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节 身不由己
今天是一个好日子,外面艳阳高照,没有敌人追杀的日子对窦燕山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从简陋的竹**爬起来,他感觉到腰椎在发出嘎巴嘎巴的叫唤,自己都对半个月时间跑了五千里路的自己佩服不已。
窦三给他端来了洗脸水,水面倒映出一张沧桑疲惫的脸,胡茬子爬满了脸,足足老了十岁,头发披散在肩上,散乱而枯黄,相对的,身形却健硕了好多,捏捏自己的胳膊,硬邦邦的,往日的白皙少年再不见踪影,两条腿也有了骑兵化的发展,并拢之后,巴掌宽的缝隙出现在小腿上,走起路来像鸭子。
自从在朗州被百骑司盯上,他已经记不清楚到底跑了多少路,死了多少人,那些忠勇的窦家子弟一个个前赴后继的向百骑司的探子冲去,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只是一路狂奔,需要跑的比那些信使还快才成,没有什么计谋,没有什么好的计划,只有拼速度,因为不管用什么法子,他们都不可能比百骑司的探子更加的精通。
直到钻进了大山,那些讨厌的尾巴才逐渐消失,这里是南诏的地盘,唐人不会进来。探戈女王的领地一向都是唐人的禁地,窦家用了十几条人命才联通了这条逃生的道路,每年供应的大批的锦缎和粮食没有白费,探戈女王的领地也成了窦家最后的庇护所。
今天要去见见那个痴肥的女王,世家公子的风范要保留。老管家窦三给他刮了脸,剪了鼻毛,头发挽好,戴上金冠,换去了残破的皮靴,鹿皮的短靴就是舒服,一炷香之后。一个翩翩的佳公子再现人世。
竹楼下的猪叫再一次提醒了窦燕山自己身在何地,这里不是锦绣长安,也不是温暖舒适的庄园。而是恶劣无比的南诏,想到自己昨夜和一群猪睡在同一个竹楼里,他就想吐。天气很热,一股股的恶臭从竹子的缝隙里传了上来,在四周萦绕,强忍着胃里的不适,窦燕山准备去参加女王为他准备的筵席。
进了女王的大竹楼,窦燕山就痛苦的无以复加,他宁可和那群猪住在一起,也不想和女王呆在同一间竹楼里,不论别的,只因为女王的竹楼下养了更多的猪。也更加的肥壮,所以猪骚味也就更加的浓重。
如果只是臭味,多日来历经艰险的窦燕山还能忍受的话,那么竹楼里的**靡场景就让他有自杀的冲动,不是没有经历过**场景。在燕来楼,在春风阁,那些女子的胴体在轻歌曼舞中摇曳,薄纱下的美妙景致总是让人迷醉,木勺斟酒的淅沥声,丝竹婉转的鸣音配合着脂粉的甜香。感官的刺激达到了极致。
他闭上眼睛,过了好久才睁开,只希望刚才看见的都是幻想,是噩梦。只可惜一切都是真实的,四五个身体黝黑的**大汉在争着抢着向一个躺在竹**的肉山献媚,一个稍微白一些的汉子甩着裆下一大串赘物在给女王剥香蕉,自己咬去了顶端不好的果肉,把剩下的一部分塞进一张硕大的嘴里。
窦燕山发誓自己没有看到有咀嚼的动作,那根香蕉就滑了进去,哼唧了一声,两只肥硕的手掌推开在巨大的**上磨蹭的两个乱蓬蓬的头颅,坐了起来,肥肉如同水波在**漾。
这是一个他妈的女巨人,坐在**也比站着的窦燕山高,陷在肥肉里的两只小眼睛一看到窦燕山就变得明亮起来,这种眼神窦燕山经常见到,他自己也有过,只是他只有看到绝美的胡姬之时,才会流露出这种欣赏的眼神,恨不得吞到肚子里的贪婪眼神啊,多久没有过了?
