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秦时明月 第七章 抱得美人归

李信跨下的马是右贤王花重金从大宛国的一位商人处购得,平时拿宝贝一样供着,喂养也是由自己亲养或者由自己最疼爱的女儿须卜缇曼喂养,绝对称得上一匹宝马。

这匹马有三样好处是匈奴马没有的,速度快、耐力强、力量大。这一次右贤王回‘茏城’特意拿它当坐骑,就是想让所有的匈奴人知道他有一匹好马。

马的好处李信很快就感受到了,其惊人的速度简直令人咋舌,跟先前骑的那匹用一捆布换来的马不在一个等级上,用他当时的心情来形容就是乘云而奔。

出了‘高阙’城,驻扎在城外的匈奴兵还没闹明白怎么一回事,两人一马已绝尘而去。追出城门的匈奴兵望着茫茫四野不知该往何处追,装模作样的往南行了百里,勒马回去向右谷蠡王复命。

李信坐在马后,一直担心自己会被甩下马,伸手试探的揽住前边女子的细腰。见其并无抗拒的意思,以为这女子已被吓傻,将手紧紧的揽住,更把脸贴在女子的后背贪婪的闻着从她身上发出的异香。

第一次做杀人的买卖,从昨天晚上他就没有睡好,今晨一战更是耗尽精力,不知不觉中竟睡了过去。等到再次睁开眼睛,天上已布满星辰,四处一打量到了河南地库布奇沙漠尽头,离榆林关也就一日的路程。

前边女子执缰缓行,李信跳下马拉住缰绳让那女子下来,道:“我不杀你,你走吧!”

须卜缇曼下了马,闪着两只会说话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什么。这时,李信才借着皎洁的月光看清楚须卜缇曼的长相,暗呼一声:“难怪高阙城的商人宁愿把命送上也要见她一面,果真是世间少有的绝色。”

须卜缇曼身材苗条,露在外边的肌肤比身上的白狐皮裘还要白上几分。现在是晚上,可她站在那里,让看到她的人产生一种幻觉,误以为她的身上有圣洁的毫光,让人有一种沐浴在春天阳光中的错觉。她那两双黑漆的大眼睛,跟两潭清澈见底的潭水一样,是那么的干净那么的纯洁,任何一个男人见到这样的一双眼睛都不会对她产生哪怕一丝的邪念。

须卜缇曼笑了一笑,朱唇皓齿,李信顿生亲近之感。像个小丑一样用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须卜缇曼,接着拿手作刀状在脖间做了个抹杀状,伸出舌头翻着白眼,道:“我不杀你,你回你们匈奴人的地方去吧!”

须卜缇曼面含微笑的看着,一句话也没说。

一只野兔在草丛中窜了出来,见到面前有两个人,吓得蹬腿后退。李信条件反射的甩出手中的短剑,正中野兔的腹部。他上前把野兔拣起,用手做了个吃饭的动作,问道:“跑了一天路,你饿吗?我们烤兔肉,你吃吗?”

须卜缇曼静静的站在那里,依然面带微笑一言不发。

“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却原来是个哑巴。也对,上天哪能造出这么完美的人,肯定会留下一丝的缺憾!”李信嘟囔着,拿剑剥了兔皮,又捡拾一些牛马之粪堆到一起。一摸身,发现逐壶提的衣服里并无取火之物,本打算问问须卜缇曼身上可有取火之物,抬头看了一眼,见须卜缇曼还是用同样的神情看着自己,不由的摇了摇头,取下马上的包裹。

包裹捆在右贤王的马上,原先自然是右贤王的,打开一看,里边有几件物品如下:

三个斤重的金饼。一捆精美的朱纹红黑双色织锦。一面直径半尺的青铜镜子。一把象牙为骨真丝为面的折扇,下边还吊着一颗深绿翡翠。一个缕空木漆方盒。

这五样东西,每一样都做工精良,肯定是价值不菲之物。比如那面青铜圆镜,其镜面用青铜精工打磨然后用黄金包边,镜背全部是黄金打造,上边雕刻有惟妙惟肖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神兽。正中的地方镶着一颗白玉打制的圆球,四个神兽用各种传神的姿势把这个圆球围了起来。

