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水决,李云有了更加深切的理解,看来,二十三次转生确实是场大造化,他感激木薇月的父母。

随后,他发觉不对劲,相比转生之前,感知能力跟气力弱太多了,现在连四十米外的树木都看不清楚,就和第一次进地狱的情况完全相同。

地狱中的人,仅有灵识,属于精神体,筋骨血肉以及身上的衣服,都是法则显化出来的,按照常理来说,李云曾经吞服过精神大药,灵识被滋补到了凡人阶段的极限,哪怕没有特殊幽土人的加成,气力和感知能力也不应该弱成这样。

过不多时,他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之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生,灵识死过二十三次。

“等到天亮以后,需要重新将灵识滋补一遍。”

尽管说,回归现世之后,滋补过的灵识对战力的影响不大,但只是不大而已,还是有点用的,最起码感知能力比同境界的人强上一点点。

李云背靠一株树木坐下,等待天明。

他全身不舒服,白发男子与素衣女剑仙离去前,并没有将他最后一次转世的记忆清除,那一世,他生活在现代文明的世界里,先天性残疾,哑巴加聋子,两腿还不灵便。

家境贫寒,父母早逝,只好爬到街上乞讨,然而却活到九十多岁才死。

在李云的感受里,镜中世界的时间和外界没有区别。

九十多年,整整九十多年,如此漫长的时间没碰过女人,太难受!

而今回想起洛无暇的麻子脸,李云都觉得眉目清秀,再想想凌萱景和木薇月,更是险些流出口水。

他严重怀疑,去到永乐圣城后,见到那两位大美女,自己能否控制住行为?

他此时万分想一头撞死,回归至现世,和凌天然相聚。

心痒之余,他发现,高空中那颗巨大的眼球,密布在上面的血丝,似乎比以前更多,更明显。

转生二十三次,究竟花了多少时间?李云忽然觉得,并非如白发男子早先所说,仅短短几年,实际上有可能是几十年。

他一阵担忧,如果是几十年的话,自己的身魂在现世中极可能被人发现了,搞不好已经被人切割成碎片研究。

他甩甩头,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木薇月的父母,绝不会那么疏忽大意。

时间流逝着,渐渐的,高空中的巨目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颗星球,皎洁美丽,蓝白交错,似极了黄星,从地面看去,直径能有两公里左右。

倏地间,一股奇异的能量涌来,仿佛来源于那颗星球,直注入李云体内,让他变得异常强悍,这属于特殊幽土人的加成。

魔花遍地开,魔怪出现,他便开始舒展筋骨,杀死各种奇形怪状魔怪,晶币叮铃铃掉落,偶尔还有精神大药。

普通魔怪死后,掉落出来的精神大药,功用皆一致,形状却多异,或像香蕉,或像木耳,或像狗尾巴,甚至粪便。

一个多小时后,李云看着满地的晶币与精神大药,满足了,可是,现在他不想打魔怪不行,魔怪没思想,仅具备些简单的意识,嗅到生人的气息便疯狂扑来撕咬,比疯狗还疯。

于是他一边打魔怪一边啃精神大药。

不多时,他便将灵识滋补到了凡人阶段的极限,不打魔怪了,抓起一大把晶币就跑,非常着急的去永乐圣城寻女人。

不过有个问题,关于永乐圣城所处在的位置,他心中只有个大概,并不具体,几乎就是在乱跑。

幸好,他的运气不错,终于在深夜的时候看见了那座城。

深夜时分,高空上的巨目散发出昏蒙蒙的淡光,映得万物皆显阴幽,整片世界弥漫着股诡气。

永乐圣城中的人大多数都在睡觉,鲜有在外面行走的。

李云进入一家卖夜宵的店铺,看见几位穿着现代化,露腿又露肩的女子,他还算平静,能控制住行为,就是眼睛睁得比较大而已,没干出冲动的事情。

“啊,城主,您回来啦。”一位女子露出灿烂的笑容,犹如鲜花盛开,可实际上,她是很慌的,心说色棍就是色棍,一点不假。

李云道:“借你的手机用用。”

“好的,给你。”

接过女子递来的手机,李云便看见屏幕上显示的日期,立即眉头一皱,地狱时间和黄星时间相差不大,都是一天二十多小时,一年三百多天,算一算,他转生二十三次,总共花了十五黄星年。

十五年过去了,真不知黄星变成了什么样,亲朋好友们是否安好?

他还记得木薇月的手机号码,当下拨了过去。

第一次,无人接听。

第二次,无人接听。

第三次,对方拒绝通话。

第四次……

“谁啊,半夜不让人睡觉,烦死了!”

“丑黑妞,是我啊。”李云用田国语说道。

“李云……你在哪?”

“我不知道我在哪,你问问手机的机主。”

李云把手机还给刚才那位女子,并让她告知木薇月位置。

几分钟后,木薇月到了,面容姣好的她,穿着双不雅的拖鞋。

猛地间,两人面朝面拥抱,贴得很紧。

“云,你怎么来了?”

“说来话长,你知道凌萱景在哪吧,带我去见见她。”

“好。”

去往凌萱景的住处前,木薇月打电话过去,结果连续几次都不通,她索性收了手机,沉吟片刻后说道:“她近些年很爱喝酒,今晚上估计是醉了。”

“直接上她家。”李云说。

不多时,二人来到了一栋别墅前,发现大门锁着,就直接翻墙进去,经过一阵搜寻,在一间布满粉色摆件的房间里,看见凌萱景歪斜的躺在**,盖着厚重的被子,睡得极沉,仿佛打雷都不会醒转。

房室里弥漫着股酒气,这女人应该是醉了。

李云走过去,动手翻开她的眼皮。

“萱姐。”

倏忽之间,凌萱景一下子酒醒了,霍然坐立起来,李云便看见她的纯白睡衣。

她满脸惊讶的神情,道:“你怎么敢来见我?”