有男人在仇视自己,窦燕山是一个敏感的人,他能感受到云烨对他那丝淡淡的恨意,也当然能感觉到那几个挺着小兄弟的男人对他不加掩饰的嫉妒。
作为客人去别人家做客,自然要携带礼物,从身后已经傻眼的老管家手里接过檀香木盒捧在手里,尽量不看那对在眼前晃**的巨大**躬身说:“在下从遥远的长安前来托庇与女王陛下,受尽陛下恩惠无以为报,只有一点薄礼献上,聊博女王陛下一笑。”
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黑壮的女王拉着窦燕山的手嘿嘿直笑,揉搓了好久才接过木盒,当面打开,见不是那些闪着光的石头就有些不高兴。
被那双汗津津的不知道抓了什么东西的手揉了半天,窦燕山浑身寒毛直竖,他决定回去就用干沙子把手细细的搓一遍,如果再抓一次,这双手窦燕山就不准备要了。
强压着胃里的不适,赶紧解释:“陛下切莫小看这些黑色的膏药,您如果把它放在火上烤,每日嗅这些膏药冒出的青烟,您就会长生不老,青春永驻,每天都会让您极乐无边,这个膏药有个美丽的名字,我们都把它称之为忘忧草……”
所谓天道酬勤,是一个真正的真理,路途再远,熙童也会慢慢走回来,处境再艰难,窦燕山也不会熄灭心中复仇的火焰,就像长孙从来不会停止琢磨云烨一样都是事物发展的必然。
李泰是个好孩子,从云烨那里拿到了新编的算学课本,同意了代替他教学的任务,他的进度赶得很快,做这个任务绰绰有余,当然,先生的一切权利李泰也不会放过,他的仇人多着呢,武术课上挨得那些拳头让他永生难忘,从出生到书院之前这段时间自己就没挨过揍,谁料想,这两年把前面没挨的揍加倍补了回去,有时候回宫里,乳母见了他满身的淤青抱着就哭,还准备到皇后那里去告状,告状没用,李泰早就试过了,只有不停地安慰乳母不要伤心,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还回去的。保证一拳头都不落下。
嫉妒好学生,这是学校的通病,云烨管不着,李泰是一个很有分寸的人,知道孰轻孰重,最多就是一顿拳头的事,有什么呀。
李纲給道信和尚写了很长的一封信。云烨揣在怀里都感觉鼓鼓囊囊的,洛阳白马寺云烨是知道的,也只知道一个关于白马非马的诡辩论调。道信就拄锡在哪里,一指头禅也不知是天龙和尚所创,还是道信所创。没记住,云烨很担心见了道信,无论自己说什么,他都伸一个指头来回答,这样就糟了,所有事情靠猜的,这样忽悠人的法门实在是一个妙招,如果道信不知道一指头禅,自己倒是可以拿来用用。
去吏部请假,天官不在。留下了备案就准备匆匆赶回家,长安少呆为妙,走在大街上感觉好像少了些什么,再三思虑,云烨才明白。少了那些带着鹰犬胡闹的纨绔,如今那些纨绔都在玉山书院里接受刘献的再教育,这对长安来说是一个福音,街面上带着侍女家仆胡逛的富家小姐也多了好多,姹紫嫣红的很吸引眼球,只可惜少了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啊。
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比如妓院和赌场少了消费的绝对主力,生意清淡不少,看吧老鸨子急的,大中午的跑街上开始拉客了。
如果拉别人是一场喜剧的话,拉自己就成了一出悲剧,街上的佳人齐齐的射出鄙夷的目光,让云烨很没面子,就连老庄都有些惭愧,难道自家侯爷就是这条朱雀大街上唯一的色鬼吗?
带着浓香的手帕丢在了云烨怀里,然后就丢个媚眼,扭着肥臀走了,惹得街面上的无赖汉齐齐的叫声好,云烨很想把手帕丢掉,却发现上面写满了字。
从来就没有指望过李安澜是单枪匹马的独自一人,帮李安澜是一回事,和她背后的势力结交是另外一回事,一群见不得光的贱人,也有和云家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云烨把手帕揣在怀里,看了一眼旁边的小楼,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一群人,抑或说一群女人,站在二楼一个阴暗的房间里眼睁睁的看着云烨里去,一个年长的女子低声说:“云侯到底是心高气傲,看不起我们这些卑下的贱奴,想要和他联手已不可能。”
“我早就说过,他是一个骄傲到骨子里的人,你们不可能成功,他对窥探大内的隐私没有半点兴趣,你们不听,这下子,他又会把气撒在我的身上,原本,他就对我的做法很反感,这回更加讨厌了,他怎么对我没关系,我只希望他不要把气撒在我腹中的孩儿身上,失去了他的眷顾,我孩儿前途堪忧。”
李安澜就坐在椅子上,似乎对事情的发展早就有预料,椎帽下的面孔古井无波。
“我们想了很多年的事情,对他而言易如反掌的做到了,如果可能,我们这些卑贱的人想依附在他的羽翼下讨口平安饭吃,如今看来弄巧成拙了,寿阳说的都对,你腹中的孩儿才是重点,他是云侯的骨血,云侯不可能不管不顾,想要找主子,他才是最好的人选。”
阴影里一个佝偻着身体的宦官用嘶哑的语声慢慢的说道,停了一下,他又说:“云侯恐怕早就有所察觉,只是看在安澜的份上没有揭破此事罢了,他想要出手对付我们,那才是大灾难。以后停止一切对他的无端试探,让时间亲情慢慢侵蚀他那颗七窍玲珑心肝,从而生出几分对我们的怜悯之意,这才是万全之策,他这回远避少林寺恐怕就是存了把自己从漩涡里摘出来的心思,岭南说到底,还需要我们自己努力。”
李安澜高傲的抬起头,看着这些往日让自己极度恐惧的人,在自己男人的威压之下,如同野狗见到了狮子,除了屈服,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抚摸着稍微有些突起的腹部,心头充满了快意,自己脖颈上的那块木牌,才是自己和孩子最大的护身符,有了它,神鬼辟易。生平头一回有一种被人保护的温暖感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