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招魂
“大师,这可怎么办啊,我还年轻,可不想跟猫一起死啊。”刘玉梅声音颤抖。
我说道:“你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到。”
说着,我挂断电话,继续从手机观察着刘玉梅。
她吓得缩在被窝里,我看了一会儿也没再有什么异变,就下车来到她家。
敲门喊了两句,刘玉梅才小心翼翼的给我开门,把我迎进去,可怜巴巴的说道:“大师,我还不想死,你得救救我啊。”
我没有说话,只是来到她的卧室,向外看去。
坐在她的**可以清晰的看到外面的院墙。
当然,现在的墙上什么都没有。
“那只猫就是蹲在那里……”刘玉梅指着外面院墙的一处对我说道。
那个位置我之前看的清清楚楚,根本就没有猫。
又仔细看了看,没有发现异常,来到别墅外面的院墙,也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
我干脆自己蹲在院墙上,往她一楼卧室看去。
这一看,却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她别墅的窗都是单向玻璃,从外面根本就看不到屋里,怎么可能有只猫跟她对视?
难不成鬼物可以无视物理法则,直接看到别墅里面?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愣,脑子顿时又迷糊起来。
不知怎的,我总觉得刘玉梅身上的事不简单,貌似不是单纯的被黑猫缠身。
回到别墅里,刘玉梅见我愁眉不展,情绪更加紧张:“大师,怎么办啊……”
我想了想说道:“我尝试着把那黑猫的魂招来,好好跟它谈谈,如果能谈妥,你就破费一下,请个高僧为它超度,虽是破财消灾,但这事也算结了。”
刘玉梅赶紧点头:“没问题没问题,多少钱都行。”
有彭子锐在,她自然不在乎这几个小钱。
我回到车上拿东西,这招魂我只是在蒲大爷给的书上看到过,自己从没实践过一次,大爷也没教过我,但现在大爷不在,我也没有别的法子,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碰碰运气就当练手了。
招魂是五术中“山”字卷中的内容,说是“山”字,实则为“仙”,这一卷包括几乎所有超自然的手段,比如术法,比如鬼怪,灵异。
山字的意思便是自然万物,古人相信,人力始终无法超越自然的力量,所以利用自然的手段就叫做仙法。
书中所有内容,大部分令人无法相信,天方夜谭的文字,都出自山字卷。
当然,这个术法,并非人们平常所说的电影或小说中那样夸张的术法,而是一些比较接地气的手段,可纵然如此,也很难让人相信。
对于书,我没有几分信任可言,但我相信蒲大爷,所以我决定试试。
拿着东西回到别墅,在刘玉梅疑惑和好奇的目光中,我开始布置。
我先是用朱砂在地上画出了招魂咒。
然后扔下一地符纸,拿着蒲大爷给的书,照着上面的咒语读着,绕圈转。
这其实就是“山”字卷中的术法,并没有电影里那么高大上,原理很简单。
朱砂代表祭品,朱砂是红的,可以充当鲜血,我总不能为了招魂特意杀头猪吧,大部分时候,都可以用朱砂来代替祭品,当然有些时候还是要用真血的。
符纸就是画了咒的黄纸,跟纸钱是同样的材质,纸钱是活人烧给死人的,代表能够沟通阴阳两界。
而咒语,则是启动术法的钥匙。
通过朱砂祭品,激发招魂咒,让咒语穿梭阴阳达成术法的目的,就是这么简单,却令人难以置信。
这就是这本书最让人荒谬的地方,看起来天方夜谭,却又带着貌似有点道理的感觉。
说白了就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然而却生效了。
当我念道第三遍咒语的时候,地上的朱砂突然开始燃烧,就好像被打火机点燃的引线,火苗一点点蚕食。
招魂咒成功了,我也看到了猫。
此时时间仿佛凝固,我明明还处在这个房间里,却感受到巨大的违和感,好像已经远离了原本的世界。
就好像一把无形的刀,从四周切开,把我拿出来,就像切蛋糕一样,把我和世界一分为二。
一切都静止,刘玉梅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一动不动,好似一尊雕塑。
连墙上的表都不转了。
而我则站在原地,看着窗外,那院墙上蹲着的一只黑猫。
通体漆黑,两只眼睛却带着诡异的银光,它的毛色一点都不反光,倘若在黑暗中,便只能看到两只眼睛。
此时的我终于体会了刘玉梅之前对我说的感觉。
看着这只猫,根本就不敢动。
只能盯着它的眼睛,和它对视,稍微偏移,就感觉自己会深陷巨大的危险中,仿佛瞬间就会面临生死危机。
我看着黑猫的眼睛,黑猫也盯着我,它蹲在墙上一动不动,像是个玩偶,然而眼神中却带着诡异的精芒。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完全感受不到时间的流动,甚至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仿佛只剩下了眼睛能看。
叮叮叮……
一阵音乐的旋律传来,我浑身一个激灵,违和感瞬间消失,我仿佛回到了现实世界。
这时才反应过来是兜里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一串陌生的号码。
我回过头一看,院墙上哪还有黑猫的身影?
就这么一低头的功夫,猫就没了?
此刻我想到了刘玉梅的话,她这样跟我说过:你来电话的上一秒,猫还在……
现在的情况不也是吗?
刚才跟我对视了不知多久的黑猫,瞬间消失?
我愣了一下,接通电话,那头的声音很熟悉,是中介的那个矮胖中年男人,姓李来着。
“林师傅?是我,李德友,刘小姐那边的生意想来您也已经接手了吧,有什么问题吗?如果出现问题或者您想放弃生意,可以随时联系我。”李德友温和的声音说道。
“没什么问题,我正在处理。”我答道。
虽然这件事有点棘手,但我可不能放弃,第一桩买卖就搞砸,以后我别想做生意了,而且这丢的是蒲大爷的脸,我就是硬着头皮也得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