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哞”
一声苍凉、霸气的声音,突然从前方的亚马逊河中响起。
随着这个声音出现,郑经就听到周围的虫鸣鸟叫瞬间消失。
就像被人扼住了喉咙一样,发不出声音来。
这是什么动物叫出来的声音?
郑经听到这个声音,在脑海中飞快的想了起来。
可是他想了很久,根本就想不出来这个叫声是什么动物。
郑经目光紧紧的看着远处的亚马逊河。
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了有人在看着这里。
郑经就看到远处的亚马逊河忽然掀起了波澜。
远处一股巨浪翻滚,飞快的向着这里奔来。
郑经看着河中的冲锋舟,赶紧把它收进空间。
随着巨浪来到这段河道,郑经也看到了巨浪
我的乖乖,那是什么怪物啊。
就见在水中,一只长脖子、圆肚子的怪物正在向前游去。
怪物看到了站在岸上的郑经,忽然停下来脚步,
随着巨浪散去,一条像蟒蛇一样的脖子从河中伸出。
它的脑袋很小,这让它看起来有种不太聪明的样子。
这只怪物看着郑经满是疑惑,它在想这个人类为什么不害怕它。
郑经看到这个怪物的脖子后,整个人就打起了摆子。
他浑身发抖,疯狂的吞咽着口水。
郑经心中狂吼。
“居然是蛇颈龙,那本书记载的居然是真的。
我的妈呀,居然真的有恐龙活着。
值了,这辈子值了。
这辈子完整了,不行,我要把它拍下来,我要收藏起来。”
郑经哆哆嗦嗦的把摄影机拿出来,然后对着河中的蛇颈龙飞快的拍了几张照片。
就在郑经拍完照片,想要拍摄一个视频的时候,忽然看到蛇颈龙潜入水中。
不好,蛇颈龙要离开了。
看到河面上蛇颈龙留下的痕迹,郑经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跳进了河中。
跳进河中的一瞬间,郑经就后悔了,不带防水眼镜根本就睁不开眼睛。
重新回到岸上,郑经发现河面一片平静,蛇颈龙留下的游动痕迹也再河水的流动下消失了。
郑经打开系统地图,发现地图已经恢复到了正常的地图。
代表宝藏的红色区域已经消失。
拿出藏宝图,看着藏宝图上抽象的动物图桉,你说谁能想到这个抽象的动物图桉居然是蛇颈龙。
那个远古时期的地球霸主,居然还有活下来的。
这个消息要是传出去,郑经都不敢想象会爆发多大的热度。
看着手中的摄影机,郑经嘿嘿一笑,他不准备把照片传出去。
他自己知道就行了,可不想让别人打扰它。
随着一阵微风吹过,郑经忽然感觉浑身凉飕飕的。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身上还湿着呢。
看了一眼蛇颈龙离开的方向,郑经转身回到了森林中的木屋中。
还上干净的衣服,郑经穿戴上潜水服和氧气瓶,准备下去看看。
他要看看水底下有没有蛇颈龙留下的痕迹。
来到河边,郑经带上防水眼镜,深吸一口气,然后跳了进去。
来到水中,郑经直接往河底下潜。
来到河底,已经有四十多米深。
郑经发现,本来躺在河底的木船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撞烂了。
看着变成粉碎的木船,郑经很是庆幸。
幸好他刚才没有在河里。
查看了一下蛇颈龙留下的痕迹,怎么说呢,就像大货车横冲直撞留下的痕迹一样。
它过去的地方什么完整的东西都没有留下。
从河里出来,郑经脱下身上的设备和潜水服。
看着高空中的太阳,郑经挠了挠头,宝藏已经找到了,接下来是回去还是干什么他有些拿不定注意。
想到麋鹿部落的那本书,郑经决定在去一次。
这次确认了上面记载的事情的真假,既然这个事情是真的,那么,那上面有没有宝藏的记载呢?
