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点。
阿喻和珍姐准时到春和公馆门口接沈常乐。
下午要拍摄,中午肯定不能吃饭,沈常乐只啃了一个苹果,喝了小半袋温牛奶。才刚下楼,一条大金毛不知从哪里窜出来拦住了她,很明显是受人指使。
“又不吃饭?”沈常西环抱双臂,鹰隼一样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唉。沈常乐心虚地低下头:“我下午要拍摄,吃饭了肚子鼓出来,不丢脸死了......”
沈常西:“拍完后也饿过头了,就干脆懒得吃了,是吗?沈常乐,你这样迟早把胃糟蹋坏。”
沈常西知道,他说一千遍一万遍对方也不见得会听,最好的方法就是给沈常乐找一个随时随地照顾她饮食的助理,每天跟在她身后。
“我上次提的方案你考虑了没?”
“什么方案?”沈常乐确实想不起来。
沈常西:“找一个厨师跟着你。帮你做饭,顺便......”
“顺便监视我。对不对。”沈常乐哼了声,随口搪塞:“我有在物色啊,就是没找到合适人选。你急什么。”
沈常西皱眉:“找个厨师又不是找男朋友。做饭对你口味,人老实规矩就行,哪有那么难?”
沈常乐作势就要打他。
“一周之内你还找不到,我就帮你找。你这胃不能拖。”沈常西不愿和她掰扯,颇有些强硬地说道。
“那你来当我厨师好了。你不就完美人选?嗯?又帅又会做饭,就是不怎么听话,不过我可以理解,帅哥嘛,脾气大点儿很正常。”沈常乐咯咯笑着,伸手摸了一把蹭她小腿的大金毛。
沈常西一愣,随后嫌弃地皱眉,“你想得美。”
沈常乐:“.........”你闭嘴吧。
沈常乐翻了个白眼,不想搭理他,匆匆出来公馆,上了一台黑色房车。
房车外观低调,里面却豪华高级。设备非常齐全,厨房、客厅、卧室、双开门大冰箱,超大衣柜、吧台、干湿分离的洗手间应有尽有,装潢全部是按照沈常乐的喜好定制的。车身左侧还有一个可翻折的露天阳台,若是开去野外,就能和朋友坐在上面一边小酌一边欣赏风景。
这台车是沈常乐大学毕业那年,父亲沈时如送给她的毕业礼物。
她特别喜欢,工作时都是和这台车相伴,有时候去偏远的山区拍戏,住宿条件不好,她就干脆把车当作家,一睡就是一两个多月。
上车后,沈常乐靠在沙发上休息。水雾似的眸子里爬上了几根隐隐的血丝,一看就是昨晚没有睡好。
阿喻和珍姐都识趣的没有打扰。
空间里只有引擎运作的声音,窗外的风景飞逝,连成一条模模糊糊的彩色绸带。雨后天色澄澈,是水墨画一般,浅浅的,温柔的蓝色。
很干净,干净到可以和那双漂亮的眼睛划等号。
沈常乐皱眉,开始很认真的,很严肃地回想昨晚包厢里发生的一切,试图一比一的复原所有场景。
可总只有粗枝,没有细叶。大脑里仿佛住了一只不识时务的小饕餮,贪婪地把那些重要的记忆连骨带皮一口吞下。
怎么就成玩弄过后不负责的渣女了?怎么就把别人的工作都弄掉了?她昨晚喝酒了到底做了些什么?
“那你是喜欢姐姐还是妹妹啊.......”
脑海里忽然传来一个极娇媚的声音,像春水**漾在暧昧昏沉的空气里。周围的男男女女都在调情,迷炫的深紫色灯光浮动在男人那张蛊惑的皮囊上,女人海藻一样缠上去.......
沈常乐揪紧了裙摆。
她怎么能问出这么不要脸的问题!
这跟勾引有区别吗?
“弟弟好乖啊......”
“耳朵怎么这么红?”
“来找我,我捧你啊。”
沈常乐忽然抱住膝盖呜呜呜起来,这些想起来的片段已经足够羞耻了,她该不会还强吻了人家,或者**了哪些不该摸的.......
阿喻和珍姐吓了一跳,忙过来询问她发生了什么?
