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海道:“一场功劳呢。”

云初踢了张东海一脚道:“滚你娘的蛋的功劳,老子要是杀了你一个犯错的兄弟,你高兴不?”

张东海皱眉道:“最多哀伤一些。”

云初道:“你这样的狗东西都觉得哀伤,你觉得陛下会怎么想?无论如何,在我大唐杀了王,不论这个王如何的该死,皇帝杀得,我们杀不得。

长孙无忌弄死了吴王恪,弄死了高阳公主,还在他们的尸体上踩上了一万只脚,结果呢,长孙无忌被活活吊死的时候,皇帝已经给吴王恪平反了,还封赠郁林王。

我觉得过上若干年,长孙无忌估计也会被平反,当初弄死长孙无忌的人估计又会被清算一顿。

所以说啊,一时的便宜不要沾,沾了呢,后患无穷。”

这一番话不是说给张东海一个人听的,云初也希望自己的麾下的这些折冲都尉们能够听进去。

皇帝,皇后,太子的权力争夺,即将蔓延到军中,这是云初自己感受到的,李治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对于大局的掌控也难免出现一些漏洞。

此次西南之争选择自己做主将,还把关中三十六州的精锐府兵交给他统带,皇帝也有让这些大唐精锐们远离政治风波的意思在里面。

本来今天与涪陵王愔的会面,没必要带这些折冲都尉们,云初考虑到这些军中的中层人物也应该见识一下所谓的政治斗争,这才带他们出来见识一下。

涪陵王愔是一个身体强壮的家伙,众人都看到他将血肉模糊的上半身从帐篷里探出来,还伸手向帐篷外的云初求救。

云初他们自然不会理睬,所以,他又被无数只手给拖回去了。

云初指着地上残留的十道深深的抓痕对部将们道:“何其的凄惨也。”

乾封二年,十月十三日,涪陵王愔——薨。

涪陵王府长史上奏说是暴病而亡。

这可不是一个好听的死因,只有那些被无数人诅咒过的人,才会暴病而亡,与好听的无疾而终是两个极端。

这一切不关云初的事情,他的大军已然踏上了金牛道,沿着金牛道再走两千里也就到了成都。

金牛道之险峻与子午道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进入利州(广元)境内之后,这两百多里山路最是难行,其间山重水复,栈道相连,沟壑纵横,蜿蜒崎岖,极端的险峻。

于是云初在写给李治的密奏中曰:利州者,皇后祖地也,人与山川同。

没错,武媚生于利州,也只有利州这种穷山恶水之地,才会诞生出武媚这种性格的女人出来,这就是云初跟皇帝吐槽的话。

利州也有花熊,不过这东西在利州就没有长安花熊那样的人畜无害,就是眉眼看着也比长安的花熊来的凶恶。

这东西以前都是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自从皇帝十余年前颁布了不杀花熊的旨意之后,这东西的繁殖速度似乎变快了不少,以至于金牛道上都能看到它们的踪影。

行走在蜀道上,云初一直没有作《蜀道难》,不是这首诗不好,而是担心自己作了这首诗之后,会影响大军征服蜀道的军心。

云瑾他们背上的粮食口袋,空了装满,装满之后又不断地变空,以至于心思最缜密的温欢也不记得自己的背囊鼓起来了几次,又空下去了几次。

李思的马车被拆开了,主要是过利州的时候,到处都是台阶,没办法用了。

云瑾他们甚至在这里试验了自己的木牛流马,结果,同样是失败的,木头制作的木牛流马,在山路上颠簸一阵子之后,就立刻散架了。

在这条山路上,最好用的搬运工具是骡子,而不是马,尤其是体型硕大的马骡,因为性情温顺吃苦耐劳的性格,成了运输货物的绝对主力。

云瑾在一块滴水岩下寻找了一块不太湿的石头,铺上一个毡垫子之后,坐在石头上,脱下脚上的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果然,可以从这头看到那头,鞋底子漏了。

如今,云瑾走山路脚底板已经不长水泡,血泡一类的东西了。

温欢见云瑾的鞋子漏了,就从背囊里拿出一双新鞋道:“借你穿两天。”

云瑾摇摇头道:“我自己有新鞋,也没有心思帮你把新鞋穿到合脚了再给你。”

温欢道:“你这么想你的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狄光嗣道:“我上当了一次,阿瑾不要上当。”

温欢道:“我还没有说你把我的新鞋穿的那么肥大呢。”

李承修道:“穿这种双耳麻鞋吧,透气,凉快。”

云瑾看了看李承修牛蹄子一样的双脚摇头道:“我还是穿鞋子吧,双耳麻鞋穿的时间长了,脚丫子会变形。”

温欢手搭凉蓬瞅着对面山上的一群女子道:“都说蜀中出美人,这里的怎么会这么丑?”

