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挂断了很久, 沈常乐也没有动,直到马路上驶过好几台炸街的跑车,巨大的轰鸣声把沈常乐惊醒, 她抬手看表,惊觉两个小时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

像是做了一场冗长的美梦。

车内闷得如同夏日雷雨前密布的阴云, 低又重, 压得人透不过气,她把车窗打开一些,透透风。

人行道此时走过来一对牵手的小情侣, 女孩举着奶茶, 男孩自己手里也有一杯,可偏要低下去,抢女孩手里的那杯喝,女孩害羞又甜蜜,拿手去打了男孩几下, 两人笑着贴在一起, 像一对连体婴。

沈常乐就这样看着这对陌生的小情侣走远,脑海里逐渐浮出很多画面。

像打碎的水晶球, 每一片碎片都折射出他们甜蜜的回忆。

--“乖乖, 给我喝一口你的。”

--“你自己不是有?”

--“我这杯不好喝。”

--“路听野,我俩一个口味!”

--“啊?是吗?你拿来我尝尝。”

男人仗着自己个子高力气大,不由分说偷走她手里的奶茶, 把自己手里的换过去, 笑眯眯地喝光她剩下的奶茶。

沈常乐深吸一口气, 将储物格里一盒烟抓过来, 抖了根咬在嘴里。这车是沈常西的, 烟估计是他留在这的。

沈常乐飞快地抽出车载点烟器, 烟点燃的瞬间,她急切地抽了一口,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尝试这玩意。

浓涩的烟味让她大力呛咳起来,一边呛着一边痛苦地皱着眉。

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矫情吗,还是感动自己,让自己不那么有负罪感?

她告诫自己,不能想。不能想的。做了决定就该往前走,忘了该忘的。可越是强迫,脑海里越是涌出两人相处的画面,像一场堵不住的山洪。

会所里她先招惹他,游艇上他像忠心耿耿的守卫者,再到港城的时光,他一点点走进她的心里,她生病时他分分秒秒的照顾,安排她的一日三餐,给她送花,送一期一会的蜻蜓胸针,把母亲留给他的遗物拿来做新年礼物.....

她不会再遇见比路听野更爱她的男人了。

她知道的。

沈常乐自嘲地笑了笑,灰白色的烟雾在车内缭绕,很快就充斥了整个车厢,人犹如困在迷雾里,不知所以。

唯有无名指上的戒指在迷雾中依然闪着璀璨的光,那光几乎烫热了她的眼。

铂金的戒指,嵌着无数小碎钻。

沈常乐呼吸着呛人的烟雾,正准备再学着抽一口,搁在一旁的手机振动起来。

来电显示是齐特助。

若不是重要的事,齐特助绝不会大晚上给她打电话。

沈常乐怕是父亲那边有不好的消息,稳住心中慌乱的心情按下接通,一边掐了烟,“怎么了?”

对面的语气很激动,“二小姐!找到了!找到了!”

沈常乐倏地坐直:“找到我爸了?”

特助重重点头:“是!董事长目前很安全,我这边已经安排飞机去接了!”

沈常乐长长呼出一口气来,突如其来的大悲大喜让她有些承受不住,手激动地在打颤,“好....好....我父亲有受伤吗?飞机什么时候过去?”

“董事长很好,秘书说董事长为了救一个孩子被灯砸到了肩膀,但没有大碍,没有伤到骨头,回来需要安排一次检查。飞机这边已经去报空管局了,批准后立刻就能飞。最迟不超过明天八点。”

“好,这段时候辛苦你了。年终奖我额外给你添一倍。”

挂电话后,沈常乐立刻打给妈妈和奶奶报平安,通完消息后的她几乎快虚脱了,是一种解脱的无力。

爸爸没有危险,集团没有危险,一切的一切都朝着正常的轨道行驶,她应该高兴啊!

应该高兴的!

沈常乐强迫自己笑,可笑起来的样子比哭还难看,她甚是恼恨地把遮阳扳扣上去。

三天后。

房车内,沈常乐坐在沙发里,整个人无精打采,阿喻正给她上妆。

看着沈常乐眼下的乌青色,阿喻没敢多问,默不作声给她多上一层厚重的遮瑕膏,可遮瑕膏再厚也遮不住眸色里的疲倦。

此时是清晨七点,车子驶向沈家在上京近郊新建的温泉度假村,电影《花束》剧组转到这里进行拍摄。今天还有媒体来做采访。

涂口红之前,阿喻问:“姐姐,先吃早饭在涂口红吧,给你带了小笼包和粥。”

沈常乐看了眼早餐,提不起胃口,刚要说算了,耳边好似出现了幻听,隐隐有一道温柔又迷人的低嗓。

--“不吃早饭怎么行?你好歹尝两口,要不我给你拿保温盒装着,你带去剧组吃。”

--“乖,多吃点,不然我抱着都硌手。”

阿喻连连唤了沈常乐好几声。

“祖宗,您这是怎么了?”阿喻满脸关切,自从两天前,沈常乐回了剧组就开始不对劲了,时而恍惚,时而发呆,时而冷如冰霜,让人心里犯怵。

沈常乐回过神来,“没什么,我吃点吧。”说着就把保温盒打开,拿起包子咬了一口。

不是他做的,难吃。

沈常乐无端有种极委屈的情绪在心口里揉成一团。

阿喻收拾完化妆包,余光扫到沈常乐发红的眼圈,她差点惊出声。

好端端的,这大祖宗怎么哭了?