还能什么。
喝酒了调戏人,不知道怎么把人的工作给弄没了,还把私人号码给了出去,现在冤有头债有主,人弟弟找上门了。
沈常乐已经开始计划要怎么封这个小厨师的口。
就怕这小厨师是个手脚不干净,心眼多的,若是拍了照片录了音.......也没关系,她有的是手段。一个刚出社会的少年罢了,好对付得很。
总之她绝对不能再爆出绯闻了。
她信她那好脾气的Daddy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再来多一个绯闻,不论真的还是假的,她保准要被压去相亲,或者,从此以后多一个给她挡绯闻的男朋友。
沈常乐稳住心神,给霍宁婉拨过去电话,大致问了昨晚的情况。霍宁婉也是刚刚才听底下人汇报,昨晚经理把那个小厨师开除了。
“乐,这事我说句公道话,真怪你。不是你硬要把人喊来,蒂亚姐也不会盯上他。你走之后,蒂亚姐让人把他叫来,让他陪喝一杯酒,谁知道他脾气那么冲,把酒直接泼了蒂亚姐一身。蒂亚姐是我小姑的朋友啊,我能怎么办?我想把人留下也不好开口,只能多给他三个月的工资补偿他。”
“........我还听说蒂亚姐咽不下这口气,放话谁都不准给他工作。这小厨师,真的倒霉。”
“.......行......那我先挂了啊。”
沈常乐揉了揉眉心,叹气。
脑中浮现出一张英俊迷人的脸,有些不具象。
又过了小会儿,车已经开到了拍摄现场,下车之前,沈常乐通过了那条好友申请,发过去一个位置。
【到了打我助理电话,186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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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地点在一个文化创意产业园,Ming杂志在这打造了一个一千多平方米的专业摄影工作室。停车场里停了好几台保姆车,大概是有其他的明星或者网红也在这拍摄。
沈常乐看了眼其中一台保姆车,随后收回目光,跟着工作人员进了摄影棚。
光是化妆做造型就用了一个多小时,果然如沈常西说的那样,她饿过头了,已经不饿了。
这次拍摄的是Ming杂志年末特刊,主编给她搞来了Schiaparelli秋冬高定系列的裙子,半个月前才发布的高定,现在就到了她身上,光是全球首穿就能够一群人眼红了。
一件全珍珠链条设计的包身短裙,左边手臂上是用塔夫绸或者什么别的料子制作的夸张羊腿袖,中间用一枚宝石别针扣住,华丽,诡异,又高级。
沈常乐觉得自己饿肚子还算值得,这礼服明显是最小的Size,若是吃了饭,她还真不保证穿进去了能正常呼吸。
“沈老师,真的好羡慕你的身材啊…腰好细好细......”
化妆师看着从试衣间换好衣服款款走出来的沈常乐,呼吸都不是自己的了。这就是她近期最完美的作品!艺术品!
沈常乐翘起唇角,“是吗?那是因为我中午没吃饭,饿的。”
化妆师笑出声。
传闻这位沈大小姐脾气不好,看人都是扬着下巴,没想到相处下来居然还挺俏皮。
拍摄进行的很顺利,沈常乐当导演之前也经常出席一些时尚活动,知道面对镜头要怎么管理表情,又过了一个小时,沈常乐从摄影棚里出来。
阿喻紧跟上去,在她耳边低声:“姐姐,您说的那个人到了,就在休息室。”
还有一句话阿喻不知道该不该说,她觉得这个男人就是上次金蝶奖后台给姐姐送花的那个!
