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私会

奚兰惊讶睁开眼眸,看到那张熟悉面孔,在烛光中存在着,她抚在他脸上的手并未立即收回来,而是去细细感受他此刻的温度,既心疼又怀念。

李淮并未将她的手推开,他那双不知深浅的眸子平视着她的脸,似乎在试着去看懂她的忧伤,又似乎在这种复杂种选择的麻木,他们这样保持了许久,她轻声问:“你来找我吗?”

虽知这种可能小之又小,但她总会不厌其烦的问,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

“起来吧!”后面应该加上一句别的话,比如地上凉。不过有这一句,也是足够了!

奚兰并没有听话起来,她依旧坐在地上,将木箱里的东西给他看,再问:“你还记得这些东西吗?”

李淮仅低扫了一眼,回答:“早就该烧掉了,你不烧,本王让别人来烧!”

她怕他真要烧掉,心疼的说:“不,我想留下来,一触碰到它们,我可以看到曾经的你。”

说来可悲,那时看到李淮与宁晚缀有那样多的过去时,她心中难受,而现在,曾属于另一个女人的回忆,竟然变成了她视如珍宝的回忆,也许,这就是因果吧?

宁晚缀曾怨她抢走了她的季海,而最后,她们谁也没得到。

对方听到她的话,脸上没有变化,紫眨了眨眼睫,“本就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你要留着就留着吧!”

说完,他起身,袖子碰到了箱子里一副画卷,卷轴滚落了出来,画上有一个妙龄女子巧笑而出,奚兰的目光看下去,从前没有兴趣打开画来看,现在这画自动出现在眼前,她立刻被那画上的妙笔丹青给吸引了!

她没见过少女时代的宁晚缀,但画里的姑娘就像出生的牡丹,动人大气,还夹杂着一丝女儿般的娇态。

奚兰本就年纪轻轻,却羡慕起画中女子的朝气蓬勃来。

她苦淡一笑,喃喃语说:“不曾细想,我也才十八岁而已,却好像过了一辈子那样久……”

她这一生,本是女子,却不能为女子,本是少年,却不敢天真,本是重情之人,却不得良人。

李淮听到她的话语,剑眉微动,眸波看过去,她的脸还是那样年轻,但她的目光,却像一个暮年的老人。

“十八岁——”他嘴里深意念着,目光看向屋外的夜空,他在两千年里经历了无数个沧海桑田,这些于他来说,不过是一眨眼的过程,他自然不将这一切看进眼里。

她抬头望着他高大挺拔的身躯,仿佛看明白了他在这条时间长流中宏伟的形象,自己与他相比,真是不值一提了!

她便低头,将那副画卷拿在手里,看了又看,再闭上双眸,便看见那季海坐在作画的模样,那专注的模样,是她曾最欣赏的部分,禁不住嘴角浮起笑意。

李淮回头,便看见她抱着画那满足的模样,剑眉一紧,他终究还是不懂凡人的感情啊!回忆里的东西,就那样美好吗?为何他的回忆,皆是痛苦和怨恨呢?

翌日,按理是进宫问安之日,奚兰一大早就起床整理盛装,长乐要与他们一起进宫,两人在马车中,久等不来李淮。

“七皇嫂,七哥他怎么还不来?”

在长乐眼中,李淮一直都是守时之人,这实在不像她记忆中的七哥了!

“应该快了!”奚兰解释道,给外面的严明递了个眼神,严明立马跑回去找,这才见李淮着黑色锦衣出来,他竟然脱掉了紫衣,那做工精美的袍子在他身上穿着,更透着一股邪魅之气。

“哇——”长乐禁不住感叹,“七哥从前最讨厌黑色的。”