度假村是前两年开发的,去年五月份才试营业,开业一年以来生意很火爆。在自己家的地盘拍摄,各方面都很方便,吃的住的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剧组上下都喜气洋洋,更加卖力的工作,等电影上映,还能免费宣传一波度假村,简直是一箭双雕。

车子从贵宾入口进度假村别墅群,有三栋靠边的别墅被剧组征用,拿封条绕着,不让外人进入。

一大早,封条外就有不少人围着,肩上架着长枪大炮,大约是粉丝知道剧组在这拍戏,想来拍路透。

沈常乐拿余光往人群里扫过,眼睛被倏地烫了下,她屏住呼吸,侧过头。

高瘦挺拔的男人永远鹤立鸡群,耀眼得忘乎所以,以至于一瞬间就抓住了她的视线。

沈常乐心脏突突一跳,飞快收回目光。

路听野怎么来了?

他清瘦了不少,但还是那么招眼。

沈常乐感觉心脏被小虫子蛰了下,仓促收回视线,“让司机别走这条路,从后面绕过去。”

媒体采访拍照过后,到了中午。中餐由度假村提供,虽然还是盒饭,但不论是菜色还是味道都很不错,每人还能领到一杯奶茶和水果盒。

休息室里,沈常乐在给向存喻讲戏。

向存喻是一个好苗子,科班出身台词和镜头表现能力都不错,就是太年轻了,很多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感同身受。

今天这场戏很关键,讲的是男女主十年之后再次相遇。

“沈导,我不是很明白,男女主明明很相爱,分开的十年里也曾各自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这段感情,既然十年后他们能够重新选择一次,为什么还是要放弃?这也......”向存喻在为戏里的角色叫屈,他实在是不理解。

沈常乐无声笑了笑,声音低沉:“因为这个世界上喜欢不是最重要的事。二十七岁的他们已经过了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年纪。”

向存喻似懂非懂,拧着眉头看着剧本上那几句台词。

--“十七岁的我们战胜不了这个世界,二十七岁的我们依然做不到。所以这十年光阴,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还能做什么?”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结婚,不一定要厮守,不一定要白头。”

向存喻才十九岁而已,十九岁的少年,喜欢就是最大的事。没有什么能拦住一颗年轻的冲动的心脏,他们一无所有,所以输的起。

看着向存喻,沈常乐不免想到路听野。对路听野来说,喜欢也是最大的事吧。

可她不是,她可以为喜欢买单,但不能为了喜欢赌上一切。

她输不起。

就在沈常乐陷入深思时,阿喻匆匆走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

沈常乐怔住,“他还在外面等着?”

阿喻点头,难为情:“要不然,让安保把他放进来吧。姐,今天太阳好大,小路哥一上午水都没喝一滴。”

沈常乐感觉一颗心在被人用力揉碎,揉碎一朵干花般,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

她静静闭上眼,想着傅砚泽那句半威胁半玩笑的话。

--“若是沈小姐不忍心,我不介意帮你清理门户。”

傅砚泽这样一个雷霆手段的男人,为了两家联姻的稳固,什么事都做的出。

若是她心软,若是给路听野任何希望,那就是在害他,把他往深渊里推。

思及此处,沈常乐拿指甲掐着手掌,狠下心来。

“阿喻,你去假装路过,把他带进来。别让他知道是我让他进来的。”

阿喻不知道沈常乐要做什么,还是按照吩咐行事。

一旁的向存喻还在琢磨这场相遇的戏,从沈常乐的话语里听出来等会儿有人过来,他很自觉地起身,“沈导,您等会还有事,要不我先回避?”

沈常乐:“不用,你就坐着。”

向存喻点头,重新坐下。

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沈常乐看了眼时钟,五分钟过去了。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存喻,会拍借位的吻戏吗?”沈常乐忽然出声。

向存喻一怔,“丽嘉啊....前几场戏演过,会。”

休息室门口,那脚步声止住,停了几秒后,传来几声咚咚的敲门声。

那咚咚声仿佛敲在她心上。

沈常乐面朝向存喻,表情冷淡且严肃,不容商榷的命令:“你现在站起来,吻我。借位。”

向存喻抽了口气:“.....沈导?”