阿喻抿了抿唇,还是不敢多事,只是跟着沈常乐一路朝休息室走去。
到了休息室,阿喻很自觉,没跟着进去,像个小保镖一样守在门口。沈常乐进门前,阿喻低声问了一句要不要点些吃的垫肚子,她正好趁着这个空档去买。
沈常乐摇头,说不用,随后轻轻推开虚掩的门。
明亮的空间里,年轻男人背对而立,穿着一件白衬衫,牛仔裤,衬衫袖子挽起一截,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和腕间一块偏年轻款式的银色机械表。
男人站在挂满琳琅华服的衣架之前,显得格外清爽干净。她联想到了曾去过的江城大竹海,那儿的青竹就是这样,秀拔,清朗,挺直,蓬勃。
男人似乎是察觉到有人进来,忽然回头,冷调白灯之下,他的骨相越发俊朗分明,是令所有摄影师都要感叹的轮廓。
路听野冲着沈常乐笑了笑,尖尖的小虎牙很是可爱,“你好。”
沈常乐一时没缓过神来。
鸢尾花,鱼食,桃花酥.....不就是这男人?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金蝶奖后台,第二次是在惊乌巷的野渡茶楼,第三次就是昨晚。
他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总是出现在有她在的场合。
沈常乐心里的防备愈发重了。这么多事串在一起,巧合的几率太低太低。
“你好。”沈常乐收敛了乱七八糟的想法,对他微微颌首。
她提起裙摆,踩着高跟鞋走到小沙发前,指了指沙发对面的椅子,示意路听野坐下。
路听野走过来,坐在她指定的位置。
沈常乐没说话,看着他,等他先开口提条件。
路听野把手里一直提着的袋子放在小茶几上,再从裤兜里掏出来一管红宝石外壳的口红。
“这是你昨晚落下的口红。”他的语气礼貌有分寸,见沈常乐拿起那只口红把玩,没说话,只继续说:“我来之前熬了粥,不知道你吃饭没?若是没吃的话,你可以尝几口,垫下肚子。”
说着,他把袋子里的环保餐盒拿出来,打开盖子,又拆开了一副新的便携餐具,也是环保材质。
餐盒里装着诱人爽滑的菌菇乌鸡粥,一开盖,独属于菇类的鲜味扑鼻而来,鹿茸菇,姬松茸,黑皮鸡枞,还有几样蘑菇她不认识,胡萝卜切成极细极小的颗粒,洒在里面。
沈常乐本来还不饿,可现下她已经感觉到塞在这件礼服里面的前胸和后背贴在一起,快要饿断气了。
“我不饿。谢谢。”沈常乐婉拒,下巴尖扬起,才足以平视面前极高的男人。
他的外形优越到足矣媲美任何一个男明星。
那双眼睛干净又温顺。但这只是看上去的而已。
“我们还是先说说昨晚的事吧。”
路听野垂下眼,只把勺子放进粥碗里,也没劝她吃,低声说:“嗯。都听你的。”
沈常乐忽略掉饥饿感,继续谈正事:“昨晚的事是个误会。我喝多了,所以行为上有点.......”
她皱眉,“有点不理智,希望你能谅解。”
路听野点头。
嗯,不理智。
沈常乐眉头皱得更深:“我知道你丢工作这事很大程度是因为我,所以我愿意给你一定的补偿。前提是,你得确保昨晚没有留下任何的证据。”
“证据?”路听野眉心动了下。
“嗯。包括照片,视频,或者录音。”沈常乐也不拐弯,直截了当。
路听野沉默了片刻,随后笑了下,他知道他这笑大概率是被面前女人气的。
“你觉得我来找你是来勒索打劫的?”他掀起眼皮了了她一眼,眼神幽深,带这些玩味。
沈常乐不说话,笑而不语。
路听野咬了下后牙槽,正准备开口时,沉默的空气里传来一声--
“咕咕咕”
沈常乐眼中一震,裂出碎纹,假装无事发生。
“咕咕咕咕咕”
叫个屁!
沈常乐绷着身体。
路听野见她背脊挺得笔直,身上缀满了珍珠的夸张礼服很适合她,如皎皎明月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只是白玉般的肌肤正悄悄染上一层胭脂,预示着她此时很是羞恼。
是一个倔犟又骄傲的大小姐。
得让人哄。
“边说边吃吧。”路听野又把粥往她跟前推了推,“真的挺不错,不信你就试试。不好吃你找我麻烦。”
沈常乐乔张做致,非常勉强地开口:“那…行。我尝尝。”
浅浅尝了一口,鲜味在唇齿里蔓延,浓稠的粥入口即化,沈常乐动作顿了下,这这也太好吃了。
她垂下头,闷不做声继续吃。
头顶传来一声极轻的笑,声音里也含着笑意,“照片视频录音都没有,昨晚的事我也不会跟别人说。这些你大可放心,我没有你想的那么.......”