狄光嗣眯缝着眼睛沿着温欢的视线看了一下道:“你是怎么看出来人家丑的?”

温欢道:“美丽的女子就算是隔着一千里,看过去也是自带风韵,是美丽的,丑陋的女子就算站在眼前,她还是丑的。”

云瑾道:“利州能出皇后那样的美人,说这里多美人的话,应该不假。”

此时,李思坐着一架竹子绑扎的滑杆从后面赶过来,云瑾见抬滑杆的是程式兄弟,就对李思皱眉道:“这样不好。”

李思摆摆手道:“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用意,不涉及侮辱人。”

刚刚放下滑杆的程龙也摆手道:“这是我们兄弟自愿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活计。”

李思笑道:“远远的就看到你们谈笑风生的,在说啥?”

温欢道:“在说利州女子美如画的事情。”

李思没好气的道:“又在拿我母后作伐是不是?”

说着话从云瑾手里拿过那双破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道:“漏了,换新的。”

云瑾看着李思拿来的新鞋子,准备咬着牙套上去,这种千层底的鞋子底子很硬,穿这种鞋子走路就跟上刑一般。

穿上之后双脚却觉得暄软。

李思道:“我用木锤子砸过,穿上不磨脚,就是不经穿。”

温欢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自觉不会有人帮自己用木槌往软里砸,也就收了起来。

几人也就休憩了片刻,见自家的纨绔营已经慢慢的追上来,他们就继续背上背囊准备继续赶路了。

如今的纨绔营里的子弟,到底年轻,身体底子也不是一般百姓家的子弟能比的,像他们这一代纨绔,基本上都是吃肉,喝奶长大的,经过千里跋涉之后,已经开始渐渐的习惯背负重物走山路了,也渐渐有了一些军人的气质。

背上背囊的那一刻,温欢叹口气道:“我觉得我快要变成骡子了。”

李承修轻快的走在前边道:“我们一般都说自己是马,或者驴子,就不说自己是骡子的话。”

云瑾在一边道:“说的没错,男人一定要有男人的标志才算是男人,如果没有,才是骡子。”

话音刚落,一道鞭影就出现在云瑾的视野里,他连忙低头,鞭子带着呼啸声从他头顶掠过,马上,云瑾就愤怒的朝鞭子的方向看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边来了一支马队,马上坐着一群披着黑面红底披风的人,这些人脸上都戴着草帽,腰间有横刀。

走在中间的一个骑士正恶狠狠的瞪着云瑾。

温欢伸长脖子看了一会道:“百骑司的人,还是武宦官,怪不得听你说骡子他们不开心。”

狄光嗣呵呵笑道:“说骡子呢,就来了一群骡子。”

李承修咳嗽一声道:“兄弟们,给骡子们让开路。”

马上的百骑司低声喝道:“找死!”

说着话就掀开斗篷,跳下了战马,手按横刀挤开一众纨绔来到云瑾面前道:“你是谁家子弟?父兄是谁,报上名来。”

云瑾想了一下道:“你要是有紧急公务,就请直接走,不要在这里磋磨时间了,军中汉子本就口无遮拦,就此作罢如何?”

百骑司汉子正要发怒,就听马队中一个阴柔的声音传来:“赵令,莫要与他们一般见识,我们走。”

赵令认真的看了云瑾一眼道:“别让我再遇见你。”

说罢就重新挤出人群,骑上马,继续向前。

等那群百骑司的人走远了,纨绔营的人继续前进的时候,趁着拐过一个山坳,温欢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牛皮革囊道:“从那个家伙身上偷来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着啥样的机密。”

云瑾看一眼牛皮革囊上的火漆封口,皱眉道:“这是兵部的机密文书,快快还给他们算了。”

温欢摇头道:“我觉得这不像是给我们的密文,否则,他不敢在我们的大军中如此目中无人。里面的消息八成对师父不利。”

狄光嗣道:“刚才我看了,这群人似乎对我们有敌意,我们没有激怒他,他们就对我们有敌意。”

云瑾本就是一个极为干脆地人,取过牛皮革囊就用刀子给挑开了,里面果然装着厚厚的一叠文书,在温欢他们的阻挡下,云瑾匆匆的看完了密函对李承修道:“蜀中要多一个黜陟大使了。”

李承修道:“这个大使是谁?与师父这个剑南道大总管那个大?”

云瑾皱眉道:“应该是阿耶管军,黜置大使管民,军民分开。”

温欢道:“这个黜治大使是谁?”

云瑾摇头道:“朝廷那边争吵的厉害,好像一时定不下来,不过,兵部尚书姜恪在文书中对身在蜀中的太中大夫杨武说,要他做好准备,防备我阿耶过度参与政事。”

李承修看着云瑾手中厚厚一叠文书道:“还有谁?”

云瑾道:“把这些交给我阿耶去判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