许久没有人回应,那敲门声开始焦躁,开始变重,酝酿着一场暴雨。

“现在。马上。”沈常乐来不及跟向存喻解释,左手将嘴唇上的口红揉花,右手去拿他手里的台词本,拽了下。

随着靠近沈常乐,向存喻心跳剧烈加速,鼻腔里满是一股奇异的昂贵的幽香,房门被人暴力推开的那一刻,沈常乐抬手勾住了向存喻的脖子。

两人的距离近到只剩下一张薄薄的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来,都能看出两人在接吻,吻的很投入。

路听野呼吸在打开门的那一刻停滞了。

女人穿着华美的高定连衣裙,细腰向里弯折,两只如白玉的胳膊藤蔓一般勾着男人的脖子。男人俯身低头,闭着眼,吻住女人的唇,忘我而投入。

向存喻大脑已经宕机了,只能紧张的闭着眼睛,直到有人狠狠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掀翻在地,给了他下颌一拳,他也没有缓过神来。

路听野胸口剧烈起伏,就这样死死地看着沈常乐。

看着她唇上花掉的旖旎的红晕。

看着她没有一丝歉意的表情。

看着她冷冷的,冷得像月亮一样的眼睛。

“这才是你分手的原因。是不是。”路听野声音到了崩坏的边缘,阴沉又冷戾。

沈常乐抬手抹了下唇,偏过头,看向地上的向存喻,“你先出去吧,等会我在叫你。”

向存喻被沈常乐眼里的冰冷给骇住了,尚未弄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但还是忍着疼从休息室出去。

经纪人不止一万次的提醒他,有些事知道的越少越好,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混的好,第一件事就是管住耳朵,管住嘴。

现在就到了他捂住耳朵管住嘴的时候。

门关上,休息室陷入压抑。

“回答我。沈常乐!”路听野低吼着,抬手掐住沈常乐的下巴,把人硬生生掰过来。

沈常乐吃痛也忍着,看到了他眼球上爬着几根扭曲而猩红的血丝,整个人透着一股极阴鸷的冷,她不知道自己说话的声音是不是在发颤,这样的路听野让她害怕,“你既然都知道了,我也没什么好瞒的。”

路听野气到笑了声,视线低垂着,扣住她下颌的手开始一寸寸往下移,细腻的肌肤如绸缎,不堪一击,只要他稍稍用力,就能掐断她,弄碎她。

指腹狠狠蹭过她的嘴角,想把那团花掉的的口红擦干净,力道没有收着,沈常乐痛得闷哼一声。

“路听野,你到底--痛--”

路听野忽然摁住她的锁骨,把人摔进沙发里,俯身去咬她的唇。

男人凛冽的气息罩着她,沈常乐几乎被人剥夺了呼吸的权利。

唇瓣被人撕咬,she头被人狠狠允着,痛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

路听野.....

路听野抬起头,喘..气的空隙里低声骂了句:“你就他妈是个没良心的,沈常乐。你和别人接吻也是这样吗?”

他像是没有了理智,手顺进礼服的下摆,毫不怜惜的扌挖着她最为脆弱的命门,“也会被弄得流....汁?还是刚刚你和那个人接吻时就有了!?”

一连串的质问让沈常乐大脑接近宕机。

他居然敢说这些!

他在说什么?

沈常乐连脚踝都在颤抖,感觉一切都在坠落。

路听野不是她可以掌控的。

第一次发觉他们之间的力量是悬殊的,她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很快,她尝到了血的滋味,不知道是他的血,还是她的,甜腥味蓄了满嘴。

“唔--唔--路听野!”

找到机会,沈常乐狠狠推开路听野,翻身从沙发上爬起来,“你疯了!”

路听野抬手擦掉唇角的血,手指上的汁也蹭在了嘴角,他尝到她一如既往的甜味,他笑了笑,笑得让人心里发瘆,“疯?是,我是疯了。”

“你他妈非要把我逼疯,我有什么办法。沈常乐,你很得意吧?”

路听野从裤袋里拿出那张沈常乐寄来的银行卡,狠狠摔在了沈常乐眼前。

这卡里有五百万。

不言而喻,是她这样大方又好心的公主施舍的分手费。

“五百万。还给你。”

沈常乐看着那张卡从眼前坠落,心脏也跟着跌跌撞撞往下,像四处漏风的稻草人,像四面楚歌的败军,她牙齿咬在一起。

现在不是退的时候,都已经到了这一步,若是心软,就是功亏一篑。

沈常乐深吸气,弯下腰,把那张卡捡起来,走到路听野的面前,平静地把卡放进他的衣服口袋。

她声音寡淡无味,丝毫不像是刚刚和他接吻到癫狂的女人:“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你值这个价。”

“听野,你还年轻,但也不该如此....年少轻狂。”

她微笑地看向他,垂在身侧的手悄悄掐紧了掌心。

路听野只觉得耳边全是轰隆的雷声,尖锐的嘶鸣过后,只剩下雪一样的茫然。

他从十六岁第一次见到就喜欢上姑娘,是个没有心的姑娘。

路听野咽下口中甜腥的味道,如她的意,没有抽走那张银行卡。

充斥着戾气的眸子就这样定定地看了她最后一眼,转身就走。

作者有话说:

作者:嘿嘿~太喜欢这种戏码了,我要狠狠折磨小野:)

路听野:当你的男主,我他妈作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