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有不敢见他?你在说什么怪话啊.....”沈常乐双手抵在他胸前, 试图阻止他用一种极带侵/略的姿态压着她。
车内的空间太过狭小,空气也闷,车子没有发动, 开不了空调,温度眼见着燃烧起来。沈常乐怕冷也怕热, 此时被这么闷着, 后背已经开始冒出一些细汗。
“你说,有你初恋在,你就不去同学聚会。”路听野那双浅色的眼瞳像极了动物的眼, 直勾勾地看着她, 叫人心头发麻。
“我什么时候说过?”沈常乐泄气地打着路听野的肩膀,换来的只是绝对强势的镇压。
论力气,两个她都抵不过路听野的半只手。
“......啊?”沈常乐忽然想起来什么,脸上的表情变了变,有些困惑。这话她确实说过。不过是对霍宁婉说的, 路听野怎么知道?
“想起什么来了?”路听野咬牙切齿。
“那天、那天是.....”沈常乐睁大眼睛, “是我和婉婉吃烤肉的时候说的,你怎么知道?”
路听野:“我就坐在你后面。”
“你偷听!”沈常乐气愤, 推他的力道越大。
路听野眉头拧紧, 把她两只手腕交叉,举过头顶,按在座椅头靠上, “大小姐, 讲点理。”
“嘴巴可以闭, 耳朵闭不了。”
意思是, 你可以不说, 但你说了, 我耳朵听到了,就不是我的错。
强词夺理!
“你可以不听!君子非礼勿听!”
“我和你坐那么近,我一边吃饭一边捂耳朵?还有谁告诉你老子是君子?”
“你可以告诉我你也在那吃东西!”
“昂,知道我在那,你就不会说了。这些话总之是我不能听的秘密。”
“..........”
说着说着就被他绕进去了,沈常乐天生巧嘴也说不过他,就是被他拿捏地死死的。
“你还喜欢那个男的,所以你不敢见他。对不对。”路听野沉沉地气息喷洒在沈常乐的鼻尖,带着点太妃糖的甜味。
沈常乐怔忡了片刻,轻声:“不是。”
路听野:“不是什么?”
“不是因为喜欢所以不敢见。是我对自己发过誓,我这辈子不会再见他。就算他回来了,我也不会见。”沈常乐看着路听野的眼睛,语气平静无波,很坦**。
这是真心话,没骗人。
陈嘉岁要去美国读书时的那个夏天,她站在烈日炎炎的街头,指着陈嘉岁的鼻子怒骂着,只要他敢走,她就一辈子不会见他。
路听野看着她较劲的一双眼,“为什么发这个誓。”
“因为他放弃了我。放弃我的人,我只会恨他。”
但现在也不恨了,那些激烈的情绪都**然无存,被和解掉了,被释怀掉了。
又或许,是因为路听野的存在,让她觉得较劲那些没意义了。她如今喜欢的是路听野。
但这些话,她都不会说,只会埋在心里。
路听野像是听明白了什么,自嘲地笑了声,“昂。所以我们之间是你放弃我,我是被放弃的那个,所以你这种大小姐还肯见我。”
“那我是不是也该恨你?再也不见你才对。”路听野咽下喉咙里苦涩的滋味,看着面前这个狠心的小姑娘。
坏。就是个双标的坏丫头。
沈常乐呼出一口气,鼻腔里塞满了闷热冗长的废气,鼻头开始发酸,她把视线往边上偏,不看他,声音略带凝滞:“你可以恨我。我知道的......”
路听野点头,“是。我是该恨你。”
“但恨你我太难受了,所以我决定不恨了,我要爱你。沈常乐。你听明白了吗?”
沈常乐的心脏有那么一刻是停顿的,眼神发空,紧接着又被什么东西骤然点亮,不可置信地看着路听野。
“你说......”
“我说我要爱你。”
他那双皎洁的眼睛骗不了人,就像动物的眼睛是不存在谎言的。
“路听野.....”沈常乐鼻头酸涩,眼睛弥漫着一层水雾,凝结在其中,是天明前带寒的霜露。
“所以你现在喜欢的人到底是谁?我,还是你那初恋?还是你那小男友?还是你某个前男友?还是你--”
“你。”沈常乐迫不及待打断他越说越荒唐的话。
路听野眯了下眼睛,心里有天色大亮的澄明,他抽了抽泛酸的鼻子,声音嘶哑:“行。”
“你他妈说喜欢我,我信你。”
又傲慢又卑微的一番话,令人听了心里发酸。
他怎么能游走在这两种背道而驰的姿态里?
