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七章 走夜路

夜幕低垂。满天繁星映衬着大地,杀人夜中,扬州城仍然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之所以会这样,除了扬州城是天下第一大帮丐帮总舵所在之外,还因为游戏进行到现在,杀人夜已经显得有些名不副实,至少城内是非常安全的,没有哪个玩家会因为担心出门被杀而耽误练级效率,当然也正是因为如此,夜晚带着人皮面具或黑面巾跑出来杀人越货的江湖豺狼也与日俱增,不过最后到底是狼吃了羊,还是羊反咬死了狼,就得看自己的造化了。

方杰和忘情从丽春院出来后,没有走正大街,而是直接从丽春院对面的一条巷子里穿了进去,毕竟这两位也算是江湖上的名人了,忘情只要随便往大街上一站,三秒内就能吸引方圆百米内所有人的眼球,而方杰更不用说。他这个大满贯冠军现在无论他走到哪都能引起周围人的注意,还时不时有一些人跑上来搭腔套近乎,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两人都十分有默契地选择了走小路。

感受着夜晚徐徐凉风,刚刚完成了对忘情阁体制改革的方杰心情十分不错,见默默跟在自己身后的忘情半天不说话,不由得笑了笑,主动问道:“你找我,是不是因为那件事?”

不等忘情回答,方杰又道:“不过我好像说过了有几个条件的,任何一个条件没有达到,我都不会考虑这件事的。”

沉默了片刻后,忘情轻轻一叹,语气颇显的有些无奈地道:“那件事暂时先不提了……我这次来,是想跟你学易术……”

“呃?”方杰不禁愣了愣,回头打量了忘情一眼后,不由得道:“他是不是不愿意来求我?还是说根本不相信这种事?呵呵……唉,其实也是无所谓了,所谓人各有命,这玩意信就信,不信就不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你想跟我学易术?难不成你想亲自操作这件事?”

“你哪那么多问题?”私下里忘情倒没像平常那样十分给方杰面子,瞪了对方一眼后,径直道:“你只管回答教还是不教就行了。”

忘情的这一瞪眼,在一般人眼里最多也就是多看了一两秒钟的样子,但方杰知道这已经是性子一向淡漠的忘情所能作出的极致动作了,讪讪笑了两下后。半拒绝道:“我以前似乎说过,你这性格不适合学易术啊……”

“为什么不适合?是我太笨?”忘情不依不饶地追问道:“我从小到大,只要我想学什么,还没有什么学不会的,你这话是在搪塞我吧?”

方杰身形一顿,接着又走了两步,最后却还是停了下来,返身盯着忘情,一脸认真地道:“我承认我这人经常忽悠人,但这方面我从来不说假话,说来也不怕你笑话,我这人太理智太客观,所以以前刚开始干这一行的时候经常有句口头禅——我从不骗人!我个人认为,推算和解释一个人的命运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所以有时候即使连善意的欺骗也不愿意去做。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你的确不适合学易术。”

说到这里,见忘情一脸的失落,方杰迟疑了一阵忍不住又道:“我只是说你这种性格不适合学易术,没说你不能学,也没说你学不会,这中间是有差别的。”

忘情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不由得有些纳闷地问道:“什么差别?既然我能学,也学的会,为什么又说我不适合学?”

“唉!”方杰重重一叹,似乎后悔说出刚才最后那句话,但看到忘情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又不好只把话说一半,只得硬着头皮道:“能学,是因为易术这种本来只是作为古代皇家私藏的帝王之术现在谁都可以学的,毕竟都是当代社会了,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上上网就能学个大概,啃几本书就能自喻为行家,你当然也一样。学的会,是因为我对你还算了解,像你这么聪明的女孩子,我还真没见过几个,你要是学不会易术,说什么我也不相信。”

说到这里,方杰顿了顿,语气稍显沉重地道:“至于为什么不适合学……因为你这种人太容易感情用事,而易术这玩意研究的是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需要非常客观的态度和推算心态,不能参杂任何私人感情,如果你想学好,学精,能将其用于实践,就必须‘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来看待一切事务,也就是要极度地客观理智。而你这太阴星主命之人,则是最不理智的那种,不说别的,你扪心自问一下,你成立忘情阁的最初目的是什么?你现在找我的目的又是什么?你现在是带着极端情感的心态来学易术,所以肯定学不好。”

听完这番话,忘情先是显得有些丧气,但很快便恢复了正常,淡淡地道:“学不学的好,是我的事,但教不教,那就是你的事了,所以这好像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吧?”

“好吧,这的确不是我该关心的问题。”方杰先是认同的忘情的这种钻牛角尖的说法,但旋即语气一转,道:“不过你要清楚一点,以我给无数人推算过命理的经验来看,你这性格确实不可能把易术学好,而学不好却自以为学好了,那问题就严重了,到时候你偷偷给他改命,别说未必能成功,恐怕连你自己的性命都会搭进去。最好的情况也就是用你的命换他的命,你觉得你这么做值得么?”

