一直以来,沈季屿都自诩为多么爱她,可他从来就不了解她。
离开疗养院后,谢清瑰开车去了趟秦枝家里。
去年结婚的女人现如今已经怀孕四个月了,并不显身形,看起来还是纤细单薄,但害喜害得厉害,谢清瑰去拜访时秦枝刚刚吐完一气儿。
她刷了个牙,就坐在沙发上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和谢清瑰抱怨个不停。
“乖啦。”谢清瑰被秦枝各种幼稚的言论逗笑,伸手捏了捏她稍微丰满了一点点的脸:“我之前查过,五个月之后害喜的症状就会减轻很多,你再忍一忍。”
说着,她从包里拿出给还没出世的宝宝准备的礼物盒,递给秦枝:“你生孩子的时候我未必能从徕镇赶回来,那地方小,交通不方便。”
“给我干闺女的礼物提前备着交给你了,收着。”
秦枝都不用打开看,扫一眼谢清瑰带来的礼物盒就能看出来是某个金店的盒子。
她皱了皱眉,缓缓摇头:“太贵重了,咱们都是领普通工资的人,你给小孩儿买这么贵重的礼物做什么?”
“收着吧。”谢清瑰笑了笑,半开玩笑地说:“我得对我干闺女好点,没准未来指望着她给我养老送终。”
秦枝诧异地眨了眨眼,不敢置信地问:“……你瞎说什么呢?”
“没瞎说。”谢清瑰打开盒子,纤细的指尖无意识地摆弄着里面两个小小的宝宝金手镯,淡淡笑了下:“就是最近对人生有一些新的感悟。”
以前觉得那些很重要的结婚怀孕生子,其实也都不是那么重要——人生本来就有无数种活法。
“清清,你可不能胡思乱想。”秦枝握住她的手,一脸严肃地劝:“你他妈该不会是想孤独终老吧?被沈季屿那个王八蛋影响的?”
“啧,注意胎教,说什么脏话。”谢清瑰笑着教训了她一句,摇了摇头:“他还没那么大的本事影响我的一生。”
“就是觉得…挺无聊的。”
谢清瑰现在真的觉得一个人挺好,自给自足,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什么牵挂也不用操心。
这大概就是一种理想型人生状态了。
习惯了这种舒适区,自然就不想再做出改变。
-
谢清瑰在开学的前一天回到徕镇,她走的时候两手空空,行李箱都没拿,回来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大包小裹。
一身轻松地进了宿舍,其他同事差不多全都到了。
同宿舍的周姐比她早回来一天,见到她也纳闷地问了句行李问题,谢清瑰笑笑,随便找个借口搪塞。
第二天开学,周姐就给她带来一个新鲜八卦。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神神秘秘地问她:“小谢,你还记得窦安不?就之前在消防支教,还追你那个。”
谢清瑰打开盒饭的手一顿,慢了半拍才点头:“记得,怎么了?”
她有些意外,周姐怎么会突然提起窦安。
“我在消防那边不是有认识的朋友吗,他今天跟我说,窦安本来支教期限还剩下两年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市里单位那边不让他过来了。”
周姐耸了耸肩,压低了声音:“听说是得罪了人,被开除了。”
谢清瑰有一段时间没再听到‘窦安’这个名字,对那件事后续的处理自然也不知道。
此刻突然听到周姐提起,思绪莫名地有些疑惑。
理论上说,那件事应该不会影响窦安的工作,那他怎么还会被开除了呢?
谢清瑰本能觉得或许还是和沈季屿有关系,但他现在已经和沈老爷子闹翻,不再是徽铭集团的掌门人,就像萧景所说,他还能卖几个人他的面子?
窦安怎么说也是国家单位的员工,沈季屿现在还有那个能力去干预他的工作么?