“人是会变的嘛!”奚兰轻声附和。

李淮并不愿与他们同乘一辆马车,他独自骑马,奚兰偶尔透过车窗,可以看到他被风吹起的黑色袍角,她始终在寻找着他的方向,似害怕一眨眼,就不见了一般。

“长乐觉得七哥这次回来变了好多……”坐在旁边的长乐哀声叹道,奚兰没有回答她,好在长乐过一会儿就忘了!开始给她讲述有关王世子的事,在她眼里,莫恭懿是这世间最美好的男子,她舞剑时行云流水,他策马时英姿飒爽,他笑时眼窝迷人,他沉默时更像大海一样深沉。

在奚兰眼中,长乐像所有情窦初开的少女对心上人的眷恋,只要是那个人,什么都好。

再次进宫,这座皇城感觉冷冷清清,不知少了什么,奚兰与其他的女婢站在徊宫门外,迎接他们的却是铁甲重兵。

从前进宫那么多次,从来没有一次,是这个阵仗,好像真是叛逆的臣子,要进宫篡位了一般。

李淮眼见这般场面,冷冷一笑,“看来父皇真是想极了儿臣。”

他一丝惧怕都不曾有,走在最前面,走过徊宫数个宫殿,这重兵之势丝毫未减,终于到了皇帝的乾坤大殿,来得真巧,这许多王爷公主都在,原是胥王班师回京大家来凑个热闹,谁曾想,皇帝这时候身体抱恙,夜不能寐,被噩梦缠身,由皇后请来的高人说皇帝养了一个杀人的魔,孽债累累,才会这般,皇上本就在痛失爱妃的悲伤中不能自拔,这样一折腾,心智更是不清起来,竟半信半疑了,本想着将李淮留在西境,永不召回京中,哪知李淮竟这般回来。

大家一看见李淮来,目光中都充满了忌讳,好像他是一个三头六臂的怪物似的。

“儿臣给父皇请安!”李淮单膝跪地,又变回了那一副孝子的模样,连跪在他旁边的奚兰都颇有些惊讶。

皇上靠在龙榻上,目光浑浊又有些忌惮,过了许久才问了一声:“当真是淮儿回来了?”

“是,儿臣一听闻母妃之事,就马不停蹄往金陵赶,却还是未能见母妃最后一面,儿臣不孝,让她老人家久盼不归——”

殿中其他人,还因为传言对李淮颇有畏忌,听见他这般说话,与记忆中的七皇子没有多大不同,面色都有好转。

也只有奚兰清楚,那不过是他在唱戏罢了!不得不说,他的演技,真真逼真,连她都快分不清了!

皇帝直起了身子,向李淮招手。

“淮儿,走近一些,让父皇看看你的脸。”

李淮便起身,朝皇帝走去,奚兰也跟着站了起来,站到一旁。

就见李淮迈上殿内的玉阶,到了皇帝面前,从奚兰的角度看去,皇帝的目光并不像是父亲许久不见爱子,更像是为了确认什么事一般。

“淮儿……”皇帝将视线有意从他脸上移开,看向别处。

“儿臣在。”

“西境之行,你辛苦了!”

“儿臣不苦,倒是父皇,应多多注意龙体才好!”

这些话没有什么问题,但奚兰可以感觉到,两人都是面不由心。

“淮儿西境平乱有功,朕要好好加封,但朕一时还未想好如何加封,待朕想到了,再招淮儿进宫!”

李淮往后退了三步,眸中透出一刹那阴冷,回答:“儿臣知道了!”

这说是要加封,却是阻他进宫来,还是畏惧着他吧!

“另外,你皇祖母那里,你也不必去了,她竟来都不见人!”皇帝又这样说了一声,李还一一应了,这般情形,都将他们当成了瘟疫,两人并未在此逗留多久,就离开了!

在出宫的路上,婢女都被遣得远远的,只剩下奚兰跟在他身边,看他步伐急快,她主动伸手去拉他。

“李淮,我觉得父皇有些不对劲,应该是皇后……”

“皇后宫里那几株用人血灌养的血兰花,今朝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奚兰听此一惊,李淮不用去查证,已知皇帝被人用了药,而那血兰花却不仅仅是用药那样简单,古书上说,用人血浇灌出来的血兰花两年开一次,第一次的花是纯白色的,与其他兰花无异,第二次是粉色的,惹人怜爱,而第三次就会变成猩红之色,此花是擅用蛊惑术之人必养之花,将此花混入蛊惑之人的吃食里,受蛊之人便会受她控制,甚至看到她想让其看到的画面。这样看来,皇帝已完全受皇后的控制了!