“如果能用我的命换他的命,我认为就已经值了!”

忘情想都没想就把这句话说了出来,本以为对方会知难而退的方杰不由得一呆,傻了半天才不敢置信地道:“我可以现在就把话先跟你挑明了,我可以教你,但教了你可能就是害了你,你死了我一不会哭,二不会上吊,更不会觉得有什么愧疚,那个人长命百岁了可能过两年就把你给忘了另有新欢。甚至不知道是你救了他,你确定你还要这么做吗?”

忘情淡淡地一笑,道:“如果不是他,我可能根本活不到今天,所以我的命就是他的命,至于你,我倒是觉得欠了你不少,以后还要经常请教你,所以只要你还在游戏里多呆一天,我就会帮你一天,给你做苦力,这么说,你明白了么?”

方杰半天说不出话来,一脸不可理喻地盯着忘情,似乎想确认对方是不是真的心意已决,过了老半天后,才长叹一声道:“好吧,既然你已经这么说了,那就随你便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易术这玩意没个十年八年别想摸进门槛,更别说更加高深的命理,而我现在主要时间精力都放在练级上,所以未必有太多时间教你。”

“不碍事。”见方杰终于答应了自己的请求,忘情不禁喜上眉梢,却又强作镇定地道:“反正还有些时间,只要你肯教就行,我可不相信你整天就只闭关打坐,等你成为了武学大宗师,根据游戏设定还有很多江湖历练任务都必须通过行走江湖来完成,到时候在路上你再教也一样。”

“呃?你这意思是,只要我出门,你就粘着我了是不是?”

方杰故作轻松地一笑,心中却不知为何深深地一叹,也许是叹忘情这样为爱情能付出一切的女子让人同情,也许是叹未来的某一天此女可能会因为篡改天命遭天谴而冰消玉损,亦或是叹自己怎么没那么好的命遇上像忘情这样对他死心塌地且十分完美的女人,总之。这一叹之后,有些事就已经不会再有回转的余地了。

忘情倒没方杰那么多想法,而是有些开心地笑了笑,那样子就像是整个人仿佛活过来了一般显得灵气了许多,和当初方杰在大理城第一次见到的那个神经质女已经完全判若两人,事实上,忘情的这种有点神经质的毛病在遇到方杰后就开始慢慢好转了,而如今似乎已经彻底恢复了正常。

方杰当然注意到了忘情的这种变化,心里有些欣慰的同时,其实还是很怀念当初那个整天喜欢说些似是而非的话的忘情,不过转念一想,觉得这样其实也不错,至少自己不用再浪费脑细胞整天忽悠来忽悠去最后差点让自己得了神经病。

“嘿,这黑灯瞎火的,小情侣跑这里来弹琴说爱啦!”

就在气氛显得有些冷场的时候,一声调侃从黑暗中传来,方杰和忘情正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地抬眼看去,对面又传来了另外一个人的调侃声:“老大,这你就不懂了吧?现在有些情侣就是好野合这一口啊,所谓天作被地作席,在外头圈圈叉叉总比在屋里更加刺激吧?”

“哈哈哈,老二说话总是这么个调调,不过,我喜欢……”

随着调侃声渐渐临近,三四道黑影渐渐在对面不远处显出了身形,方杰和忘情稍稍运起内力灌于双眼,很快看清了前面的状况,来者一共有四人,看打扮也不知道是哪个门派的,身上穿的只是任何杂货铺都可以买到的侠客装,除此之外,四人脸上都蒙着黑巾,手里握着明晃晃的开山刀,所以很显然的是,光是这打扮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

城里的这些巷子,除了每天一大清早刷江湖使命任务的玩家会偶尔经过之外,几乎问津,白天都是如此,夜晚就更不用说了,要想在黑漆漆的巷子里自如地走夜路,就必须用内力灌于双眼,否则的话,最多最多就只能隐约看到十米以内的景物,当然话又得说回来,这些黑不溜秋的地方恰恰就是那些杀人越货之人的最佳隐匿地点。

而方杰和忘情现在似乎十分幸运地撞见了传说中的玩家劫匪,这些玩家劫匪的常规装束就是现在两人看到的这样,侠客装加黑面巾再加开山刀。

之所以这样穿戴而不是直接用人皮面具,一来是人皮面具的成本太高,这做贼的也是懂得精打细算的,二来是经过玩家劫匪们的不断摸索实践,发现人皮面具其实并不好用,因为一旦打劫失败,死亡后自己的身份就会暴露,而戴黑面巾就不要紧,死后仍然无名无姓无身份,另外,开山刀也有讲究,许多出外打劫的劫匪谨慎起见都不用本门的武功和兵器,而开山刀则是首选打劫兵器,一来是因为便宜且坚硬度和攻击力都比较高,二是这种刀随处可见,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总之,这三样是劫匪们的居家旅行必备劫匪套装。

看着围拢上来的几位玩家劫匪,方杰不由得摸了摸鼻子,对一旁的忘情道:“下回我可再也不敢走夜路了。”

饶是忘情再怎么聪明,也没明白方杰这句话的意思,不禁下意识地问道:“为什么?你不去打劫别人就已经不错了,还怕走什么夜路?”