可惜这些东西对李信来说暂时没什么用处,找来找去就是没找到他最需要的取火之物。他盯着那个木漆盒子,暗叹一声:“莫非藏在这个木盒子里?”打开一看,里边藏着十二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

“都是宝贝,可惜就是没有引火之物!你会吃生肉吧?”李信看着须卜缇曼问道,马上又自嘲一笑:“你怎么会吃生肉呢?我都不会吃生肉,像你这等公主一样的人物,怎么可能吃生肉呢?待我再找找,看马上还有没有其他的包裹。”说完,他站起身去正要去马前寻找,须卜缇曼从怀中掏出两块火石,递了过来。

“你虽是个哑巴,但蛮聪明的,怎么就知道我需要火石呢?”李信拿过火石点燃马粪,把兔子架在火上烤。待兔肉烤熟,他将两只兔腿斩下,递给须卜缇曼,用手做了个吃的动作,道:“吃!外焦里嫩,可好吃了!”为了证明他并非虚言,还特意的举起没有后腿的兔肉咬了一口,一边嚼一边啧啧有声大赞道:“真好吃,你快吃!”

须卜缇曼歪着脸一笑。

“真受不了你,我是你杀父仇人,你不仅不怨恨我还冲我笑,你是个傻子吗?”李信朝须卜缇曼做了个鬼脸,把两个兔腿硬塞到须卜缇曼手中,捧着自己的兔肉啃了起来。

“你不是我杀父仇人!”两滴珍珠泪在须卜缇曼的眼睛里打着转。

一直以为是个哑巴的女子,突然之间开口说话了,而且嗓音是那么的甜美,就像是一只百灵鸟正在空阔的大漠中尽情歌唱!

“你……你不是哑巴?”一块兔肉从李信圆张的嘴中掉出,目瞪口呆的问道。

须卜缇曼点了点头。

“你会说秦语?”

须卜缇曼又点了点头。

“刚才你说我不是你的杀父仇人是什么意思?”

那两颗珍珠泪夺眶而出,顺着须卜缇曼白晰的脸庞流了下来。

须卜氏是匈奴人的贵姓,世代接任右贤王的王位。十二年前,须卜缇曼四岁时,右贤王府发生了件惨案。那天夜里,一伙蒙面人趁夜潜进王府,见人就杀,一个年老的女奴抱着须卜缇曼躲在阴暗的角落方逃过这次屠杀。

等到蒙面人离去,须卜缇曼发现父母躺在血泊之中,连同父母死的还有十来个家奴以及她的七个兄弟姐妹。第二日,父亲的弟弟也就是须卜尤提从自己的部落赶来,对着亡兄的尸体痛哭不已,发誓一定要为哥哥报仇。

按照匈奴人的规矩:父亲死了,儿子要继承父亲的一切,包括娶走自己所有的后母。兄长死了,做弟弟的要继承兄长的一切,包括娶走兄长的所有妻子。须卜缇曼的兄弟姐妹都死了,顺理成章,须卜尤提就继承了兄长的王位,娶走了兄长的所有妻子,而她也就成为须卜尤提的女儿。

四岁的幼童忘性很大,加上须卜尤提拿她比亲生女儿还亲,很快就忘了那夜的惨况,认定须卜尤提便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每当有人对她说:你不是须卜尤提亲生的。她就会哭着质问须卜尤提。须卜尤提会非常慈祥的安慰她,赌咒发誓告诉她:你肯定是我的亲生女儿,不要信那些人的胡说八道。到了第二天,那个告诉她不是须卜尤提亲生的人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父亲很疼爱她,她也很爱这个父亲,直到三个月前父亲对她说要把她嫁给头曼单于,让她做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头曼单于是个糟老头,而且是个无能好色的家伙,嫁给这样的人哪有幸福可言?须卜缇曼怎么也想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哭过、闹过,可是平时最疼爱她的父亲却一反常态,不被百试不爽的伎俩打动,铁了心的要把她嫁给单于。

那一夜电闪雷鸣,须卜缇曼想到了死,在闺房梁上悬了一条三尺白绫。一道闪电照亮了窗户,蒙着细纱的窗户上映出一道鬼影。须卜缇曼吓得惊慌失色,退到坑边。

房门打开,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驼背女人走了进来,颤声道:“小姐,你想死吗?”