他可是知道,十六世纪葡萄牙人可是杀了很多印第安人。
当时的印第安人还是以部落为生,那个时候的部落多少都会有一些财富。
比如黄金、宝石之类的物品。
在历史书上,郑经还看到过关于印第安人埋藏部落财宝的记载。
就这样决定了。
郑经回到森林木屋中,还上衣服,然后把木屋收进空间,然后又来到河边。
把冲锋舟放出来,坐上去,然后启动离开。
四个多小时后,下午两点多,郑经来到了麋鹿部落和亚马逊河的交汇处。
从主河道拐进去,郑经看了下天色,加快了速度。
看这天气好像要下雨。
冲锋舟的速度比普通渔船的速度快的多。
本来一个半小时的行程他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在来到了麋鹿部落之前,郑经往背包中放了很多糖果和零食,然后还没有忘记把麋鹿部落赠送的项链带上。
正在码头旁洗衣服的部落女性听到远处传来的马达声,抬起头往前看去。
就看到郑经开着一艘很特别的船往部落来。
看到是郑经,立马就有人跑进部落叫人去了。
正在准备做饭的鹿角听到族人说郑经来了,一脸高兴的走了出去。
鹿角边走边笑,猜测郑经这次过来是不是准备多待几天。
来到码头,鹿角就看到郑经已经从船上下来。
“哈哈哈,郑,想不到你这么快就来了。”
郑经和鹿角拥抱了一下,说道:“昨天离开之后,我今天就把房子给退了,决定来部落待两天,不知道鹿角酋长欢不欢迎啊?”
“欢迎,当然欢迎。我以为你昨天一走就不回来了呢,这次过来一定要让你多待两天。”
“走,我正好要准备做饭,这下好了,你来了,我就不准备做饭了。”
两人说笑着进入部落,麋鹿部落的族人听到郑经又来了都跑出来看他。
看到这些族人,郑经停下脚步,对鹿角说道。
“上次来的匆忙,没有给你们带点东西,这次过来,我给你们带了一些糖果。
这些糖果是我在来巴西的时候在商城买的,这次带过来让你们尝尝华夏的糖果怎么样。”
麋鹿部落和格鲁部落一样,都喜欢吃甜的。
郑经这次带的糖果可真是戳进了他们的心窝子里。
把东西分下去,鹿角高兴的带着郑经往家里走去。
边走还对一旁的几位妇女说让他们去帮忙做饭,做丰盛点。
“简单点就行。”
“那怎么行,昨天你走的早,没有在这里吃晚饭,这次怎么也要让你尝尝我们部落的晚餐。”
“那好,就听你的安排。”
既然鹿角都这样说了,郑经也不在说什么。
“行了,你们这些孩子别跟着了,都回家去。”
把跟在后面的小孩子赶走,鹿角带着郑经进入屋内。
鹿角今年有五十三岁,有两个儿子。
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年,在圣保罗上学。
他的妻子在一次探望孩子时,掉进了亚马逊河中。
好巧不巧的是,那片水下正好有两只黑凯门鳄。
“今晚你就住在我这里吧,我这里还有空房。”
鹿角带着他参观了一下房子,然后把他带到了一个房间中。
“这个房间是我儿子以前住的地方,我长长打扫,很干净。”
郑经打量了一下房间,就像鹿角说的那样,房间很干净,两个原木柜子紧挨着墙壁放着。
在床头的位置,还放着一张书桌,书桌很干净,上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最让郑经高兴的,还是那张木床。
来到这里郑经才知道,印第安人睡觉都是睡在地上的,在地上铺个床铺就是一家人睡觉的地方。
凯左尼亚村因为有很多游客停留,那里家家户户也睡上了床。
刚才看到鹿角的房间,郑经就看到房间中就没有床。
本来郑经以为今晚要睡在地上了,谁知道这里居然还有一张床。
“这合适吗?”