谁想忘情这话正好跟方杰配合地天衣无缝,只见方杰大腿一拍,道:“就是说啊!我这种名人怎么说也要顾忌一下自身的形象吧?到时候别人打劫不成,反倒谣传被我打劫了就不太好了。”

见这两位旁若无人地聊着天,围上来的四位黑衣蒙面人不禁大眼瞪小眼般地对视了半天,过了一会儿后,只听“咣当”一声,只见其中那位被称作“老二”的人,手中的开山刀竟然一个失神落在了地上,这声响动在寂静无比的巷子里显得格外让人惊心动魄,其他几位顿时被惊得一个机灵却又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心想这老二也真是的,怎么一点职业精神都没有,当着肥羊的面怎么能把开山刀都给扔了呢?

不等这些人想出个所以然来,那位“老二”似乎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转身狂奔,而便在这时,方杰的嘿笑声已经传了过来:“嘿嘿,所谓遇事不惹,惹事不怕,这可是你们自己找上门来的,唔,好久都没杀人了……”

伴随着这声嘿笑,方杰手臂只微微一甩,只听“嗖”地一声,一颗被内劲包裹着的飞蝗石便已脱手而出,与此同时,忘情也已经取出兵器欺身而上,说中黄金锯齿刀从左至右“唰”地一声扫向了对面还呆在原地的三人。

已经逃出三丈的那位“老二”似乎对方杰的暗器早已有所防备,头也不回地反手一剑,是的,是剑而不是先前他扔掉的那把开山刀,而这一剑足以见其真功夫,要知道,虽说方杰的暗器功夫不上不足,却比下有余,特别是力道,根本不是一般人所能硬接的,然而这位却一剑就把飞蝗石给挑飞了,身形顿了顿后便快速地没入了黑暗之中。

而凉在原地的三位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忘情只一刀就把其中的两人砍成了半截,而剩下那人要不是个子有点矮,在关键时刻蹲了下去,恐怕也已经一命呜呼了,不过他躲过了第一刀却再也没有办法躲过第二刀,直接被忘情给中分似地劈成了两半。

看着那道飞速逃离的黑影,手刀之后的忘情回头问道:“追不追?”

“算了。”方杰摇头笑了笑,但又补了一句道:“我知道那人是谁,如果猜的不错,应该是慕容风……不记得了?就是那次被我一枪爆头,跟慕容姗姗有些瓜葛,现在号称慕容世家老二高手的慕容风。”

“你怎么知道是他?”忘情很是讶异地看着方杰。

方杰微微一笑,道:“这些人都叫他老二,但语气中似乎对他很尊敬,所以此人之所以被称作‘老二’,明显不是因为在他们中排行老二,而是另有原因。其次,他是第一个认出我的人,虽说我现在是个名人,但这黑灯瞎火的要是不仔细辨认就算有内力加持也未必能一眼把我认出来,毕竟游戏里的人海得去了,我还没到让别人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除了这个慕容风。第三嘛,江湖上现在能挡下我的暗器而毫发无损的人,找不出来几个,而且他用的是剑法,那一招我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慕容世家的剑法,但从招架把式来看,很可能就是斗转星移剑法。”

说到这里,方杰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哑然失笑道:“可能还有一点原因,要是一般人被我吓跑了,恐慌之下未必还会对我的暗器提前防范,但刚才他似乎早就有所准备,很明显,这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慕容风几次都是被我用暗器爆的头,早就有点心理阴影了,自然而然会有所防备。”

听完方杰的解释,忘情不禁微微吃惊地感叹道:“真不知道你脑袋里都装的是些什么,就一会工夫你能观察到这么多细节又能推想出这么多东西……”

一听这话,方杰的脸色不禁显得有些严肃起来,十分认真地道:“如果你想跟我学易术,这些就是你首先必须要掌握并且成为一种条件反射的习惯,因为世间万物都是互相有联系的,任何细节都有可能改变某种命运轨迹,也就是西方所谓的蝴蝶效应,只有细致入微,才能更加客观地把握全局,然后再用这些观察到的信息进行筛选和梳理,最后分析得出自己想要的结果。所以,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现在先从这种最基本的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