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险境
每天吃着火锅和香辣的烧烤,连苏晨也开始喜欢这样的生活。当他们迷恋这样的日子时,突然发现时间过得真快。前几天总是盼着暴雨停歇,此时此刻真的停歇时,又觉得失望。哎!为什么总是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
收集的天然食物还剩下不少,苏晨把它们打包,打算带走。总不能白白lang费粮食,还是把它带走比较妥当。至于那些瓶瓶罐罐,这些东西实在有辱万俟大少爷的形象,最好没有人知道它们曾经是万俟大少爷的餐具。想到万俟风居然使用这样的餐具吃饭,苏晨有些恶趣味地笑了。
“刚刚经历这样的暴雨,山上最容易掉下碎石,咱们小心些。”万俟风把苏晨提着的包袱接过来。苏晨拿自己的外套包裹这些东西,让他感到很无奈。他试图劝她扔弃这些东西,她偏偏不愿意。
大雨初歇,许多地方还不稳定。万俟风在前面领路,苏晨紧紧地跟在后面。别看这个男人文质彬彬,关健时分很有魄力。幸好他在前面领路,这才避免了许多危险的地方。
“小心……”突然,苏晨看见从山腰处掉下来一块巨大的石块,赶紧推开万俟风。
万俟风踉跄一下,整个人栽倒在地。那块石头坠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不偏不倚地立在那里。如果苏晨没有推他一下,那么这个石块很可能直接砸向他。
不过……貌似这厮是武林高手啊?
苏晨坐在地面上,抚着发疼的脚腕处,脸色青白交加。她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她居然推开一个武林高手!这块石头很利害吗?与这位武林高手相比,就算是满天的冰雹也不是问题。
“你怎么样?”万俟风赶紧移开那块巨石,把隔开他们的障碍物推到山下。“你的腿受伤了?”
“不好意思,我好像多管闲事了。”苏晨咬牙说道:“真不明白为什么有的时候喜欢做愚蠢的事情。”
“这不是愚蠢的事情。我刚才正在思考问题,如果你不推开我,我就真的被砸了。”万俟风焦急地说道:“不过我宁可你没有推开我,你伤得很重。”
废话!她现在是一个普通人,能不重吗?如果可以暴露她的武功,就不用受这样的苦痛了。
“轻一点,很痛的。”苏晨推开万俟风的手掌,恼道:“你没有金创药吗?”
“我的身上只带了自己定时服用的药丸,其他药瓶都在马车上放着。”万俟风懊恼地说道:“你忍着一点,我记得附近有治伤的药草。”
“你也认识药草?”这男人会不会太全能了?虽然电视中的王子都是无所不能的,可是那必定是传说。没有想到她有幸跑到古代来见识这么多无所不能的王子。
“你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久病成良医。”万俟风弯下身,背着苏晨朝他印象中的位置走过去。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知道苏晨不是一个扭扭捏捏的女子,所以不跟她客气。
或许是前段时间经过公冶晟**的关系,她好像已经习惯了疼痛的感觉。难道她已经如此麻木不仁了吗?
她的脚腕处红肿异常,万俟风采摘了一些药草帮它消毒,再使用了一些消肿的草药。他担心苏晨疼得利害,还挑选了一种麻痹感觉的草根。
敷上后,苏晨觉得冰冰凉凉,感觉很不错。原本就不觉得痛苦,现在更加舒服了。万俟风背着她下山,走了没有多久就看见曾经乘坐的马车。
那个倒霉的车夫果然没事,现在正坐在马车上打嗑睡,看来已经等着他们很久。
万俟风把苏晨放在马车上,马车的晃动惊醒了车夫李叔。李叔紧张地跳起来,看见苏晨和万俟风才松了一口气。
“公子,小姐,你们终于回来了。”李叔说道:“奴才真是担心你们,幸好没事。”
“你回来很久了?我们看见你掉下山崖,却没有办法救你,你不会怪我们吧!”苏晨淡道:“在那种情况下,我们自身难保。”
“小姐说的哪里话?”李叔诚惶诚恐地说道:“奴才是万俟家的家奴,这条命是万俟家的,可不敢让主子冒着生命危险搭救。”
“紫儿,不要说了。李叔看着我长大,宁可自己受伤也不会让我受伤。”万俟风淡道:“李叔,上路吧!我们担搁了太多时间,这有失诚信。对了,在附近的药房停下,紫儿姑娘受伤了,需要大夫医治。”
苏晨撇嘴。她只是想试探车夫的忠诚问题。毕竟他们刚刚经历了那样的事情,不希望这个车夫对他们产生芥蒂。
李叔听说苏晨受了伤,肃声说道:“是,老奴立即加快行程。”