“没事,你放心住,想住多久住多久。”
鹿角还以为郑经在担心他儿子回来,安慰他让他放心住在这里。
看到鹿角把背包给他放在书桌上,郑经也没有再说什么。
给郑经安排好房间,鹿角高兴的不得了。
“来,咱们先坐一会,晚饭马上就好了。”
郑经盘坐在地摊上,看着鹿角,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鹿角酋长,我这次来除了想在这里待两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看一看你昨天让我看的那本书。”
鹿角给郑经倒了杯咖啡,递给他,说道:“书?你是说昨天那本书是吧,没问题,吃过饭就给你拿出来。”
听到郑经要看那本书,鹿角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那本历来酋长记载的大小事情,鹿角都已经看过了,里面也没有什么隐秘的事情。
别的不说,就说昨天郑经看到的那篇记载,蛇颈龙,这不搞笑吗,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恐龙这种东西。
鹿角对这些记载是不相信的,毕竟这记载也太魔幻了。
两人说了会话,很快就有部落中的女性把食物给拿了进来。
看到已经做好了饭,鹿角停止了说话,招呼道:“来来来,吃饭吃饭。”
晚饭很丰盛。
砍羊肉,鱼肉,还有猪排。
更让郑经惊讶的还是有一盆烤的滋滋作响的猪骨头。
没错,就是猪骨头。
这还是郑经第一次在印第安部落见到这种吃法。
鹿角看到郑经好奇的看着猪骨头,笑着说道:“怎么不吃啊?”
“我是在想这个猪骨头要怎么吃。”
原来是这样。
“我给你演示一下。”
鹿角从盆子中拿出一根手臂粗的骨头,然后拿起一把铁锤用力的一敲。
就听见“卡察”一声,猪骨从中间断开。
“你看,就是吃里面的骨髓,这里有蘸料,你可以试一试。”
鹿角用一个细小的勺子,从骨头里面挖出一大块白花花的骨髓出来,然后放进面前的蘸料碗中。
看到这个吃法,郑经有样学样,拿起一根猪骨用锤子敲开,然后用勺子挖出来,放进蘸料碗中。
等到骨髓蘸满了蘸料,郑经把变了一个颜色的骨髓放进嘴中。
唔!
味道不错,意外的好吃。
骨髓没什么说的,就说蘸料,辣、咸、酸三种混合的味道,让本来平平无奇的骨髓变得美味起来。
虽然好吃,但是郑经还是没有吃太多,毕竟骨髓这东西吃起来太腻味了。
吃完晚饭,鹿角酋长又端出来一盘水果。
“来,吃点水果解解腻。”
水果是这里最常见的水果,郑经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也吃过不少。
甜甜的,汁水很多,味道有点像苹果,吃起来很不错。
吃完饭后水果,鹿角让郑经稍等一会。
看到鹿角进入里屋,郑经猜测他应该是去拿那本书去了。
果然,等到鹿角出来,郑经就看到他双手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籍。
鹿角把书籍放在桌子上,说道:“这本书太沉了,一只手还拿不起来。”
“你拿去看吧,看完了在给我就行。”
鹿角把书籍推给他,揉了揉手腕说道。
郑经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这本书的书皮是用动物的皮做成的。
看皮毛的厚度,应该是三层皮缝合到一起了。
这本书能保存的这么好是真的不容易。
鹿角看到郑经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就说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你把书拿到房间去看吧,明天我带你好好看看我们部落。”
上次过来,因为时间的关系,郑经只是大致的逛了逛。
并没有像在格鲁部落那样仔细的游览一遍。
鹿角已经决定了,明天就给郑经举办一场篝火晚会。
篝火晚会在他们部落中是很神圣的,主要用来欢迎客人和狩。
“酋长早点睡,我先回房间了。”
郑经拿着书,给鹿角说了一声就回到了房间。
回到房间,郑经打开灯,期待的坐在**。
把书放在桌子上,郑经打开书籍,第一页是扉页,是麋鹿部落的创建者麋鹿酋长写的话。
一共两行字,用印第安语书写。
翻译成中就是:希望后来者对万物保持谨慎,带领族人永远的在这里生活下去。
最后一句话郑经能理解,可是第一句对万物保持谨慎是什么意思?
郑经想不明白。
把扉页翻过去,第一页记载的事情就是麋鹿酋长写的。
上面记载了麋鹿部落的创建和这个过程中发生的事情。
郑经往后翻了三十多页,都是麋鹿酋长关于部落的事情。
直到翻看到第七十多页,郑经被红鸥酋长写的一件事情吸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