老女人的声音如破锣一般,但终归是个人声,并非是鬼语。

见来得是人并非是鬼,须卜缇曼大着胆子,连珠的问道:“你是谁?我认识你吗?我死不死和你有什么关系?”

“小姐的忘性真大,竟记不起老奴了!老奴此番前来,就是要劝小姐嫁给大单于,利于大单于的权势替小姐的亲生父亲报仇!”

“替我父亲报仇?我父亲好好的活着,报什么仇?”须卜缇曼讥讽道。以为这个老女人一定是个疯女人,不然不会说出这样的胡话。

“他不是你的父亲,小姐的父亲早在十二年前就被人害死了……”

从老女人的描述中,须卜缇曼想起了很多东西,包括想起这个老女人便是那个保护自己的忠心女仆。原来她想不起来,并不是真的忘记,而是把平生最恐怖的记忆藏在内心最深的地方,逼迫自己不去想。

这个忠心的女仆在须卜尤提成为右贤王的第二日,便被右贤王卖给他人,这一次听说右贤王要把须卜缇曼嫁给单于,才冒死前来找须卜缇曼。

“父亲!”伴随着外边隆隆的雷声,须卜缇曼放声大哭。

“我的仇人是谁?”她问道。

“右贤王须卜尢提!”老女人道。这句话一说,比窗外的电闪雷鸣更震撼人的心魄。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就算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也是我的亲叔叔,这些年对我疼爱有加,怎么会是我的杀父仇人呢?你一定是搞错了,一定是搞错了!”须卜缇曼连连摇头后退,退到坑边不能再退时,她指着门口道:“你快走,快走!不然我告诉右贤王,让他把你这个胡言乱语的人抓起来。”

“小姐,我所以活到这么老还不肯死,就是为了要告诉小姐你真相。如今真相已告知小姐,信不信是小姐的事,替亲生父情报不报仇也是小姐的事,至于死活我早就不放在心上了。不过,我还是要请小姐记住,凶手就是小姐的亲叔叔,现今的右贤王。那晚的杀手虽然都蒙着脸,可是有一个人的笑声我听得十分真确,正是大王的亲弟弟——须仆尤提!”老女人咆哮的叫着,激动的双手颤抖不能自制。

“他为什么要杀我父亲?不,不会的!你说的太荒唐了,怎么能让人相信?”

“因为须卜尤提要当右贤王,大王不死,他一辈子就不能当大王!……”

老女人顶着风雨走了,须卜缇曼坐在炕头默默沉思,按受了最让她无法接受的事实。第二日,她便找到右贤王,同意嫁给大单于。只要能够给父亲报仇,牺牲自己又有什么?

须卜缇曼一边默默落泪,一边回想着往事。女人的眼泪对男人来说是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不管她哭的缘由是不是为了身边的男人。

李信游走在须卜缇曼四周,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劝解。他挨着须卜缇曼坐了下来,须卜缇曼抱着他的肩头痛哭起来,泪水顺着李信的衣领往里流。过了好一会,须卜缇曼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对李信强颜一笑,道:“你杀的那人不是我的父亲,是我的杀父仇人!”

“哦!”李信点了点头,知道这里边肯定有一个凄惨的故事,须卜缇曼不说,他也就不问。道:“我叫李信,不知小姐如何称呼?”

“我叫须卜缇曼!”

“须……须卜……什么来着?”

须卜缇曼掩嘴呵呵一笑,道:“你们秦人的嘴真笨,连个名字都叫不好!我给自己起了个秦人的名字,你可以叫我王莹。”

“王莹!为什么给自己起了这样的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很好听,李信想知道出自何处,随口问道。

“选择王姓,是因为我父亲是匈奴的大王。名莹是见过我的人都夸我长得美貌,皮肤更是像雪一样晶莹透彻。怎么?不好听吗?还是我不配用莹字为名!”

“不,好听!名字好听,人如其名。前面再行二百里就到了秦人的地方,不知姑娘今后有何打算?”

“你有什么打算?”

“我要回秦国复命!”