距离最近的药房还有半天路程,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药房,并且抓了药。因为处理得不错,所以已经消肿了。大夫随便检查了一下,开了一个单子就算了事。
第二天,他们开始快马加鞭地赶路。原本和玉石老板约好了时间,如今已经迟到了三天,这让万俟风很郁闷。终于在第四天的中午赶到那个城镇,并且使用最短的时间见了那位老板。为了表示自己的愧意,万俟风主动提高了一成的价格,让对方老板喜不自胜。
关于墨玉,万俟风总是把苏晨这个外行人找去研究。他始终无法用眼睛定制墨玉的价值,又没有亲眼看见更多的墨玉种类,所以没有像定位其他玉石那样自信。
生意谈得很顺利,两人把事情处理好就在城中随便逛逛。以前一直是三人世界,很少像现在这样过着两人世界。不得不说,经过更亲密地接触,两人的关系产生了变化。偶尔相视,他们会看见对方眼中的温暖。苏晨对万俟风不再是皮笑肉不笑,万俟风面对她的笑容也真实了许多。
清晨,苏晨坐在当地最好的酒楼上吃点心。万俟风入厕,只有苏晨一个人坐在窗前看风景。早上的景色最迷人,一切都是朦朦胧胧的,空气很清新,气息有几分慵懒的感觉。听着那些商贩的叫卖声,苏晨突然觉得以前的仇恨并没有那么重要。如果她能够成为这些人当中的一个,过着普通的生活,其实比现在更加幸福。
“小娘子,一个人?”一道阴柔的声音打断了苏晨的遐想。
苏晨摇摇头,有些无奈地嘲笑自己的天真。梦境始终是梦境,很快就会打破。
“有事?”侧头,不悦地看着这个破坏她梦境的娘娘腔。拜托!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白衣好吗?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拿纸扇好吗?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称自己为美男好吗?
对面的娘娘腔脸色苍白,眼睛呈斗鸡形状,骨瘦如材。这样一个极品男人居然拿着纸扇故作潇洒地摇晃着,纸扇上面写着几个大字:美男在此。
吐!如果他是美男,那么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丑八怪了。如果他是美男,那么咱们万俟风、公冶晟、东方莫忧和玉之扬就是天神了。
“小姐如此寂寞,需要在上相陪吗?在下是当地的县令之子,只要小姐跟着在下,在下保证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娘娘腔邪笑道:“再说了,你去哪里找像在下这样的绝世美男做相公?在下看上你,就是你的服气。”
“对啊对啊,咱们公子可是县令之子,小娘子就跟着他吧!”身后的小厮大笑地附和着。
苏晨抚着额头。这种场景好熟悉啊?为什么穿越女主跑到古代都会被流氓调戏?为什么每次调戏的时候都有美男相救?难道古代的流氓没有新鲜的花样吗?还是著作此书的作者大人没有创新的思维了?
“原来是县令之子啊!真是失敬。不过很不好意思,我已经有主人了呢!”苏晨懒懒地靠在桌柱上,淡淡地说道:“或许公子还认识我的主人。”
万俟家与朝中的许多官员有合作关系,普通的小官员还没有资格得到万俟家的接待。县令之类的小官只能仰望万俟家,可没有能力和他们攀上一丁点关系。
“原来是老熟人。你的主人是谁?本公子找他买了你。”斗鸡眼男人财大气粗地说道。
“不好意思,她是本公子最重要的助手,本公子可舍不得卖她。”万俟风如同清风般的声音传了过来。
苏晨挑眉看他,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只不过走开了一会儿,你又惹事了。”
“不要冤枉我,我才是受害者。”苏晨不满地说道:“他自己走过来调戏我,我可害怕了。”
“是啊,你很害怕,害怕得朝他送秋波。”万俟风刮了一下她的俏鼻,声音如同怨灵似的。“怕了你了。你就不能消停一下吗?”
“人生很无趣,我们需要寻找乐趣啊!”两人把斗眼鸡男人和他身后的小喽罗当成空气,居然亲密地打情骂俏起来。
斗鸡眼男人穿着白衣,万俟风也穿着白衣。斗鸡眼男人摇着扇子,万俟风也摇着扇子。
知道癞蛤蟆和王子的区别吗?这种情况已经清楚地说明了王子和癞蛤蟆的不同。
癞蛤蟆穿上华服仍然是癞蛤蟆,王子披着癞蛤蟆的皮仍然是王子。
苏晨看惯了万俟风的容貌,并不觉得他长得有多么引人犯罪。不过斗鸡眼男人和身后的小厮都没有她的见识,从来不知道男人可以长得这样过份,所以透露的眼神复杂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