不过瞧李淮的样子,似乎对此根本不在意,也许在他眼中,这都不重要了吧!

那什么在他眼中才重要呢?奚兰看不懂,所以她就问:“李淮,如果你坐上皇位,你会像你曾经说的那样,善治天下吗?”

李淮似乎又从她嘴里,听到了一个可笑的问题,他冷眸扫过她那探知的脸颊,“善治天下?”

“我希望你可以成为一代明君,就像你当初在西境边关对我说的那样,让天下大同,让所有的百姓平安康乐!”

“我有说过吗?”他眨了眨眼睛,有些厌烦的将目光移开。

“嗯,你说过,我永远都记得你说这些时的语气的表情,我不信你真的就不记得了!”

李淮没有回答他,但他用这种漠视的态度,便是否认了当初的一切。

奚兰不罢休的挡在他面前说:“你忘了我还有菩提的舍利子,你如果做不到,但我会说到做到!”

对方的目光终于有了变化,颇有深意的看向她那一鼓作气的脸。“你在威胁本王?”

“不是威胁,是警告!”

“好,很好!”

这天之后,京城里突然开始平凡出事,先是国舅爷在妓院招妓时,累死在了床第上,后来那些明里辱骂过李淮是魔星转世的大臣相继失踪,一些后来被找到,死相狰狞,京中开始人人自危,没人再敢说关于胥王的任何一件事。

奚兰本是每日留在王府中,却还是能从别处听到这些事来,京中的人虽然忌惮李淮,但表面上,李淮没有什么问题,那些人怕祸及自己,就派自己的妻女与胥王妃来往,久而久之,胥王妃还多了颇多美名。

“听说今天下午又一位兵部大臣失踪了!”

是夜,半月当空,奚兰手里抱着当初她从善德寺里拿回来的舍利子轻声问严明。

“是!那位大臣三天前,曾在朝堂上弹核王爷带兵回京乃大逆之举。”

“倒是位不怕死的主!”

“是不怕死,恐怕现在也死了……”严明叹道,后又小心翼翼的问:“王妃,您也觉得这一切都是王爷做的吗?”

李淮几乎日夜都不在府上,谁知道是否是他做的呢?

她轻声问:“严明,在你眼中,曾经是王爷怎样样的人?”

“王爷他虽然对敌人不手软,但绝不会祸害忠良,更十分疼惜有才能之人。”

奚兰点了点头,是啊,曾经是李淮识人如金,惜才如命。如今的……她无声的叹息着,又捏紧了手中的舍利子一分。

月末眼看就要到了,长乐在婚期来临前足不出户,每日都会请人到王府中来请她到公主府说话,说的全是些小女儿家的话语,奚兰总会听着听着注意力就到了别的地方去。

“七皇嫂,长乐天天关在府上,好想出去见见王世子……”

“就快要大婚了,再忍忍吧!”她轻声劝道。

长乐撇了撇嘴巴,似乎想起一件什么事儿来,她小心翼翼的看向龙奚兰,问:“七皇嫂,长乐有一件事,好早之前就想问七皇嫂了!”

“何事?”

“七皇嫂与世子殿下从小就认识,后来嫁给了我七哥,是真的放下了世子殿下吗?”

她目光转过来,原本与莫恭懿就没有任何牵绊,更不想这丫头婚后有什么隔膜,点头应道:“我这一生,只爱过你七哥一人!”

“真的吗?”这还是头一次,从长乐眼中出现了不信任。

“长乐你是否在别处听见了些什么?”

长乐低着头,犹豫了好久说:“上次听见有人对我讲,说看到七皇嫂与世子殿下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