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还是阳光明媚,夜晚又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老话说一阵秋雨一阵凉,明天的温度怕是会更低。
梁楚凡坐在保姆车上,一言不发,脸色沉着,不知道想什么。助理惯例汇报明日的行程,可看到他那张冷脸,只能悻悻地把话憋回去。
玻璃窗上挂满了长线状的雨丝,像一张蛛网,把车内的人罩住,也把窗外的风景割裂。
经纪人华姐咳了咳,“.....楚凡,今天拍摄怎么样?见着沈小姐没有?”
她特意把梁楚凡的拍摄时间换到了今天下午,就是要给他制造偶遇沈常乐的机会。他这么聪明一人,不可能不懂吧?
梁楚凡没有说话,继续看着窗外。
这条路是上京最繁华最拥挤的一条主干道,街道被各式各样的霓虹照得发亮,宛如一条雨夜里的星河,店铺鳞次栉比,一个紧挨着一个。
鮨今料理的门店非常有特色,橱窗里挂着一对巨大的手工锦鲤花灯,光从那层薄丝绢里透出来,照得整个橱窗流光溢彩。一对抢眼的男女从店门口走进去,男人跟在女人后面,像忠诚的骑士。
也像--
狗。
梁楚凡冷然地把视线从窗外挪回到车内,“见到了。”
华姐松了口气,“那--”
“不怎么样。”梁楚凡继续说,“我说了,那晚的照片不能爆出去,你们不听,现在把局面弄僵了,让我在她面前怎么做人?”
华姐提起这事也是懊恼连连,没有想到一招完美的苦肉计成了惹人嫌,“可那条声明完全把她摘干净了,你还背了个黑锅,你现在正在上升期,按理说是不能爆出任何绯闻的,都这么做了,说什么她也得对你不一样才是。”
梁楚凡冷笑,抬手摸了一下还发疼的喉咙,“你当沈常乐是什么人?沈家捧在手心里的公主,若不是她那个弟弟找回来了,整个沈家以后就是她掌舵,一般女孩儿感动流涕的伎俩在她那根本不管用。”
华姐听闻,身体也萎靡了下去,“......唉,算了,你也别多想。好歹这事儿做的隐秘,不会查到我们头上。你放心。过几天,宋太那儿也会再攒个局,帮你们撮合着。”
梁楚凡:“小姑能不能别插手这事了?我是真心喜欢沈常乐,不是为了什么别的。更何况,我想堂堂正正让沈常乐对我青眼,不是靠做小伏低当狗。有人不要脸肯当狗,我不可能。小姑不会想让我给人当狗吧。”
华姐见他什么话都说的出口,肯定是动怒了,也知道他心里烦,只好轻言细语地安抚,“楚凡,你也是,什么狗不狗的,多难听?宋太这么关心你,你这些年的资源不都是她帮你撑着的吗?若是你一开始对沈小姐没感觉,宋太还会逼你不成?”
她继续娓娓分析:“若你真能和沈小姐在一起那就是皆大欢喜,宋太能和沈家搭上关系,她好,你也更好,这不是一荣俱荣的事?起内讧可不明智。”
还有些不好听的真话华姐全闷在心里--
给沈常乐当狗,多的是人上赶着,你有什么不乐意?
梁楚凡皱了皱眉,呼吸有些困难,总觉得脖子还被人掐着。
“她若是真想我和常乐有什么,就派人去查查常乐身边来的那个新人。”
“新人?”华姐没听明白。
“就跟在常乐后面的小白脸,叫什么听野吧。查查他什么来路。”梁楚凡冷着脸,语气有点儿不痛快。
毫无疑问,刚刚进日料店的就是沈常乐和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他虽然没看到那小子的侧脸,根据身高就能判断出是他。
“行。这事我肯定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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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的中央庭院里点着暖灯,红枫被染成淡金色。
包厢里灯光幽暗,侘寂风让空间更宽阔,透着高级的静谧感,穿着和服的服务员静步走过来,给两位上茶水。
墨绿色小瓷杯里装着起了一层泡沫的抹茶,沈常乐握着茶杯暖手,闲闲地翻着食材单。
“你吃的多吗?不会是那种吃几口就饱的吧。”沈常乐上下打量了路听野一圈,还是问一下比较好,若是点太多又吃不完,就显得很没素质。
故意浪费食物是没有素质的人才做的。
路听野一听就明白了,不问他喜不喜欢吃什么,只问他饭量大不大。
他就是妥妥的陪吃饭工具人。
“你尽管点你爱吃的,吃不完的给我就行。”路听野低声应着。
沈常乐笑出声来,“说得好像我在虐待你,只准你吃我剩的。”
沈常乐是明艳系的长相,鼻梁比一般女孩都要更挺,鼻头是水滴型,眼睛大而深,这种长相其实不太讨巧,没有表情的时候就显得很高傲,很不好接近,可一旦笑起来就格外温柔风情,再美的颜色也能被她压下去。
若是用花来形容,她应当是芍药,牡丹,或者红玫瑰。
路听野拿起茶杯浅浅润了润干燥的唇,然后把茶杯轻轻放在茶托上,一双眼睛在昏昏的灯光下不再是琥珀色,而是一种近乎于美式清咖的棕。
他眼里带笑,声音低醇而干净:“怎么会是虐待?大小姐都没有嫌弃我吃您剩下的,这是我的荣幸。”
“...............”