说罢,路听野扣住她双手的手跟着松开,倏然精准地掐住她的下颌,用了几分力道,“不过我还是很生气。”
沈常乐睁着那双发雾的眸子看他,楚楚可怜的柔软,“啊?”
“我居然喜欢一个坏丫头,我很生气。”路听野眼睛里全是乖戾,他咬了下牙根,声音又痞又浑,
“所以我得先糙死姐姐才行。把姐姐糙坏掉,腿也软了,手也软了,嘴也软了,干.到下不来床,姐姐就没那么多精力做坏事了。我也不用提心吊胆,担心你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
“…………”
沈常乐的大脑一片茫然,不可置信她听到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
为他这粗.俗的,低劣的话,红了耳朵和脸颊。
她这种金娇玉贵的大小姐,从小养在富贵窝里头,顺风顺水,周围的男孩对她不是捧着就是供着,哪里敢说这些混话给她听?就怕污了她的耳朵。
她仅有的粗话知识全部来自于书里,或是哪个小姐妹说几句不正经的玩笑。
沈常乐这辈子听到的所有的让人害臊的混话,全部是出自路听野的口。
路听野是什么人?九岁就敢抱着母亲的遗物从港城搭黑船跑到江城,从小混在鱼龙混杂的市井,什么脏的烂的混的没听过,什么不敢说。
他就不是那种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贵公子。
穿得再斯文,打扮得再矜贵,也掩不掉那骨子里的坏劲儿。
是碰到她以后,他就开始克制了,太克制了。
每一分每一秒都克制。
沈常乐红着脸,眼泪从眼角落下来,她看着自己踩在车窗上的右脚,看着自己踏在方向盘上的左脚,十根脚趾紧绷着,她哭出来了。
就没这么被人欺负过!
“再开点儿,姐姐不是学过跳舞吗?”路听野不爽,抬手在蕾丝上打了一巴掌。
沈常乐闷哼一声,怎么能打那儿!她咬着哭腔:“我配合你已经很……你别太过分!”
“这就过分?”路听野挑眉,狭长的桃花眼里闪着笑意,坏的很,“你在我面前和别的男人亲,还把口红都亲花了,亲的流/汁了,不更过分?”
说着,他是真的不爽了,又给来了一巴掌。
这儿真是越教训越软似的,就像棉花糖,不,像草莓味的冰激凌,会融化成奶油。
“才没有!我没有亲他!什么流/汁!你个流氓!”沈常乐气得呼吸发喘,“我那是演戏给你看的!”
路听野动作停了下,又拧了一下,这才翻身往上,看着她:“演什么戏?”
“没什么!”沈常乐一下说漏嘴了,犯犟地把嘴紧紧闭上。
路听野眯了下眼,不知从哪儿翻出一盒东西,拿牙齿一咬,塑封就撕开了,他慢条斯理地穿戴东西,一边脑子里飞速运转,直到两人都同时颤了下。
路听野的脑袋一向聪明,就是在这种环境里也依旧运转不停,“妈的,我知道了。沈常乐,你他妈为了嫁给傅砚泽,你演戏都要把我给甩了?”
说着,那怒火全部裹挟在某个点,疯狂撞/击。
“傅砚泽有什么好!就是个老东西!比老子大六岁!比你大两岁!你居然能看上他?”
他跟发了疯似的,不管不顾的力道。
沈常乐从小去游乐园就不敢坐任何刺激或者惊悚的项目,但这项大概比过山车还要后劲十足。
轻盈的跑车仿佛开在黄沙路上。
颠簸。
“谁说--谁说--我....看上....傅烟泽.....乱讲…”她说话断续,语不成调,四声调念成了一声调。
“那你就是看上了傅家。”
路听野咬牙切齿,额角上的汗水划过凌厉的下颌线,带着力量感的肌肉让人看着都脸.红心跳。
这都是些什么狗血剧情。
“果然是个清醒的坏丫头。知道和我这种穷小子只能玩玩儿,和有权有势的公子少爷才能结婚。”
他说这话时带着点哑,又恼恨又轻佻,仿佛是拿她没有任何办法。
除了破坏,除了毁掉漂亮的粉红色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念想。
“你有病.....”沈常乐没有任何力气了,脚趾踩在车上,寻求一个支点。
“是,我就是有病。”
“疯病。”
他单手抓住一只球,低沉说:“被你这公主逼出来的。”
沈常乐吸了吸鼻子,即使他很凶,很大力,很蛮,她也觉得很可爱,终于又变可爱了。
像一只虚张声势的小狗。
就是太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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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作者:我知道这章很短小....但…内容扎实!
路听野:你敢写一万字,我敢发电一万字!
沈常乐:.....两千字够了够了.......
某不知名粉:别打了.....
某不知名球: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