沈常乐睫毛微颤,耳根子有点热。
“那么趁人之危。”路听野眯了眯眼。
吃了一半,沈常乐放下勺子,刚要起身去抽纸巾,一只清瘦修长的手递来一方干净的手帕。
“可以擦嘴。干净的。”
沈常乐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随身带手帕,又看了眼餐盒和勺子,全是可降解的环保材质,还有袋子,是牛皮纸做的。
这人一名环保人士。
沈常乐接过手帕,又看到了他腕间戴着的那块手表,眉头微微皱了下,收回视线,擦了擦唇边一点点油星子,“那你来就是跟我送口红和外卖?”
“主要是我看这口红挺贵,怕你觉得丢了可惜才给你送来。粥是我的晚饭,我刚刚听到你助理说给你点外卖,想着你估计没吃,所以就问了一嘴。”
一番解释很诚恳。
沈常乐心里忽然掠过一丝不忍和心疼。
是啊,她觉得几百块钱一管的口红,坏了就扔掉,很无所谓,但在他眼里,就觉得是不是她不小心落下。
毕竟没人觉得一管没用完的口红是垃圾。给她这碗粥也不是讨好,而是听到她没吃东西,把自己的晚饭让出来。
或许是她对他太残忍太没礼貌?毕竟祸从她这起,她还错怪人要来敲诈......
沈常乐凝住思绪,继续问:“好。那上次你怎么在金蝶奖的后台?又为什么出现在野渡茶楼,还有昨晚,你也知道那是我?”
“我是举办方招的志愿者。我看到他们给志愿者的工资开得挺高的,一日五百,所以就去应聘。”路听野一桩桩的解释,不紧不慢,很从容,“野渡茶楼那也是我打工的地方,我在那做糕点。至于会所,也是之前就应聘进去的,这儿工资高,又只需要晚上上班,所以挺合适。”
“这样啊…那你在会所的工作已经被…?”沈常乐有些为难,毕竟这事和她脱不了干系。
“嗯。我被辞退了,野渡茶楼那边的工作也丢了。不过我会努力再找,你不用担心。”
路听野的声音忽然轻了下去,睫毛垂着,看上去有点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沈常乐咬住下唇,心里跟着揪了一把。
其实对方做的菜无比合她口味,按理说是个完美的人选,但他的长相实在是太招眼了,把他放在自己身边又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风波。
昨晚不就是一个教训?
并且,沈常乐有一种直觉,是女人天生的不讲道理的第六感,这种直觉告诉她,面前的年轻男人不简单。
换句话说,这男人很危险。
至于哪危险,她说不清,也没有任何证据。甚至是她觉得自己这种直觉都很荒诞。
“你不好找工作吗?”沈常乐迟疑开口。
“是我的问题。可能是我没读过大学,高中文凭确实不好找工作。”路听野很坦**,颇为不在乎地笑了笑。
“你没读过大学??”沈常乐吃惊,“所以你不是勤工俭学而是......”
顿时,沈常乐心里的愧疚如潮水一般蔓延,那种荒诞的直觉也被愧疚完全淹没了。
他不过是一个单纯的出来打工养活自己的男孩,而她,任性娇纵把人喊来包厢,把人戏弄一番,又拍拍屁股走人,害他被蒂亚姐那种有权有势又离婚的富婆盯上,害他很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工作。
他什么错也没有,他只是不肯为了钱去陪富婆喝酒。
错的是她。
几乎是在瞬间,沈常乐做出了决定,脱口而出:“你愿意当我的生活助理吗?给我每天做饭那种。工资肯定让你满意。”
“或者你愿意拍戏吗?我可以捧你--”
话没说完,路听野就迫不及待回答,似乎怕她反悔似的:“我没问题。”
沈常乐一听就了然于胸,果然,没人会拒绝当明星。这样也好,他这资质肯定一捧就红,能走多远她不保证,但一夜爆火没问题,也算是给他的补偿了。
“做饭的话我很拿手,你可以把你喜欢的口味和菜系都告诉我,忌口也告诉我,除了做饭,我还能打扫卫生,一些日常的体力活也没问题,就是我可能没地方住了......”
路听野忽然掀起眼皮看过来,笑容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但仔细瞧又瞧不出任何不妥,“想问一下,给你干活能包吃包住吗?”
沈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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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
路听野:攻略进度条5%,达成支线任务,成功接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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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子们,别立flag啊.....
我发烧了......
但,我有存稿!!!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