“我跟你去秦国?”

两句话一说,李信大概了解到这个女孩是个热情奔放的女子,有如此美人陪伴左右,真是天底下最快乐的事情。他喜不受收,张口就想答应,马上又想到自己来到大秦虽说也将近一年,但对于大秦的了解还停留在大秦律例上,还有就是从张忠等人的只言片语的介绍。这究竟是个什么世道,其实他根本一无所知,让如此一位天仙般的女孩跟自己过不可预知的生活,简直就是天下最大的罪过。想到此,他道:“跟我去秦国?你一个匈奴人怎么能跟我去秦国?我看你还是回你们匈奴人的地方吧。”

“为什么不能?我发过誓的,只要谁能帮我报了父仇,我就嫁给他。你杀了右贤王,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妻子了,你去哪里我当然去哪里!”王莹说着,十分自然的挽住李信的手臂,仰起脸纯情的看着李信。

“人家发过誓的,违了誓言会遭到天打五雷劈的,我怎么能让她接受天打雷劈的刑罚?”本来就没下定决心的李信,如今又找了个如此好的借口,当然也就不再推辞。他没想到挟持了一个人质竟得了一个漂亮的老婆,说实话,心里那分得意简直无法用言语来表达。隐隐觉得哪里似乎还有一丝的不妥,但终归得意占了上风,也就不再细想。

“这可是你说的!”他一脸的坏笑,顺势在王莹的脸颊上吻了一口,身体自然而然就起了反应,趁势就想抱住王莹滚倒在地,又觉得自己这样干实在有够混蛋的。宁了宁心神道:“好!你既然是我的妻子,那就跟我一起回秦国!现在不早了,又赶了一天的路,我们先休息一会明早起程。”

吃了烤兔肉,王莹挽着李信的手臂躺倒在草地上熟睡。李信仰头望着星空怎么也睡不着,刺杀右贤王,得了个漂亮妻子,这一切都像是在梦中感觉不是很真实。可身边的美人,腰际的人头又都无比真实的存在着。

“刺杀了右贤王,匈奴与大秦的仇怨算是结下了,看来两国马上就要开战。我将会得到一个八级的军爵,会带领千人的军队与匈奴打仗,万一要是战死了,王莹可怎么办?”

“按照秦律,王莹算是我的战俘,也就是我的奴隶。黑夫说了那么多奴隶的悲惨,难道让王莹也承受这样的悲惨?当然,她身为我的妻子大概不会受什么苦,我也能用军功给她抵消奴隶的身份,可是她今天还是匈奴大王的公主,明天就成为地位卑下的奴隶,如此巨大的身份差异她能接受吗?”

“最主要的是她这个匈奴人的身份!万一将来被哪个不分青红皂白的将军安插一个里通外国的罪名,‘喀嚓’一刀把我斩了,那死的岂不冤枉?就算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她一个匈奴人独自藏身于秦国,难保不遭人白眼,受人闲话,她能受得了这些歧视吗?”

李信躺在那里乱七八糟的想着,觉得还是与王莹各走各的路比较好。悄悄的起身,来到马前,解开马缰正要上马离去,突然又下马喃喃道:“马啊马,我真的好想骑你回大秦去,可是王莹是个娇养的女子,哪走得惯路,还是由你驼她走吧!”

马快乐的嘶鸣一声,似是听懂了他说的话。

“你啊你,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他拍了拍马头,将马拴好,从马背上解下包裹,负在背上向秦国的方向走去。

大约走出一二十步,他驻了足,转了个身,一边往王莹身边走,一边喃喃道:“她所以要嫁匈奴单于,是因为单于能助她杀了右贤王。如今右贤王已死,估计她绝对不会再嫁给单于了,今后势必一个人四处流浪没有钱防身怎么行?还是把金子给他留下吧!”

他将包裹里三块金饼放在王莹身旁,转身正欲离去,想起那捆精美的朱纹红黑双色织锦对于自己着实没有,给王莹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最少能让她做几件好看的衣服。便把织锦拿出,压在金饼之上。

转身走了两步,又想到了那面铜镜。心道:“女孩子都是爱美的,何况是个美女,没有镜子怎么行?”当即把铜镜放在织锦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