沈常乐忽就没声音了。
--你吃剩的东西愿意给我吃是对我的不嫌弃。
这么会哄人的套路让她甚是佩服。
他追女孩子应该蛮有一套吧。
长的招蜂引蝶,嘴又这么会哄,估计那些小女孩儿一茬一茬地往他身上扑。
啧。
花里胡俏的小朋友。
沈常乐瞪他一眼,脸色微沉:“知道你会油腔滑调,但少把你那一套往我面前带。我喜欢规矩的。在我身边做事,规矩老实才是正道。”
“听懂了没有?”
路听野笑起来,嘴边多出两个小括号一样的笑弧,他两指并拢在额角上轻轻一点,做敬礼的手势:“遵命,大小姐。”
沈常乐:“.........”
她心里真是好笑又好气,看见路听野此时笑得跟中□□一样,也不知道他一天到晚笑些什么,这难不成就是穷开心?
无聊。
沈常乐懒得搭理他,照旧背脊挺直如优雅的天鹅,仪态完美得近乎苛刻,只是嘴角多了些微向上翘的弧度,让她看上去带点小女孩的软。
她拿起食材单,把自己不感兴趣的食材踢出去,根本不管路听野的口味。
“Omasake”是日语中“拜托啦”的意思,也就是说今晚的这顿饭是没有固定菜单的,也不知道价格,主厨按照当天的食材随意发挥,做什么吃什么。客人只需要把食材单上自己不感兴趣或者忌口的踢出去,接下来就全看厨师的“心情”了。
沈常乐吃饭的时候很优雅,她涂着口红,厨师刻意为她把寿司捏成小小的一个,刚好进口。
路听野懒懒地坐在边上,心思根本没在吃饭上,他侧头看着沈常乐吃。
她喜欢吃海胆和金枪鱼,因为这两种她只分了一半给他。她不怎么爱生和牛碎,尝了一小口,皱眉,然后都扔给他了,火炙过的和牛她又很喜欢,吃了三口。
但不论是再好吃的菜,她吃得都不多。
路听野观察的很清楚。
是因为想保持好身材所以吃的不多吗?但沈常乐已经很瘦了。路听野心想,她若是再胖两分,其实会更漂亮。
主厨大概是看出来女生占有绝对的话语权,像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所以每次做好之后都会先给沈常乐品尝,然后再听沈常乐的吩咐行事。
刺生过后是一些熟菜,叠加了鹅肝油的烤芝麻豆腐散发出油润的浓香,用白兰地腌过的河豚肉,油炸出锅后还带着酒香气。
沈常乐很饿,但每样菜尝过一点后就没什么兴趣了,再吃了几口葡萄和蜜瓜,就搁了筷子,拿着小勺子小口小口挖着果酱冰激凌。
也不知道怎么了。
她突然想到了下午喝的那一碗暖融融的,鲜到眉毛都快掉下来的滑鸡菌菇粥,打开盖就冒着袅袅烟火气。
相比于坐在这空空****的,连客人都没有的高级日料屋,一碗家常粥似乎更让人回味。
想到这碗粥,她不由地转过头去,路听野正在吃她剩下的,不愿动筷的寿司,鱼糜饭,还有松露鱼子酱乌冬面。
他吃相很斯文,没有任何的声音,不挑食,吃得特别香,吃什么都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剩了那么多菜,全被他一口一口全吃进了肚子,她吃剩的水果,还剩最后两块静冈蜜瓜,孤零零地躺在那,他也没有忽略。
男人的皮肤又滑又软,就跟吃一口炸豆腐,里面会露出的奶白色的软豆腐芯,也像玻璃杯里化掉的香草冰激凌。
联想到食物很正常,有俗语就说过,秀色可餐。
沈常乐托着腮,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无聊了,她居然看路听野吃饭看得入迷,垂在身侧的手有点不受控制地抬了起来,被某种神密的力量吸过去。
如同在会所的那一晚,也是鬼使神差。
一寸寸靠近。
食指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无形的痕迹,她还没反应过来,指尖就戳了上去。
男人柔软的脸颊被戳出一个浅浅的小坑。
“?”
沈常乐一愣。
她心里比那碗让她惦记的粥还乱,想着赶紧的把手收回来,可路听野比她更快,速度中裹挟着一丝凶猛,像野兽。
他抬手扣住她那根手指,维持现场犯罪证据。
任由手指继续戳在他脸上。
路听野放下小银勺,转过头来,原本是一两秒的动作,他也许是故意放慢了节拍,沈常乐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指尖擦着他光滑的皮肤一路划过去,直到戳上他柔软的唇珠。
沈常乐:.........
路听野若有似无地抿了下唇,唇瓣似不小心,又似故意,就这样轻轻含住她的指尖,又迅速退开,身体往后倒了几寸。
他垂下眼,捏紧她那根细白的手指晃了晃,语气有些疑惑:“.......嗯?你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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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我在做什么,我要吃你!
小野乖乖脱掉衣服,躺在**:吃吧。
沈常乐:.............
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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