“原本不太敢来,可是很想念你,所以就来了。”

凌萱景笑了,道:“十五年过去了,你小子在现世中过得怎么样?”

“这个问题很复杂,说出来的话,八成会让你们一整晚睡不着觉。”

“跟我也有关系?”木薇月讶然。

李云点头:“对。”

“那你说。”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和你们分开还不到一年,在那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在现世经历了不少事情,去挖圣物,结果挖出个穿越者,以及一张落仙凡图……”

两女竖起耳朵听着,表情越来越呆。

“薇月,其实第一次进地狱的时候,我就见过了你的父母,记得他们当时还想把你托付给我,可是我知道的,我们的感情没到那种程度,或者说我们的感情和那种事情不沾边,就拒绝了。”

木薇月深深一叹,流泪说道:“难怪我怎么也找不到他们,原来是变成了残灵。”

她擦拭一把泪水,又道:“云,我父亲使用轮回之力让你转生二十三次,付出有多大你想象不到,将来努力修行吧,不然真对不起他。”

“嗯,我会的!”李云重重点头。

突然,木薇月意识到了一事,面色骤变,睁大眼睛说道:“我父亲有没有把他的剑,还有那块镜子给你?”

李云回答:“没有。”

“这样说的话,他们不一定会消逝,有可能去运用别的办法避灾。”木薇月的睫毛眨动,目光闪闪:“给你明然金骨的红衣女子,我听说过,曾经和我父亲一样是真神,她以死掩息,说不定也是为了避灾,还有我的叔叔,说不定还活着,他也是真神,说不定也在避灾……

为什么,处于至高层次的人都在避灾?”

听她说这些,李云保持着平静,凌萱景就不同了,一愣一愣的,震惊不已,这个木薇月的背景来历非常逆天,父亲跟叔叔都是传说中的真神,当真要吓死人。

李云道:“等我们把修为境界提升上去,自然就知道答案了,若现在知道,肯定没半点用,不然你父亲会告诉我的。”

“我的修为上不去。”木薇月叹息。

“我的机缘造化尽都源于你,等我将来达到至高层次,只要有办法,不论怎样,都要拉你上去。”李云也就说说,他哪有什么信心走到仙路极巅,他的目标只是追赶上恒尊的脚步。

不过,有一个问题,恒尊何等惊才绝艳,说不定已是真神。

“十五年过去了,真不知黄星上是什么情况,或许,我舅舅,以及萱姐和天然,都以为我出了意外,早已经死掉了,我得尽快出去看看他们。”

凌萱景从床铺上跳下来,一把揪住李云的耳朵。

“不愧是同一个人,都有这种爱好,苦煞我也!”李云郁闷。

凌萱景露出古怪的笑,道:“我的妹夫,你老实说,你当初在迷宫里假冒凌远通,遇到我时是怎么演下去的?”

“十五年过去了,你居然还为了那件荒唐的破事生气,那时候分明是你不对。”李云转移话题。

凌萱景肃然道:“别提那破事,回答我刚才问你的!”

“你比现世那个萱姐凶多了。”

“我就凶。”

“你再凶,我出去以后,就去向萱姐表白,说不定她会同意的。”

玩笑开到了这种程度,凌萱景的脸一片乌黑,她真的想狠狠打人。

李云得意的笑道:“你在这里凶我没用,哪怕杀了我,我还是能回归现世,到时候,嘿嘿嘿,景儿……”

啪,凌萱景一掌打在猥琐男肩头。

“我也回现世,只是,我的身魂处在仙域,而你又把落仙凡图弄丢了,我要去凡域,需渡过玄河,有性命之危。”

李云摸摸后脑勺,道:“我妹妹次云应该已离开残损的元神内部,落仙凡图估计在她手上。”

“对了,你不是拜了魏元经为师?”

“他在闭关疗伤,我不想打扰他。”

“萱姐,你是高境界的仙神,除了渡玄河之外,还可以通过另外一条途径跨界。”木薇月开口。

凌萱景道:“也不太安全,我先去和我师父说说看。”

“顺便让他带上我。”木薇月说。

凌萱景不语。

李云道:“以王紫星为首的一群人对你下杀手,就是不给你师父面子,你把事情告诉他,最好能让他出手,灭掉那些狗贼。”

“没必要麻烦他老人家,我自己能解决。”

“好吧!”李云望向木薇月,问道:“你的身魂还完好么?”

木薇月说:“处在一件奇物里,柳倾雨保管着,至于好不好,你去问过她才知道。”

“对了,煞,是怎么回事?”李云问道。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五个纪元前,一位邪仙从一篇古文中破译出了练煞之法,后来不久,便有心术不正者修炼虫煞或阴煞,据说,在那篇古文当中,还提到了祟煞,只是没有练法,也没有详细的描述。”木薇月睁大两只眼睛,实际上什么都不看,她说道:“早已消失殆尽的练煞者,如今却出现在黄星上,属实是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凌萱景开口:“你的年龄好老!”

“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奇物里沉眠,从某种意义上讲,一点都不老,或许你更老。”

“别讨论年龄了,问你们个问题,为什么我的元神内部仅有五盏元神之灯?”

木薇月表示:“这就更加令人匪夷所思了!”

“异类。”

三人说了好多话,直过去几个小时,新晨到来,凌萱景使剑刺穿李云的心脏,送他回归现实世界。

后面,她也回现世。