随意一想,就容易想深了。
谢清瑰被周姐叫了两声才回神,立刻有些自嘲地一笑。
她有什么好思考的,反正沈季屿和窦安都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就算狗咬狗,也和自己没什么关系。
快速地吃完饭,谢清瑰继续备课。
但其实小学课程相当有限,尤其是这种山村里的学校——很多孩子为了能早点回家帮忙干活儿,甚至放学时间都会提前。
正因为落后,才需要改变。
谢清瑰没一会儿就备完了一周的课,她不想摆弄手机,干脆从抽屉里抽出一本书来看。
是寒假之前看了一半的《生死疲劳》。
虽然隔了两个月重新阅读,但谢清瑰始终记得内容,读起来并没有什么障碍。
四点钟的时候,周姐招呼她下班吃饭。
村镇里的日子就是这样,平静如流水。
虽然有些无趣,但胜在恬淡安宁。
一晃,两三个月就过去了。
五月份,徕镇从春暖花开到逐渐炎热。
谢清瑰是去年秋天来支教的,这还是第一次在徕镇过夏天。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上的错觉,总感觉乡间的夏天没有城市里那么热。
筠城是典型的南方城市,四五月份开始就热的闷人烦躁了。
但在徕镇这个小村落里,反而有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小溪,是标准的水乡,水多,也就凉快了。
谢清瑰下班后去了趟镇子里的市场,买了个西瓜拎着回去。
从市场走回宿舍的平房要路过几幢独栋——这算是镇子里的‘富人区’,总有那种老了之后想享受田园生活的有钱人。
徕镇与时俱进,也规划出这么一片区域盖了几幢乡间独栋,其实也就是二层洋楼,和别墅差远了。
但不知道是不是卖得有点贵还是有钱人都没老的缘故,始终没人住。
可今天谢清瑰路过的时候,却发现几幢独栋那其中临湖的一间开始装修了。
这是有人要搬过来的节奏?
她诧异地看了几眼,回到宿舍后还不忘和苏姐分享这个八卦。
“啊?那些大房子有人搬进来了啊。”苏姐一向把独栋区简称为‘大房子’,她啧啧两声,绷不住地摇头:“在这破村子里还得好几万一坪,我真想不通是什么样的冤大头才会买。”
谢清瑰笑了笑:“可能买得起的人本身也不在乎钱。”
否则几百几千万投进去选择一处房产,怎么会选择村子里这种华而不实的独栋?
谢清瑰这般想着,看过就算,也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可没过几天,她就见到了‘冤大头’本人。
下班后,谢清瑰觉得有些热,就走去村子里的小河边想要溜达一圈。
结果那溪水潺潺的小河边本来该是无比安宁的,却碍眼地停了辆黑色的车子。
有些嚣张的大型迈巴赫,谢清瑰看着十分眼熟。
她一愣,下一秒脚底就蹿上来一股凉气,身上本来的热气顷刻间就消失了。
反应过来,还没等直接转身走人,车门就人从里推开。
沈季屿长腿轻松的迈下来,见到不远处的谢清瑰,就眼睛一亮。
“本想过两天去找你的。”他笑了笑:“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
“……”谢清瑰简直无话可说,她沉沉叹了口气,有些无奈:“你怎么这么阴魂不散?”
谢清瑰是真的只能想到这个词了。
甚至于她觉得这个词,所有词在形容沈季屿对她的纠缠时都显得有些苍白。
现在见到沈季屿,她除了烦,就是累。
见到女人没有半分热络的瞳孔,沈季屿眼底划过一丝失望,但也只是片刻的功夫。
他很快就重新挂起笑容,朝着谢清瑰走了过去:“别误机,我是来这儿避暑的。”
“徕镇怎么说也是一个景点,应该不限制我来吧?”
谢清瑰冷冷地抬了抬唇角。
全国那么多避暑胜地,他偏偏来徕镇这个破地方?
真的是借口都懒得找的敷衍,还不如不找。
谢清瑰别过头不再看他,干脆顺着来的路返回去。
“清清,你在这儿住了快一年了。”沈季屿却死皮赖脸地跟着她,还坚持不懈的没话找话:“觉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她面无表情道:“都是平房,经常有老鼠窜来窜去的。”
沈季屿脸色一僵:“老鼠?”
“是啊。”谢清瑰瞄了他一眼,悠悠道:“就那种村里的水耗子,不知道你见没见过,有几十厘米长呢。”
说完,她无视了沈季屿铁青到差点吐出来的脸色,笑眯眯地走开了。
谢清瑰知道沈季屿这家伙最害怕的东西就是老鼠。
从高中的时候就是,迄今为止都十来年了,这个习惯倒是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